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知識產權的畢業論文
1、關於知識產權法的論文
淺析知識產權法與公共利益
【摘要】知識產品不僅是一種個人財富,更是一種社會財富,知識產品的推廣和應用關繫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這就要求我國在進行知識產權立法時要兼顧知識產權人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達到兩者的平衡。
【關鍵詞】知識產權;公共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私權」性是知識產權的基本屬性,知識產權作為知識財產私有的權利形態,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但是,知識產權的保護客體——知識產品,是一種信息,具有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的雙重性質,而由此帶來的權利義務的分配,不僅關繫到知識產權人的個人利益,也關繫到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知識產權立法在確認和保障知識產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需要兼顧對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來,國際上的一些知識產權公約明確地對知識產權法中的公共利益問題作了規定。確保公共利益已成為各國知識產權立法的宗旨。本文僅結合知識產權專門法中的著作權法、
專利權法、商標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分析知識產權法對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
一、知識產權法在賦予專有使用知識產品的基礎上激勵知識產品的創造活動
知識產品作為無形財產與有形財產不同,知識產品一旦被公開就很難由原來的知識產品所有人專有地控制。競爭者可以通過研究、模仿市場中的知識產品生產同類產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勞動和研發成本,並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因此,競爭者可以以更低的價格在市場上出售同類知識產品,與知識產品所有人展開競爭,這使得知識產品所有人很難從其智力活動中收回投資,更談不上收益,極大地挫傷了知識產品所有人進行智力活動的積極性。知識產權法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以專有使用權,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可以憑借這種壟斷地位收回自己為進行智力活動所進行的各方面的投資,這種制度設計激勵著知識產品的創作活動,例如,著作人身權財產權的賦予激發對智力作品的創作和傳播、專有實施權所帶來的巨大收益激發人們從事發明創造活動、商標的專有使用促使廠商改善商品質量,創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說,知識產權法反映了賦予有限的壟斷權刺激革新目的的動態效率,它通過授予有限的壟斷權利刺激了知識創造活動,報償在創新上的投資從而刺激對創新者在時間、精力和資金方面的投入,從而創造出更多的知識產品,不斷地滿足社會對知識產品的需求。
二、以壟斷換「公開的機制」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公共利益
知識產權法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激勵將知識產品向盡早社會公開,可以說公開也是一種重要的社會公共利益。它不僅保障公眾正當地接近原創者的知識產品,為後續創新提供充分的「養料」,促進技術創新和文化創新;而且避免了對同一客體的重復創作和研究,節約了社會資源。這一點在著作權法和專利權法中表現的尤為明顯,著作權法賦予了權利人專有復制發行權換取了對作品的公開,為後續性創作提供了大量的資料,雖然限制了對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別是帶有贏利性質的利用和傳播,在獨創性的層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會需要的新作品的創作,最終促進了文化繁榮和文明進步。專利法更是如此,專利法通過專利的「充分公開」要件確保所授予的專利公開,這些以公開的專利成為重要的信息來源,為後續發明和研究提供了技術信息和知識,避免了對同一客體的重復投資,研發者將節省的時間和經費來進行其他的研發,不斷促進新發明更多的被創造出來,以滿足社會對技術進步的需要。
三、適當的限制知識產權人的權利以達到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
