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糾紛法院級別管轄
1、著作權糾紛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著作權糾紛的管轄法院的確定是地域上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級別上一般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2、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註: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義烏、崑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 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 北京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商標 民事糾紛 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塌簡民法院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反不正當競爭 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准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團鎮褲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旅攔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3、知識產權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
法律主觀:如果著作權人認為自己的著作權受到了侵害,是可以進行著作權訴訟的,但是,進行著作權侵權訴訟不是去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都可以的,著作權訴訟是有其管轄法院的規定的。
一、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的規定
1、地域管轄
對於著作權訴訟案件的地域管轄應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應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第二、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第三、對於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訴訟案件的地域管轄,其中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難以確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2、級別管轄
根據《著作權法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法院管轄。但是各高級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應注意的是上海、廣州和北京已成立的知識產權法院,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規定案件享有管轄權。
二、著作權侵權訴訟的時效
根據《著作權法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兩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計算。
三、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構成
1.直接侵權
著作權人享有專有權利,且每一項權利控制著特定的行為,如復制權控制著復制行為,他人在不符合合理使用及法定許可的條件時,實施被著作權控制的行為時即構成著作權侵權。此時即為直接侵權。其構成要件為:
第一、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許可。
第二唯含巧、實施被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如復制權控制的復制權;發行權控制的發行行為等。
第三、不存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的條件。
第四、不以是否存在主觀過錯作為認定侵權的條件。行為人是否存在主觀過錯只是影響損害賠償數額或救濟方法,並非是直接侵權的認定要素。若行為人確無主觀過錯,則無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間接侵權
當行為人並未直接實施著作權控制的行為,但其行為與直接侵權行為存在指鍵特定關系,如為他人侵權提供幫助行為,且存在主觀故意,此時被稱為間接侵權。我國《著作權法》對此並未明確規定,但可使用《侵權責任法》規定的侵權責任構成。教唆、引誘他人進行侵權,或明知他人存在侵權行為並為其提供幫助的,最終與損害結果具有因果關系的,行為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應注意的是,間接侵權必須以存在主觀過錯為構成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老正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4、知識產權由誰管轄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包括專利,商標與著作權案件的管轄。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5、著作權案件管轄法院
法律分析:著作權糾紛管轄法院如下:(1)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人民法院;(2)侵權復製品儲藏地人民法院;(3)侵權復製品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4)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5)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6)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權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6、著作權管轄法院
法律分析: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1、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4、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7、我國知識產權法院的管轄范圍
法律主觀:1、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條體現的是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即關於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的第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在高級人民法院。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2、商標民事紛爭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3、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4、地域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限定適用地域管轄。即「侵權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指鍵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老正地,是指海關、版權唯含巧、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8、著作權侵權管轄
一、什麼是著作權侵權著作權侵權是指一切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的行為。具體說來,凡行為人實施了《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所規定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造成財產或非財產損失,都屬於對著作權的侵權。
二、著作權侵權由哪裡法院管轄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1、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4、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著作權糾紛管轄是怎麼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第二條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三條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已經過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
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第五條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綜合上面褲桐渣的介紹,我國侵犯著作權的輪做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後,對於要約邀請有哪些構成要件的相關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師,他們會胡悄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9、著作權侵權管轄法院
法律主觀:侵犯著作權案件管轄法院確認方式:第一步,先確認級別管轄,一般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第二步,再確認地域管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步,綜合確認知識產權糾紛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識產權法兄殲舉院管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改啟用於製作侵權復羨碧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等。
10、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轄。 A.基層 B.基層以上 C.中級 D.中級以上
【答案耐帶】:D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空畝沖釋》第2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可乘之機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斗殲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