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內容是否可以轉載
1、網路轉載文章的侵權規定
法律主觀:需要分情況,若文章作者禁止轉載的一般會涉及侵權,作者未禁止轉載但未支付報酬的也構成侵權。 《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轉載,是指報紙、期刊登載其他報紙期刊已發表的作品的行為。 報紙、期刊轉載其他報紙已經發表的作品,是《著作權法升運》賦予的。 《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吵拍梁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因此,如果在網上發表文章時作出了不準轉載的聲明,其他網站轉載是一種侵權行為;或者,雖然沒有作出不準轉載的聲明,但其他網站轉載時沒有支付報酬,也應該是一種侵權行為,可以要求侵賀碼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著作權法對作品轉載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備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屬於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其他職務作品,其權利歸作者享有。但這類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十五條 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3、著作權是否可以轉移
法律分析:可以。著作權轉移包括繼承和繼受。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著作財產權依照法律的規定轉移。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其著作財產權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法轉移。
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變更、終止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由國家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