國內外相關法律,都將公共利益作為知識產權人行使其權利的前提,如我國《著作權法》第四條第2款規定,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再如美國,其立法和司法都強化了「知識產權是為了實現社會目標的有限的權利」的觀點,堅持「對知識產權人的報償是作為第二位考慮的」。因此,知識產權都具有有條件的獨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時間性的特點。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知識產權法對知識產權保護做了時間和范圍的限制。如我國現行《專利法》對於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經過20年後,發明專利就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其次,知識產權法還規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以及「強制實施」條款。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製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製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後他人使用或銷售該產品不構成侵權即專利權人權利用盡後的使用不侵權。在充分保護權利基礎上對知識產權作以必要的限制是為了在保護私權的前提下維護公共利益,尋求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正所謂權利的限制,應是在充分保護權利基礎上的必要限制;權利的保護,應是在實現社會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護。
四、促進公平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對有效競爭的促進是知識產權法的一種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產者可以使用市場中任何可以獲得的手段,針對他們的競爭者來獲得優勢,但是這種手段必須正當、合法、體現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在缺乏知識產權的保護下,企業可以立即復制被改進的技術與改進者展開競爭而沒有必要投入時間和精力進行技術改造;廠商可以採用「搭便車」,「傍名牌」的方式展開市場競爭而不是在提高產品的質量上展開競爭。這些都是違反市場競爭規律的不正當的、不公平的競爭,嚴重地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相反,在賦予專利權的情況下,競爭者意識到他不能隨意地復制、模仿專利發明,因此,不得不進行獨立的研究和開發,形成替代發明和改進發明,因為他們知道擁有一個合乎社會需要的、具有廣闊市場的專利是企業佔領市場和開拓市場的重要砝碼,是取得巨大經濟效益、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重要手段,這一種競爭是在不斷開發新技術的基礎上展開的公平競爭。商標權的賦予使得商標作為一種識別性的商業標記,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種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自己的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通過制止市場中商品的商標被混淆而維護競爭秩序,促使廠商在提高產品質量的基礎上展開市場競爭。
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知識產品作為公共財富,最終要進入流通領域,成為消費者手中的消費產品,所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也就成為知識產權法的立法目標之一。知識產權法是通過兩方面的機制來保護消費者利益的:一方面,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以專有使用權,這使得不同知識產品所有人所創造的知識產品得以區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識產品不能進入市場流通領域,從而保證消費者可以購買到自己信得過的、高質量的產品。如商標法保護商標權人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區別產品或者服務來源,確保了消費者能夠憑借商標按照自己的意願選購自己需要的產品。商標不僅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標識商品一致質量的作用,一旦消費者習慣於將一個特定的商標作為特定商品質量的符號,他就會確信其購買的這種商標的商品具有質量的一致性,逐漸形成一種 「品牌認知」, 並且願意為此商品支付較高的費用。廠商便可藉助商標贏得消費者對其商品的青睞,這樣就能獲得較大的利潤,激勵了廠商提高產品的質量以便利用商標實現更大的利益,最終保證了消費者可以獲得高質量的產品。
所以,知識產權法在以法定形式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人利益的同時,也兼顧了對公共利益的保障。雖然知識產權的取得意味著權利人獲得一定程度之壟斷地位,這是社會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讓步,以鼓勵技術創新,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也要注意與社會公眾之間實現利益平衡.
僅供參考,請自借鑒。
希望對您有幫助。
2、高分跪求國貿專業的畢業論文
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
