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的訴狀怎麼寫
1、侵權損害賠償起訴狀的要點
法律分析:侵權損害賠償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並按順序寫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個人的,應當寫明原告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另還需寫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聯系方式。2、被告的身份信息。內容要求與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涉及給付義務的,應當具有可執行性。4、簡要陳述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侵犯名譽權怎麼寫訴狀
法律主觀:一、如何寫侵犯名譽權訴狀
原告:______,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原告名譽;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事實及理由: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對此,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判令如上訴請。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訴訟被侵名譽權需要什麼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
(三)證明侵權事實造成損害後果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當事人精神受打擊患精神病,法人經濟效益滑坡等證據。
(四)被告如主張免責,應提供其沒有過錯,或沒有損害原告名譽權的證據。
(五)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依據和清單。汪賀
三、名譽損害罪的必要條件
1、我國《民法典》中有對貶低、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行為規定的罪名,即侮辱罪和誹謗罪。但前者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進行,後者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但認定兩者罪的關鍵之處是情節達到嚴重的標准。反之不認為構成罪。
2、不構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權起訴侵權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如果造成財產人身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對精神造成一定損害的,可以要求其進行精神賠償。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困舉派。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通過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如何寫侵犯名譽權訴狀,在發現有他人侵犯到自身的權益時,我們還需要准備一些對自己有幫助的證據才能夠寫好訴狀去起訴侵權人。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答喊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名譽權侵權方式有幾種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1、侮辱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2、誹謗誹謗,是指捏造並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3、訴狀怎麼寫
訴狀主要分以裂跡下幾部分:
原告人姓名及自然情況聯系方式;
被告人姓名及自然情況聯系方式;
具體的訴訟答缺請求;
事清源辯實和理由;
還要寫明受案的法院以及起訴的時間。
4、名譽權受侵害的民事起訴狀
導語:造成對原告名譽權的損害事實發生,其行為存在嚴重過錯,依法已構成對原告的名譽侵權,其應對原告上述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下面是我收集的名譽權受侵害的民事起訴狀範例,歡迎參考。
名譽權受侵害的民事起訴狀範例(一)原告:xx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xx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董事長
被告:XXX,《xx報》產經中心編委
住所地:上海市xx路xx大廈13樓
聯系電話:
傳真: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發對原告名譽權梅成侵害的相關報道或言論;
2、判令被告在相應的報刊、媒體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商業信譽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000萬元;
4、本案訴訟費及保全等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一家台商獨資公司,屬“A集團”旗下的骨幹企業.2006年6月15日,《xxxx日報》發表了該報記者王某撰寫的題為“A員工,機播罰你站12小時”的報道,該報道未經調查核實,僅憑道聽途謹就妄下結論,稱在原告工作的“一般操作工都必須連續工作12個小時,不得說話”:“招聘1000人,有500人身體本來就有病”:“親眼見到三個女工因經常加班而在生產線上暈倒”,“A員工下班忘記拔插頭將被罰款1000元”,“幾個月下來,每個人已筋疲力盡,雙腳生滿水泡”,“因工作需要調換部門,職員的電腦強拆開三次,檢查機型條形碼是否匹配”,等等,該等報道與察實嚴重不符,沒有事實根據;該報道使用圖片與其下的注釋圖文不符,純屬虛構事實,惡意中傷,企圖誤導讀者。同時,此報道多處使用了“逃高肢瞎”、“特殊管理”、“殘酷”、“亂竄”等明顯帶有侮辱、貶損性語言,對原告員工的工作環境妄加進行貶損性的評論,稱富xx員工的生活“幹得比驢累,吃得比豬差,起得比鶏早,下班比小姐晚,裝得比孫子乖,看上去比誰都好,五年後比誰都老”。