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局工作人員需掌握
1、從事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需要考取什麼資格證嗎?
目前共有兩項,如下: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通過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申請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憑證,由司法部統一製作、頒發。符合相關條件,經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對證書的申請、領取、補發、更換都有明確規定。
2、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舉辦的從事專利代理行業的職業資格考試,開始於1992年。專利代理人是指獲得了專利代理人資格,持有專利代理人工作證並在專利代理機構專職或兼職從事專利代理工作的人員。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國十幾個考點城市同時進行。應試人員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績合格記錄當年起三年內,兩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發出總成績合格通知單。應試人員在收到總成績合格通知單後向考核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專利代理條例》有關規定的,由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頒發"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
拓展信息:
法律職業資格證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的證書,取得該證書的人可以依法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一製作、頒發。其他法律職業對該證書沒有硬性要求。
鑒於專利代理在專利制度正常運轉中的重要作用,國務院法制辦2011年2月11日公布的《專利代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將「專利代理人」稱謂變更為「專利代理師」,並從資格證的獲得、執業證的頒發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規定。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樣的變更是為了提升從事專利代理事務的專業人員的社會地位,增強其榮譽感。並且參考了國內其他需經行政許可才能執業的專業人員的稱謂,如律師、醫師、注冊會計師等,以及歐美等發達國家對專利代理執業人員稱謂,才做出變更。
(參考資料: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網路法律職業資格證-網路)
2、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員考試是什麼流程,需要看什麼樣的書。
進國知局需要通過國考,就是國考的流程,公共課行測和申論。
專業考試會有英語專利文獻的翻譯。
3、知識產權工作要求
知識產權管理,是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制度設計、流程監控、運用實施、人員培訓、創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系統工程。知識產權管理不僅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一起構成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運作的主要內容,而且還貫穿於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各個環節之中。從國家宏觀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的制度立法、司法保護、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納入知識產權宏觀管理的內容;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企業知識產權的產生、實施和維權都離不開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知識產權是全世界范圍廣泛關注的普遍問題,各國有各國的具體情況,對知識產權的理解也不盡相同。
知識產權管理實質上是知識產權人對知識產權實行財產所有權的管理。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知識產權雖然在形態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觀實在的財產。所以,我們仍然可以對無形的知識產權進行科學管理,提高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效益。
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知識產權的開發管理。企業應當從鼓勵發明創造的目的出發,制定相應策略,促進知識產權的開發,做好知識產權的登記統計,清資核產工作,掌握產權變動情況,對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直接管理,對非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管理、監督。
(二)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管理。主要對知識產權的經營和使用進行規范,研究核定知識產權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識產權等等。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管理。對知識產權使用效益情況應統計,合理分配。
(四)知識產權的處分管理。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拍賣、終止。 根據管理主體的不同,知識產權管理可為國家機關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及權利主體對其所有的知識產權的管理。
國家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方面進行。
權利主體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合理開發、應用、推廣、自我保護等方面的考慮。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
創造更多更好的知識產權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必須加強知識產權管理。
使創造目標更加明確
第一,從知識產權創造最重要的主體——企業層面上看,一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使創造的目標更加明確。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確立以專利戰略為主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並在戰略框架內,依據企業的總體經營和創新策略,對知識產權的創造特別是對專利申請的數量、質量、時機、類別形成一個總的目標和方針。國外許多大公司十分重視專利申請戰略,如東芝公司根據企業研發未來產品、下一代產品和先行產品的不同步驟,把專利申請分成概念性發明發掘階段、戰略性專利申請階段和專利網構築階段,從而使專利申請形成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由面到網的總體戰略。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創新研發的起點,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通過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與本單位科研、生產領域相關的專利信息資料庫,充分運用專利文獻信息,可以及時了解與本單位相關的國內外技術動態,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節約人力和資金資源。三是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發明人、設計人的創造積極性。企業應根據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建立企業內部合理的知識產權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通過兌現獎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務發明人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職務發明人的聰明才智,避免人才技術流失。