摘要:隨著中國加入WTO,辯塵知識產權貿易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貿易自由化的發展導致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新的難題,出現嚴重的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平行進口與知識產權保護沖突。對此,為了促進自由貿易,我國應該總體上支持平行進口,但在微觀上應該對專利和版權的平行進口作一定的限制,以實現兩者沖突的和諧發展。
要害詞:國際貿易自由化 平行進口 知識產權保護 法律沖突 法律和諧
一、引言
據《科技日報》載,當代國際貿易的10大趨勢之一是知識產權貿易發展已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忽視的現實。同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以下簡稱《TRIPS協定》)是WTO規則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形成旨在通過規則的確立與實施,充分有效地保護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防止因對知識產權的無視或侵害而帶來的貿易障礙及貿易扭曲。《TRIPS協定》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TRIPS協定》作為規范統一WTO成員知識產權貿易行為的規則,盡管是由發達國家極力促成的,但從長遠發展看,對發展中國家將產生有利的和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為:1.有利的影響要表現為:⑴順應了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和要求。⑵有利於引進與貿易有關的國際投資。,⑶有利於推動我國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生產與出口。⑷有利於增強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⑸設立了一條知識產權爭端的解決通道。2.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為:⑴知識產權貿易的不平衡性日益加劇。⑵知識產權市場競爭會加劇。⑶影響出口生產增長。⑷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貿易糾紛會增加。可見,隨著中國加入WTO,雖然加速了國際貿易自由的進程,但與之相伴而生是的知識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難題,導致既要促進經濟發展而大力推進國際經濟貿易自由化,又要注重由於各國對知識產品的非凡保護而非凡對待。因此,國際貿易中出現了知識產權保護的二難問題,必須為我所面對,並尋求解決之。
二、國際貿易自由圓襪化:需要平行進口
所謂平行進口(在美國稱「灰色市場」)是指國際貿易中,當某一知識產權人的知識產權獲得兩個以上國家的保護時,未經知識產權人或者獨占許可證持有人的許可,第三者從外國知識產權人手中購得知識產權產品並輸入本國進行銷售的行為。例如:經乙國知識產權人B的許可,某A在甲國享有某種產品的知識產權,同時C在丙國也取得了相同的權利,假如甲國的D未經A的許可從丙國進口該種產品,那麼這種進口則構成平行進口。從此可以得出其特點為:⑴第三人從一國進口到另一國的產品是通過購買等合法方式取得的。⑵涉及兩個領域,第三方從一國得到知識產權產品後進口到另一國,這兩個地域的法律是否答應平行進口要依國內法律決定。⑶有兩層法律關系,一是知識產權人和相對人之間通過授權許可合同建立起來的許可和被許可的關系或是知識產權在兩個地域內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第三人從一國善意取得知識產權產品銷往另一國的進出口行為。由此導致平行進口的合法性問題,即平行進口是否侵犯了知識產權人的權利成為法律界長期爭議的問題,現有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公約以及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公約,也未能對此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各國立法和司法實踐由於受本國法律傳統、經濟政策的影響,對平行進口是否侵權的立場不盡統一,從而使平行進口落入了權利保護的「灰色區域」。平行進口的主要原因在於某項知識產權產品在進口國本國的零售價高於其在外國的批發價。在利益的驅動下,進口商就會購買那些在國外生產並在國外銷售的商品,然後按低於本國正常物價的價格在本國市場銷售,於是形成了進口商與知識產權人或有關的被許可人之間就同一種商品爭奪市場攜腔禪的局面。
根據平行進口理論,第三人未經知識產權人或者獨占許可證持有人許可從第三國獲得知識產品並在內國進行銷售的行為,這必然加劇了在內國的對同一產品的競爭,當然這是符合國際貿易自由化趨勢的,為了促進交易效率的提高應該鼓勵平行進口,使知識產品發揮最大效用,是符合WTO基本原則精神的。這樣可以使知識產品在全世界范圍內流轉,促進競爭,有利於提高產品質量,最終是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符合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時代要求。因此,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發展迫切地需要平行進口。
