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
1、如何保護世博會知識產權
世博會又稱世界博覽會,它是一項由主辦國政府組織或政府委託有關部門舉辦的有較大影響和悠久歷史的國際性博覽活動。迄今為止已經歷了150餘年的光輝歷史。 負責協調管理世界博覽會的國際組織—國際展覽局BIE成立於1939年,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其宗旨就是通過協調和舉辦世界博覽會,促進世界各國經濟、文化和科學技術的交流和發展。世博會的運作主要依據簽署於1928年的展覽會章程—《國際展覽公約》。該公約當時由31個國家和政府代表在巴黎簽署,分別於1948年、1966年及1972年作過修正,1982年和1988年又通過了相應的《修正案》,從而成為目前約束各國舉辦世博會的國際性規則。 《國際展覽公約》第一條明確指出:「展覽會的宗旨在於教育大眾,展示人類所掌握的滿足文明需要的手段,展現人類在某一個或多個領域經過奮斗所取得的進步,或展望發展前景。」 在該公約的第六條第1款同時規定:計劃在其境內舉辦本公約所述展覽會的締約國政府(以下稱「邀請國政府」),應向國際展覽局遞交注冊或認可申請,闡明為該展覽會擬定的法律、法規或財政措施。注冊展會的申請應於展覽會開幕日期前至少5年遞交BIE,注冊申請必須註明相關的法律和財政措施以及組織者的法律地位,此內容構成世博會總則。邀請國政府還應向BIE遞交所有特別規章草案以獲批准,這些規章應特別包括「專利、版權和知識產權」特別條款。
一.歷屆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概況
通過對歷屆世博會申請注冊文件的疏理,不難發現,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內容從1873年維也納世博會開始呈現越來越專門化的趨勢。在此之前,包括1 851年世界上首屆世博會—倫敦世界博覽會,其中的知識產權保護都是基於當時國內既存的法律和一定的知識產權專 門法律而提供的。1873年在維也納舉辦國際發明展覽會(世博會的前身)的時候,奧地利制定了一項特殊法律,以對展覽會展出的外國人的發明、商標和外觀設計提供特殊的臨時保護。之後,專利改革會議提出了國際專利制度的基本原則,並呼籲各國盡快就專利保護問題達成國際諒解。在此基礎上1883年正式誕生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公約確立了國民待遇、優先權等共同原則以及對專利、商標、外觀設計等工業產權給予知識產權保護的最低標准。 德國為2000年漢諾威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構築是一個多層次的立體保護模式。其中在2000年漢諾威世博會舉辦之前,舉辦國就提交了《2000年漢諾威世博會(關於工業和知識產權的)特別規章》[《EXPO 2000Hannover Special Regulation(concerning Instrial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在該文件的相關條款中,舉辦國承諾將對世博會期間所展示、使用或銷售的一切產品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不遺餘力地提供一切可能需要的保護措施。並通過其中三章14個條款的具體規定,對世博會期間所涉及的包括專利、版權、商標及人名、企業名稱、生物多樣性品種等在內的很多知識產權的保護。甚至提供了對微電子半導體產品及相關的外觀設計、專為展覽設計的產品的模型提供展會期間的類似於專利水平的臨時性保護。日本為舉辦2005年愛知世博會已經提交至國際展覽局的相同文件中也承諾:日本將依據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為涉及世博會期間的版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提供最大程度的保護,並結合該世博會的特點專門對版權音樂作品提供保護,對尚未取得專利、商標專有權的發明、方法、商標標識提供相當於專有權的臨時性保護。 由此看來,就知識產權的保護而言,世博會舉辦國在正式舉辦前兩年向國際展覽局提交的相關文件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承諾已經構成世博會的運作機制,同時也成為各舉辦國必須承擔的國際性義務。深人研究德國漢諾威和日本愛知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對我國將於2008年提交的知識產權保護專門性文件應當具有良好的借鑒意義。
二.審視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現狀與司法實踐之現狀
參照BIE提供的「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特別條款範本、參考2000年德國漢諾威世博會「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特別條款、2005年愛知世博會「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特別條款的框架,我國在提交2010年世博會關於「工業產權與知識產權」的特別文件之前,全面審視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尤其是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是必要的基礎性工作。筆者認為,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司法和執法的整體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作為參展主體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甚至整個國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還比較淡薄,知識產權保護機製作為推動整個社會文明與科技進步的優勢還遠遠未能體現出來:
