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風險提示
1、法制、綜藝類節目,使用國外的音樂作品做背景音樂,或者改編,侵犯版權法嗎?
一、概括的講歐美和日韓的音樂作品版權也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
二、廣播電視節目使用歐美或者日韓的音樂作品,是否經過授權並支付了費用,這個只有該機構才清楚吧。但是從目前行業潛規則來看,部分是沒有經過授權的,這就是為什麼播的是歐美或者日韓的音樂作品,而不是華語的作品。日韓、歐美到中國打官司成本較高。
三、授權是一種合意,只要權利人願意給你授權就可以。
另外,你可以關注下一下內容: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在指明著作權人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的情況下對著作權人的作品進行使用的行為,該行為為法律所許可。
法定許可是指,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指明著作權人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的情況下進行使用的行為,該使用行為為法律所許可。
綜合二者的區別就是,合理使用不需支付報酬,而法定許可必須;合理使用不需在著作權人沒有聲明不得使用的前提下進行,而法定許可必須。
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這兩個概念,在90年的著作權法的實施過程中,理論界就已經開始使用。在新的著作權法頒布實施,改變了原著作權法對合理使用以及法定許可范圍的規定。現歸納如下,以備平時之需:
合理使用: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法定許可:
第二十三條 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第三十二條 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二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第四十三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也對法定許可作了相關規定,條文如下:
第三條 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網站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2、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滿有什麼後果
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滿有什麼後果,著作權保護是促進知識型經濟的一個重要手段,知識經濟已經成為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推動力,而保護知識產權是對創作人的保護,只有保護創作人的利益,創作人才能動力創作更好的作品,那麼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滿有什麼後果?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滿我國對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保護期分別加以規定。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永久受到法律保護。發表權的保護期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相同。作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終止後,其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仍受著作權法保護。在著作權的期限內,作品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著作權期限屆滿,就喪失著作權,該作品便進入公共領域,不再受法律保護。對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來說,不同類型的作品,法律中規定的保護期限是不同的。而要是在保護期滿後,那麼著作權人就不能再享有相關著作權保護。不過對於其中受永久保護的權利,如保護作品完整權,因為沒有保護期限限制,換言之就是永久受保護的。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滿有什麼後果?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3、截取某個畫家的局部畫會有版權嗎
您好,畫家對於整個作品都具有著作權,因此,即使截取畫作的局部,依然是侵犯了著作權人的著作權,會有承擔侵權責任的風險,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4、非法和侵權盜版出版物的危害
法律分析:非法和侵權盜版出版物的危害如下:1、盜版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的各種問題,盜版軟體如數據丟失等技術風險,盜版用戶通常無法以正常途徑獲得合法的技術支持和維護服務,盜版出版物總體印刷質量較差,容易出現錯別字,影響閱讀體驗;2、生產、使用、傳播盜版作品和出版物的個人、公司、組織損害了創作者的利益,違反了知識產權的相關規定,都有可能被告侵權;3、嚴重影響軟體市場的正常管理和稅收。盜版軟體沖擊市場,極大地干擾了正版軟體的正常銷售,且盜版軟體製作商和銷售商千方百計逃避管理和稅收,會直接造成軟體出版、發行方面國家稅收的巨額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進行下列行為:(一)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無法避免的除外;(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
5、自媒體及平台在自媒體及平台在運營過程中如何避免著作權侵權?