三、知識產權保護:禁止平行進口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無論中、外均起源於封建社會。它們的雛形是封建社會的地方官,或封建君主、封建國家通過非凡榜文、敕令的形式授予的一種特權。從總體上講,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新型的財產形態,是商品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商品經濟的發展,不僅使知識產品創造人對其知識產品的權利意識增強,而且為知識產品的市場流通開辟了廣闊的道路。科學技術的發展則為知識產品的利用及價值實現提供了必要條件。知識產權的地域性與壟斷資本家尋求國際市場的需要之間的矛盾便暴露出來。於是產生了簽訂國際條約的願望和要求。從19世紀末開始,有關知識產權的國際多邊公約、地區公約或雙邊協定紛紛出台,其中1883年簽訂的巴黎公約和1886年簽訂的伯爾尼公約成為知識產權領域國際保護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知識產權保護從此呈現國際化的特點,而且知識產權保護和協調的國際化趨勢愈來愈明顯。非凡是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各國在經濟、科學、技術、文化領域交流與合作的不斷擴大,知識產權的國際化又邁上了一個新台階。知識產權保護從19世紀末進入國際保護階段,我們可以稱為知識產權制度上的第三次飛躍。這一次飛躍一直延續至今,它使具有嚴格地域性的知識產權可以通過一定途徑獲得他國保護而具有國際性。因此,這就必然產生一種地域性理論,即地域性理論的基本內容是知識產權人可以依據不同的法律獲得不同的知識產權保護,各知識產權之間是相互獨立的,知識產權在一國領域的實現和用盡並不意味著知識產權人根據其他國法律獲得的知識產權在該國的實現和用盡。
根據知識產權保護的地域性原則,知識產品在內國依法受保護後並不能必然要求他國給予同樣的保護,因為他國也沒有義務給予同等的保護,因此,在內國非凡受到一國法律的保護,盡量地避免產生同業競爭者,以利於保護其在一些國家的專有權利,這與WTO確立的國際貿易自由的基本趨勢是相違反的。可見,對知識產權的非凡保護,會限制國際貿易自由化進程,不利於提高交易效率的提高,這與促進國際貿易自由的平行進口背道而馳的。因此,知識產權保護禁止平行進口。
四、國際貿易自由化與知識產權保護沖突的理論基礎
平行進口既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又涉及到貿易問題。知識產權強調的是獨占性,而貿易則更強調自由化而反對壟斷,由此形成了平行進口方面的激烈爭論與矛盾。也正因為如此,現代國際貿易中,一方面平行進口在一些國家遭到禁止或限制,另一方面則平行進口有增無減,以至於國際社會也無法做出統一的規定。因此,肯定平行進口的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禁止平行進口的知識產權保護必然產生沖突,其理論基礎主要有:
1.權利用盡原則是支持平行進口的理論基礎。
權利用盡原則又稱為權利窮竭原則,是指經知識產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而生產的知識產權產品,在第一次投放市場後,權利人即喪失對此控制權,其權利被認為用盡。凡合法取得該產品的人,只要不將用於侵犯知識產權人的專用權,即可自由的使用、轉讓和處理該知識產權產品。無論何人使用或轉售該產品的行為,都無需得到權利人的同意,也不侵犯商標權,商標權人不得再利用商標權阻止該商標產品的進一步流通。這是為了平衡知識產權人的專用權所產生的負效應而設置的,主要是對知識產權人的權利加以限制,以免產生過度壟斷,阻礙產品的自由流通。這種原則在專利和商標領域得以廣泛應用,在版權領域也有所體現。例如,合法地載有某商標的貨物一經投放市場,商標權人即喪失對其的控制,其權利被視為用盡,任何人再次銷售該產品,商標權人應無權阻止。因此,平行進口合法。
2.地域性原則是反對平行進口的理論支柱。
地域性原則的基本含義是依據不同的法律產生的知識產權是相互獨立的,不依靠於其他國家的法律,知識產權人是依據不同法律分別付出不同的代價而取得的。例如在中國申請並獲得專利,假如未在國外申請專利,其在國外普遍認為是公有領域不能成為專利,在中國取得的專利權要想在其他國家獲得專利保護,就必須按照他國法律分別申請並獲得授權。由於各國法律的差異,各國按照本國的法律規定對其專利申請是否決定授予專利權,而不受其他國家對該專利申請是否授予專利權的約束。商標權也是如此。
同時,知識產權在不同的國家建立其知識產權的良好信譽是分別進行的,以不同國家的不同情況為基礎而採取不同的方法獲得的,「一個商人很可能希望其產品進行很小的改變而適應不同的市場需要、愛好和偏愛,但仍然使用相同的商標,這個希望是相當合理的。假如他不能阻止平行輸入,他將發現這個銷售目標將發生挫折,他的信譽因其使用不合適的商品(從消費者角度)的銷售而碰到損害,而且這不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因為商標權是依據不同國家的法律分別付出了不同的代價而取得的,各國商標法的內容、保護的期限、范圍和方式等均有所不同,商標權僅是一個主權國家法律的產物,因此依不同國家法律產生的商標權是相互獨立的,在一國獲得商標權並不能自動在它國獲得同一商標權,即根據某國法律取得的商標權僅在該國領域內有效並受到保護,一旦跨出該國領域就不發生效力。即使是同一個商標,商標權人在不同國家建立其商標的良好信譽是分別進行的,以不同國家的具體情況為基礎而採取不同方法才獲得的,這就是所謂的「商標信譽獨立論」。其實,在版權領域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地域性原則」和「權利用盡原則」目前仍然是兩個並行的重要原則,也是平行進口問題上相對對立的觀點的理論基礎。在過去,「地域性原則」佔有主導地位,但是「權利用盡原則」今後將被越來越多地被使用。鄭成思先生認為「權利窮竭原則的適用也有地域性,其權利在甲國雖已窮竭,但在乙國處於未曾行使狀態,尚未窮竭」因此,權利窮竭原則也受到地域限制,即使第三人在國外合法購買商標權所有人的產品,但未經許可而將產品從國外進口,仍然對商標權構成侵害。因此,平行進口應予禁止。