1、與世博會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之立法 我國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所包含的內容以及所體現的立法精神均是順應21世紀以來新的科學技術水平的要求而做出的反映,而且我國在相關法律體系下還制定了一系列的實施條例、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性規章以及相對於近幾年在我國蓬勃興起的各類展覽會的專門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從而共同構成適合我國國情,反映我國特點的展覽業的比較有系統的立法體系。但是,現代經濟、技術、文化的發展日新月異,作為最新科學技術成果展示的窗口——2010年的世博會舉辦之際,屆時的科技水平、文明高度都將會出現更大甚至更實質性的突變,與科技水平、文明程度一脈相承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必然要做出適時的反映。因此,基於現有的立法水平,關注發達國家以及國際科技和文化的進步,與時俱進地研究相關知識產權的立法動態,從而推動我國更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的修訂,應當成為我們學界從現在開始的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
2、與世博會知識產權相關的司法與執法的環境與水平 如果說我國具有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立法體系,那麼我們就可以同時說,我國為知識產權提供保護和促進其實現的司法與執法現狀卻是極其令人擔憂的,所以,我們的法制建設問題不出在立法,而是出現在司法與執法的環節中。就世博會所需要的相關司法保護而言,德國的訴訟體系所提供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快速禁令程序是相當完善的。其基木作法是:在展覽會期間,只要原告有證據向法院證明事關緊急,通過正常的訴訟程序和持續時間將對原告造成大於被告權益的損害,法院原則上有可能不經任何口頭程序,也就是不事先通知被告而簽發臨時性禁令,以致被告是在原告將法院命令送交時才知道由此禁令程序。當然這種訴訟機制同時提供給被告對禁令作出抗訴的機會。就訴訟禁令的制度而言,我國目前在涉及博覽會、展覽會的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就表現出對該制度的執行不力。2000年專利法修訂後明確訴前禁令的具體制度後,上海市某中院受理的一起展覽會案件中,原告提起「訴前禁令」請求,經法院審查後裁定適用,沒想到當法院的法官依禁令到展覽區涉嫌侵權的展位執行禁令時遭到暴力抗法,被執行企業認為法院的行為對其在展覽期間的影響巨大,考慮到具有交易性質的展覽對參展企業不僅是商機的匯聚,同時也是商業形象的展示,這樣的禁令執行在事實尚未查清之前,有可能對參展企業造成滅頂之災,後經法院調解,原告撤回「訴前禁今」的請求。 就行政執法而言,這種通過行政執法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機制可以說是我國現有法律條件所特有的,但是在涉及各類展覽會中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查處和處罰中,行政管理機關同樣遇到了相當的困難和困惑。一方面,進駐各展覽會現場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不具有行政執法的職能,而只能作為主辦方邀請參與的專業服務部門,行政管理機關在展覽會中的法律地位受到質疑;另一方面,即使某些博覽、展覽會中行政管理部門被賦予一定的執法權力,但現有的專利法中規定的相對原則,甚至一些具體規定的缺失,給展覽會中處理常見的涉嫌侵權行為造成了障礙,嚴重影響了對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利的保護與實現。國外完善的訴訟機制和司法水平為相關的權利保護提供了較為完備的保障,我國行政執法的運作機制和執法力度在2010年世博會舉辦期間是強化還是弱化,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
3、參展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之現狀 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尚在起步階段,還有相當多的不完善之處:
——國內參展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保護、維權以及相關的法律意識相當淡薄,大多數糾紛均有家醜不可外揚之意,力求通過私自協商,交易團之間交涉,大會辦出面協調等方式將糾紛加以消除,當事各方均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意,當事各方沒有哪一方能夠比較清楚地界定侵權所造成的影響和帶來的損失。
——根據初步的資料對比,我們認為,我國的立法體例、司法環境,與國外特別是會展業比較發達的德國、美國和日本等國有很多的差異,所以,就會展業中出現的各類侵權案例,多以我國企業涉嫌侵權為主。
——深人研究國內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現狀,我們發現國內企業普遍存在以下共同的問題:
企業整體知識產權意識薄弱;
缺乏知識產權運用和管理的實踐經驗;
缺乏鼓勵創新的機制和經驗;
缺乏專業化、高素質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
涉嫌侵權的起訴與應訴中缺乏預警及相應策略。
4、我國的法治環境與國民的法律意識之狀況 世博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古人雲:倉虞實而知禮節。作為因智力成果而產生的權利,在司法實踐中的維護與實現,需要作為當事人的企業或權利人投人相對比較多的智力、財力。換句話說,知識產權作為一種訴訟中的權利,它的實現往往需要通過比較專業化、比較技術化的訴訟活動才能得到最終的維護。 而我國當前法治環境與國民的法律意識,訴訟能力均比較令人擔憂。一方面,執法不力、司法不嚴的狀況仍然存在,訴訟成本與訴訟效率而產生的司法公信力還不夠高;國民通過訴訟外途徑和解、調解以及仲裁的方式解決各類糾紛的居多;怕打官司,被動應訴、迴避、放棄的居多;主動維權,積極應訴,有知識產權預警處理機制的居少。由此可見,欲在2010年世博會舉辦期間取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積極成效,從現在開始推動法治建設,完善法治環境,提高國民的法律意識等工作,必須成為我們國家2010世博會必備的一項法治建設工程。
