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與華為知識產權
1、華為和三星專利案,雙方爭執的利益性質是什麼?
2月27日,華為和三星雙方聯合申請,要求暫停知識產權糾紛訴訟案。這代表著華為和三星歷時兩年的專利糾紛,正式告一段落。不過,兩家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並未透露雙方同意和解的具體原因。而根據有關媒體信息,達成和解後,華為和三星將會加強合作。
在我國市場,三星手機所佔據的市場份額不足1%,但是,在全球市場,三星手機的銷量,還是不錯的。不過,在手機行業,三星和華為的盈利情況,還是稍遜於蘋果。雖然蘋果手機業務沒有生產線,主要依託於系統,創新乏力,所有配件全是代工,設計個處理器也要別人代工。但是,蘋果公司依然占據市場重要份額,尤其是高端市場,基本無人能敵。
2018年,蘋果銷量銳減,也是源於自身的奢侈品路線的運營方案,沒有得到市場的反響。俗話說,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或許這也是華為和三星達成和解的重要原因。畢竟,在即將過去的4G時代,蘋果公司的盈利一直是遙遙領先的。如今,蘋果的系統優勢,正在不斷的減弱。而即將到來的5G時代,消費需求也會有所改變,所有的科技公司,又回歸同一起跑線。
對於5G市場,很多相關聯的企業,都在加速企業的布局。由於每個企業擅長的領域不同,有些企業研發的速度,更快一點,有些企業稍微欠缺一點。任何一個企業,都很難全方位的研發出所有產品,所以,合作是在所難免的事情。對於企業來說,挑選合作的對象,還是會比較慎重的。三星和華為暫停知識產權糾紛訴訟案,並沒有明確的表示未來會合作。不過,相對來說,兩家公司合作的幾率,會大一點。
華為和三星都有著獨特的優勢,兩家公司各有側重。三星集團成立比華為早,業務遍及建築,消費電子,各類生產線等,具有完整產業鏈。三星的產品在消費級市場的佔有度,還是相當大的,產而且品種類繁多,對於行業眼光看得比較深遠。很多手機原部件還是要依賴於三星進行代工,尤其是顯示屏。
而華為一直致力於半導體行業基礎通訊領域的發展,這對於創新要求甚高,所以華為積累了大量技術,並成為一家創新型公司。主要以通訊設備為主,產品有通訊基站、通訊運營軟體、交換機、路由器等。手機業務是順勢而為,屬於技術積累和把握市場變化而推出的。而且,華為的重心一直在研發上,功夫不負苦心人,取得了很多成果。華為深耕的麒麟系列CPU處理器和5G方面的核心專利,增加了華為的核心競爭力。
在手機產業鏈中,三星和華為屬於同一角色,構成競爭關系。但是,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兩者可以是競爭對手,也可以是技術夥伴,兩家公司沒有必要一直僵持,完全可以合作共贏。現在競合的是5G,4G已經是Current out of date了,既然這樣,何必小家子氣呢?畢竟雙方都互相授權專利,都依靠對方的部分技術,合作共贏更利於發展。
在科技圈,提起專利糾紛案,往往提及的必然是蘋果公司,畢竟蘋果公司和高通公司的專利案,一直層出不窮。如今,蘋果和高通的專利糾紛,依然沒有終止,高通公司的核心技術就是晶元,而晶元又是電子產品最為重要的部分。如果蘋果和高通的專利糾紛,一直沒能達成共識,那麼,蘋果或許會放棄使用高通的5G技術。這樣一來,華為和三星的合作,必然能夠發揮出1+1大於2的效果。
2、華為訴三星知識產權糾紛案宣判結果是什麼?