2.地域性原則是反對平行進口的理論支柱。
地域性原則的基本含義是依據不同的法律產生的知識產權是相互獨立的,不依靠於其他國家的法律,知識產權人是依據不同法律分別付出不同的代價而取得的。例如在中國申請並獲得專利,假如未在國外申請專利,其在國外普遍認為是公有領域不能成為專利,在中國取得的專利權要想在其他國家獲得專利保護,就必須按照他國法律分別申請並獲得授權。由於各國法律的差異,各國按照本國的法律規定對其專利申請是否決定授予專利權,而不受其他國家對該專利申請是否授予專利權的約束。商標權也是如此。
同時,知識產權在不同的國家建立其知識產權的良好信譽是分別進行的,以不同國家的不同情況為基礎而採取不同的方法獲得的,「一個商人很可能希望其產品進行很小的改變而適應不同的市場需要、愛好和偏愛,但仍然使用相同的商標,這個希望是相當合理的。假如他不能阻止平行輸入,他將發現這個銷售目標將發生挫折,他的信譽因其使用不合適的商品(從消費者角度)的銷售而碰到損害,而且這不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因為商標權是依據不同國家的法律分別付出了不同的代價而取得的,各國商標法的內容、保護的期限、范圍和方式等均有所不同,商標權僅是一個主權國家法律的產物,因此依不同國家法律產生的商標權是相互獨立的,在一國獲得商標權並不能自動在它國獲得同一商標權,即根據某國法律取得的商標權僅在該國領域內有效並受到保護,一旦跨出該國領域就不發生效力。即使是同一個商標,商標權人在不同國家建立其商標的良好信譽是分別進行的,以不同國家的具體情況為基礎而採取不同方法才獲得的,這就是所謂的「商標信譽獨立論」。其實,在版權領域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地域性原則」和「權利用盡原則」目前仍然是兩個並行的重要原則,也是平行進口問題上相對對立的觀點的理論基礎。在過去,「地域性原則」佔有主導地位,但是「權利用盡原則」今後將被越來越多地被使用。鄭成思先生認為「權利窮竭原則的適用也有地域性,其權利在甲國雖已窮竭,但在乙國處於未曾行使狀態,尚未窮竭」因此,權利窮竭原則也受到地域限制,即使第三人在國外合法購買商標權所有人的產品,但未經許可而將產品從國外進口,仍然對商標權構成侵害。因此,平行進口應予禁止。
根據權衡平行進口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兩方面因素,筆者認為我國應該總體上應該許可平行進口,主要在原因在於:⑴知識產權貿易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它不可能有悖於國際貿易規則,更不能因為禁止平行進口將其拒絕於貨物貿易之外,平行進口符合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大勢。⑵中國由於總體上來講屬於低價位市場,答應平行進口符合中國的貿易利益。考慮到我們的綜合貿易量及國際上的發展趨勢,中國長時間相對於大多數國家仍是低價位市場,平行進口合法化將使這種比較優勢真正轉化為競爭優勢。⑶作為技術引進大國,答應平行進口有利於提高技術引進的效果由於科研力量相對薄弱,我國是個技術引進大國。而我國的企業多屬於被許可方,他們希望通過引進技術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假如我國禁止平行進口,就會使得中國企業在引進技術後進行生產、銷售時產品面臨市場問題,無法實現引進技術的初衷。⑷答應默認許可的例外有利於引進技術考慮到我國的技術水平狀況,在世界高新技術產業的迅速發展和世界產業結構的飛速調整之際,我們應強化自主專利權的發展。同時,在平行進口合法的基礎上,答應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就產品的市場等作出例外的規定,以吸引國外技術可促進中國創新技術水平的上升。
但在微觀領域,在總體上實行平行進口的大前提下,應該大力地發展商標領域的平行進口,而盡可能地限制但不禁止版權和專利權領域的平行進口。主要原因在於:⑴商標是一個企業與另一個企業區分的根本標志,無論應用於哪個國家都不應該予以改變,應該促進商品的自由競爭,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運用平行進口,可以防止商標權利人濫用自己的權利,促進商品的自由流通,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根本利益。同時,答應平行進口並不會對國內市場形成巨大的沖擊。⑵對專利的平行進口和版權的平行進口應該限制一些,這樣可以保護國內權利人或者其許可人的利益,既鼓勵了科學創新,豐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又對打擊非法盜版和走私具有重要意義,也不必擔心完全禁止平行進口而導致的不正當競爭並產生壟斷,進而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於吉辰、王愛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與我國對外貿易》,理論學刊2004年第8期,第56-57頁。
楊芳、楊永忠:《基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平行進口問題探討》,研究與發展治理2004年第1期,第95頁。
鄭成思。《知識產權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第84頁。
