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國外的設計作品侵權
1、我在微博上找到一個外國藝術家的畫 我把它修改填色以後當成自己的畢業設計算侵權嗎
您這屬於在別人的作品基礎上進行二度創作,如果您能改到面目全非的地步,那就是一個新的作品了,不算侵權。
如果只是簡單的修改,能看出是原作者的作品,需要得到原作者許可,否則就構成侵犯著作權。
2、如果我對國外的作品侵權了,怎麼判?
當然是按中國法律來判,這要看對方國家有沒有加入伯爾尼公約。我國法律對外國作品也是保護的
3、國外專利侵權案怎樣賠償
法律分析: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4、仿照國外品牌的設計,加上自己的商標,屬於侵權嗎
嚴格來說是的 但是誰管呢! 如果是較真的話 中國的服飾行業恐怕要縮水 80% 了 呵呵 開玩內笑呢!~~
放心容的做吧 NIKE沒有扯淡到 跑到中國來理會這個! 我們自己的國家幹嘛要斷自己的財路呢!呵呵
5、莫奈的作品設計衣服侵權嗎
法律分析:沒有的得到使用權會構成侵權。莫奈的作品屬於著作權保護的范疇,將著作權人的畫印製商業用途,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著作權有50年保護期,著作人死後50年假如沒有繼承人將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如果這些作品的著作權專有使用權已經授權給了其他機構或者公司,那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6、在淘寶上使用外國圖片侵權嗎
使用的圖片和圖片內容如有歸屬就侵權,反之不侵權。比如,你未經作者許可用了一幅攝影作品;未經迪士尼授權使用了米老鼠形象等等,這些都是侵權行為。
7、用國外著名視覺藝術家的畫做成手機主題的壁紙,可能上架售賣算不算侵權?
算的,就是不收費,只要是商業用途都需要經過對方的允許,除非你選的著名藝術家已經過世50年以上。
8、在國內設計和銷售類似於國外的設計師產品,會被追究責任嗎?可以申請國內專利和版權嗎?
(1)版權不行。
因為我國加入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而很多國家都是這個回公答約的公約締約國家。
聯盟任何一成員國公民的作者,或者在任何一成員國首次發表其作品的作者,其作品在其他成員國應受到保護,此種保護應與各國給予本國國民的作品的保護相同。
所以,在兩個國家都是《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締約國家,抄國外的東西在國內是算抄襲的。是能在法律上追究抄襲方的法律責任。
(2)專利可以。由於專利權有地域性,如果這個專利沒有在國內申請,你是可以申請的,但不是一定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