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工程版權轉讓協議
發布時間: 2023-04-27 21:16:52
1、版權轉讓協議有哪些規定?
版權轉讓的約定內容具體如下:轉讓作品的名稱的約定、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的約定、轉讓價金的約定、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的約定、違約責任的約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五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作品的名稱;(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三)轉讓價金;(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第二十七條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第二十八條使用作品的付酬標准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當事人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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