第二,從國家行政管理層面看,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都需要國家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代表國家向申請人授予相應的知識產權。因此,這些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識產權審查速度快慢和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了我國知識產權創造數量和質量。
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
第三,從地方行政知識產權管理層面看,地方政府通過出台鼓勵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各地政府為了提高本地區的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結合本地的實際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勵政策,如設立專利申請資助資金、將專利申請量納入考核地方官員的指標體系。
管理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對於鼓勵創新,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識產權保護相對於知識產權管理,一個側重於事後的救濟,一個側重於事前的預防;一個是治標之策,一個是治本大計。只有全面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
第一,對於企業來說,一是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奠定了知識產權維權的基礎。企業維權經常出現的困擾之一就是權利的穩定性問題,如果企業平時知識產權管理到位,對自己的知識產權的數量、內容、法律狀態以及與他人權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從容的應對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銷、宣告無效和侵權訴訟等糾紛。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積累維權的可靠證據。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將知識產權取得和實施等過程中的重要資料分類管理,並完整保存,可以為維權提供可靠的證據支持。這一點對於商業秘密的保護尤其重要。三是知識產權管理本身就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加強技術人員和技術成果管理,明確技術人員的權利義務,以及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資產流轉和人員流動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另外,知識產權管理在衡量、降低維權成本,選擇維權途徑,確定維權方案等方面也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國知識產權執法處於分散管理的情況下,更要加大知識產權執法的協調管理,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機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分析、狀況評價、監測預警等功能的平台,實現執法協調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保護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武漢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漢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達到了35家,其范圍涵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關等系統的相關部門。
第三,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機關本身需要加強管理,通過內部管理,全面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手段。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運用的能力
知識產權運用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核心,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和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知識產權的運用能力,全面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家的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約著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充分發揮。
第一,從企業管理來看,企業是知識產權運用的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環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從整體管理體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門的設置、人員的配備及實際職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識產權的實施、轉讓和許可,在這些工作過程中,必須加強包括計劃管理、產權管理、許可管理等知識產權的全面管理。
第二,從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來看,強化知識產權實施和運用,提高國家和本地區的競爭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國家與地方為鼓勵實施知識產權,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創新的政策,國務院2006年發布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也都出台了更加具體的鼓勵政策。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在《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爭創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決定》中提出,實施扶持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認定標准和評價體系,確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實施政府采購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的政策。實施政府首購政策和訂購制度,不斷提高政府采購中本市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比例。通過工程設計、預算控制、招投標等形式,引導和鼓勵政府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擇優購買本國、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這些政策的落實,將極大地推動知識產權的運用和實施。
知識產權管理既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務問題。在當今這個飛速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只有從理論探討與實務創新兩個方面來考察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立體地把握其應處之坐標點,充分發揮管理在知識產權能力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團企業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多為產業發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企業。針對該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廣泛性、復雜性,企業集團應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之相適應。
首先,在集團總部成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親自掛帥,全權負責企業知識產權方面各項事務。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法律顧問、集團辦公室主任、各產業塊經理與辦公室負責人等7人組成,獨立行使如下職能:
(1) 結合企業特點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經營方針策略及規劃。
