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侵權價格
一、著作權侵權的法定賠償金額是多少?
著作權侵權的法定賠償金額是按照當事人的損失金額來進行計算。無法確定的情況之下,按照侵犯著作權人獲得的利益來進行計算。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肆皮搏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罰款金額是罰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竊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 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罰款金額是一萬至十萬元或者總定價的二至五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罰款金額是一千至五萬元。
二、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1、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裂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侵犯他人著作權,首先經過警告提示之後,應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這就是關於因為侵犯著作權所產生的一系列的損失,握棗可以雙方協商來進行賠償。協商不成的情況之下,到法院來確定最終賠償金額。
2、著作權侵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3、法定賠償。
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我們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下面分別介紹三種賠償計算方式的運用計算和司法實踐中的主要做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依據以下方法計算:
1)侵權使權利人利潤減少的數額;
2)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
3)權利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
4)權利人復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復製品每件利潤之積;
5)侵權復製品數量乘以權利人每件復製品利潤之積;
6)因侵權導致權利人許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難以正常履行產生的預期利潤損失;
7)因侵權導致權利人作品價值下降產生的損失;
8)其他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訴訟而導致的費用也應列入賠償范圍。提起訴訟可能發生許多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調查取證費和制止侵權所支付差旅費,為查閱收集證據材料支付的費用,對是否構成侵權的鑒定費用等。對被侵權人因訴訟而支出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應列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的范圍,以使當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補償。這些費用都是被侵權人因為制止侵權而實際必須支出的費用,應該都是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衫拿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為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為所得收入,即為所得利益。
「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種情況:1)產品銷售利潤2)營業利潤3)凈利潤。一般情況下,應當以被告營業利潤作為賠償數額。例如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發行,總共發行五千冊,那麼侵權賠償額是書的單價乘發行數量5000冊減去合理的費用印肆碧刷、發行及給發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權所得了。
3、法定賠償
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確定的,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害情節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4、精神損害損失
著作權的精神損害賠償只能限定在對著作人身權的損害,即主要是對著作人身權的損害賠償糾紛中涉及公民、法人姓名權、名稱權等商譽的損害賠償。超出此范圍不適用精神損害賠償。如:
1)未經原告許可,嚴重違背其意願發表其作品,並給原告的信譽、社會評價帶來負面影響的
2)抄襲原告作品數量大、影響廣,並使被告因此獲得較大名譽的
3)嚴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4)未經許可,將原告主要參加創作的合作作品以個人名義發表,並使被告獲得較大名譽的
5)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原告作品上署名的
6)嚴重歪曲表演形象,給原告的社會形象帶來負面影響的
7)製作、出售假冒原告署名的作品,影響較大的
8)其他應當支付權利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情形。
對著作權精神損害應當根據裂塌舉損害的情況首先適用其他民事責任方式,如停止侵害、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非財產責任方式。僅對情節嚴重,使用非財產責任形式明顯不足以保護受害人的精神權益時,才適用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被告的過錯程度、侵權方式、侵權情節、影響范圍、侵權獲利情況、承擔賠償責任的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不低於2000元,不高於5萬元。
5、司法實踐中的其他計算方法
除上述規定以外,各地法院在審判著作權侵權案件實踐中還創造積累了其他一些賠償的計算方法。
1)以合理的轉讓費、使用費、許可費等收益報酬作為賠償標准
著作權的使用費、轉讓費等一般有關主管部門都有一定的標准,或者當事人之間存有可以比照的合同標准,以及同行業、同等水平的其他單位的使用費標准。這些標准一般是客觀的,不會受到當事人之間糾紛因素的影響。如著作權的稿酬、著作財產權的轉讓費等。德國的法官在處理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時最常用的辦法就是以被侵害的權利的使用費作為賠償金進行賠償,他們認為這是最簡潔、最易操作,也是公平、合理的賠償方法。
2)依稿酬標准進行賠償
實踐中,法院計算被侵權的字數,再根據稿酬標準的二至五倍進行賠償。按照有關部門頒布的稿酬標准,一千字最高為100元人民幣,按二到五倍計算,賠償也是非常有限的,最高賠償只有每千字500元。目前在文化界,有的報紙、刊物邀請著名作家做專欄,稿酬已經千字超過千元,有的作家出一部暢銷書,稿酬高達幾百萬元。如果按依稿酬標准進行賠償,顯然不能不足賠償。同時,對侵權行為按稿酬標准進行賠償,實際上是將非法行為合法化,不利於正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依版稅率標准進行賠償
實踐中依此標准進和處理的並不多,但有參考此標准進行處理的情況。如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審理的**沃樂特迪斯尼公司訴**出版社、**書店總店北京發行所侵犯著作權案。法院在審理時考慮了版稅率的因素,認為用其他方法無法確定賠償額時,法院可以版稅率為基礎,再根據情況乘以雙倍或數倍,以此數額作為賠償額。以版稅率與總碼洋單價乘以印刷冊數之積作為賠償額,參考的不同情況版稅率一般為6%-15%掌握。
4)依法官意志進行確定
這在實踐中是一種主要的操作方法。其最大的弊端在於,一是執法的不統一性。由於審理案件的人員不同,或受主審人員價值取向等因素的影響,往往相類似的案件,在同一地區作出不同賠償的判決,有時甚至出現嚴重侵權的賠償額低於輕度侵權的賠償額。二是表現為賠償有時達不到當事人實際受損害的程度,使當事人難以服判。為克服以上弊端,有的法院提出了計算賠償的五項原則,即一看侵權手段的惡劣程度二看被侵權人實際受損害的程度三看侵權人的非法獲利情況四看被侵權人的社會知名度五看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這種計算原則如同「精神損害」賠償的原則一樣,很難掌握和操作。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3、侵犯版權得賠償多少錢
侵犯版權的賠償標准:
1、實際損失;
2、侵權違法所得;
3、權利使用費;
4、法定賠償標准。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4、侵犯著作權一般賠償多少
著作權侵權一般賠五百元以上三十萬元,最高不得超過五十萬元,具體的賠償數額需要結合著作權人受到的實際損失,以及侵犯著作權的主體,憑藉此著作權的收益額來具體確定。
侵犯著作權,侵權人應當承擔著作權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其賠償應按下列標准計算:
1、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數額;例如原告復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復製品每件利潤之積。或者被告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以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這種方法在涉及文字作品、著作權案當中應該得到普遍使用,但是涉及電影作品的情況不是很多,等等多種計算方式
2、權利人的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實踐中的難以操作。舉證,應當由原告初步舉證證明被告侵權所得,或者闡述合理理由後,由被告舉證反駁。被告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可以支持原告主張。在線觀看的數字,如果能認定這些數字是真實的,法院可以再確定一個合理的方法,然後計算出被告獲利的數額。但是如果被告否認點擊數字的真實性,被告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進行反駁,點擊率實際上是確定賠償數額的一個非常常用的方法。
3、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4、賠償的數額應當包含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