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博物館版權
1、北海貝雕博物館可以拍照嗎
北海貝雕博物館是一個非常有特色的博物館,展示了大量的貝雕文物和藝術品,吸引了很多遊客前來參觀。對於是否可以拍照,這個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般來說,博物館的展品都是有版權和知識產權的,因此一般來說不可以隨意拍照,需要得到博物館的許可。在北海貝雕博物館,遊客需要購買門票方可進入,因此也需要遵守博物館的規定,不可以隨意拍照。
但是,北海貝雕博物館也有一些特別的展覽或者活動,可能會允許遊客拍照,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遊客有拍照的需求,可以向工枝笑作人員咨詢,遵守博物館的規定和要求。
總之,北海貝雕博物館是一個非常有特色的博物館,遊客可以欣賞到大量的貝雕槐搭派文物和藝術品,但是需要遵守博物館的規定和要求,不可以隨意拍照。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工鉛賀作人員咨詢。
2、很多博物館對館內藏品文物照片有版權,請問這是否合理合法呢?
關於版權的問題,在我國列於《著作權法》中。一般來說,博物館對館內藏品文物所拍的照片,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享有著作權!即有攝影師的創作性元素融入其中,比如角度的選擇、空間的構圖、明暗的對比、色彩的調節等,而使該照片具有了一定的原創性,這樣的照片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對於過了著作權保護期、已屬公共所有的藏品,如果他人要利用的話,比如自行拍照,需要得到博物館的允許,這涉及到機構管理權的問題。
就目前而言,我國歷史文化藝術類博物館中展出的藏品,尤其是已過著作權保護期的藏品,都允許觀眾進行拍照,前提是遵守館方的要求,比如不能使用閃光燈等。當然有些展覽也禁止觀眾拍照,比如現當代藝術展,尤其是一些中外合辦的展覽。
這里順帶把博物館所藏文物的著作權說一下。
一、藏品的著作權都包含了哪些內容:
1、藏品的著作權(知識產權),根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均屬於著作人身權,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比如唐伯虎的畫作,上述四項權利永遠屬於作者所有。
2、藏品有形財產的所有權(物權),即以作品為對象的財產利益。主要包括13項: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 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 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加死後五十年,財產權可以通過許可或轉讓給他人使用,獲得一定的報酬,實現版權價值。
3、媒體報道刊載博物館館藏展品照片存在版權問題嗎?
要看這張照片是否已經過期,照片的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後五十年以內的作品版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超期刊載也是無所謂的
4、參觀博物館為什麼不能拍照?
對於博物館內禁止拍照的原因,人們最容易聯想到的解釋是為了保護文物。可這樣給孩子解答,是正確的嗎?
事實上,正常的拍照並不會對文物造成損害,唯一可能造成直接傷害的,只有閃光燈而已。
從理論上說,幾乎所有光線都會對文物造成損傷,尤其是紫外線和紅外線,能對器物表面造成結構性的傷害,促使其老化。因此,無論什麼文物,最理想的保存環境都應該絕對無光。
但咱們去博物館看展覽的時候,總不能摸黑觀賞吧。光線對博物館的展覽顯然是必不可少。因此,針對各種文物對於光線的敏感程度,文物保護部門也出台了相關的規定,嚴格控制文物在展覽過程中所承受光照的限度。
所以,博物館里禁止拍照也是有依租茄據的。就算現在大部分的博物館對拍照沒有要求,但有的博物館會在注意事項里註明:禁止使用閃光燈、自拍桿等。
其實,不管是什麼原因,大多博物鏈宴館禁止拍照的初衷,都是希望觀眾能夠在更好的氛圍下欣賞藝術品。尤其是在如今的很多展覽中,光線、聲音等元素弊喚察都在發揮重要的作用,當觀眾拍照時,不僅會影響觀感,也會對其他參觀人員造成影響。
5、為什麼在博物館里不能拍照
博物館里不能給人拍照。
博物館有的展廳做出禁止拍照的規定,主要因為四個方面的原因。
1、從版權方面考慮。因為有的臨時展廳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博物館的陳列形式。
是工作人員自己設計的,付出了勞動。如果拍下照片,被別的單位、個人模仿就損害了該館的利益。
2、從文物保護的目的出發。字畫、絲綢等文物很容易受閃光燈光波的破壞。
3、從安全的目的出發。有人完整拍下展廳的方位、結構,給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條件。
4、保證有良好的參觀環境。有人為了拍照而給別人帶來參觀不便。當然,有些文物比如雕塑、青銅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損壞的展品,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是允許拍照的。不許拍照的個別文物,如果參觀者不使用閃光燈,一般也不幹涉。
6、為什麼博物館內不能拍照?
