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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中的違法所得包括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5-09 17:08:23

1、侵犯著作權行為的類型

法律分析:侵犯著作權行為的類型:1、直接侵權;2、間接侵權;3、違約侵權;4、部分侵權。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 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 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 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 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 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 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 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 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2、著作權法包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著作權包括哪些內容
在現在社會的經濟犯罪當中,著作權侵權犯罪是占據了越來越大的部分。著作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部分,它的包含面十分廣大,很多人對於著作權到底包括哪些內容不太清楚。一起來看看吧。
著作權包括哪些內容
一、著作權包括哪些內容
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著作權侵權的構成要件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復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著作權損害賠償問題
根據《著作權法》第48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民法和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和司法實踐的需要,應當確立以下四個原則:全部賠償原則;法定標准賠償原則;法官斟酌裁量賠償原則;對精神損害賠償適當限制原則。

3、侵犯著作權行為的行政處罰包括什麼

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處罰是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滑昌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伍讓哪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腔碼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人民法院可判決給予什麼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人民法院依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侵權賠償依據有:
1、侵權使權利人利潤減少的數額;
2、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
3、權利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
4、權利人復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復製品每件利潤之積;
5、侵權復製品數量乘以權利人每件復製品利潤之積;
6、因侵權導致權利人許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難以正常履行產生的預期利潤損失;
7、因侵權導致權利人作品價值下降產生的損失;
8、另外,因提起訴訟而導致的費用也應列入賠償范圍。提起訴訟可能發生許多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調查取證費和制止侵權所支付差旅費,為查閱收集證據材料支付的費用,對是否構成侵權的鑒定費用等。對被侵權人因訴訟而支出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應列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的范圍,以使當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補償。這些費用都是被侵權人因為制止侵權而實際必須支出的費用,應該都是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
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為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為所得收入,即為所得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了必要舉證責任,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XXX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侵權復製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等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5、我國著作權法關於侵犯著作權法律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根據侵權行為及侵權後果的不同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為您整理相關資料。
一、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針對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法律對侵權人施加的首要目標便是停止侵權行為,防止權利人損害後果的進一步擴大。這是侵權人要承擔的首要民事責任。
2、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不僅給權利人造成了損害,同時也影響了著作權人的信譽,僅僅是停止侵害,無法補償權利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因此,侵權人應當作出行動,消除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不良影響,並且向著作權人賠禮道歉。
3、賠償損失
      侵犯著作權將會權利人帶來財產損失,所以,侵權人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第48條,賠償數額的確定:
(1)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首好的,賠償額=權利人的實際損失;
(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侵權人的違法所得;
(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賠償額≤500000元。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一般而言,賠償損失針對的是有過錯的侵權人,而無過錯的侵權人停止侵害就可以了,不需要賠償損失。但是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如果無過錯侵權人從侵權行為中獲得了利潤,那麼,他應當將所獲利潤返還給著作權人。
二、行政責任
      如果著作權侵權行為損害了公共利益,侵權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行政責任。
      有關著作法侵權的行政責任,主要規定在《著作權法》第47條、《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和19條。其表現形式為:
1、處罰主體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2、處罰設施為:
      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以處以罰款等等行政處罰。
三、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47條、《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19條,侵犯著作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當著作權侵權行為達到一定程度,侵權行為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一定程度意思就是嚴重擾或桐亂市場經營秩序,對社會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其量刑基準是: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
1、違法所得≥30000,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判處有期徒刑≤3年,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情節是指:
(1)非法經營數額≥50000;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1000;
(3)其他嚴重者團鉛情節的情形。
2、違法所得≥150000,或者由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判處3年≤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特別嚴重情節是指:
(1)非法經營數額≥250000;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5000;
(3)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由此可知,侵犯他人著作權,根據其危害程度,要負上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6、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他人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一、著作權指的是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腔戚凳和科學作品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專有權。主要包括如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等權利。因此,我們將侵犯著作權和著作權相關的權益稱為侵犯著作權的犯罪。顯然,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客體是著作權和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主觀上是營利為目的的故意,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二、 侵犯著作權,侵權人應當承擔著作權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其賠償應按下列標准計算:1、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數額;2、權利伍旅人的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3、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4、賠償的數額應當包含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仔銀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7、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給予侵權人的行政處罰包括哪些

著作權侵權行政處罰有警告,或者是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以及還有沒收違法所得,同時還有沒收侵權的復製品,再者就是要求給予相應的罰款,如果造成嚴重的後果還會被行政拘留的。

一、著作權侵權行政處罰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行為行政責任的形式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處罰條款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制裁。侵犯著作權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人提出的先誡和譴責,主要適用於情節比較輕微的違法行為。
      (2)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這種處罰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權人不能繼續通過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營利,但沒有觸及侵權人通過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獲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權人已獲得收益的情況下,單獨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適的。
      (3)沒收非法所得。是指將侵權人通過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繳國庫。這種處罰形式是前一種處罰形式的補充,二者結合起來可使侵權人一無所有。
      (4)沒收侵權復製品。為防止侵權人將是否製作出來的侵權復製品發行,繼續對受害人造成損害,有必要沒收侵權復製品。
      (5)沒收侵權復製品的製作設備。對那些本可能繼續侵權的侵權人,為從根本上消除其繼續製作侵權復製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沒收其製作侵權復製品的設備。
      (6)罰款。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1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罰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術作品的,罰款1000元至5萬元。對其他可以給予行政處罰的侵犯著作權行為,可以罰款一萬至10萬元或總定價的二至五倍。
二、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1、罩鋒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姿悶羨他人合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跡拍品。
      5、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7、剽竊、抄襲他人作品。
      8、未經著作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
      9、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10、其他健兒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綜合上面所說的,著作權侵權的行為是會讓他人的權益受到損失,一般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是會承擔起相應的賠償,同時還需要承擔起相應的行政處罰,對於處罰的標准就會按違法的情形來進行判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權益。

8、著作權法中有哪些行為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 剽竊他人作品。等等。
一、侵犯著作權十一種行為包括什麼
      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分別作了規定。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1)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逗弊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竊他人作品。
      (6)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 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 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1) 未經著作權人許散侍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 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 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 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 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山掘族  (8) 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是否侵犯著作權如何認定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可分為以下幾步:
      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如果原告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受著作權法保護;
      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在認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應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的相應部分進行對比,判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9、侵犯著作權有哪些行政處罰

侵犯著作權 的處罰有三種,民事賠償、 行政處罰 和刑事處罰。當嚴重清風 著作權 時,侵權人就會面臨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一、承擔 民事責任 的情形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渣絕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侵權人有以上行為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二、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情況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 法規 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情況,除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外;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 侵權行為 ,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 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計算損失 賠償金 額? 1、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 違法所得 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如啟姿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旁明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以上是對侵犯著作權有哪些行政處罰的回答

10、法律中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法律中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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