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計算機著作權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襪返,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告枯飢,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處罰,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未經敗岩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2、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侵權如何辦
法律分析:如果登記的時候發現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被侵害的,可以向登記中心提出異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計算機軟體是著作權的一種,只要作品具有獨創性,就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計算機軟體經登記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的標準是什麼
司法界在認定計算機軟體侵權的標准主要有以下的標准: 1.軟體的源代碼相似程度,不包括程序運行中的參數(變數)、界面和資料庫結構等,因為只有源碼體現的是個人的思想,參數命名可以一致,並沒有個人構思的表達,界面可通過多種代碼方式呈現,只是結果一致,並不能算作程序本身,資料庫結構並不屬於軟體本身,只是與軟體連接的一種數據存儲方式。 2.如果是在不同環境下自動生成的代碼,如在軟體編輯軟體中滑鼠拖拽,由軟體自動生成的代碼,則這些代碼不具有可比性。 我國的 著作權 發主要注重的是思想表達的保護,而不是思想喊中的本身,即注重源碼的表達,而不注重開發軟體時的思想、處理過程、數學方法或者概念。我念滲滑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中規定了十種軟體 侵權行為 ,主要為十種形式為: 1,沒有經過軟體著作者的同意,擅自將軟體發布在應用商店或者網站進行兜售或者其他行為; 2,直接竊取他人著作的軟體,以自己的名義發布或登記; 3,如果是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沒有經過其他合作者的同意,用自己的名義發布或登記軟體; 4,未經著作者同意,在著作者的軟體上屬自己的名字或直接更改著作者的名字為自己的名字; 5,沒有經過著作者的同意,擅自修改或翻譯軟體,或者翻譯一些外文的軟體等; 6,沒有經過著作人的同意,直接復制軟體著作人的軟體,或者有部分復制; 7,沒有經過著作人的同意,在公眾場合(或者網路)傳播、兜售、租借軟體等; 8,故意繞過著作人的軟體保護操作或者破壞軟體保護代碼,如軟體破解程序; 9,沒有經過著作人同意改變軟體電子簽名信息的; 10,沒有經過著作人的同意,將著作人的 軟體著作權 轉讓給他人。 以上均為計算機軟仔臘件著作權常見侵權行為。
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
我國司法界在認定計算機軟體是否侵權所採用的標準是按照思想、表達二分原則來進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通過(1999)知監字第18號函確定了以下的認定標准: 1,對不同軟體進行比較應該將源代碼和目標代碼進行實際比較,而不能僅比較程序的運行參數(變數)、界面和資料庫結構。因為運行參數屬於軟體編制過程中的構思而非表達,界面是程序運行的結果,非程序本身,資料庫結構不屬於計算機軟體。 2,不同環境下自動生成的程序代碼不具有可比性。 所謂「思想、表達二分」,即 著作權法 只保護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思想、表達二分」是著作權法的基本准則,同樣適用於計算機 軟體著作權 保護。新《計算機軟體謹滾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本條例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通過思想、表達的劃分,排除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思想」,是認定 侵權行為 的主要階段。 相關 法規 :我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中規定祥野余了十種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行為,涉及到侵犯人身權和侵犯財產權兩方面。這脊遲十種形式為: 1,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2,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6,復制或者部分復制 著作權 人的軟體的; 7,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8,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9,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體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10,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體著作權的。
5、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侵權人除了要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外,還要承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計算機軟體侵權行為主要有:(1)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的同意而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作品。(2) 將他人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的作品發表或者登記。(3) 未經合作者酌同意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獨立完成的作品發表或者登記。(4) 在他人開發的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開發的軟體上的署名。(5)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作品。(6)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許可,復制或部分復制其軟體作品。(7)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及其合法受讓者同意,向公眾發行、出租其軟體的復製品。(8)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同意,向任何第三方辦理軟體權利許可或轉讓事宜。(9)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及其合法受讓者同意,通過信息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6、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計算機軟體是指計算機程序及有關文檔。受保護的軟體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即必須具備原創性,同時,必須是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而非存在於開發者的頭腦中。下面來看看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需承擔的法律責任計算機軟體作為作品形式之一,根據國家頒布的軟體著作權法規所獲得的保護。計算機的工作離不開軟體的控制指揮。軟體具有開發工作量大、開發投資高,而復制容易、復制費用極低的特點。為了保護軟體開發者的合理權益,鼓勵軟體的開發與流通,廣泛持久地推動計算機的應用,需要對軟體實施法律保護,禁止未經軟體著作權人的許可而擅自復制、銷售其軟體的行為。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是所有關於計算機軟體糾紛的總稱,具體又可以分為計算機軟體的權屬糾紛和計算機軟體的侵權糾紛,這是計算機軟體保護中最容易出現的糾紛類型。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人需承擔的有關的法律責任是: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侵害公共利益的,可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和銷毀侵權復製件,可以並處罰款。軟體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沒有合理的依據知道該軟體是侵權物品,其侵權責任由該侵權軟體的製作者或銷售者承擔,但是應當停止使用並銷毀侵權復製件。如果停止使用或銷毀侵權軟體將會造成重大損失,侵權人在向軟體著作權人支付合理使用費後可以繼續使用,軟體著作權人所受到的損失可以向侵權行為人追償。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復制或者部分復制著作權人的軟體的;(2)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的;(3)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4)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體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5)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體著作權的有前款第(1)項或者第(2)項行為的,可以並處每件100元或者貨值金額5倍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3)項、第(4)項或者第(5)項行為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侵權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規定,確定軟體著作權的一般原則是:誰開發軟體誰享有著作權,即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歸屬於軟體的開發者。
7、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須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須承擔以下刑事責任:
1、犯此罪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第一項 以營利為目的,有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情形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8、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侵權怎麼辦
法律分析: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侵權可以向登記中心提出異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計算機軟體是著作權的一種,只要作品具有獨創性,就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計算機軟體經登記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了必要舉證責任,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侵權復製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等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9、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 軟體著作權人 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二)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四)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10、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
法律主觀: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案訴訟指南內容有哪些 1、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客體是什麼 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 文檔是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2、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是什麼 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著作權法 對作品的保護,其保護的不是作品所體現的主題、思想、情感以及科學原理等,而是作者對這些主題、思想、情感或科學原理的表達或表現。其次,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或表現不僅指文字、圖形等最終形式,當作品的內容成為作者表達思想、主題的表現形式時,作品的內容亦受著作權法保護;當這種表達是公知的,或者是唯一的形式時,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3、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法律意義是什麼 計算機軟體可以由權利人自願進行著作權登記。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著作權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初步證明。 4、合作開發的計算機軟體的權利歸屬及行使規則是什麼 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合作開發者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合作開發的軟體可以分割使用的,開發者對各自開發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擴展到合作開發的軟體整體的著作權。合作開發的軟體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開發者。 5、計算機軟體職務作品的認定標准及權利歸屬是什麼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軟體著作權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開發軟體的自然人進行獎勵: (一)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體; (二)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軟體。 6、計算機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有什麼權利 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內; (二)為了防止復製品損壞而製作備份復製品。這些備份復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並在所有人喪失該合法復製品的所有權時,負責將備份復製品銷毀; (三)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軟體。 7、計算機軟體合理使用的情形有什麼 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等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8、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中人身權利的情形是什麼 (一)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二)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顫悄登記的;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四)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其軟體的; (六)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後,對於怎麼解決要注意什麼的責任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法律客觀:《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三十一條 軟簡老件著作權侵權糾紛可以調解。 軟體著作權合同糾紛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茄咐渣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