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知識產權
1、知識版權的弊端
1 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2、不知道大家有聽過科密集團嗎?生產什麼的?
廣州科密集團創立於1993年,是一家集生產、 銷售與研發為一體的從事枯滾辦公機具/耗材、高科技電子類產品、商業機器的現代化民營集團企業。目前共擁有員工兩千餘名。集團下設碎紙機、冊敗唯點鈔機、科技、小機具、科密化學5個產品事業部,華南、華北、華東、華西4大營銷事業部,擁有位於增城的三個生產基地。分公司、辦事處遍布全國。
科密集團領航中國碎紙機製造行業,是我國碎紙機、考勤機規模最大最專業的OEM出口基地,同時也是本土最具實力的墨粉製造商。產品行銷海內外,遍布歐美、日本、韓國、印尼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
一直以來,科密公司以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秉承「以客戶為尊、以夥伴為友、以員工為本」的核心價值觀,努力以一流產品、最佳服務和更優創意,成為所在領域首選合作商。
一流的管理理念、高瞻遠矚的戰略思想、優質的服務意識、完美的產品設計、堅定的發展信念和團結一致的精神,是科密人不斷進取、發展創新的基石,也是科密人服務於社會、不斷為社州培會貢獻的源泉。
3、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反映了一個國家的什麼發展水平
你好:
是國家綜合實力的一個體現,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不佳,這是眾所周知的。根據香港政治經濟風險顧問公司(Political & Economic Risk Consultancy)公布的亞洲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保護指數,中國在亞洲各國家和地區中排名倒數第二,僅好於印尼;根據世行公布的法律指數,該法律指數的成分之一就是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中國在195個國家中排名95位,低於世界均勻水平。理論上講,在知識產權保護如此薄弱的地區,企業的研發投資意願應該不強。但令人頗感意外的是,中國卻是個不折不扣的「研發大國」——根據世界經合組織報告,2006年中國企業的研發用度總額僅次於美國與日本位居世界第三,2002-2006年間中國企業研發用度增長率世界第一;根據聯合國貿易發展大會2005年《世界投資報告》調查統計,中國超過所有國家和地區,成為世界上主要跨國公司進行研發投資的首選之地。在一個知識產權保護如此薄弱的國家裡,如何實現高科技產業的迅猛發展,是否中國企業與眾不同,他們不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來保護其先進技術和創新產品?還是存在其他可以替換知識產權保護的機制可以支持中國企業的研發活動呢?這是本文要回答的兩大題目。為回答第一個題目,我們通過跨省比較分析來考察各省知識產權保護執法狀況的不同是否影響各省高科技企業的融資,研發投資以及研發產出。研究發現:(1)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較強的省份,高科技企業更可能獲得各類外部融資:外部債務融資、非正式金融機構債務融資和外部股權融資,他們也更願意將更大比例的資金投進到研發活動中,並開發出更多的專利技術和新產品。(2)固然我們上述結果表明知識產權執法力度與高科技企業的融資能力和研發能力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是否存在一個被我們所忽略的因素,不僅進步了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也進步了高科技企業發展水平,從而導致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與高科技企業融資能力和研發能力之間的相關關系是「偽相關」呢?對於這一題目,假如我們發掘知識產權保護對高科技企業融資能力和研發能力的作用機制,那麼顯然二者的關系就是因果關系而非「偽相關」。作者設計實證檢驗並發現知識產權保護是通過以下三個作用機制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融資行為產生影響的:第一,知識產權保護減少公司技術輕易被競爭者仿製和盜取的「外部性題目」;第二,知識產權保護減少公司因擔心研發項目信息被泄露而不願向外部投資者表露信息,從而融資困難的「信息不對稱題目」;第三,知識產權保護還可以減少中外合資企業的「代理題目」——中方股東很可能將外方股東所提供的先進技術挪為他用,致使後者不願向合資企業轉讓技術。