(2) 指導集團產業塊以及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4) 對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與個人提起法律訴訟或通過非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5) 組織職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研究開發人員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
(6) 協調部門之間、產業塊之間的知識產權事務。
(7) 督促集團各產業塊及時對已具備條件的專利、商標、版權等進行申請、注冊的保護工作。
其次,集團辦公室、行政部、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產業塊總經理配合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開展工作。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每月與上述各部門召開一次會議。在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由這些部門和個人將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落實到集團以及各產業塊的每個部門、每個職工、每項工作及其每個環節中去。同時,這些部門亦將在知識產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以及建議及時反饋給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
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還與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搜集各類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為已所用。
二、 產業單一的中型企業管理模式 產業單一、規模不大的中型企業,亦應建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作為董事會的智囊團,直接由企業董事會領導,該部由主管技術與法律事務的副總經理負責,下設技術室、商標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負責人作為聯絡員由副總經理定期召集開會,研究、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以及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產業策略、經營方針,從而開成一種網路型的管理模式。各職能部門對總經理負責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1)確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象;
(2)制訂企業各項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產業策略,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效益最大化;
(4)開展職工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提高企業職員知識產權的保 護意識;
(5)建立知識產權侵權監控網路,防止企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三、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具有規模小、技術含量高、機構精簡的特點,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宜採取點面結合型管理模式,即選擇重點,協調全面。無須質疑,科學技術的此類企業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門的首位,因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獨立設置,而與本企業的總工程師辦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門相結合。設置專職人員,專司專利、商業秘密、商標、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的登記管理工作,並直接由企業中主管知識產權的幹部領導。
另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選派方面,我們認為大中型企業均應配備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才,技術部門應有專利代理人,商標部門應有商標代理人,法務部應有知識產權專業律師。管理人員專業化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大趨勢,許多跨國公司對此均十分重視。如美國IBM公司其有關專利的專門事務由專利律師及專利代理人來處理。在美國本部就有一百多位專利律師,其他地區則有一百多名專利代理人。當然,國內多數企業暫無如此雄厚的人力資源。因此,權宜之計,一方面企業須加強與外部各類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及事務機構的聯系,以及時獲得各類知識產權信息和咨詢,了解政府政策、行業要求。另一方面,從企業長遠發展需求角度看,企業須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員。把企業現有的技術成果、專利方面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合同的法務人員集中起來,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法律培訓,並鼓勵職工參加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或律師資格考試,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識產權法律業務,懂得企業管理知識,又懂得本行業專業技術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更好為本企業服務。
4、成為知識產權認證人員需要具備什麼樣的要求?
按照中國認證認可協會頒布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審核員確認方案》,對確認申請人(即申請成為審核員、待任協確認的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個人素質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個人素質:
●有道德:具有公正、可靠、忠誠、誠實和謹慎的品質;
●思想開明:願意考慮不同意見或觀點;
●善於交往:能夠採用靈活的方式與人交流溝通;
●善於觀察:主動地認識周圍環境和活動;
●有感知力: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環境;
●適應力強:容易適應不同情況;
●堅韌不拔:堅持不懈地完成任務、實現目標;
●明斷:能運用邏輯推理或其他分析方法,及時得出結論;
●自立:在同其他人交往中獨立工作並發揮作用。 2.行為准則
經確認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員有義務嚴格遵守以下行為准則:
●遵紀守法、敬業誠信、客觀公正;
●努力提高審核技能和信譽;
●幫助其監督管理的人員提高管理水平、專業和審核技能;
●不承擔本人不具備能力的審核;
●不介入沖突或利益競爭,不向審核員聘用機構隱瞞任何可能影響公正判斷的關系;
●除非審核員聘用機構和受審核方書面授權或有法律要求,不討論或透露任何有關審核的信息;
●不接受受審核方及其工作人員或任何相關方的回扣、禮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好處,也不應在知情時允許同事接受;
●不有意傳播任何錯誤的或易產生誤解的信息,以防影響審核或審核員確認過程的信譽;
●在任何情況下,不損壞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及其確認過程的聲譽,與針對違背本准則的行為而進行的調查給予充分的合作;
●不對受審核方既進行咨詢又進行認證審核。
2.知識要求
(1)審核及認證知識
●理解
GB/T19011-2003/ISO19011:2002《質量和(或)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指南》第3、4、5、6章的內容;
●理解CNAS-CC01《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第9.1—9.6的內容;
●理解審核原則、程序和技術的應用;
●熟悉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流程。
(2)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知識
●
熟悉GB/T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各項條款的內容、要求和術語;
●
理解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在不同類型組織中的應用,包括:
(a)不同類型組織的知識產權種類及與組織業務的關系;
(b)不同類型組織的知識產權管理對資源的需求;
(c)不同類型組織知識產權的獲取、維護、運用、保護過程;
(d)不同類型組織知識產權風險及與組織;
(e)不同類型組織特定的管理過程。