首先是擔心相機閃光燈對文物造成損傷。其次是擔心拍照會衍生出很多問題,比如觀眾會把主要精力放在拍照上,而忽視了欣賞作品。
文物類展廳一般不允許使用閃光燈,如上海博物館舉辦的轟動海內外的《吳湖帆鑒藏特展》就嚴格禁止使用閃光燈。書籍、檔案、碑帖、水墨畫、書法、竹木漆器等光敏性文物一般都不允許遊客拍照。因為閃光燈會對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損傷。
從版權角度考慮,有的展品或文物屬私人收藏;有的博物館的陳列形式體現了設計師的智慧,容易被人模仿;有些引進的特展,博物館和借展的海外博物館或藏家簽有禁止拍攝的協議等等。遇到這些情況,博物館都會依照協議履行相關規定,禁止拍照。
(6)拍攝博物館版權擴展資料:
早前,國家文物局印發的《博物館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中明確提出,「博物館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條件地允許拍照,與其說是一種開明而積極的管理態度,不如說是兌現傳承和保護歷史文化的職能責任。
當然,對於故宮等博物館來說,允許拍照顯然要增加管理的難度。一方面,這需要館方做好細致的分類與甄別工作,將不適合拍照的藏品區隔開來;另一方面,如何讓「不能使用閃光燈、不能使用自拍桿、不能使用三腳架」等細則落到實處,考驗管理者的智慧與執行力。
而對於遊客來說,道德譴責與法律罰單,也會讓任性的拍照行為有所收斂。如果在拍照過程中不聽勸阻或肆意違法,黑名單機制會讓失信失范行為付出代價,《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遊法》等法規制度同樣會讓其受到應有懲罰。
7、為什麼博物館經常不允許拍照啊
事實上,閃光燈發出可見光的同時,也會發出紅外線和紫外線。就像陽光中的紫外線會對我們的皮膚造成傷害一樣,閃光燈發出的可見光和不可見光都會對文物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
據《成都晚報》報道,紅外線具有熱效應,它會哪困破壞紡織品纖維,還會促使染料和顏料發生改變,導致文物褪色。此外,氧化也是破壞文物的罪魁禍首,在光照條件下,光為氧化反應提供了能量,加快了氧化的速度。
通常情況下,有機物更容易發生氧化反應,因此紙張書畫、印刷品、植物標本、皮革、羽毛對可見光和不可見光都十分敏感,在較強的光線下更易褪色、老化。
石質、金屬、陶瓷對光相對不那麼敏感,因此它們通常被陳列在明亮的環境中,但如果這些物件有染色或著色工藝,就另當別論了。
由於光線會對展品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故而博物館中展品的陳列也很有講究,工作人員會提前制定能夠最大限度延長文物保存時間的陳設方案,光線也是他們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對於不能接如帶受強光照射的展品,他們會掛上「請勿使用閃光燈」的牌子,並將展品陳列在光線較暗的展館內。
博物館里不能使用閃光燈這條禁令的初衷是為了把歷史傳承給後代,讓他們能和我們一樣,在博物館里尋覓歷史的軌跡,懷著敬畏的心回顧文明的歷程。
未來若在博物館里看到標識時,請自覺地關閉手機或相機的閃光燈,用心去感受藏品吧。(宋怡然)
本文由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冬娥進行科學性把關。
(7)拍攝博物館版權擴展資料:
其他觀點
1、禁止拍攝提高了遊客體驗。熱愛藝術的人會經常光顧博物館,甚至成為會員或者向更多的朋友推薦。當一堆人拿著自拍桿兒對著藝術品拍攝時,其他人很難靜下心來認真地欣賞作品了。有時候,對某藝術品拍照的人一多,會造成交通擁堵。
禁止拍照可以使得人流順暢,並且保證大家的安全。一定程度上,它也減少了博物館的保險費用,因為一些攝影師會找很特別的角度拍攝,比如從陽台上捕捉畫面。降低受傷的幾率以使博物館運行成本更低。
2、禁止拍攝使得禮品商店壟斷了圖像的版權。這樣禮品店的書籍、海報以及明信片就成為藝術品、名勝古跡清晰圖像的唯一合法來源。
