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訴訟侵權
1、後續治療費超出原判決確定的數額,案例
後續治療費超出原判決確定的數額,案例:
一、基本案情:2018年9月23日13時,被告王某駕駛轎車在超越原告李某駕駛的摩托車時,與其相撞,致原告李某頭部受傷。困仔旁經交通事故認定被告王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李某負次要責任。王某針對各項損失提起訴訟,經鑒定,王某二次手術費用為38000元,法院對醫葯費、二次手術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費用進行了判決。2020年9月28日李某住院做了顱骨修補手術,花費醫療費60617.7元。李某再次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超出鑒定費用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各項損失共計8萬元。
二、裁判結果:
被告王某賠償原告李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病歷復印費共計18835.58元。
三、裁判理由: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原告在交通事故案件對二次手術費進行了鑒定,亦在該案中進行了主張並獲支持,鑒於原告本次治療花費的醫療費大於鑒定結論確定的二次手術費38000元,為了原告的實際損失得到彌補,對超出鑒定結論38000元的醫療費用,應由被告王某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四、法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關於後續治療費,包括本案中涉及的二次手術費用,有兩種方式可以主張:
一是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二是有鑒定結論的,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主張。通常情況下,當事人都會選擇在第一次訴訟時,對二次手術費、護理期、誤工期等申請鑒定,法院依據鑒定結論進行判決。實踐中鑒定的數額與實際發生的數額差距不大,當事人一般不會再行訴訟。但本案中,實際發生的二次手術費60617.7元,超出鑒定費用38000元。法官認為,關於醫療費的認定,應首先適用該解釋第六條的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也就是實際發生的費用,原告李某提供了醫葯費票據、病歷、診斷證明等證據,證明該費用確系交通事故引發的二次手術治療費用,法院核減先前已判決的鑒定費用後,對剩餘部分費用應予以支持。
雖為同一交通事故引發,但是在原審判決後實際發生的事實,屬於出現新情況、新證據,故不屬於重復訴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人身損害後續的治療費用由侵權人承擔,受害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侵權人支付。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戚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侵權行為人有義務賠償受害人的後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後續治療費用一般應該在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有醫療證明或者鑒定證明以後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要求侵權人一次性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汪橡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原告公證重復訴訟套路幾套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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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園地 ▏民事訴訟中重復訴訟的相關裁判規則7條
澎湃新聞客戶端 01-20 03:49
禁止重復訴訟即一事不再理原則是民事訴訟領域的一項重要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了重復起訴的構成要件。本期干貨小哥整理此問題相關裁判規則和司法觀點,供讀者參閱。
法信碼|A7.F21446
重復訴訟
法信 · 裁判規則
1.生效仲裁裁決或人民法院判決的請求和理由與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提出執行異議之訴的請求和理由相同的,屬於重復訴訟——中鐵物上海有限公司與濟南潤和機車車輛物流有限公司、中車山東機車車輛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案
案例要旨:生效仲裁裁決或人民法院判決已經駁回當事人的部分請求,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又以相同的請求和理由提出執行異議之訴的,屬於重復訴訟,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案號:(2021)最高法民申42號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21年第11期(總第301期)
2.另案已經對是否構成違約作出認定,再以相同抗辯理由提起訴訟的,構成重復訴訟——上海磬天實業有限公司與無錫市廣益汽配城發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
案例要旨:禁止重復起訴即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對民事訴訟客觀規律的正確反映,該原則有利於維護法律尊嚴和法院權威,有利於保障訴訟效率從而節約有限的司法資源、有利於實現程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當事人在另案中抗辯的內容與本案的訴請一致,另案已經對是否構成違約作出了認定,則在本案中的訴請實質上否定已經生效案件的認定和判決結果,構成重復起訴。
