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局事業單位
第一部分 單位簡介
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事業單位,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承擔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依法受理、審批專利申請,審理復審、撤銷和無效宣告請求以及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的行政管理職能。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現設辦公室、人事教育部、審查業務管理部、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初審及流程管理部、機械發明審查部、電學發明審查部、通信發明審查部、醫葯生物發明審查部、化學發明審查部、光電技術發明審查部、材料工程發明審查部、實用新型審查部、外觀設計審查部、專利文獻部、自動化部等16個內設機構。
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現有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和北京市昌平區朱辛庄科學城兩個辦公區,專利審查人員主要在科學城辦公。
第二部分 薪酬和待遇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一年),報考者一旦被錄用且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五年內不得申請辭去公職;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可按程序辦理進京落戶手續。
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人員應當履行相應義務、享有相關權利,按程序、標准、條件晉升職務職級,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等。
第三部分 注意事項
八、報名之前,請各位報考者務必登錄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認真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學習了解有關報考政策。
九、選擇報考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請務必從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下載《招考簡章》,認真閱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用人司局、機構性質、招考職位、職位簡介、招考人數、專業、學歷、學位、備注等信息,結合個人實際情況慎重選擇。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所列出的專業名稱,參照了教育部2022年版《高等院校本科專業目錄》及《研究生專業目錄大全》;報考者在報名時,需完整填寫本科和研究生期間的主要專業課程名稱及成績,應屆畢業生應填寫在《報名推薦表》「主要課程學習成績」欄目內,其他報考者應填寫在《報名登記表》「備注」欄目內;資格審查時將依據報考者所學專業名稱、本科和研究生階段主要專業課程信息進行綜合判斷。
十一、報名信息填寫要求
(一)戶籍所在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單位所在地要填寫到區縣。例如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
(二)學習經歷
從系統要求的最低學習經歷(小學)填起,填至最高學歷,每段經歷先填起止時間,後填學習所在院校、學院及專業,相關信息需與畢業證、學位證一致。例如:
2008.09-2011.06,××省××市××中學學生
2011.09-2014.06,××大學××學院××專業 大學本科學生,×學學士。
如有留學經歷,請務必註明留學性質、就讀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及獲得學歷學位情況,獲得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在備注中註明認證書號碼。
(三)工作經歷
有工作經歷的,請註明每段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內容,例如:2014.09-2017.10,××省××市××研究院,××部門研究人員等。無工作經歷的,請如實填寫起止時間並註明待業。
工作經歷時間段填寫到月,要完整、連續,不得出現空白時間段。
在行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的,應註明所屬編制性質和人員身份類型。
(四)獎懲情況
請註明獲得獎懲名稱、獎懲年月、授予單位等內容。只能填寫具備有效書面證明材料的獎勵項目。
(五)家庭成員信息
主要填寫父母、配偶、子女及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待業、無業、務農、個體經營等情況請填寫詳細家庭住址)等信息。已退休的、已去世的,應在原工作單位及職務後加括弧註明。
因公務員錄用及任職迴避有關工作需要,請報考者完整、如實填寫上述有關信息。
十二、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3日18:00,因報考人數眾多,為了避免資格審查不通過後無法改報其他職位,請報考者盡早報名,充分預留時間。
十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業能力測試在面試階段組織,測試內容請閱讀《招考簡章》,其他具體事宜請關注後續面試公告。
十四、進入面試名單報考者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體檢和錄用資格,將視情記入誠信檔案,請慎重考慮,理性報考。
十五、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考錄專用咨詢電話為:010-62086111,傳真機號碼為:010-62083898,考錄工作專用郵箱為:[email protected]。電話接聽時間為: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每天8:00至18:00。電話無法接通時,也可通過郵件咨詢相關問題,報名和資格審查期間,我局將通過上述方式,及時解答反饋報考者有關問題。
十六、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公務員考錄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與第三方機構就考試內容和考試形式等開展任何合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誠摯歡迎廣大優秀人才報考。
第四部分 公務員報考相關政策
(本部分內容摘錄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更多內容請登錄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查詢)
1.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 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3.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答: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僅允許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4. 《招考簡章》中提出的學歷要求應當如何理解?
答:對於2023屆高校畢業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對於其他人員,均應以其已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比如,《招考簡章》中僅允許本科學歷人員報考的職位,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5. 報考者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備案人選。
6.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多少?