3、禁止拍攝也確保了藝術品的安全。竊賊或恐怖分子會通過照片來分析出報警系統以及攝像機的位置,再找適當的機會下手。雖然偷藝術品的賊並不多,但一偷往往就會上頭條新聞。
當然,也有人會說,將照片傳到網上不會妨害藝術品的安全,反而會讓它更加安然無恙。因為如果更多人知道了某件藝術品專屬於某個博物館,那麼即便被偷,它也很難找到銷售渠道。因此,拍攝和分享圖像應該被鼓勵,而不是被禁止。
4、拍攝照片可能會涉及到版權問題。一旦作家、作曲家和藝術傢具有了獨家的版權,那麼誰想復制這些作品,就必須支付費用。版權通常在藝術家死後保留70年。
這意味著絕大多數的博物館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品、希臘雕像和印象派繪畫已經不存在版權保護問題。所以版權更多是對現代藝術品說的,特別是藉助博物館的空間來展出的藝術品。
只要不是博物館的永久收藏,繪畫和雕塑的版權都屬於藝術家本人。而有的時候,個人拍攝並上傳的作品通常不會對藝術家造成影響,反而李橡念提高了藝術品的認可度及傳播度,甚至增加版權持有人的價值。
參考資料:人民網-為什麼博物館禁止用閃光燈拍照?
8、為什麼大多數博物館禁止拍照?
當你參觀各種博物館的時候,是否常常會在展廳內看到這樣的標識?
雖然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博物館開始允許觀眾拍照,但直到現在,也還有不少博物館或展廳執著於禁止觀眾拍照。
從早年間到現在,博物館為什麼會禁止參觀者拍照?
拍照並不傷文物
對於博物館內禁止拍照的原因,人們最容易聯想到的解釋是為了保護文物。
事實上,正常的拍照並不會對文物造成損害,唯一可能造成直接傷害的,只有閃光燈而已。
從理論上說,幾乎所有光線都會對文物造成損傷,尤其是紫外線和紅外線,能對器物表面造成結構性的傷害,促使其老化。因此,無論什麼文物,最理想的保存環境都應該絕對無光。
▍秦兵馬俑在剛出土時很多表面都有彩繪,但是出土後不久多因溫濕度、光線等保存環境突變而脫落
但是,光線對博物館展覽顯然必不可少。因此,針對各種文物對於光線的敏感程度,文物保護部門也出台了相關的規定,嚴格控制文物在展覽過程中所承受光照的限度。
▍國家文物局於 2000 年頒布的《博物館照明設計規范》中對於不同展品在展覽時的照度和曝光量標準的要求
所以,追問「閃光燈是否會對文物造成傷害」,實際上是在探討「閃光燈的照射與必要的展覽用光相比,是否會造成額外的傷害」這個問題。
對此,相關研究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英國國家美術館的藏品保護專家大衛·桑德斯曾做過實驗,他在將五組畫的顏料分別暴露在閃光燈和正常的展覽用光下。結果表明,試驗時每七秒就被閃光燈閃一下、三年內一共被閃了四十多萬次的顏料,與放置於展覽照明燈光下的顏料所受的損害並無差異。
由此,桑德斯認為,光線對顏料的損害取決於光照強度和光照時間的組合,雖然閃光燈發出的光線一般較強,但卻只會持續極短的時間,因此它所造成的傷害和博物館展覽時持續的低亮度光線照射造成的損害並沒有什麼區別。
▍大衛·桑德斯
既然紙上顏料結構都如此堅固,更為結實、甚至在入藏前常年暴露在外的石器、木器、瓷器、金屬等質地的文物,自然也不會被閃光燈造成嚴重破壞。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仍有少數材質的藏品對閃光燈較為敏感。
有學者針對絲綢的實驗就說明,閃光燈的使用對絲織品的損害十分明顯。研究者對六種不同植物顏料浸染的絲綢,做了多達四千多次的閃光燈照射實驗。
結果顯示,被閃光燈拍攝的絲綢不僅會出現褪色、變暗,甚至還會形成肉眼都能觀察到的焦化點。
▍經過閃光燈照射實驗後,黃色絲綢表面形成的焦化點 / 圖片來源:王永禮,《物理環境對古代絲織品色澤和絲質的影響研究》
由此可見,至少對於絲織品、古代紙張,閃光燈的頻繁照射還是會造成一定的傷害。
因此,博物館為了最大程度保護館藏文物而不允許觀眾在展廳內使用閃光燈,確實有其依據。
但是,為什麼即使在不使用閃光燈的情況下,仍然有很多博物館不允許觀眾拍照呢?
