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進口侵權
1、出入境的時海關會檢驗產品真假嗎?比如進口的水耐
出入境時,海關一般不會檢驗產品的真假,但如果出入境商品中有名牌產品,則需數鬧要該品牌的授權書,海關需核驗該產品的品牌授權書,以確定是否是贗品,而且海關還需要對入鏡的名牌產品徵收稅的,所以,如果是進出口國際大牌產帶如品的,建議要備齊相關資料,以免產品遭到海關扣押。
海關檢查主要看跟報關的資料是否一致,品名、數量、申報貨值等信息,是否有騙稅、逃商檢、HS編碼歸類不正確,海關查驗不收錢,但是因為是在港區進行查驗的,港區要負責拆箱、裝卸、封子等,所以要付給港區錢。其實海關檢查很少碰到的,一般海關是直接核對箱單發票的,除非在過機檢查中出現安全警報的貨物,那這一批就肯定會被海關要求檢查的。
若是在進出口貨物中發現假冒,仿造的品牌產品,海關有權對這些假冒偽劣產品進行沒收,罰款,品牌方也會因此而投訴,惹上官司,企業信用等級掉級,嚴重時很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第三十三條 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置:
(一)有關貨物可以直接用於社會公益事業或者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願的,將貨物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於社會公益事業或者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
(二)有關貨物不能按照第(一)項的規定處置且侵權特徵能夠消除的,在消除侵權特徵後依法拍賣。拍賣貨物所得款項上交國庫;
(三)有關貨物不能按照第(一)、(二)項規定處置的,應當予以銷毀。
海關拍賣侵權貨物,應當事先徵求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意見。薯行罩海關銷毀侵權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公益機構將海關沒收的侵權貨物用於社會公益事業以及知識產權權利人接受海關委託銷毀侵權貨物的,海關應當進行必要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海關協助人民法院扣押侵權嫌疑貨物或者放行被扣留貨物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支付貨物在海關扣留期間的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
海關沒收侵權貨物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按照貨物在海關扣留後的實際存儲時間支付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但海關自沒收侵權貨物的決定送達收發貨人之日起3個月內不能完成貨物處置,且非因收發貨人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貨物處置方面的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的,知識產權權利人不需支付3個月後的有關費用。
海關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拍賣侵權貨物的,拍賣費用的支出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2、海關知識產權備案與授權
法律主觀:知識產權在海關備案申請保護的步驟: (一)注冊為系統用戶; (二)錄入備案申請數據; (三)繳納備案費; (四)提交紙面申請書; (五)補正申請; (六)收到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 實用新型專利 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陵帶仿明書及其摘要和 權利要求書 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法律客觀: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分為依申請保護和依職權保護兩種模式。兩種模式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海關介入的程度和權利人承擔的義務有很大的差異。(一)依申請保護依申請保護,是指海關對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發現的侵權嫌疑貨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請保護有以下特徵:(1)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後可以直接向口行激岸海關申請扣留,不必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2)海關不負責對侵權嫌疑貨物的進出境進行監控;(3)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向海關提供相當於侵權嫌疑貨物價值的擔保;(3)海關無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尺纖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後,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關扣留貨物後20個工作日內通知海關協助扣押,海關應當放行被扣留的貨物。可見,依申請保護模式與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關於海關中止放行的規定基本一致。由於在依申請保護模式下,海關不會主動採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的措施,所以,依申請保護模式也被稱作「被動保護」模式。(二)依職權保護依職權保護,是指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過程中,對其發現的侵犯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主動採取的扣留和調查處理的措施。「依職權」一詞來源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據職權保護有以下特徵:(1)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2)海關發現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應當中止放行,並書面通知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3)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4)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提供的擔保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5)海關有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和認定;對不能認定貨物侵權狀況的,海關應當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6)海關對其認定侵權的貨物,有權予以沒收並對侵權貨物的收發貨人給予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還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7)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有權依法進行處置。在依職權保護模式下,海關有權主動採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的措施,所以,依職權保護模式也被稱作「被動保護」模式。
3、海關對於侵權貨物如何處理