馮曉青:《試論知識產權保護的源革及在當代社會的發展》,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2期,第73-74頁。
3、畢業論文想選個知識產權方面的題目 求教
知識產權是個很大的話題,樓主提出這個問題,我感覺你好像平時不怎麼看書。。。
寫論文是個細活,必須建立在大量的閱讀上
既然你提問了,我就還是說一下我的大概思路吧。希望對你有所參考
1。找案例,如果真的直接寫有關方面的理論的話,估計會很枯燥,並且難寫。最好是根據案例來分析。當然,案例要有條件——時間離的比較近,影響要大,最好是跨國官司(比如國內中小企業,擁有自主創新的技術被國外巨頭以反壟斷罪惡意起訴)
2。根據事例來分析。多看幾個案例你就會分析了,到底誰對誰錯,其實核心就是經濟利益的爭奪。
3。要關注中國知識產權理論體系的建設過程。因為事情都有因果,以前我們並不重視知識產權,後來在一些經濟領域被外國人依靠法律手段打壓,才漸漸重視。特別是我們加入WTO後。 這個樓主就要在論文中提到,顯示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和我們對他的看法
4。提出自己建設性的意見,比如我們要加強法制建設,多做宣傳,要多自己的知識產權有所保護(既要及時申請專利,又要注意商業秘密的保護)
5。多看書,多看別人寫的論文,在圖書館借書,和你們的校園網下載相關論文都是可行的,多和導師溝通,切記不要大篇抄襲。。。
補充回答,既然有很多題目可以選,你不妨都列出來,我幫你分析一下哪個好寫
4、民法上邊有哪些可寫的論文題目啊,本人本科生,正准備寫畢業論文,望大神們給點思路和線索,謝謝!
這個很多啊!
民法論文題目
1、論合夥的法律地位 2、論自然人的民事責任
3、論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 4、論我國宣告失蹤制度的完善
5、論一般人格權 6、論財團法人制度的完善
7、論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8、論我國的民事主體制度
9、論誠實信用原則 10、論法人制度對於我國企業改革的理論與制度意義
11、論合夥財產的法律性質 12、論法人內部治理制度
13、論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 14、論有限合夥
15、論隱名合夥 16、論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17、論意思表示 18、論表見代理
19、論代理中的連帶責任 20、論代理權的取得與行使
21、論無權代理 22、論民事權利體系
23、論人身權體系 24、論商法與民法的關系
25、論侵害法人人格權的民事責任 26、論損害賠償范圍與因果關系
27、論商法的獨立性 28. 論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29、論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30、論取得時效
31、論佔有 32、論善意取得
33、論質權 34、論物權行為的獨立性
35、論所有權的取得方式 36、論我國農業土地物權制度的完善
37、論地役權 38、論我國典權制度
39、論抵押權的設定與效力 40、論相鄰關系與地役權的比較
41、論共有 42、論佔有制度的意義
43、論物權的效力 44、論物權的支配效力
45、論物權的追及效力 46、論物上請求權
47、論物權法定原則 48、論一物一權原則
49、論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 50、論債的相對性
51、論債權的相對性 52、論債權的效力
53、論債權的履行原則 54、論債的轉移制度
55、論債權人的代位權 56、論債權人的撤銷權
57、論不安抗辯權 #/ 論同時履行抗辯權
#/ 論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范圍 58、論合同自由原則
59、論締約過失責任 60、論違約責任制度的特徵與功能
61、論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 62、論繼續履行
63、論情勢變更原則 64、論合同中的第三人
65、論合同的解釋 66、論預期違約
67、論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 論違約損害賠償范圍
68、從責任保險看侵權法之嬗變內 #/ 論合同履行中的誠信義務
69、論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方式 70、醫療事故賠償問題研究
71、懲罰性損害賠償與消費者保護 72、論環境侵權民事責任
73、論連帶侵權責任與內部求償關系 74、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
75、公平原則與自願原則 76、論特殊侵權責任
77、侵權責任中的精神損害賠償 78、隱私權與知情權的沖突與協調
婚姻家庭與繼承法
1、 論婚姻損害賠償制度 2、論我國婚姻法律中的經濟補償制度
3、完善我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構想 4、淺析我國婚姻法中的損害賠償制度
5、代位繼承比較研究(轉繼承比較研究) 6、夫妻財產制與立法思考
7、論婚姻家庭法與民法的關系 8、論當代夫妻財產制發展的趨勢及原因
9、論違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責任 10.論保護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11、論對重婚的認定和處理 12、非婚生子女保護制度評析