方便賣周邊
在很多對博物館禁止拍照的規定強烈不滿的觀眾看來,博物館這么做就是出於利益需求。
2010 年 6 月,法國奧賽博物館在即將進入旅遊黃金季時出台規定:在博物館的所有展廳內禁止任何形式的拍照和錄影行為。
▍藏有梵谷、塞尚部分作品的法國奧賽博物館
雖然館方一再強調這一規定是為了避免攝影者影響其他遊客的參觀,但遊客們並不買賬。
奧賽博物館的留言頁充斥著觀眾的抱怨。有觀眾尖銳地指出:「他們這么做只是為了通過這一措施增加藏品圖錄和明信片的銷量」「下一步,博物館最好在每件作品前放個錢箱,扔一歐元才能看幾秒鍾。」
的確,長期以來,畫冊和明信片等與藏品圖像直接相關的周邊產品的銷售一直都是很多博物館重要的收入來源,而博物館對於藏品高質量影像的壟斷則自然就成為了這筆收入的保證。
正是因為高品質圖像與延伸產品的直接關聯性,如今的很多以展覽圖像畫作為主的美術館和一些博物館的部分展廳仍然常常會禁止觀眾拍照。
▍美術館展品的復製品價格通常也很昂貴
不過,還有一些美術館和博物館的特展不允許觀眾拍照則是出於版權方面的考慮。
很多美術館和博物館在展覽當代藝術家的作品或者從國外博物館借來的展品時,借展合同中往往只獲得了用於展覽的授權,未獲得「復制」和「利用」藏品的權力。
遊客拍下藝術品照片再發布在社交網路上的行為是否屬於法律上的「復制」和「利用」,在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存有爭議。因此,為了消除法律風險而一律禁止觀眾拍照的情況也很常見。
▍2017 年 3 月到 5 月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舉行的大英博物館館藏文物特展就不允許觀眾拍照
但是,隨著卡片相機、智能手機這樣的便攜拍攝設備的逐漸普及,及其與社交媒體的強關聯性,觀眾在博物館拍照的訴求也越來越強烈。
面對觀眾的廣泛質疑,世界各地的博物館也都迫於壓力紛紛解除拍照禁令。
▍因為文化部長在奧賽博物館拍攝並上傳至社交平台的幾張照片,該館於 2015 年解除禁拍令
▍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於 2016 年 12 月 2 日開始對部分區域開放拍照
面對觀眾在博物館拍照越發便利的現實,博物館的周邊產品也迅速調整姿勢。今天,眾多文創產品逐漸取代了價格昂貴的畫冊,成為博物館商店創收的主力。博物館也就不必再依賴圖像壟斷來保證收入了。
▍五花八門的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
也正因此,如今的大多數博物館往往都已經開始允許觀眾在展廳內拍照。
9、博物館為什麼禁止拍照?
