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免責條件司法解釋
1、著作權法司法解釋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6次會議通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三條 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已經過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
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2、最高院關於審理著作權司法解釋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三條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害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已經過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侵害著作權行為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
第四條因侵害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3、著作權法的解釋
著作權法的解釋也稱「版權法」。 國家 關於確認和 保護 著作 人和其他著作權所有者的著作權 權利 的法律。是因創作、 傳播 和使用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產生的各種 社會關系 的法律規范。內容包括著作權主體、著作權客體、著作權內容、著作權 限制 、著作權繼承和轉讓、 侵犯 著作權的處罰等。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權法是 英國 於1710年頒布的 《安妮女王法令》 。納攔 《中華人民 共和 國著作權法》 於1990年9月7日通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詞語分解
著作的解釋 ∶撰述。古代專指 撰寫 詩洞冊胡文,包括文學與學術作品 ∶運用 創造 才能或 經過 創造性 努力 而產生的作品詳細解釋 .用文字表達意見﹑ 知識 ﹑ 思想 ﹑感情等。 .著作的姿老成品。 .見"著作郎"。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 必須 遵守的行為 規則 :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 自然 人」的 對稱 。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 參與 民事活動
4、銷售侵犯著作權產品的銷售者,如果能夠證明其合法的進貨渠道,是否可以免責?
不一定。這是因為在行為人能夠證明發行或出租的作品有合法來源的情況下,其也有可能明知發行或出租的作品為盜版作品,這種情況下依然享受免責的待遇對著作權人就非常的不公,也起不到打擊盜版保護市場交易的作用。
由於我國《著作權法》目前未規定侵權商品銷售者有合法來源抗辯事由,從而造成司法實踐中對涉嫌著作權侵權的銷售者能否適用「合法來源」抗辯,以及如何適用存在著相當大的爭議。如果銷售商不承擔法律責任,那麼其前提是能夠證明合法來源抗辯的,但是不能夠得出:能夠舉證合法來源,就可以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復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復製品的發行者或者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復製品的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5、著作權侵權的認定標準是哪些
對於著作權侵權的認定標准,由於著作權的特殊性我們一般從以下這幾個方面來認定: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
同時也是可以根據以下條件,認定存在著作權侵權:
1.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2.使用他人的作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
3.不符合合理使用或者不屬於其他法定免責的情形。
著作權是著作權所有權人擁有的合法受保護的權利,凡是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和授權,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的,都構成著作權侵權。如果給著作權人造成了實際損失,侵權人應該給予著作權人相應的損失賠償。
具體的侵犯著作權認定細節如下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6、著作權法律上的解釋是怎樣的
著作權在法律上的規定如下:
1、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權;
2、著作權的保護對象為作品。作品主要是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