三.2010年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的思考和建議
比較國外世博會舉辦國德國、日本、美國等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的研究以及對各國將其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納人到相關世博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措越中的剖析,我們認為,為了舉辦好2010年世博會,我國法律制度所提供的保障作用不容忽視,尤其是包容最新知識產權的客體、反映一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甚至代表一國的科技與文明進步程度的世博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的建立,應當成為我國立法界、司法界、行政部門、學術界乃至整個社會都必須關注的課題。世博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是一項綜合性高難度的課題研究,因此筆者以為:在這一項系統工程中:
全方位的推進法制建設,提高法治水平是基礎;
轉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定位是關鍵;
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的戰略與策略是核心;
承普及並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是動力。
從一定程度而言,世博會是人類文明最新發展的成果展示平台。成功舉辦一屆世博會對一個國家的經濟、文化、科技和社會進步帶來的繁榮和促進是不可低估的,只要有來自法學界及全社會的不懈努力和協力推進,相信2010年世博會的舉辦一定會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國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的產生以及整個城市乃至整個國家的文明進步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相信2010年的上海一定能夠「讓生活更加美好!」
對策與建議
(一)借鑒漢諾威世博會和愛知世博會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模式,結合我國的國情,給予展品以最大限度的保護,尤其是擴大各個單行法律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
1、擴大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把在非《伯爾尼公約》參加國首次發表的作品也納入世博會期間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
2、建立傳統文化的臨時保護措施,保護參展國的傳統文化,同時對我國傳統文化的保護還可以進行更為深入的探索。
3、給予專利產品最大利益的保護,擴大專利專有權的保護范圍,對微電子半導體產品及相關的外觀設計、專業展覽設計的產品的模型,提供展會期間類似於專利的臨時性保護,特別是給予動植物新品種以臨時專利權保護。
4、明確規定會展期間對於外觀設計的展品不允許攝影攝像。
5、在《特別規章》中擴大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規定在世博會展會期間,馳名商標無論注冊與否,應獲得同等范圍的保護。
(二)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應普及知識產許可權制的國際通行理論,使我國企業決策者能夠熟練的利用知識產權制度為形成產品產業化創造有利條件。
1、先使用制度。即一項技術在我國獲得專利之前,已被某企業投入生產,即使之後該技術獲得了專利,某企業仍然可以繼續製造銷售,不受影響。世博會上,我國企業已有能力生產卻沒有投入研究或申請專利的產品,無論該技術在世博會後是否會獲得專利,我國企業都可以繼續投入生產。
2、著作權中的合理使用制度。在一定情況下,法律規定了他人可以不經授權,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免費使用。根據這一慣例,我國企業可以學習外國企業在世博會上公開發表的作品,通過深化研究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力爭在國際競爭中形成一定的技術優勢。
3、權利窮竭原則。知識產權所有人或經其授權的主體製造的知識產權產品,在產品第一次投放到市場後,權利人就喪失了對它的進一步的控制權。即凡是通過購買取得該知識產權產品的人,均可以對該知識產權產品自由處置,可以再次出賣或用於研究。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可以對抗國際競爭中的壟斷和不公平待遇。
2、上海世博會簡介資料
一、上海世博會介紹
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EXPO 2010),是第41屆世界博覽會。於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在中國上海市舉行。本次世博會也是由中國舉辦的首屆世界博覽會。
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會場,位於南浦大橋和盧浦大橋區域,並沿著上海城區黃浦江兩岸進行布局。世博園區規劃用地范圍為5.28平方公里,包括浦東部分為3.93平方公里,浦西部分為1.35平方公里。圍欄區范圍約為3.22平方公里。
二、主題
主題:城市,讓生活更美好!(Better City,Better Life.)