1月11日訊 華為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今天一審公開宣判,華為勝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三星構成侵權,判定立即停止侵權,禁止以製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銷售侵權產品。
2016年5月,華為為保護自己的無線通信發明專利,分別在美國和中國起訴三星公司。華為訴稱,原告擁有大量無線通信標准必要專利,其中,201010137731.2號(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和201110269715.3號(一種無線網路通信裝置)發明專利權,為4G標准必要專利。被告方未經原告許可,以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方式侵害其專利權,並在許可談判中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和無歧視)原則,具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專利侵權行為。
三星則辯稱,其沒有實施華為指控其專利侵權的行為,華為在標准必要專利的許可談判中沒有盡到公平、合理、無歧視的義務,而三星在許可談判中無明顯過錯,因此,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件涉及兩大問題,一是FRAND問題,二是技術事實的查明與認定問題。關於FRAND問題,涉及雙方在進行標准必要專利交叉許可談判時,對於許可協議無法達成,原告與三星誰存在過錯的問題。關於技術事實的查明與認定問題,涉及原告在本案中要求保護的專利是否為4G標准必要專利,被告方是否實施了侵害原告專利權的行為,以及被告方的抗辯主張能否成立等問題。
法庭審理認為,三星在我國生產、銷售相應4G智能終端產品,一定會使用華為的這兩項標准必要專利技術,因此,在華為取得兩項發明專利權以後,三星未經許可在我國實施原告的兩項專利技術,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最終,法院宣布,三星立即停止以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的形式,侵害華為專利權的行為,駁回華為的其他訴訟請求。訴訟受理費1000元由三星方面負擔。 如不服判決,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訴。
面對華為專利訴訟 三星回擊顯得「情緒化」
在被華為起訴專利侵權事情上,三星顯得很「情緒化」。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三星迅速做出反應的訴訟賠償費用不多不少,恰好是華為訴訟賠償的兩倍,這完全顯示出三星的不滿和驕傲情緒。但隨後案件的進展並未導向三星,華為強大的專利儲備開始在這場巨頭「戰爭」中展現優勢。
數據顯示,華為近年來在專利發明領域成效顯著,實力提升明顯,這也是華為主動發起訴訟的底氣所在。以目前的審理進程來看,已有兩件專利被宣布無效,還有一件已經走完無效宣布程序,三星已經身處於不利地位。並且在此之前,華為在泉州訴三星侵權案件中也獲得勝訴判決。
3、華為將和蘋果三星談判5G專利使用費,華為收取專利費意味著什麼?
華為將和蘋果三星談判5G專利使用費,華為收取專利費意味著:
第一:華為也開始注重知識產權的維護了華為雖然自己擁有很多的知識產權,可是華為卻一直沒有時間去處理這些問題,其他的企業使用了華為的專利技術,華為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華為這樣的寬容並沒有落下好的名聲,反而被美國打壓,被歐美企業針對,這就讓華為有些咽不下這口氣了。
華為曾經向蘋果、高通以及三星等公司交納了高額的專利費用,但是這些企業卻沒有支付給華為任何的專利費用,所以華為也開始反擊了。既然全球都在宣傳知識產權的保護,那麼華為也應該站出來收取自己應得的費用。所以這次華為開始收取5G專利費用就是表明了一個態度,不收費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華為也要開始注重知識產權的維護了。
華為在5G領域所擁有的專利技術數量是全球第一的,而且其中有不少5G專利技術都是基礎性的,因為其他的公司想要製作5G手機或者研究5G相關的設備和技術,都繞不開華為的5G專利技術,那麼這些企企業既然使用了華為的技術,自然就要收費的,也要讓這些歐美國家也體驗一下被人卡脖的感受。
第二:華為需要表明自己對於不公平打壓的態度其實華為之所以會如此強硬的開始收取5G專利費用,也是被逼無奈。華為因為被美國斷供晶元,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手機業務和5G業務,使得華為的市場份額下滑嚴重,同時業績也出現了大幅度的下滑。華為主要的精力都放在晶元研發上面,但是晶元研發的難度很大,而且不一定付出就有回報,還需要大量的資金的不斷輸入。
因此華為就不得不開辟更多的增加營收的方法,而且華為一直以來被美國壓制,前不久美國還重新修改了對華為的5G限制,這也讓華為非常氣憤。在美國宣布了相關消息之後,華為高調的進行5G專利費用的收取,就是為了表明自己的態度,表達自己的不滿,並且再次宣示華為在5G領域不可撼動的主導地位和話語權。
雖然美國對華為的打壓確實有一定的影響,但是還是任正非的那句話,華為的5G技術領先其他國家至少三年,華為是有實力的!
4、三星用了華為什麼專利
三星用了華為US8369278專利,簡稱278專利。華為的278專利是許可給蘋果專利的一部分,華為認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大量製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在華為起訴三星前,華為已經和蘋果等公司達成一系列專利交叉許可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