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的人身權
1、著作權中的人身權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人身性著作權一般是指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能表明作者身份的權利,一般不得進行轉讓、許含中啟可使用。例如,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等。
作品的發表權。作者創作了作品,該作品是否發談如表,公諸於世,其決定權由作者-----著作權人決定。發表權是著作權人的一項重要權利,它是著作權人實現著作權的財產權基礎,同時作品的發表培戚,往往是出版、復制、攝制等著作權人行使發表權的結果;
作者的署名權。作者的署名權是著作權人在發表的自己創作或參與創作的作品時表明自己身份的權利,在作品上署名除表明是該作品的創作人外,還表明署名人因此而承擔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作品的修改權,對作品的修改權,是指著作權人自己或者委託他人對自己創作的作品進行修改、增刪的權利,對作者創作的作品的修改權在保護期內歸作者專有;
保護作品的完整權。著作權人的作品一經發表,著作權人即享有創作的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其任意增刪、改動、歪曲破壞作品的完整,都是著作權法所禁止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2、著作權人身權
法律分析:1、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 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塵姿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巧洞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說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派寬絕受本法保護。
3、著作權中的著作人身權
法律主觀: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有以下權利: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著作人身權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是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碰培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笑源唯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裂棗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4、著作權人身權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指的是作者決定是否將作品公之於眾的權利。署名權指的是作者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指的是作者修改自己作品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指的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著作人身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分別是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著作人身權的不可剝奪性和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是因為著作人身權具有專屬性,也就是說這項權利是只有創作這個作品的作者才能夠享有。不可剝奪性是指任何人都剝奪不了創作作品的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權。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是指某些權利是可以被繼承的,如發表權就可以被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5、著作權人身權包括什麼
著作權人身權包括以下這些: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冊神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旦姿鍵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模巧曲、篡改的權利。
6、著作權的人身權
法律分析:人身權,是著作人身權唯跡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指喊並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滲睜篡改的權利。
7、著作人身權包括什麼
著作人身權包括: 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塌氏掘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著作人身權,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是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
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團核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核穗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8、著作權的人身權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修改權。署名權是作者表明身份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是尊重作品原本的表達不受歪曲,修改權是允許作者在某些情況下修改自己作品的權利。著作人身權屬於人格權的一種,它涉及到作者的人身利益,因此不可轉讓於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等等。
9、著作權人身權包括哪些
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是決定作品是否進入公眾領域的權利;署名權是表明作品的創作人身份的權利;修改權是改變或授予他人改變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保持作品原貌,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