副主題:
1、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
2、城市經濟的繁榮
3、城市科技的創新
4、城市社區的重塑
5、城市和鄉村的互動
三、吉祥物
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吉祥物,於2007年12月18日20時揭曉。吉祥物由巫永堅設計,命名為「海寶(HAIBAO)」,即取「四海之寶」意,主體為藍色「人」字造型。
四、形象大使
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有了三位新的形象大使,由他們聯袂演出的一首名為《城市》的歌曲音樂錄影帶在此間首發。
成龍參加了在此間為當年世博搬遷居民的文藝表世博、在全世界推廣世博,動員身邊的人參與世博,他和所有市民一樣期待著上海世博會的到來。姚明在片中向世界說出了上海世博會的主題和願望:「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世博,讓上海更精彩;你我,讓世博更成功!」 在成龍、姚明、郎朗之前,張韶涵、BOBO組合、潘瑋柏、英國歌唱家莎拉·布萊曼、日本乒乓球運動員福原愛,以及谷村新司、小筱順子等一批海內外名人受聘擔任上海世博會海外推廣形象大使。
(2)上海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擴展資料:
上海世博會熱門場館
中國館自然是最受歡迎的展館,世博開園第一天,共接待遊客3萬餘人。外國場館中的熱門館依次是瑞士、法國、德國、西班牙、日本、義大利、沙烏地阿拉伯、英國、韓國、 美國。
一、中國館
展館建築外觀以「東方之冠,鼎盛中華,天下糧倉,富庶百姓」的構思主題,表達中國文化的精神與氣質。展館的展示以「尋覓」為主線,帶領參觀者行走在「東方足跡」、「尋覓之旅」、「低碳行動」三個展區,在「尋覓」中發現並感悟「城市發展中的中華智慧」。
二、瑞士館
展館由底層展廳營造的都市空間和館頂的自然空間組成。觀光纜車往返其間,給人以在城市和鄉村之間悠遊的身臨其境的美好感受。整個建築充分體現了城市和鄉村相互依存、互惠共生的關系,強調人類、自然與科技的完美平衡。
三、法國館
展館被一種新型混凝土材料製成的線網「包裹」,彷彿「漂浮」於地面上的「白色宮殿」,盡顯未來色彩和水韻之美。館內,美食帶來的味覺、庭院帶來的視覺、清水帶來的觸覺、香水帶來的嗅覺以及老電影片段帶來的聽覺等感性元素,將帶領參觀者體驗法國的感性與魅力。
四、德國館
開放狀的建築外形輕盈而飄逸,似乎在向參觀者們發出真摯的邀請。「嚴思」、「燕燕」——兩位特殊的虛擬講解員,將陪伴每一位參觀者穿行於各個展館。穿越了一條充滿典型德國都市畫面的「動感隧道」後,參觀者們便會踏入「和諧都市」內設計布置奇妙的體驗空間。
五、西班牙館
展館是一座復古而創新的「藤條籃子」建築,外牆由藤條裝飾,通過鋼結構支架來支撐,呈現波浪起伏的流線型。陽光可透過藤條縫隙,灑落在展館內部。展館內設「起源」、 「城市」、「孩子」三大展示空間。
六、日本館
展館愛稱「紫蠶島」,館外覆蓋超輕的發電膜,採用特殊環境技術,是一幢「像生命體那樣會呼吸、對環境友好的建築」。館內通過實景再現和影像技術,展現2020年的未來城市生活,介紹日中兩國的文化淵源、與自然共生的日本人生活、充滿活力和時尚的日本當代城市、為解決水資源和地球環境問題而開發的先進技術。
七、義大利館
展館設計靈感來自上海的傳統游戲「游戲棒」,由20個不規則、可自由組裝的功能模塊組合而成,代表義大利20個大區。整座展館猶如一座微型義大利城市,充滿弄堂、庭院、小徑、廣場等義大利傳統城市元素。
八、沙特館
展館形似一艘高懸於空中的「月亮船」,在地面和屋頂栽種棗椰樹,形成一個樹影婆娑、沙漠風情濃郁的空中花園。館內介紹沙烏地阿拉伯地理、人口、歷史、政治等內容,重點展示四種類型的城市:能源之城、綠之城、文化古城、新經濟之城,揭示水、石油和知識是沙烏地阿拉伯城市發展的安身立命之本。
九、英國館
英國館的設計是一個沒有屋頂的開放式公園,展區核心「種子聖殿」外部生長有六萬余根向各個方向伸展的觸須。白天,觸須會像光纖那樣傳導光線來提供內部照明,營造出現代感和震撼力兼具的空間;夜間,觸須內置的光源可照亮整個建築,使其光彩奪目。
十、韓國館