沉浸在旅途之中,很多地方比如威斯敏斯特教堂、白金漢宮和議會都是禁止拍照的。當然這項規定並不局限於英國,而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
不過一些大的藝術博物館,像紐約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和波士頓美術博物館已經改變了政策,觀眾可以對部分館藏進行拍攝。然而,在有些專題展覽中,拍照還是禁止的――盡管這些展覽往往是人們參觀的主要原因。
有些人認為現在是時候轉變策略了,博物館應該找到創造性的方式來滿足人們拍照的慾望,同時確保他們的藝術品安然無恙。
五個「禁止拍照」政策出台的原因
首先,普遍認為閃光燈會對藝術品造成損傷,比如傷害繪畫和古董表面的顏色。取消閃光燈的影響會使藝術品保持在原初的狀態,從而節省修復的費用。然而,劍橋大學的研究者馬丁?埃文斯的研究表明「公眾使用的閃光燈對藝術品造成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第二,禁止拍攝提高了遊客體驗。熱愛藝術的人會經常光顧博物館,甚至成為會員或者向更多的朋友推薦。當一堆人拿著自拍桿兒對著藝術品拍攝時,其他人很難靜下心來認真地欣賞作品了。有時候,對某藝術品拍照的人一多,會造成交通擁堵。禁止拍照可以使得人流順暢,並且保證大家的安全。一定程度上,它也減少了博物館的保險費用,因為一些攝影師會找很特別的角度拍攝,比如從陽台上捕捉畫面。降低受傷的幾率以使博物館運行成本更低。
第三,禁止拍攝使得禮品商店壟斷了圖像的版權。這樣禮品店的書籍、海報以及明信片就成為藝術品、名勝古跡清晰圖像的唯一合法來源。
第四,禁止拍攝也確保了藝術品的安全。竊賊或恐怖分子會通過照片來分析出報警系統以及攝像機的位置,再找適當的機會下手。雖然偷藝術品的賊並不多,但一偷往往就會上頭條新聞。當然,也有人會說,將照片傳到網上不會妨害藝術品的安全,反而會讓它更加安然無恙。因為如果更多人知道了某件藝術品專屬於某個博物館,那麼即便被偷,它也很難找到銷售渠道。因此,拍攝和分享圖像應該被鼓勵,而不是被禁止。
第五個理由是,拍攝照片可能會涉及到版權問題。一旦作家、作曲家和藝術傢具有了獨家的版權,那麼誰想復制這些作品,就必須支付費用。版權通常在藝術家死後保留70年。這意味著絕大多數的博物館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品、希臘雕像和印象派繪畫已經不存在版權保護問題。所以版權更多是對現代藝術品說的,特別是藉助博物館的空間來展出的藝術品。只要不是博物館的永久收藏,繪畫和雕塑的版權都屬於藝術家本人。而有的時候,個人拍攝並上傳的作品通常不會對藝術家造成影響,反而提高了藝術品的認可度及傳播度,甚至增加版權持有人的價值。
博物館應該做些什麼?
博物館和名勝古跡藏品的價值往往上百萬。有些館藏價值連城,人們乾脆稱之為「無價之寶」。然而,就是這些機構,往往永遠缺錢,他們不斷想辦法增加收入和降低成本。禁止拍照就成了一項策略,這項政策非常重要,因為對於典型的美國藝術博物館來說,禮品店比門票、講座、特展和咖啡館的收入都要高。
但是隨著科技的發展,高質量的照相機越來越小,越來越便攜。 Snapchat和谷歌公司推出的服裝使得隨身攜帶小型間諜相機不再只出現在科幻小說之中。
那麼,如何在保證博物館收入的情況下,滿足群眾的拍照慾望?一個成功的案例是盧安達的自然歷史博物館,遊客只有在交了拍照費的情況下才可以隨意拍攝照片。而在紐波特大廈(Newport Mansions),手機可以拍照,但單反等高級相機是被禁止的。但是隨著手機相機日漸發達,這只能是一個權宜之計。
禁止三腳架和自拍桿兒在情理之中,因為它們不僅會造成交通擁堵,操作不當還有可能損害藝術品。但是,在這樣一個每個人都有手機相機的時代,禁止拍照意義並不大。或許是時候改變一下策略了。
10、著作中採用了在私人博物館中拍攝的圖片侵權嗎?
首先,這種拍照行為是一種復制行為,是對展覽物品的復制,這一步需要徵得物品所有權人的允許,否則就侵權。
其次,拍攝完的照片用於作品之中,還需要徵求物品所有權人的同意,甚至需要支付一定報酬,擅自使用就是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