答:除2023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一般截止到2023年7月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10月。
7. 什麼情況下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報考者每次只能報考1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2年11月3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
8.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
答: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紙質《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
9. 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答: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一般應當在報考者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10.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招錄機關根據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3種情形。
11.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報考者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招考簡章》和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12. 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是如何確定的?
答:筆試成績公布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
13. 什麼時間進行面試?
答: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23年3月底前進行。面試內容和方式結合招考職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和工作特點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報考者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者招錄機關網站查詢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咨詢。
14. 是否所有職位都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答:不是。只有《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面試階段的專業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時間、地點、考試內容、分值比重及有關要求等由招錄機關確定,詳情可查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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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知識產權局是部級單位嗎
第一條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
第三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擬訂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研究提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地方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三)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專利強制許可相關工作。制定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知識產權的審查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實施商標注冊、專利審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負責商標、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復審和無效等行政裁決。擬訂原產地地理標志統一認定製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六)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七)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
1.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縮短知識產權注冊登記時間,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
2.進一步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准入,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或合夥人的條件限制。
3.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匯集全球知識產權信息,按產業領域加強專利導航,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咨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
4.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范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准,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准,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准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2.與商務部的職責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商務部負責與經貿相關的多雙邊知識產權對外談判、雙邊知識產權合作磋商機制及國內立場的協調等工作。
3.與國家版權局的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第四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設下列內設機構(副司局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政策研究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承擔發布重要政務信息工作。
(二)條法司。協調提出有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擬訂、修改及有關知識產權對外談判的方案。提出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准,組織實施申請、受理、授權等工作。組織普法宣傳工作。
(三)戰略規劃司。擬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擬訂全國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審查、注冊、登記計劃。承擔部門預決算和局直屬單位財務、資產、基建計劃等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
(四)知識產權保護司。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准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准。承擔商標評審、專利復審和無效等行政裁決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志和奧林匹克標志、世界博覽會標志等官方標志相關保護工作,承擔指導地方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
(五)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專利強制許可、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有關工作。擬訂規范知識產權交易的政策。擬訂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六)公共服務司。組織實施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知識產權信息加工標准制定相關工作,推動信息服務的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承擔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和發布知識產權申請、授權、注冊、登記等信息工作。
(七)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承辦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承擔相關對外談判工作。承辦相關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辦涉及港澳台的相關事項。
(八)人事司。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第五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43名(含兩委人員編制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第六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3、四川國家知識產權局怎麼樣
四川國家知識產權局非常不錯,發展前景非常好,如果有這樣的工作機遇的話,還是非常不錯的。待遇非常好,而且工作非常輕松,一個非常不錯的職業種類之一。
4、鄭州知識產權局是事業編還是公務員
1 鄭州知識產權局屬於事業單位,非公務員。
2 因為事業逗差單位和公務念指叢員的區別在於僱傭關系不同,事業單位是以用人單位名義招聘和雇傭人員,而公務仔櫻員是由國家機關直接錄用和管理。
3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屬於國家機關,但是兩者的招錄、管理、福利等方面有所不同。
5、國家知識產權局科學城是什麼單位
國家知識產權局科學城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的一個部門,位於中國北京市昌平區科學園區內,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加強和促進知識產權工作而設立的重要機構之一。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科學城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和服並明務保障;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查詢、分析、評估等工作;推廣知識產權在科技創新中的應用等。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科學城還是一宏基個集辦公、會議、培訓、展覽、咨詢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知識產絕絕告權服務中心。
6、知識產權局是什麼編制單位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局屬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該局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橘坦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圓畢桐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數仿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7、知識產權局是事業單位嗎
1、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旁棗敗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2、承擔規范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擬訂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擬訂規范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3、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4、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訂專利工作計劃,審批專項工作規劃,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5、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確權判斷標准,指定管理確權的機構。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斷標准。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知識產權局是公務員編制。審查協作中心是下屬的事業單位,大多數人員都是合同聘用制,只有少數領導層是公務員,待遇和發展機會差一個級別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1、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岩粗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運顫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8、知識產權局是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直屬國務院,是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大多數人不是公務員,但是享受公務員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為公務員編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歷扮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准,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准,建立機制,做好政策標准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2.與商務部的職責分工。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商務部負責與經貿相關的多雙邊知識產權對外談判、雙邊知識產權合作磋商機制及國內立場的協調等工作。
3.與國家版權局的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擬訂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鉛仔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研究提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地方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三)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專利強制許可相關工作。制定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知識產權的審查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實施商標注冊、專利審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負責商標、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復審和無效等行政裁決。擬訂原產地地理標志統一認定製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一條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槐爛汪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後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