展館外立面以立體化的韓文和五彩像素畫裝飾,以「溝通與融合」為元素,展現韓國風情。一層是按比例縮小的韓國首爾,通過影像展現「我的城市」;二層展示「我的生活」,用高科技手段演繹文化、科技、人性和自然;「我的夢想」展區展示未來技術,並預展2012年麗水世博會的美妙畫卷。圖為上海世博會韓國國家館亮相世博園區。
十一、美國館
展館外觀宛如一隻展開雙翅的雄鷹, 歡迎遠道而來的客人。展館是未來美國城市的縮影,包括了清潔能源、綠色空間和屋頂花園等元素,通過多維模式和高科技手段,引領參觀者在四個獨特的展示空間踏上一段虛擬的美國之旅,講述堅持不懈地創新以及社區建設的故事。
3、上海世博會的影響
第三個是世博會對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崛起的長期效應。長江三角洲地區加強了綜合交通網路的建設,比如說杭州灣大橋。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初步實現了3小時經濟圈,這使得城市之間的交通更為便捷,上海、杭州、蘇州、寧波和南京等城市將脫穎而出。舉辦世博會客觀上促進了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崛起,進而成為全球六大城市群之一。徐煒 國金證券[22.73 -1.00%]策略分析師奧運、世博、迪斯尼如果把視角縮小到上海區域,或者上海周邊,那麼世博會對這個區域的拉動是非常明顯的世博會被譽為是經濟領域的奧林匹克,在世博會上誕生了非常多的對人類社會有深遠影響的科技類產品。2008年我們剛剛舉辦奧運會,通過世博會和奧運會的簡單比較,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認識世博會的經濟利益在哪裡。世博會和奧運會經濟階段都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礎設施投入階段,第二部分是在整個會展召開期間會吸引到大量遊客,或者是一些參會人員,從而產生直接的經濟效應。之後的第三部分,無論是後奧運,或者後世博,都是一個後續的效應,基本上在經濟意義上屬於同一類型。那麼在投資的規模上,我們發現整個上海世博會的投資規模與北京奧運會規模基本相當,在規模上甚至還要略超出於整個北京奧運會。但是兩者也存在著非常明顯的不同之處,首先是奧運會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電視轉播費,也就是說奧運會通過電視媒體實現更廣大受眾的模式。世博會不一樣,世博會是吸引參觀者直接到場觀看,到場參觀,是一種直接收取門票的形式來進行獲利的方式,這兩種方式對於整個經濟的拉動其實是不一樣的。因為你在家裡看電視,可能是一次性的支出,但如果你來世博會買門票的話,會牽涉到很多包括旅遊、餐飲、交通運輸等各個方面的收入。其次,由於整個世博會所舉辦的時間非常長,奧運會舉辦時間只有17天,所容納的人數、賣的票數只有700萬左右,世博會目前我們預期是7000萬的人次,是奧運會的10倍,時間持續6個月,從這個規模來看我們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整個世博會經濟利益要比奧運會大許多。另外,我估計7000萬人次世博會遊客可能是一個被低估的數字。原因有二,一是目前中國居民消費情況來看,對於整個旅遊消費的意願其實非常強,雖然我們說從2008年開始中國經歷金融危機沖擊,但是從調查情況來看,整個中國居民消費的影響是很小的;二是上海剛剛舉辦了上海車展,我們把上海車展的人均密度和整個世博會目前預計的人均做了比較,如果上海車展套用到世博會的話,世博會肯定是要超過上億人次的。當然,簡單的比較可能會存在問題,但是從這個角度可以看出來,目前中國旅遊的熱望對未來人數的超預期會有比較明顯的幫助。第二部分,我們所關注的是世博會對於整個經濟和產業的具體影響。在歷史上世博會最成功的是1970年的日本大阪世博會,日本獲益很多,所以它非常熱衷舉辦世博會,歷史上也舉辦過多次。當年的日本和目前中國有很多相似之處,我們都是舉辦奧運會,之後舉辦世博會,同樣處於經濟轉型階段,我們知道上世紀70年代日本也經歷過從工業化基本完成以後,需要找到新的增長點的過程。我們雖然不能簡單地認為上海世博會能夠把中國經濟拉升,因為兩個國家在區域上經濟的體量不一樣,但是如果把視角縮小到上海區域,或者上海周邊而言,我們認為世博會的召開對這個區域的拉動是非常明顯的。再一個就是,世博會從日本經驗來看,最直接拉動的是對於旅遊行業的拉動。