此後,《xxxx日報》還以系列報道的形式持續刊發了該等不實報道,使廣大讀者對原告及其經營的“A”(品牌產生了重大的誤解,造成原告社會評價嚴重降低,在業界造成極壞的影響,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和商業信譽,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被告XX作為《xxxx日報》產經中心的編委,沒有對原告的真實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也沒有適當履行對此類評論性、批評性的新聞報道的'特定審批程序,沒有盡到謹慎審查義務,即批准刊發該等不實報道,造成對原告名譽權的損害事實發生,其行為存在嚴重過錯,依法已構成對原告的名譽侵權,其應對原告上述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為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維護司法正義,現根據《清塵民法通則》第101、102條以及《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歷正空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追究被告的侵權責任。
此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原告:xx有限公司
名譽權受侵害的民事起訴狀範例(二)漢族,住所地湖北省咸寧市XXXXXXXXXXXXXXXX,電話139XXXXXXXXX。
被告陳某,女,1976年8月27日出生,漢族,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XXXXXXXXXXXXXXXX,電話158 XXXXXXXXX。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其言行造成的惡劣影響;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三、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及其他合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宋某某(被告前夫)2012年2月8日在世紀佳緣網站認識,交往2個月後確定戀愛關系才得知宋某某離異9個月且有育有一女由被告代管。原告同宋某某交往6個月後,被告以宋某某“妻子”的身份介入了本人的生活,多次發短息污衊原告是“小三”、“賤女人”等等。
2013年3月原告同宋某某戀愛關系的逐漸穩定,被告更加變本加厲的發簡訊辱罵污衊、恐嚇原告人。2013年10月隨著原告同宋某某婚期的臨近,被告以各種身份或通過他人,打電話到原告公司進行私人信息的了解,以應聘者的身份套取公司地址及查詢原告私人信息,如原告在公司的職位,是否在武漢居住、QQ、微博等等。2013年1月1日被告闖入原告同事及好友空間,並發布公告污衊、辱罵、誹謗原告。閱覽過此公告的多達100多人全是原告的親朋好友、同事、家人。
被告單方面認為能同宋某某復合,在與同宋某某離婚的之後,為了破壞原告同宋某某戀愛、結婚,故意多次利用手機簡訊、網路捏造、散播謠言惡意中傷原告。被告對原告反復多次通過多種途徑辱罵、恐嚇、騷擾。其瘋狂的舉動、下作到極點的行為,給原告的生活、工作、名譽、人格尊嚴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給原告心靈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被告的種種劣行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為此原告特向貴院起訴,請求依法保護。
此致
武漢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5、侵權案的訴訟請求怎麼寫
法律分析:訴訟請求必須要明確表達清楚自己想要達到的目的,想要實現什麼樣的權利。例如財產侵權訴訟請求應寫明請求賠償的數額及費用明細並要求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財產損害侵權起訴狀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後果的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6、侵權糾紛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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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林地侵權糾紛訴狀原文
法律分析:請求事項:
1、請求判令賠償原告花架等裝潢損失¥ 元;
2、請求判令返還原告所有的空調外機一隻;
3、請求判令被告不得進入原告的專有露台及陽台空間、並不得在原告露台空間內安裝空調外機;
4、請求判令被告消除房屋滲水隱患,並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元;
5、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分別系無錫市大道320-201、301室(小區)的業主。
原告擁有一處露台,依據最高院關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該露台屬於原告專有部分的組成部分。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被告擅自進入原告的露台空間,在原告的露台空間內安裝空調外機。在該幢建築物的設計規劃中,此處部位不能安裝空調外機,同時,該部位處於原告的露台空間內,又位於原告主卧的外牆上部,空調出風口面向露台空間內部,其工作時的熱風充斥了原告相對封閉又狹窄的露台空間,致使原告根本無法使用專有的露台空間,同時空調外機的震動及噪音也極度影響原告房屋內居住人員的睡眠與休息。
被告經合理催告後未能排除妨害,停止侵權行為,原告即採取自力救濟的措施。此後被告又報復性的數次擅自闖入原告專有的露台、陽台空間,砸毀原告的景觀花架、防盜、爬水泥釘等裝潢設施,違法拆除原告位於陽台空間內的空調外機並非法佔有。
原被告為上下樓層的鄰居,在互不妨礙各自不動產權能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對不動產的使用均應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被告擅自在原告的專有露台空間內且建築設計不能安裝空調外機的部位安裝空調外機,直接影響了原告對專有露台空間的使用權利以及正常的休息。被告衛生間的滲水隱患也影響了原告對專有部分的使用,同時也造成原告的財產損害。
被告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利,並造成原告財產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請如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種植、採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