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知識產權類型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2、知識產權包括哪些內容
知識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是指公民、法人對自己的創造性的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從權利的內容上看,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是與智力活動成果創造人的人身不可分離的專屬權,比如: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則是指享有知識產權的人基於這種智力活動成果而享有的獲得報酬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權利。
按照智力活動成果的不同,知識產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明權、發現權等。對於上述知識產權,我國《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三節作了明確規定。此外,我國還制訂了《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科技進步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發明獎勵條例》、《自然科學獎勵條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一系列部門規章。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主要形式是通過訂立多邊條約、雙邊條約、國際公約、地區性條約等來實現締約國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目前,影響比較大的條約或公約主要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版權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保護表演者、唱片製作和廣播組織公約》、《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製品公約》、《關於播送由人造衛星傳播的節目信號公約》、《錄像製品國際注冊公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制止產品來源虛假或欺騙性標記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保護海牙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與勞動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洛迦諾協定》、《專利合作條約》、《商標注冊條約》等。我國已經加入了部分條約或公約,這些我國已經加入的條約和公約,也同樣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理論研究中,有些學者把知識產權分為兩大類:工業產權和著作權。在《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是專利、實用新型、工業外觀設計、商標、服務商標、商號、產地標記或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
該公約還規定:工業產權應作最廣義的理解,不僅適用於工商業本身,而且也應同樣適用於農業和採掘工業以及一切製成品或天然產品。
我國的工業產權主要是指專利權和商標權,而著作權就是指版權。
3、濫用知識產權的幾種表現形式
法律主觀:根據我國的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一下幾賣辯種:一、直接侵權行為。主要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或利用專利方法獲得的專利產品,以及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其表現形式包括:(1)製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2)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4)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5)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仍然屬於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二、假冒專利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幾種:(1)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逗純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權(版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專利權受法律保護。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依法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公民對自己的發現享有發現權。發現人有權申請領取發山配咐現證書、獎金或者其他獎勵。公民對自己的發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權申請領取榮譽證書、獎金或者其他獎勵。
4、企業知識產權形式有哪些
企業知識產權的形式具體如下:
1、商標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利;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2、專利權,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鉛納春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發明創造有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3、著作權,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其中著作人茄禪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槐耐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5、知識產權包括哪些類型
一、知識產權包括哪些類型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主要分類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3、廣泛使用該術語「知識產權」是一個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後出現的,最近幾年才變得常見。簡稱IP。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
二、廣義的知識產權是什麼
可以包括一切人類智力創造成果即WIPO所劃定的范圍,但給予保護的內容卻由國內法所確立。例如:「發現權」。對廣義知識產權的劃分,也有按1992年國際保護工業產權東京大坦緩會的標准,將知識產權分為「創造性成果權利」和「識別性標記權利」兩大類。前者包括發明專利權、集成電路權、植物新品種權、Know-How技術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版權、軟體權等。後者包括商標權、商號權、其他與制止不正當競爭有關的識別性標志權。當然,識別性芹蔽標志也滲透著智力創造,只不過功能、表現形式側重點不同而已。狹義的知識產權,指工業產權和版權。本書以產生權利的法律依據作為劃分的標准。
三、廣義的知識產權范圍
為兩個主要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所界定。
1967年簽訂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指出,知識產權應包括下列權利:
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
嫌信州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的權利;
3、人類在一切領域內的發明的權利;
4、科學發現享有的權利;
5、工業品外觀設計的權利;
6、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商號及其他商業標記的權利;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的類型多種多樣,大部分都是在製造業和服務業,也是科學技術進步所帶來的無形的資產,無形的財富。
6、知識產權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屬於知識產權的有:
1、專利權,其主要保護對象為發明創造,即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2、著作權,其主要保護對象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術作品等作品;
3、商標權,其主要保護對象為商品或服務一定范圍內的專用權;
4、其他屬於專利權的權利。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7、知識產權的類型有哪些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