也就是說整個經濟圈的形成,大阪逐步發展成為了日本的第二大經濟圈,這非常明顯,對於區域經濟的幫助。總結而言,世博會的投入最多是在基礎設施行業,中期的產出最多的是在與旅遊相關的行業,這是從歷史的經驗數據得出來的結論。第三部分,上海市政府現在是強調發展服務業並尋找突破,我們現在關注到上海服務業有可能成功的,一個是世博會的召開,長期的效應使得上海發展服務業會面臨一個契機。如果看得再遠一點,迪斯尼落戶上海,對整個產業的拉動也是非常明顯的,世博加迪斯尼,就會使得上海成為未來發展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區域經濟當中旅遊的一種新地標。你想到旅遊就會想到上海,這對上海第三產業的發展將得到前所未有的機遇。再者,如果我們把眼光看得更長遠一點,上海有可能通過世博會和迪斯尼發展成為世界六大城市群。王均豪 均瑤集團副董事長讓海寶活到100歲作為世博會特許產品的高級贊助商的均瑤集團,為世博會開發了幾千種禮品、紀念品,海寶只是一類。對均瑤集團來說,後世博的商機並不僅僅局限於世博,我們已經參加了奧運會,現在參加世博會,已經打造了一個優秀的團隊,對我們而言,後面的商機,包括NBA,包括國際足聯,後面還有很多可以打造的跟國際頂級賽事有關的體育產業,甚至包括下一屆的奧運會、下一屆的世博會,都是我們企業後世博的商機。我們在北京奧運會的時候,北京跟上海都有創意團隊,現在世博會,也是這些團隊創造了很多海寶,我們有各種各樣的海寶,有很多可愛的網球迷喜歡打網球的海寶,兒童喜歡對話唱歌的海寶,這些創意也帶動了整個創意文化創業。我跟團隊開玩笑怎麼樣創造出自己的生意來,這才是創意。我想後世博的商機,我們也做了一些新的創新,包括我們的吉祥物在飛機上也開出了專賣店。此外,我們還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世博會結束之後,海寶是不是讓它活到100歲?我們團隊開發了幾千個品種,這么短的時間內,就全部售罄嗎?我思考的是怎麼樣讓海寶活到100歲,當然可以把海寶打造成動畫片,然後再把它的思想、生活豐富起來。如果世博會結束之後海寶還能夠給我用的話,把中國的海寶打造成一個百年體育文化產業,完全是可以的。因為我們已經具備了整合能力,包括產品開發創意能力,怎麼樣用好,當然這要有世博局的授權,假如實在沒有,我們到時候自己也會運用自己團隊的力量推出自己的東西,使它存活百年,這是我們的想法。世博的主題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這不能是明年會展結束就結束了,它應該在我們世博行動中能夠延續下去,讓我們所有的人都思考居住的環境,這句話怎麼樣變成永遠的主題,我也在思考。在中國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過程中,把這個理念一直延續下去,在這個主題下怎麼延續,確實有很多商機。包括我們所有的設計者,都應在我自身設計的時候思考「城市讓生活更美好」這一主題。比如再過幾年我們是不是在國內搞一個小型的城市建設的科技發展主題會展,不用完全依靠世博搞這么大型的,可以搞一些小型的,包括網上世博,圍繞著這些延伸開來有很多可以思考的東西,我想後世博的商機是無限的。
4、知識產權法。
剛好也做到這個,你一個一個發 給我多加點分哈
1.知識產品,是指依靠知識而產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標、專利、版權等等。知識產品進入市場後,一般是不會以完全的實物形式表現,而要通過對知識的轉化、加工、生產,將知識固化在某種載體上,才能獲得經濟效益。
2.作者:指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意志創造,並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
3.音像製作者:將聲音、形象或者兩者的結合首次固定在物質載體上的人。
4.發明 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5.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熟知,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