13、人工生殖法律問題研究 14、論遺囑自由的限制
15、配偶權探析 16、大陸法系親權制度與英美法系監護制度之比較
17、建立我國親權制度的必要性 18、關於遺產稅的法律思考
19、論遺贈扶養協議 20、論夫妻財產制
21、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 22、論親權與監護
23、論公民的生育權 24、論夫妻約定財產制
25、論婚姻法對家庭暴力的規制 26、論無效婚姻制度
27、論探視權 28、論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
知識產權法部分
1、論反不正當競爭與保護知識產權的關系 2、論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3、商標淡化問題研究 4、論新技術對知識產權制度的挑戰
5、 論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 6、 論TRIPs協議的缺陷與修正
7.、論作品的構成要件 8、 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法律保護
9、論我國著作權法中的法定許可制度
10、論商標的顯著性 11、 論申請在先原則
12、論商標權的內容 13、 論商標的許可使用
14、論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 15、 論商標權與商號權的關系
16、論不受專利法保護的客體 17、淺析我國專利法中的職務發明
18、論專利權的內容 19、 論專利法中的先用權
20、論專利權強制許可制度 21、 論域名的法律保護
22、論地理標記的法律保護 23、 論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
24、論計算機軟體的法律保護 25、 WTO與中國知識產權法的新發展
26、論知識產權侵權的歸責原則 27、 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反向工程'問題
28、「域名搶注」與商標權問題 29、淺談我國的商標代理制度
30、論知識產權保護與國家創新機制
31、論知識產權法上的權利窮竭原則 32、論未注冊
5、老師讓寫一篇結課論文,關於畢業論文中的知識產權問題,誰知道怎麼寫啊?謝謝大家了!!
試論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若干問題[知識產權] 參考資料: http://www.eshuihan.com/soft/sort011/down-9910.html 目錄 一、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戰略管理概述1 二、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特點1 (一)戰略的全局性1 (二)管理的規范性2 (三)以專利戰略為核心2 (四)實施策略的多樣性2 (五)以高新技術為主要陣地3 三、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存在的問題3 (一)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戰略對我國的影響3 1.跨國公司大量湧入,國內企業產權競爭壓力迅速上升3 2.跨國公司知識產權的范圍不斷擴大,權利內容不斷深化4 3.技術壁壘成為跨國公司保護知識產權的新趨勢4 4.跨國公司濫用知識產權,阻礙國內企業自主技術創新5 5.跨國公司對我國的知識產權訴訟明顯增加5 (二)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6 1.存在的問題6 2.主要原因7 四、開放條件下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構建思路8 (一)以鼓勵和促進國內企業自主創新為出發點8 (二)有效限制和消除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濫用9 (三)建立基於我國技術標準的新體系10 (四)增強知識產權意識,設立專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10 (五)國內企業組成戰略聯盟,加強行業間合作10 五、結語11 參考文獻12 致謝13
記得採納啊
6、關於畢業論文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http://www.360kt.com/plus/search.php?keyword=%D6%AA%CA%B6%B2%FA%C8%A8&searchtype=titlekeyword&imageField.x=20&imageField.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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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知識產權法碩士畢業論文,給幾個題目吧
產權法的論文最關鍵的是案例分析部分,其他的都好說,如果論文里有調查分析,案例描述,結果分析,就比較完美了,呵呵,我也是經過導師反復折磨總結的經驗。
當時寫論文那個苦啊 。不過還好後來找了個伯樂論文網,上面有很多這個專業的輔導老師,雖然我們導師很刁鑽, 不過有高手幫忙,事情就簡單多了。如果你的論文很難,最好問下伯樂論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