上述研究結果對本文的第一個題目作出了回答:知識產權保護對國內高科技企業的投融資行為是起作用的。但是,即使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起作用,其總體水平仍然落後,外資高科技企業似乎不該將中國作為研發投資的首選之地。由於與國內企業不同,外資企業是可以選擇到其他知識產權保護較強的國家進行研發投資的。因此作者推斷:可能存在其他一些可以替換知識產權保護的機制可以起到吸引外資高科技企業到中國進行研發投資的作用。我們以為社會資本可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替換機制。社會資本在經濟學領域的經典定義來自LLSV(1997):「一個社會中人們的合作傾向,也就是說,在社會資本比較高的社會里,人們傾向於通過合作來獲得社會效率的最大化,而不是互相猜疑、互相算計導致『囚徒困境式\'無效率的結果。」Knack和Keefer(1997)則進一步誇大社會資本包括社會互信、社會公德、和團隊精神。基於世界觀調查(World Values Survey)的數據,LLSV(1997)發現中國的社會資本和社會互信水平是非常高的,在全球40個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中名列前茅。而Allen,Qian和Qian(2005)則進一步指出:與西方不同,中國較高的社會互信主要受到了千百年來中國社會的主流文化——儒家文化的熏陶,他們對中國企業主的進一步問卷調查結果還表明:100%的企業主以為假如企業破產了,那麼經濟上的任何損失都比不上信用和聲譽的損失來得重要。可見,取信用在中國這種關系型社會中是非常被看重的。假如一個國家的社會資本很高,人民的誠信度和公德心很強,那麼即使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尚不完善,該國人民也較不可能往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以社會資本可以作為吸引外資高科技企業的重要機制。為檢驗這一機制,我們考察了各省社會資本水平差異對外資高科技企業投資行為的影響。我們的主要研究結論是:(1)在控制各省的經濟發展水平,法律保護水平,政府廉潔程度,金融發展水平,同行業密集度,上、下***業密集度,基礎設施建設,薪酬水平,人力資源豐富程度,政策優惠啞變數之後,社會資本比較高的省份更輕易吸引外資高科技企業的進駐。而且在社會資本較高的省份,外資高科技企業也更願意與當地企業組成合資企業,並且研發投資意願較強。(2)在高社會資本的省份,外資高科技企業的研發強度逐年進步;相反地,在低社會資本的省份,外資高科技企業的研發強度卻是逐年下降的。這一結果與我們的理論猜測相一致,說明外資高科技企業對當地社會資本的逐步了解,逐步積累經驗,並對當地人的誠信程度做出了逐步的反應。這些結果回答了本文的第二個題目:在知識產權保護薄弱的國家裡,社會資本可以起到了替換知識產權保護的作用。此外,為了更清楚地了解社會資本的作用機制,我們還考察了外商投資者來源國(地區)的社會資本和國家文化如何影響投資國(中國)社會資本的作用效果。我們得到如下研究結論:(1)假如外資高科技企業是來自於社會資本水平較高的國家和地區,那麼他們將更重視合作夥伴和員工的誠信程度,因此他們會選擇到社會資本比較高的地區進行研發投資。(2)假如外資高科技企業來自於中國文化背景差異很大的國家和地區,由於較大的文化差異使外商投資者對中國的投資環境非常陌生,因此為減少風險他們也將選擇在具有較高社會資本的省份進行投資。(3)來自風險迴避程度較高的國家和地區的投資者,其投資決策也在更大程度上依靠於投資地區的社會資本水平的高低。(4)對比其他國家的外商投資者,具有華人血緣關系的外商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對投資地區的社會資本水平依靠程度較低,由於他們可以利用其他機制,例如基於關系與聲譽的治理機制,來應對當地人的不誠信行為。(5)歷史上曾經交戰的雙方仍然很難忘記仇恨,歷史上與中國交戰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的投資者更不可能與中國企業成立合資企業,也更不願意在中國從事研發活動。鴉片戰爭以來這些國家與中國的交戰次數每增加一次,兩國投資者建立合資企業的概率就減少3.2%,來自這些國家的高科技企業在中國的研發強度減少0.6%。這些研究結果從多方面拓展了「文化與金融」這一新興領域的研究。全文共分為六章,各章的主要內容如下:第一章導論。主要先容論文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具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的題目、研究思路、研究內容以及研究的改進與創新等。第二章文獻回顧與理論分析。