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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發布時間: 2023-05-16 21:09:34

1、公司員工開叉車導致把外來人員傷了員工應該承擔經濟賠償嗎?

如果是操作者在非執行工作任務造成的傷害,應由操作者進行賠償。
操作者在執行工作任務造成的傷害,應由公司負責賠償。
相關法律: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歷擾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肢帶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屆全國人大相關人士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自2010年7月肢飢旦1日起實施。
《侵權責任法》的最終通過,標志著我國民商事法律體系得到最終完善,向最終完整民法典的目標進一步邁進,標志著中國法治化進程的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得到進一步貫徹實施,標志著在民事侵權專門法的最終誕生,有利於更好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是中國法治化進程中的一件大事。
拓展資料:侵權責任法目錄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第四章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五章產品責任
第六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
第八章環境污染責任
第九章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一章物件損害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拓展資料:
賠償金,用人單位承擔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的一種形式。在中國,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依法形成兩種賠償金制度:勞動者通過勞動仲裁形成請求賠償金,勞動行政部門通過勞動監察形成責令賠償金。

2、員工做事受傷,老闆已經買了保險,還要擔負責任嗎?

老闆需要在保險范圍以外承擔無過錯連帶責任。換句話說,除去保險險公司給的賠償之外,其餘的花費需要你老闆金墊付。
其屬於用人者責任,用人者責任是一種特殊侵權責任類型,它所概括的是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個人勞務關系中的提供勞務一方在工作過程中或者在提供勞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用人單位或者勞務派遣單位以及接受勞務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

拓展資料
1、用人單位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2、因勞務派遣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3、因提供個人勞務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第一句: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提供個人勞務遭受損害的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第二句: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用人者的責任承擔規則
1、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3、上班時間撞傷別人,公司和個人應該如何賠償?

如果員工不是因為被公司強制派遣執行工作,那麼公司是不用必須進行賠償的。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物胡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螞姿、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19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桐攔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侵權和工亡可否雙重賠償

一、工傷和侵權可以雙倍賠償嗎
      第三人侵權與工傷可以雙賠,但工傷不賠償醫療部分;但並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侵權與工傷競合只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度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知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道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專人民法院應予屬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二、工傷保險和侵權法律關系的區別
      1、工傷職工受到事故傷害後,所在單位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或三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工傷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批准。
      2、工傷職工申請待遇審批需填寫《工傷職工待遇審批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百資料:
      (1)工傷認定(鑒定)結論。
      (2)經審批的《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
      (3)工傷職工的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
      (4)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及醫葯處方。
      (5)工傷職工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6)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系公證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
      3、工傷職工因度傷情需轉往上級醫療機構或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專科或三級醫院出具轉診轉院意見,並填寫《工傷職工就醫診治申請表》,報經辦機構審核批准。
      以上就是關於「工傷和侵權可以雙倍賠償嗎」的相關法律規定所進行的解答,可知第三人侵權與工傷可以雙賠,但工傷不賠償醫療部分;但並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侵權與工傷競合只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希望這些可以幫助到你,如果你還有其它問題,可在進行法律咨詢。
      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5、員工因公司違法而被牽連該如何補償

可以要求公司賠償誤工費和員工的基本工資員工因公司違法而被牽連,公司不承擔違法責任,但應承擔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因違法行為而被處罰的,員工得不到任何的補償,除非公司自願。員工明知違法行為還違法,應自行承擔違法責任。法律鏈接:《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6、我在廠里開叉車撞人了 人受傷了 需要我承擔什麼責任

我在廠里開叉車撞人了 人受傷了 需要我承擔什麼責任, 我在廠里開叉車撞了人醫葯費是否有我來承擔?

如果你作為叉車司機在履行自己的本職工作過程中將人撞傷,那麼你的行為將被認定為職務行為,因此傷者的醫葯費將由工廠承擔。倘若開叉車不是你的本職工作,那麼將由你個人承擔傷者的醫療費。

開叉車在廠里撞到人,不是故意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還好意思說不是故意的?要是故意的你就是謀殺了,至於承擔什麼責任要看你領導了

在廠里開叉車撞傷人要負什麼責任

主要責任由企業承擔,你只需要承擔企業的一些規章制度和懲罰條款,放心,沒有刑事責任,這屬於安全事故。

在廠里開叉車壓到人了這個責任怎麼算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在廠里開叉車車把人的腳壓了,腳趾要截肢,我自己是否要承擔責任?

那要看是他違章還是你違章。你違章你就要負責。

我在工地里散包了一點活做,有人受傷了,我要承擔多少責任

大部分責任由你負,如排除個人因素,你應負全責。

叉車撞人要求辭工什麼責任由誰承擔?

1、開叉車撞人,如果開叉車的司機是受雇於單位,則應當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開叉車的司機是受雇於個人,則應當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3、雙方對賠償糾紛,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4、法律依據:
1)《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請問在廠里,開叉車把人家腳壓了,需要怎麼怎麼承擔,公司報了工傷,

雖然你跟公司是僱傭關系,因為僱傭勞動造成的損害由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但是你過失傷人是事實,應當照顧傷者!這難道還需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用條條款款寫在法律裡面嗎?

在廠里承包搬運工開叉車碰到別人了,廠裡面有沒有責任

廠里是否有責任,要看該叉車司機和廠里的關系。屬勞動、僱傭關系,廠里應承擔賠償責任;屬承攬關系等,則賠償責任由叉車方自行承擔責任!

7、加油站加錯油是誰的責任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加油站加錯油的,屬於加油站的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加油站加錯油賠償標准按照損失發生時車輛受損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經過雙方協商要求賠償,如果協商不鏈態成就可以起訴要求賠償,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行告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棚帶源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8、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你好!由於2010年7月1日,侵權責任法開始實施。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可以很明確的是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而工作人員不用承擔連帶責任,但是根據民法理論及法律規定,可以對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進行追償,還有公司是否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實際工作人員承擔承擔的大小,還是要看工作人員的主觀意識以及承擔責任的能力大小。

9、企業員工個人接私貨違法,被執法部門查處後企業是否承擔責任

公司內部員工違法如果是職務行為,民事責任由單位負責;刑事責任本人負責。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後可向員工追償。還要看該員工在公司的地位了,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負責人等,而他的行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體現,那可能構成單位神滾犯罪,那單位肯定也要被判處罰金的,不過聽你所說的,應該不算,單位應該不用負刑事負責,但是如果因為員工履行公務時侵權,導致他人人身友擾財產損害,那游告余么單位要承擔特殊的侵權責任,但這屬於民事責任,單位替代責任,說白了就是單位替員工賠償。《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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