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的分類
1、軟體著作權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軟體著作權雖有其特點,但也符合作品的一般特徵,因此它也基本適用《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
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應包括以下權利:1,發表權;2,署名權;3,修改權;4,保護作品完整權,上述四項為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是每一個作者都有的權利。
5,復制權;6,發行權;7,出租權;8,信息網路傳播權;9,改編權;10,翻譯權;11,匯編權以及第十七項規定的其他權利,以上權利為計算機軟體作者能夠享有的財產權,而其他項目如第八項九項十項十一項十三項是不能成為計算機軟體的財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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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軟體著作權都包括哪些方面?
軟體著作權都包括以下權利:
1、人身權,例如,署名權、修改權等;
2、財產權,例如,復制權、發表權、出租權、發行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翻譯權。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3、軟體著作權指哪些內容
1、發表權
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祥輪眾的權利。軟體的發表一般意味著軟體本身開始脫離的直接控制,在多數情況下是槐宴鏈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開始。
2、署名權
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在沒有相反證明的情況下,將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推定為開發者。
3、修改權
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修改軟體實際上是開發的延續。
4、復制權
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利用某種介質將軟體復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軟體較為普遍的形式。
5、發行權
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6、出租權
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7、信息網路傳輸權
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如在互聯網上傳輸軟體供他人下載使用。
8、翻譯權
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9、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10、許可權。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鉛孫權獲得報酬。
11、轉讓權。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歸屬於哪一類
依照《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計算機 軟體著作權 的歸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獨立開發。軟體著作權當然屬於軟體開鏈搏發者,即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 合作開發。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一般是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軟姿舉 著作權 歸屬。 (3)委託開發。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一般也是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該軟體著作權的歸屬。 (4) 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 (5)職務開發。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6) 繼承 和轉讓。軟體著作權是可以繼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棚冊祥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5、軟體著作權的歸屬可以分為哪幾種?
一般情況下,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屬於軟體的開發者,在實踐中,如無相反的證明,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該軟體的開發者。 1、職務開發。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的軟體;(2)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但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開發軟體的自然人進行獎勵。 2、 合作開發。 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一般是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軟著作權歸屬。如果沒有書面合同或者合同並未明確約定軟體著作權的歸屬,合作開發的軟體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擴展到合作開發的軟體整體的著作權。如果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提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開發者。 3、委託開發。 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一般也是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該軟體著作權的歸屬;如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的,則著作權人由受託人享有。 4、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 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一般是由國家機關與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來確定著作權的歸屬與行使的。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接受任務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但如果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的,軟體著作權由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6、軟體著作權歸屬問題的幾種類型
軟體著作權歸屬問題的幾種類型,通常情況下,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屬於軟體的開發者,在實踐中,如無相反的證明,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既為該軟體的開發者。以下介紹一下軟體著作權歸屬問題的幾種類型。軟體著作權歸屬問題的幾種類型軟體著作權歸屬問題的幾種類型如下:1、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即屬於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2、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合作開發的軟體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3、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的,其著作權由受託人享有。4、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著作權的歸屬與行使由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的,軟體著作權由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體;(2)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軟體著作權歸屬問題的幾種類型,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7、著作權的軟體類型有哪些
著作權分別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8、軟體著作權分類都有哪些種類的?
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 軟體著作權 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為25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機關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因 繼承 或單位分立、合並等法律行為使 著作權 人主體發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培胡游應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生不改變有關軟體著作權做余的保護期。當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者身份權外,有關軟體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那麼軟體著作權分類如下: 1、原創軟體——由軟體開發者獨立開發的軟體,屬於原創作品。 2、軟體的修改本——在原有軟體基礎上,通過改變軟體勞動者思想的表達或者軟體的用途,所開發的有獨創性的或在功能方面得到重要改進的新軟體,屬於演繹作品。 3、合成軟體——根據特定要求選擇若干軟體或者若干軟體的分部模塊匯集編排組成的體現了合成者(匯編者)創造性勞配銷動的新軟體,屬於匯編作品。
9、軟體著作權分類
法律分析:1、屬於軟體開發者,即屬於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
2、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合作開發的軟體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的,其著作權由受託人享有。
4、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著作權的歸屬與行使由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的,軟體著作權由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法律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二十四條 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體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該規定很沒有道理,沒有登記的軟體就不受行政保護,甚至被侵權了,向法院提起訴訟都不可以。雖然不明說軟體一定要登記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實際上就將沒有登記的軟體置之法律保護之外,可以認為軟體著作權登記帶有一定的強制性。
10、軟體著作權是什麼?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10)軟體著作權的分類擴展資料
權利:
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信息網路傳播: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其它權利: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