1、向知識產權權利人制發通知海關將貨物的名稱、數量、價值、收發貨人名稱、申報進出口日期、海關扣留日期等情況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經海關同意,知識產權權利租罩人可以查看海關扣留的貨物。2、向收發貨人制發扣留憑單海關將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扣留憑單送達收、發貨人。經海關同意,收、發貨人可以查看海關扣留的貨物。3、海關對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調查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後,應當依法對侵權嫌疑貨物以及其他有關情況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海關發現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知識產權並悉森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應當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關聲明放棄並經海關同意的除外。海關對侵權物品進行調查,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予以協助。進出境旅客或者進出境郵件的收寄件人認為海關扣留的物品未侵犯有關知識產權或者屬於自用的,可以向海關書面說明有關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據。
第三十二條進出口貨物或者進出境物品經海關調查認定侵犯知識產權,根據《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當由海關予以沒收,但當事人無法查清的,睜型畝自海關制發有關公告之日起滿3個月後可由海關予以收繳。進出口侵權行為有犯罪嫌疑的,海關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第三十三條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置:(一)有關貨物可以直接用於社會公益事業或者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願的,將貨物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於社會公益事業或者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二)有關貨物不能按照第(一)項的規定處置且侵權特徵能夠消除的,在消除侵權特徵後依法拍賣。拍賣貨物所得款項上交國庫;(三)有關貨物不能按照第(一)、(二)項規定處置的,應當予以銷毀。海關拍賣侵權貨物,應當事先徵求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意見。海關銷毀侵權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公益機構將海關沒收的侵權貨物用於社會公益事業以及知識產權權利人接受海關委託銷毀侵權貨物的,海關應當進行必要的監督。
4、海關如何處理侵權商品
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經海關調查後認定侵犯 知識產權 的,由海關予以沒收。 海關沒收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後,應當將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有關情況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可以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的,海關應當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願的,海關可以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無法用於社會公益事業且知識產權權利人無收購意願的,海關可以在消除侵權特徵後依法拍賣;侵權特徵無法消除的,海關應當予以銷毀。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
5、海關認定侵權了怎麼辦?
首先需要提供授權,如果無法提供授權就是仿牌,那就會被海關上緝私科,進行扣貨處理,並且對進行罰款,另外還要跟被侵權公司協商好,不起訴,否則也是比較麻煩的。 海關處理侵權貨物的程序完全不同。
6、出口產品侵權怎麼處罰
1、如果出口的產品侵犯的是專利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依據專利法的規定,向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專利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的行為,並且賠償損失。專利侵權的一般是依據造成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進行賠償的,如果實際損失或者獲得的利益難以統計的,可處三百萬元下的處罰,但雙方可以協商賠償的問題。
2、出口的產品侵犯商標權的,可以按商標法的規定進行處罰,而被侵權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商標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如果有假冒商標的情形,並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構成犯罪,被侵權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權商標權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賠償的數額依據實際造成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九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進出口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的,由海關依法沒收侵權貨物,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侵權貨物海關扣查後會坐牢嗎
法律分析:對海關應權利人申請而扣留的貨物,自扣留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的,海關將放行。 對海關主動發現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的,海關應當自扣 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是否侵犯 知識產權進行調查、認定;不能認定的,海關應當立即書 面通知知識產權人,自扣留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 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的,海關將放行被扣留的貨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五十六條 下列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減征或者免徵關稅:
(一)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三)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貨物;
(四)規定數額以內的物品;
(五)法律規定減征、免徵關稅的其他貨物、物品;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徵關稅的貨物、物品。
第五十七條 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有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可以減征或者免徵關稅。特定減稅或者免稅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依照前款規定減征或者免徵關稅進口的貨物,只能用於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特定用途,未經海關核准並補繳關稅,不得移作他用。
第五十八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范圍以外的臨時減征或者免徵關稅,由國務院決定。
第五十九條 經海關批准暫時進口或者暫時出口的貨物,以及特准進口的保稅貨物,在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繳納相當於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後,准予暫時免納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