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如何使用不算侵權
1、使用背景音樂怎麼不侵權
播放背景音樂等表演行為,都需要得到著作權人、表演者的許可,並支付相應的報酬,獲得授權。沒有得到許可,沒有支付報酬,就是侵權。
表演者權是依照法律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所有享有的專有權利。表演者,是指演員、演出單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表演者權包括了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表演者人身權利有:
(1)表明身份的權利
(2)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表演者財產權利包括
(3)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4)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5)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
(6)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演員為完成本演出單位的演出任務進行的表演為職務表演,演員享有表明身份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其他權利歸屬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職務表演的權利由演出單位享有。職務表演的權利由演員享有的,演出單位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免費使用該表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有權禁止未經其許可的下列行為:
(一)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轉播;
(二)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制以及復制;
(三)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
廣播電台、電視台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不得影響、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廣播、電視首次播放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我想翻唱別人的歌到酷狗音樂 算侵權嗎?怎麼做才不侵權?
3、如何防止音樂作品侵權?
預防音樂作品侵權的方式:
1、創作作品時,保存好證明作品創作過過程、創作期限等重要信息的證據;
2、作品完成後,應積極參與相關市場活動,及時發現侵權行為,降低侵權損失;
3、進行作品登記,擴大作品著作權知名度;
4、預防音樂作品侵權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4、視頻中使用音樂算侵權嗎
視頻中使用音樂是否算侵權,需要分情況討論。
因為音樂都是具有著作權的,也就是版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等一系列權利,所以說視頻中使用音樂是一種侵犯著作權利的行為。
但如果該視頻是一個免費的視頻,比如一段舞蹈,僅為展示個人才藝,而沒有直接或間接盈利的行為,那麼這個視頻中使用背景音樂就不是侵權行為。
避免背景音樂侵權,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1、原創背景音樂。這一點很好理解,你自己創作的背景音樂,著作權人是你自己,使用這樣的背景音樂當然不會構成侵權。
2、獲得允許使用的背景音樂。這一點很難,嚴格意義上來說,要使用他人的背景音樂,就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否則就構成侵權。
3、不向公眾收取費用的背景音樂。如果在視頻中配上背景音樂,該視頻並不是用於盈利的目的,比如免費的一些教程,這種情況下,使用背景音樂可以不用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綜上所述,拍攝視頻後添加了背景音樂,屬於機械表演的范疇。按照法律的規定,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屬於對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法律依據: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二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在沒有取得著作權人的允許並支付報酬的情況下,擅自將其作品進行傳播。
第五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一)故意刪除或者改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無法避免刪除或者改變的除外;
(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明知或者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