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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播放音樂侵權

發布時間: 2023-05-08 20:22:08

1、超市裡播放背景音樂是否侵權

法律分析:超市裡播放背景音樂是侵權行為。著作權包括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商店經營者將音樂作品作為店堂、商場的背景音樂播放主要涉及的就是著作財產權中的表演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2、店裡做促銷播放音樂算侵權但為什麼沒有人管

店裡做促銷播放音樂確實是一種侵權的行為,但是一般沒沖和罩有人舉報或者著作人不舉報就不會有問題。
所以會有了沒人管的現象。
商業活動播放歌曲的,如果未經著作權棚亂人同意的,是屬於侵散鬧犯著作權的行為,商業活動組織者要承擔侵權的責任。

3、餐館播放電影或音樂構成侵權嗎

法律分析:餐館播放音樂或電影構成侵權。在公眾場合播放音樂或電影是需要經過權利人進行授權的,如未經授權,屬於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若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有抄寫,剽竊,篡改,牟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

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4、咖啡廳、酒吧、書店等公共場合播放音樂這種行為侵權嗎?

是侵權行為。

這個得從音樂作品的著作權說起。音樂作品屬於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擁有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據此,表演權可分為「現場表演」和「機械表演」兩種形式。現場表演,是指演出者向現場觀眾表現作品的行為。常見的如:演唱會、音樂節、商場演出、酒吧駐唱表演、咖啡廳鋼琴演奏等。

機械表演,是指使用機器設備對作品予以公開播放的行為。常見的如:商場、酒店、歌舞廳、酒吧、飯店、咖啡廳、超市、公園、音像店、飛機、火車等場所公開播放背景音樂的行為。

這些場所雖然一般來說都未因播放背景音樂而獲取直接利益,但是這些場所明顯都是帶有營利性質的,通過播放背景音樂,營造了較輕松的氛圍,從而提升消費者在購物(或接受服務)過程中的滿意程度,一定意義上有促進商家銷售的作用,是一種間接獲利的商業性使用行為。

因此,在這些經營場所播放音樂的行為,當然應受我國著作權法的約束,使用者需要向所播放音樂的著作權人(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或者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支付相應的使用許可費用。


以咖啡廳的播放為例,商家應該怎樣避免侵權行為?

在未知音樂權屬的情況之下,咖啡廳所播放的音樂一般屬於以下類型之一:

1、標簽有CC0(Creative Commons,「知識共享」)授權的音樂,即權利人明確放棄著作權的音樂(有興趣的可自行搜索相關網站);

2、已經授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行使著作權的音樂;

3、未授權音著協行使著作權的獨立音樂;

4、進入公有領域的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財產權的音樂(指作者死亡超過50年的作品)。

使用第1類、第4類音樂的侵權可能性較低,但是這類音樂相對來說會比較冷門,不符合大眾的聆聽習慣,因此,商家播放得比較多的還是第2類、第3類作品,如果想完全合法播放該音樂的,應向權利人繳納相應的許可費用。

可能有人會擔心,就算我想購買許可使用,是不是還得檢索一下每一首歌的版權人是誰,那多麻煩啊,生意還做不做了?這個問題倒無需擔心,只要是擬支付費用合法使用背景音樂的,只需向「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提出申請即可。

據該協會官網介紹,他們針對機械表演背景音樂,實行的是年度一攬子許可收費(不限曲目數量、播放次數、播放頻率等),使用者繳納許可費用之後,可以使用全球范圍的音樂作品(不管該作品是否委託音著協管理),如果有第三方主張其作品機械表演權的,由該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而根據音著協官網介紹,許可費用根據經營場所的面積而定。以酒吧/咖啡廳/餐廳等為例,僅提供機械表演的,許可費如下:

(1)營業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費0.025元。

(2)營業面積超過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費 0.02元。

即:如果一個面積為100平方米的咖啡廳,每天支付2.2元即可隨心播放喜歡的背景音樂。

至於其他的經營場所的許可標准,有興趣的可自行登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官網查詢。

5、在店裡放歌需要版權嗎

法律分析:需要。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徵求著作權人的同意而直接使用,但應該支付報酬。在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個人學習、研究和欣賞,也不是免費表演,因而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的情形,如果不支付報酬,應當被認定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三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表演者訂立合同,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四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時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被許可人出租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

6、超市播放什麼音樂不會侵權

經過發行單位允許的音樂。超市播放經過發行單位允許的音樂才不會侵權,若播放未經發行信遲單位允許的激握音樂,則構成明坦慶侵權行為。

7、餐館播放音樂被侵權嗎?

餐館播放電影或音樂構成侵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時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否則屬於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時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被許可人出租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電視台播放他人的視聽作品、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視聽作品著作權人或者錄像製作者許可,並支付報酬;播放他人的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8、超市裡播放背景音樂是否侵權

超市裡播放背景音樂是侵權行為。著作權包括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隱老表演的權利。商店經營者將音樂作扒攜肆品作為店堂、商場的背景音樂播放主要涉及的就是著作財產權中的表演權。
侵權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
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過錯、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具體是指:
1、存在侵權行為人侵害他人民事權利的行為。
2、他人民事權利確有被損害的結果。
3、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春轎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9、奶茶店播放歌曲算不算機械表演

算機械表演
餐廳播放音樂,屬於機械表演,當屬侵權。惟合理使用有一條《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九款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此處的向公眾收取費用的理解應作營利理解,餐廳播放音樂雖然不收費,但是潛在的吸引了更悔檔多的客戶。按:國外例如美國關於合理使用有一般規帶搭則,中國遵循大陸法系的碧行亂立法特色,只有若干條特例。如果放在美國等國家下,此問題需要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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