案號:(2017)最高法民申210號
審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編著:《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新型民商事案件理解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9年版。
3.權利人針對通過不同終端設備傳播作品的行為分別提起的訴訟不屬於重復訴訟——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訴未來電視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要旨:行為人通過不同的終端設備分別傳播同一作品的,即使該作品均來自同一伺服器,但因作品傳播途徑、傳播范圍、損害後果等均不相同,故行為人的傳播行為不是同一侵權行為,權利人針對通過不同終端設備傳播作品的行為分別提起的訴訟不屬於重復訴訟。
案號:(2016)京0105民初9567號
審理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總第137輯》(2019.7)
4.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用來對抗給付之訴的消極確認之訴構成重復起訴——王建康訴重慶市展力食品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案
案例要旨:訴訟過程中提起對抗給付之訴的消極確認之訴,由於其訴訟標的與給付之訴同為給付發生和確認針對的基礎法律關系,在給付之訴中消極確認合同效力的事由已經以抗辯的形式由後訴的當事人提出,給付之訴的審查范圍包含消極確認之訴的審查范圍。訴訟過程中提起的對抗給付之訴的消極確認之訴,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47條規定的重復起訴的三個條件,應當認定為重復起訴。如此認定,並不損害消極確認事由主張一方的實質權益,且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提高司法效率,促進渣族誠信訴訟。
案號:(2018)渝02民終1035號
審理法院: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中桐
來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32期
5.應從當事人是否相同、訴訟對象是否相同等方面判斷是否構成重復訴訟——惠某與福建省賣梁坦漳浦縣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
案例要旨:是否構成重復訴訟,要從主客觀兩方面進行考量,即從當事人是否相同、訴訟對象是否相同等方面進行判斷和識別。雖然生效判決已對當事人的殘疾賠償金作出了處理,但該殘疾賠償金與接受人工生殖技術治療費用並非同一范疇,填補損失的對象也不同,二者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不同,不構成《民訴法司法解釋》第247條規定的重復起訴。
案號:(2017)閩06民終934號
審理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6期
6.權利人就重復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的,不屬於重復訴訟,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受理——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訴深圳市思派硅膠電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案例要旨:重復侵權包括以下構成要件,一是本訴中被侵害的權利與前訴中被侵害的權利為同一權利;二是本訴中的侵權行為人與前訴中的侵權行為人為同一主體;三是本訴中的侵權產品與前訴中的侵權產品為(侵權構成上的)相同產品;四是本訴中的侵權行為發生在前訴判決生效之後且有合理的時間間隔。權利人就重復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的,不屬於重復訴訟,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受理。
案號:(2016)粵高法民三終字第1036號
審理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來源:廣東省參閱案例粵民例第16號
7.當事人就雙方爭議的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提起消極確認之訴,但該消極確認之訴擬解決的爭議已包含在前訴之中的,則構成重復訴訟——曹縣鳳凰凱悅置業公司訴趙茂生等債權確認糾紛案
案例要旨:確認之訴是指一方當事人請求法院確認其主張的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訴,其中主張法律關系不存在屬於消極確認之訴。當事人就雙方爭議的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提起消極確認之訴,符合民事訴訟法關於起訴條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但是,若該消極確認之訴擬解決的爭議已包含在前訴之中,審理前訴必然要對該爭議作出裁斷的,則該消極確認之訴因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關於重復訴訟的規定,人民法院應
3、專利侵權訴訟可重復起訴嗎?
我國民事訴訟是復不允許重復制起訴的,專利侵權亦屬民事訴訟。
依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47條,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復起訴:
1、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
2、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
3、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
4、原告是否可以對同一事實以不同的訴訟請求再次起訴?法律上有沒有相關規定?如果是駁回起訴呢?