(3)知識產權基礎知識
●掌握知識產權定義、種類和特點;
●理解專利相關基本知識,包括:
(a)專利和專利權;
(b)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c)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人的權利;
(d)委託或協作產生的專利申請權;
(e)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f)專利權人的權利;
(g)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h)實質審查;
(i)專利權的行政撤消和宣告無效;
(g)專利侵權;
(k)專利文獻。
●理解商標相關基本知識,包括:
(a)商標,注冊商標,未注冊商標,商標標識;
(b)商標的特徵;
(c)注冊商標的作用;
(d)自願注冊原則,申請在先原則;
(e)服務商標與企業名稱的區別,服務商標與商號的區別。
●了解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制止不正當競爭、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商業秘密等;
(4)法律法規知識
了解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相關工作規程和指南等;了解認證認可有關的法律法規。
●了解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熟悉國家認證認可法規、規章要求,重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及認證培訓、咨詢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61號令)、《關於印發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認可聯(2013)56
號);
●熟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要求;
●了解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國際條約和公約等要求;
●了解組織遵守的其他知識產權要求;
●掌握CCAA 審核員行為准則。
3.教育經歷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大學本科(含)以上學
歷、學位。
4.工作經歷
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具有至少5年全職工作經歷。
高級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具有至少8年全職工作經歷。
碩士及以上學歷者,工作經歷要求可減少1年。
工作經歷應是在取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之後獲得的。
5.專業工作經歷
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具有至少 3
年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高級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具有至少 5
年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中層及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經歷。
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包括: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工作(知識產權代理、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知識產權商用化服務、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知識產權咨詢服務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專利審查、知識產權研究、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等),科技管理、質量管理等。
6.培訓考試
申請人應成功完成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承認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員培訓課程,培訓課程內容應覆蓋本方案「知識要求」。
應參加CCAA
組織的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明。
7.審核經歷
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作為見習人員參加4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審核應在最近連續3年內完成。
高級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在取得審核員確認資格後作為審核組長,完成3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審核應在最近2年內完成。
8.再確認
審核員和高級審核員在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向 CCAA
申請再確認,審核經歷按初次確認要求執行。
9.聘用
確認申請人應與申請機構(且僅與此一個機構)建立認證人員聘用關系。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能包括:
(1)提出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修改草案;研究相關的知識產權法規;組織制定專利工作的規章制度。
(2)研究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向;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含必要的對外知識產權談判);負責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3)組織制定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
(4)組織制定專利確權、侵權判斷標准並指定管理確權機構;指導地方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專利代理機構的審核、人員資格的確認;指定涉外專利代理機構。
(5)組織、推動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規劃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
(6)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6、從事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需要考取什麼資格證嗎?
需要考兩個證,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一、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
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1、為申請專利提供咨詢。
2、代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專利以及辦理審批程序中的各種手續以及批准後的事務。
3、代理專利申請的復審、專利權的撤銷或者無效宣告中的各項事務,或為上述程序提供咨詢。
4、辦理專利技術轉讓的有關事宜,或為其提供咨詢。
5、其他有關專利事務。
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取得該證書的人可以依法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一製作、頒發。其他法律職業對該證書沒有硬性要求。
(6)知識產權局工作人員需掌握擴展資料:知識產權的專業培養目標:
知識產權成人高考專業培養能在律師事務所、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從事商標代理、專利代理等專門知識產權事務,同時也能在公、檢、法等部門從事專門的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及其他法律事務,或者在版權局、商標局、專利局、科技局等部門從事知識產權管理事務的知識產權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
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私法、國際法、著作權法(版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專利文獻檢索、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原理、網路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代理實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