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侵權
發布時間: 2023-04-27 14:29:41
1、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權益的,要承擔侵權的責任,而有些侵權行為比較特殊,可能要其他人承擔侵權責任,那麼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侵權責任怎樣承擔?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御雹對讀者有所幫助。一、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實施職務活動時,侵犯了他人權益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如果員工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胡搏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職務行為的特點
職權性。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根據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實施的行為履行職務行為。超越職權的行為不是職務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時空性。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的時間、地域范圍內實施的行為通常都認定為職務行為。比如某市的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能糾正另一城市公務員管理中的錯誤。
身份性。即在通常情況下,凡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和名義實施的行為都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如公務員人員著裝、佩戴標志、出示證件、宣布代表機關實施的行為一般都以職務行為論。四是目的標准。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了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維護公共利益而為的行為,通常都認定為是職務行為。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鎮做帆進行的解答,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實施職務活動時,侵犯了他人權益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如果員工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
2、職務侵權指什麼呢
職務行為侵權,是指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並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工作人員執行公司命令,造成侵權責任,工作人員是被告還是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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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單位工作人員侵權的責任承擔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實施職務活動時,侵犯了他人權益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如果員工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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