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平台承擔侵權責任的正當性
1、網約車平台應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嗎?
據報道,5月2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召開促進網約車安全消費座談會,針對消費者反映較為強烈的「人車不符派腔」等問題,呼籲採取措施杜絕「馬甲車」,保證乘客預約的車輛和司機與實際情況一致。
報道稱,對於網約車平台來說,只要提供商品和服務,就應該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提到「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消費者打車並不是因為認識司機,而是通過網約車平台聯繫到司機。
中消協相關負責人也指出,安全權是消費者的首項權利,保障消費者安全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網約車平台經營者應依法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同時,付費和服務標准也是由平台決定的。因此在實際判決中,網約車平台負連帶責任是比較普遍的。
中消協呼籲強化入網審核,對於各種業態的網路預約車輛服務,應當對司機的駕駛經歷、交通責任事故、暴力犯罪記錄等情況採取標准一致的審核要求,進行嚴飢羨擾格核爛旦查,嚴把人員准入關。
文章來源:央廣網
2、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誰承擔責任?
有償順風車
有償順風車車主如果是非法運營,那麼如果出行遭遇車禍,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車主都要自己承擔。搭乘人員如有受傷的,可以要求車主和司機賠償全部的損失。同時因為車主涉及了非法運營,還將會面臨處罰。
【法律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並根據情況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追究刑事責任。」無償順風車通常不會涉及私自改變私家車用途的情況,所以在保險理賠方面一般都能按照正常流程走。
無償順風車
無償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會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理,一旦發生損害賠償,主要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依據,由肇事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事故是由車主違章引起,則車主應該負全責;如果是第三方引起,則肇事方承擔主要責任;如果第三方沒有能力賠償全部損失,則搭乘人往往找車主補償。
【法律解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好意同乘」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搭車人損害的,應當減輕駕駛人的賠償責任,但駕駛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搭車人有過錯的,應相應減輕駕駛人的賠償責任。
3、網約車出事故的網約平台需要承擔責任嗎
解答網約車出事故的網約平台需要承擔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者孫當保證乘客在運輸過程中的人身及財產安氏山全,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乘坐網約車出事故的,可以要求網約平首核鏈台和司機共同承擔責任。法律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第十七條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並將車輛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4、網約車侵權應該如何處理?
《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根據該規定,在涉網約車的交通事故糾紛中,網約車平台公司確有可能成為賠償責任的承擔主體。但是,在具體辦案過程中卻有一定困難。海淀區法院民六庭負責人告訴記者,「從涉互聯網運營平台類交通事故案件的審理情況來看,實際侵權人與相關平台公司的應訴積極性均不高,缺席審理的比例較大。這些人員不出庭應訴,將導致事故是否發生在網約車運營期間等關鍵事實無法查清,難以確定責任主體」。
《辦法》雖然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但是,對於網約車致第三人損害的,網約車平台公司是承擔與傳統計程車公司等同的替代責任,還是與網約車駕駛人分別承擔侵權責任和補充責任呢?對此,實踐中仍未達成共識。
「問題難以一概而論,因為實踐中網約車類型較多,不同類型之間存在實質性的差異。」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表示,對於網約車公司自己招聘司機、自己組建車隊,通過自己的網路平台提供用車服務的,例如首汽約車、神州專車之類的網約車公司,用戶是與網約車公司簽訂的承運合同,由網約車指派司機進行運輸作業,司機也是網約車公司的雇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4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在這樣的情形下,網約車司機在運輸過程中致人損害的,應當由網約車公司對外承擔賠償責任,事後可以根據其與司機之間的勞動協議進行追償。
「而
在滴滴、優步等網約車公司提供的快車或順風車服務,則屬於居間合同。」孟強表示,利用互聯網平台對用車需求和車輛信息進行處理,進而撮合促成距離最近的用
戶和車輛達成承運合同,在這一類型的網約車服務中,因為司機是否接單完全自願,並不完全受網約車公司的指示、控制、監督和管理,也不從網約車公司獲取固定
勞務報酬,因此司機並非網約車公司的雇員。
在這種網約車情形下,用戶是與司機直接成
立的運輸合同,司機一旦出現侵權行為,由司機自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孟強表示,網約車公司的責任,只有在違反居間合同的法定或約定義務時才存在。例如,網
約車公司承諾其加盟駕駛員均符合《辦法》第14條的規定,但卻隱瞞了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用戶利益。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確實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他認為,結合《辦法》的規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安
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對於網約車駕駛人侵害乘客合法權益,或是網約車車主在交通事故中
承擔主要責任的,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承擔替代責任。對於第三人侵權的行為,應當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平台公司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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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網約車出事故的網約平台需要承擔責任嗎
網約車出事故的網約平台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根據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通常情況下,乘客乘坐計程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客發生傷害的,依據民事法律法規,計程車公司應當承擔賠付責任是很容易認定的。但「網約車」並不像計程車有明確運營資質的公司管理,當「網約車」運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且「網約車」司機的賠付能力不強的情況下,「網約車」服務平台是否承擔法律責任就成為受害者能被救濟的重要因素。目前,從「網約車」服務過程中的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審理的情況來看,法院一般審理思路是,權衡受害人、注冊司機和平台公司各方利益,側重受害人救濟和兼顧新業態發展。認為:此種思路是站在公平正義角度,且無法可依的情形下權宜之計,不具備普遍的法律約束力,而且很容易產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影響司法的權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畝中早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於按照規定免票、迅雀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培鄭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6、滴滴打車發生交通事故網約車平台是否應擔責
一般無需擔責。滴滴打車作為提供需求的網路信息平台,僅僅是方便乘客找司機、司機找乘客的橋梁和紐帶,是信息的提供者,並不是乘客與司機間客運合同的主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7、網約車交通事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一、網約車交通事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1、網約車交通事故如果是網約車一方過錯導致的,由網約車平台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網約車駕駛員與平台之間形成事實上的勞務關系,那麼,駕駛員在接單運營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如果駕駛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平台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或者自己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
1、及時報警。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及時報警,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交警出警;
2、等待事故認定書。交警出警後,會根據現場情況,綜合考慮後出具事故認定書,劃分雙方責任;
3、通過調解或訴訟的方式要求賠償。受害方和肇事方可以請求交警部門進行調解或者自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8、乘網約車發生事故應由誰承擔責任
有時候網約車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的,乘客因乘坐網約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網約車司機與網約車平台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由運營網約車的運營方承擔侵權責任。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一、乘網約車發生事故應由誰承擔責任
1、乘客因乘坐網約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網約車司機與網約車平台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由運營網約車的運營方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只是與平台簽訂了協議的,由網約車司機承擔責任。
2、法律規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 網約車平台御侍脊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責任和勞務派遣單位、勞務用工單位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發生死人交通事故怎麼處理方法
1、報案
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鎮滲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
2、現場處理
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談森,並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3、檢驗、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4、認定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承客因乘坐網約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網約車司機與網約車平台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由運營網約車的運營方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只是與平台簽訂了協議的,由網約車司機承擔責任。
9、網約車出事故的網約平台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網約車出事故的,網約平台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平台方作為管理者和組織者收取了類似於管理費的費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車平台喚侍約來的車輛出現事塌棚故,平台方也應該成為責任主體。另外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網約車出交通事故全責怎麼辦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和衫吵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2、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
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