「知識產權保護與公司財務」,「社會資本與公司財務」都是交叉學科領域,目前該領域的文獻未幾,作者綜合運用經濟學、財務學、和社會學理論與方法,具體分析闡述知識產權保護及社會資本對高科技企業的融資、研發投資、研發產出、投資區域選擇、股權結構選擇等財務決策的作用機制。第三章制度背景分析。首先先容中國現行的主要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以及中國政府與有關國際組織簽訂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然後我們討論了中國各省知識產權執法狀況的差異;最後我們分析了世界各國(地區)社會資本水平以及中國各省的社會資本水平的差異。第四章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對中國高科技企業外部融資、研發投資和研發產出的影響,並具體檢驗了知識產權保護對高科技企業投融資決策的三大作用機制。第五章是研究社會資本對外資高科技企業投資區域選擇、股權結構選擇以及研發投資選擇的影響,接著作者討論了外資高科技企業來源國的社會資本和國家文化如何影響投資國社會資本的作用效果。第六章是對論文研究成果的總結,包括研究結論與啟示。本研究的主要改進與創新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在知識產權保護薄弱的國家裡如何發展高科技產業?這是世界各國政府、企業和學術界普遍關注的題目。假如要研究這個題目,恐怕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數據能比中國的數佔有說服力,由於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之差,而高科技產業發展之快,無「國」能出其右。中國如何在不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下又快又好地發展高科技產業,這一題目為眾人所困惑,也為世界所矚目。本文利用了中國科技部提供的包括2001-2005年間中國所有高科技企業的資料庫,對這一題目進行了系統地研究,在理論上和實證上首次分析了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對高科技企業外部融資、研發投資、和研發產出的影響,並率先指出社會資本可以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替換機制,在外資高科技企業的投資區域選擇、股權結構選擇和研發投資選擇等方面扮演著重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結論不僅可為中國政府制定高科技產業未來數十年的發展規劃和制度建設提供一個決策依據,而且也有助於其他國家了解和鑒戒中國發展高科技產業的成功經驗。第二,本文是第一篇將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引進公司財務研究領域的論文
4、RCC技術的簡介
據了解,NFC技術,由索尼、諾基亞、飛利浦等企業在2003年制定,是當前移動支付行業標准。而RCC技術則由以國民技術為代表的一批國內企業制定,於2010年率先在上海世博會應用「世博通」,深圳市2011年推出的「手機深圳通」更是擁有140萬用戶規模,不僅國內的哈爾濱、青島、包頭、綿陽等城市復制深圳模式,國際上也有亞塞拜然、印尼等國在推廣手機錢包上選擇這一技術。
作為移動支付線下應用的兩種主流技術,RCC與NFC主要差異對比如下表: NFC技術 RCC技術 技術路線 沿用傳統技術路線。
採用13.56MHz,源於傳統非接觸卡成熟技術,應用於行動電話存在技術局限 開創鏈返全新技術路線。
採用2.4GHz頻段通信結合低頻磁距離控制,適用於行動電話新載體 受理環境要求 需改造受理環境。
原本目標是共用非接觸卡13.56M受理環境,因射頻參數、交易協議差異造成仍需改造部分機具,包括軟體硬體 需改造受理環境。
頻段不同,改造非接觸卡13.56M受理環境更簡便,僅在外圍覆蓋薄膜橋接電路即可完成改造,軟體無需更改,代價低 用戶環境要求 用戶猜喚空需更換且限定使用特製NFC手機、還需更換用戶卡。
不同品牌、型號及版本NFC手機軟體硬體均需兼容性測試,現僅部分高端智能手機支持 用戶只需更換用戶卡。
用戶可任意使用、更換或升級手機,且不限智能手機或功能手機。 安全性 高。基於高頻磁場控制距離,無源模式下安全。 高。基於低頻磁場控制距離,不易輻射信號。 知識產權 共1700餘項專利,國外佔1400項,中國企業無控制力 中國企業近600項專利,PCT 70餘項,核心專利在美國授權。 通信帶寬 106K-848K,通信速度慢 1M-8M(10倍),通信速度快 應用體驗 刷卡多不暢順,難以滿足公交地鐵快速通過要求。
交易距離0-4cm,低於傳統卡片0-10cm要求,常有滯頓 刷卡流暢,滿足公交地鐵快速通過要求。
0-10cm雙向穗瞎讀寫,符合傳統卡片要求
5、印尼參加了哪些國際組織;印尼大致的利益關系國; 在線等,急!