原告可以對同一事實以不同的訴訟請求再次起訴,駁回起訴是未受理,可以再訴。在民事訴訟活動當中就同一訴訟標的再次起訴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攔塌了重復起訴,法律上允許一場民事訴訟中有多個訴訟標的,但原被告簡迅圓雙方不能針對同一個訴訟標的反復起訴。如果是這樣法院根本就不會受理,只有在訴訟標的不相同的情況下才能再次昌神起訴。
法律分析
同一個案件當事人,如果以不同的訴訟請求起訴就不是重復起訴,重復起訴就是基於同一個事實和理由而提起的訴訟。如果訴訟請求不同,不能成為同一案件。如果一個官司結束,再起訴這個被告,訴訟請求不同、證據不同,不能認定是同一案件,也可以起訴的。假如再次起訴的這種行為是發生在一審已經作出了判決結果之後,那是屬於合法的上訴,但不能在這個訴訟標的還沒有出結果之前就再次起訴。雙方當事人這樣的做法完全是瞎耽誤工夫,重復起訴本身也是在浪費司法資源。起訴之後就要耐心等判決結果。因一事不再理原則,基於同一事實不得再訴,同一訴權或請求權只擁有一次訴訟系屬,不允許二次訴訟系屬的存在。駁回起訴是未受理,可以再訴;駁回訴訟請求為已結案,不可再訴,可上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復起訴:(一)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二)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三)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當事人重復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同一侵權行為以隱私權糾紛起訴後,能否再起訴名譽權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盯做攜。所以當別人用侵犯你的隱私權的行為破壞你的名譽,你的隱私權和胡緩名譽權都遭到損失,你當然可以就侵犯名譽權和隱凱伏私權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6、商標侵權重復起訴指什麼?
重復訴訟是指當事人在提起的訴訟獲得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後,又基於同一標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民事案件審判實務中,對於「重復起訴」的認定採取了如下識別標准:對於重復起訴的當事人,人民法院不能一概駁回起訴或者不加分析一概予以受理。如果當事人兩次起訴的具體訴訟請求相互不能涵蓋和替代,則應當認定為不屬於重復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五項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明螞冊再審激宏,物昌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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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標侵權案中的重復起訴
重復升侍 訴訟 是指當事人在提起的訴訟獲得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後,又基於同一標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民事案件審判實務中,對於「重復起訴」的認定採取了如下識別標准:「對於重復起訴的當事人,人民法院不能一概駁回起訴或者不加分析一概予以受理。 如果當事人兩次起訴的具體訴訟請求相互不能涵蓋和替代,則應當認定為不屬於重復起訴。 總之,應當受理的不予受理,剝奪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屬於違法行為,不應當受理的予以受理悶笑者,超出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同樣屬於違法行為。 因此,對於審判實踐中螞薯遇到當事人重復起訴的情形,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的原則結合具體案件具體分析,以確保當事人正當行使訴訟權利和人民法院正確行使審判權。」 根據上述意見,判斷是否屬於重復訴訟,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及其依據,以及行使處分權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124條第(五)項規定,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8、著作權侵權能一次訴為什麼分開訴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不需要分開的。著作權人起訴侵權人的,
1、要收集著作侵權的證據,如侵權物品、侵權獲得的收益等證據。
2、寫起訴書,到被告人所在地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不可以重復起訴的。
9、名譽侵權可以多次起訴么
法律主觀:名譽侵權打官司需要繳納多少訴訟費,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計如敏算。 參考如下: 侵害名譽權 打官司需要 繳納訴訟費 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損害賠償,金額不超祥尺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納。 即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渣宴枝,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0、產品被重復被告侵權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自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商標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調解。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三、給予行政處罰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受禮商標侵權案件後,通過調查取證、在認定事實的前提下,制止侵權行為,並根據侵權人違法事實和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罰。具體處罰措施包括: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邀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在商標上的侵權商標
4、收邀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責令並監督銷毀物品
6、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發罰款,並可以責令侵權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
四、訴訟解決方式
管轄。商標侵權案件可以由侵權行為地或者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被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侵權行為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由於商標侵權案件較為復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人民法院一般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採用民事制裁的方式。基於被侵權人行使的禁止請求權、損失賠償請求權、歸還不當利益請求權、恢復信譽請求權,人民法院可單獨採用或合並採用以下辦法:
1、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銷毀構成侵權行為的物品,拆除侵權行為所用的設備,收邀直接專門用於侵權行為的工具、模板等
2、消除影響,恢復被侵權人的信譽,如責令被侵權人在報刊雜志上登載道歉聲明等,以恢復被侵權人的商業信譽
3、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辦法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另外,被侵權人因調查、取證、聘請訴訟代理人或非訴訟代理人所花的費用,侵權人也應予以賠償
4、除上述主要辦法外,人民法院還可以採取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或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