為避免著作權侵權風險,自媒體及平台在運營過程中使用他人圖片、視頻、音樂、字體等作品,必須事先取得權利方授權,切勿隨意使用。此外還要審查作品的著作權權屬情況,確認版權鏈完整清晰,接到投訴後及時刪除侵權作品,妥善留存證據,一旦發生訴訟可以向嘩巧專業律師咨詢。
微版權首創「區塊鏈+司法+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為攝影、設計、動漫、游戲、律所、報社等行業提供作品確權、全網監測、侵權分析、網路取證、公證亂握鍵舉證、在線申請版權證書等一站式服務。
微版權還可以提供全網7*24小時侵權監測服務,發現侵權主動通知,對於侵權結果系統會皮嫌進行分析整理,並快速定位侵權主體,輸出多達40項內容。通過「圖片縮略圖對比」「文字調色盤對比」,讓侵權結果一目瞭然。發現侵權後,微版權可提供全方位的取證服務,包括網頁取證、截圖取證、視頻取證和錄屏取證等多種方式,取證數據直通互聯網法院,還可在線申請出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公證保管函等證書,有效提高證據的法律效力。
6、申請版權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申請版權有風險。版權是法律上規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復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八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依法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調解活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授權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使用費的收取標准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使用者代表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將使用費的收取和轉付、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費的未分配部分等總體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並應當建立權利信息查詢系統,供權利人和使用者查詢。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監督、管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設立方式、權利義務、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7、視覺中國的目標價格?000681 視覺中國年報?視覺中國2021年每股分紅多少?
視覺中國是文化傳媒領域,很多投資者也很關注傳媒領域的股票,那麼該如何評價視覺中國這只股票呢,接下來我們重點來分析一下。進入主題之前,我整理好的文化傳媒行業龍頭股名單分享給大家,現在點擊就可以馬上領取:寶藏資料:文化傳媒行業龍頭股一覽表
一、從公司角度來看
公司介紹:視覺中國這家公司是擁有專業版權視覺內容與增值服務的平台型互聯網科技公司,以視覺內容作為重要的核心。通過大數據,搜索演算法以及人工智慧等等的方面都屬於互聯網技術以及產品運營,從而讓視覺中國為平台各端提供高效的版權交易和增值服務。在不同的業務板塊都擁有著核心的競爭力,在營銷增值服務和視覺內容業務板塊還會更加地突出,真的具備很高的行業影響力。
下面我們就來聊聊視覺中國在哪些方面存在亮點。
亮點一:商標及專利優勢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擁有注冊商標16項,均以申請方式取得,獲取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放的《商標注冊證》;擁有專利9項,其中發明專利3項,實用新型專利6項,均為自行申請取得;擁有的軟體著作權就達到了58項。品牌效應和其專利優勢都是顯而易見的。
亮點二:持續強化內容供應能力,音視頻素材領域成效顯著
公司積極深挖各細分市場以獲取客戶,當前與其進行直接簽約的客戶已在1.3萬家以上。在中小企業市場領域,結合互聯網平台提供服務,觸達用戶數已經超過91萬。該公司全球簽約的供稿人已經突破50萬,累計音視頻供應商數量近90家,可提供的素材數以萬計,如3千萬條視頻和4億張圖片以及35萬首音樂等可銷售類型素材,在傳媒領域行業上的資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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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行業角度看
隨著2021年6月,新《著作權法》正式實施。本次《著作權法》的修訂內容豐富,加大了對侵權者的懲治力度。作者終生以及去世後五十年之內,他的攝影版權都是得以保護的;「攝影作品原件」與「美術作品原件」一並寫入法律條文,攝影藝術品的流通和收藏將受到法律的保護;新聞圖片不再被當成時事新聞,法律將會給其以正規保護。當前我國圖片市場正版化率還在10%以下,我們認為,新《著作權法》正式實施對圖片視頻素材行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版權規范化對整個行業的發展都非常有用。
一言以蔽之,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視覺中國作為文化傳媒領域的首席,未來的發展空間非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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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現場表演通過有線單向網路違法傳播,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什麼權利?為什麼?
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章 著作權
第一節 著作權人及其權利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9、只要在平台上發布了影視作品就算侵權嗎?
在平台上發布了影視作品,並不算是侵權。
10、過了著作權有效期的作品還會受到保護嗎
法律分析:法人、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予以保護。
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以及攝影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三條 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創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