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法院知識產權廳華桂潮案
1、河南省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規定
法律主觀 :
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反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唯宴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晌高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宴山尺損失等行為。
2、知識產權管轄法院
法律主觀:知茄孝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反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辯殲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攜納沖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代位權訴訟管轄法院對於代位權訴訟的管轄問題,《合同法解釋》第14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代位權訴訟之管轄與協議管轄、協議仲裁之協調問題1、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不能就代位權訴訟進行協議管轄、協議仲裁。首先,依據《合同法解釋》第73條的規定,債權人代位債務人向次債務人主張權利,只能通過法院的途徑進行,也即只能通過代位權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利,這就排除了債權人與次債務人簽訂仲裁協議的可能性。其次,應當認為,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亦無權就代位權訴訟簽訂管轄協議。2、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之後,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就他們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簽訂管轄協議或仲裁協議的,應認定對債權人不生效力,不影響代位權訴訟的繼續進行。但是,該管轄協議或仲裁協議對於債務人對次債務人所享有的、超過債權人代位請求數額的債權糾紛部分,應當具有法律效力。3、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之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已經簽訂有管轄協議,應當如何加以協調之問題。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權訴訟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與協議管轄的法院不一致時的情況,如果二者是一致的,則不存在需要加以協調的問題。
3、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襲譽鬧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虛局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 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 北京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 民事糾紛 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拍罩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反不正當競爭 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4、義烏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哪個好
浙江英普(義烏)律師事務所。義烏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浙江英普(義烏)律師事務所這個好,知識產權律所是指專門提供知識產權行業法律服務和法律咨詢的律師事務所。
5、上海知識產權案件管轄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 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 北京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 民事糾紛 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反不正當競爭 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轎中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芹帆銷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嫌游權民事案件。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 《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 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6、河南省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規定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猜世實用新型專利案件。 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 北京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 民事糾紛 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反不正當競爭 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侍兆差識產權民事案件。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的規定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老皮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7、義烏市福田街道歸哪個法院管轄
您好,根據《中華人伍州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義烏市福田街道的民事案件由腔旅蔽義烏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義烏市中級人民法院是義烏市的一級法院,位於義烏市中心地帶,是義烏市的最高司法機關。它負責審理義烏市的一般民事案件鎮迅,包括婚姻家庭案件、繼承案件、侵權案件、合同糾紛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公司案件、擔保案件、知識產權案件等。義烏市中級人民法院設有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管理部、法庭秘書室、案件承辦部、案件審理部、案件審結部、案件執行部、案件監督部、案件廉政監督部、司法技術部等十個部門。
8、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 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 北京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 民事糾紛 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反不正當競爭 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條 專利糾紛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六十五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芹帆銷財產權益糾紛,嫌游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轎中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9、「知識產權案件」為什麼要直接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並不全是由中級法院管轄,這是法律明確規定,是考慮到知識產權糾紛的專業性質及標的額較大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