印尼參加的國際組織:APEC 亞太經合組織,AsDB亞洲發展銀行, ASEAN 東南亞國家協會,Cairns Group ,CCC世界海關組織 ,CP克倫波計劃 ,ESCAP亞太經濟和社會委託組織 ,FAO聯合國糧農組織,G-15 ,G15 ,G-19 ,G-20 Developing Nations ,G-20 Major Economies ,G33 ,伍旅G-77七十七國集團,
IAEA國際原子能組織, IBRD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ICAO 國際民間航空組織,ICC國際工農商會 ,ICRM 國際紅十字及紅新月運動,IDA 國際開發協會,IDB 伊斯蘭發展銀行,IFAD 國際農業發展基金,IFC 國際金融組織,IHO 國際航道組織,ILO 國際勞工組織,IMF 國際貨禪銀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國際航海組織 Inmarsat國際海事通信 Intelsat國際通信衛星 Interpol國際刑警組織 IOC國際奧委會 IOM(observer)國際移民組織(僅為觀察員) ,ISO國際標准化組織 ,ITU 國際電信同盟,ITUC 國際貿易聯盟,NAM 不結盟運動,OIC 伊斯蘭會議,OPCW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PEC (former) 石油輸出者組腔襲凳織(以前是),UN聯合國 ,UNCTAD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 ,UNESCO聯合國教科文 ,UNIDO聯合國工業開發 ,UNIKOM ,UNMIBH ,UNMOP,UNMOT ,UNOMIG ,UPU萬國郵政聯盟 ,WTO世貿 ,WFTU世界勞工 ,WHO世衛 ,WIPO世界知識產權 ,WMO世界氣象 ,WToO ,WTrO
曾為荷蘭殖民,但現在去荷蘭化,與中國、美國、馬來、新加坡、菲律賓、泰國、越南、澳大利亞等國關系較緊
6、印度尼西亞的商標注冊有效期是多久?續展手續要如何辦理?
印度尼西亞規定,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後可以進行續展,續展的有效期也是10年。那麼續展手續要如何辦理呢?我們來看一下。
印尼現行的知識產權法律主要包括2001年的《專利法》、2001年的《商標法》、2002年的《著作權法》、2000年的《商業秘密法》、2000年的《工業設計法》、2000年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和2000年的《植物品種保護法》。根據其專利法規定,商標保護期為10年,保護期後可以續展。
1992年8月28日,印尼頒布了新的商標法,於1993年4月1日生效,而印尼的舊商標法則被廢除。在印度尼西亞,商標權的獲得是基於在先使用而不是在先注冊的原則。印度尼西亞商標的在先注冊人享有商標注冊的專有權。印度尼西亞的商標權主張登記是基於善意主張。
印尼商標的續展申請的辦理很簡單。只是要求必須在商標注冊期滿前6個月內提交。超過6個月將不予受理,這個還請大家多多注意!如果注冊商標仍在商業使用中,續展將被批准。原注冊商標雖有多個類別,但申請續展時,應當提交一個類別的續展申請。提供商標注冊文件到原注冊地點進行續展申請即可。
這里有個問題需要大家注意,如果一個印度尼西亞商標在注冊後連續三年未被使用,該注冊商標將被撤銷並從商標注冊簿中刪除。注冊商標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特許或遺贈等合法方式轉讓。
另外,商標可以和企業的商譽一起轉讓,要求技能或能力的服務標志不得轉讓。轉讓協議必須由轉讓方和受讓方簽署,並正式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