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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管理的主要做法

發布時間: 2023-04-23 01:20:42

1、版權怎麼管理?

版權的管理是指各種主體,為了維護版權領域的秩序,保護版權人的權益,所採取的各種措施。根據版權管理的主體、管理的性質和方法的不同,可以分為版權的行政管理、社會管理、集體管理。

一.版權的行政管理
版權的行政管理是國家機關依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對版權進行的管理,這包括國家中央機關和省級機關對版權的管理。在我國管理版權的中央機關是國務院所屬國家版權局,其管理職權是:貫徹實施版權法律、法規,制定與版權行政管理有關的辦法;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版權侵權案件;指導地方版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批准沒立版權集體管理機構、涉外代理機構,並監督、指導其工作;管理國家享有版權的作品的使用;負責版權涉外管理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版權管理工作。
省級管理機關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版權局,這類管理機關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版權行政管理辦法,普及版權的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培訓版權行政管理人員,調解處理版權糾紛等。
二.版權的社會管理
在我國,版權的社會管理主要是指對具有全國性的有關版權的事項進行綜合服務和管理的活動,其機構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該中心於1998年9月在北京成立。這是國家設立的綜合性的版權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宗旨是依照《版權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維護作者的版權和作品的使用者及傳播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創作,繁榮科學文化,促進版權事業和版權產業的發展。
該中心管理的下屬機構有: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中國版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中國計算機軟體登記中心、《版權》雜志社、版權鑒定委員會、法律部、綜合業務部、全國反盜版聯盟聯絡處(籌)、中國文字作品版權協會、中國攝影美術作品版權協會(籌)等部門。
中國版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是國家版權局指定的從事法定許可報酬收轉的工作機構。其基本職能是根據版權法的有關規定開展法定許可報酬收轉工作。目前主要是收轉報刊轉載後作者地址不明的作品的稿酬。不屬於法定許可的稿酬,中心不予收轉。
三.版權的集體管理
版權的集體管理是實施版權法的重要手段,是專門為版權人行使版權、方便他人使用作品、保護版權的專門活動,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從事這種活動的社會團體。
1.版權人與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關系
在國際上,版權人與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關系有兩種,一是轉讓合同關系,二是信託合同關系。前者多為英美法系國家採用,後者多為大陸法系國家採用。在我國目前已有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與版權人的關系屬於信託關系。我國《版權法》第八條規定:「版權人與版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版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版權或與版權有關的權利。版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版權人和與版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版權或者與版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2.我國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
我國的版權集體管理機構日前有兩個,一個為中國音樂版權人協會,一個為中國文字作品版權協會。
中國音樂版權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成立於1992年,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經民政部准予登記的獨立的社團法人,是我國目前唯一的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版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主要管理音樂作品的錄制權、表演權、廣播權。
協會實行會員制。「協會」開展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的主要內容有:進行音樂版權人和音樂作品的登記和檔案管理;收取音樂作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費,並發放使用許可證;根據作品的使用情況向音樂版權人分配作品使用費;對侵犯音樂版權的行為提出法律交涉;受國家版權局指定,「協會」還承擔法定許可使用音樂作品使用費的收轉工作。在國際合作方面,「協會」於1994年5月加入了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在CIS國家和地區的協會簽訂了相互代表協議,並將協會(國際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名錄)和WWI,(世界作品目錄),使中國的作品進入國際識別系統,一旦中國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權益便可得到保護。
中國文字作品版權協會經國家版權局批准,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委員會共同發起籌建。該協會是由各類文字作品(包括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社會科學等類別)版權人和版權相關人的權利人自願參加組成的、共同維護其版權利及相關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目前,協會會員已近千人,登記各類版權利2萬多項,各類作品使用者近200家。
此外,我國目前正在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積極籌建美術、攝影作品版權集體管理機構。該機構將以委託集體管理和法定集體管理的方式,接受境內外美術、攝影作品版權人的授權,代版權人向使用者發放許可證並收取使用報酬;還將以版權代理方式開展版權貿易和訴訟代理;向使用者推介美術、攝影作品;為版權人聯系使用者;為使用者聯系版權人;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美術、攝影作品資料庫;開展美術、攝影作品網上展示活動,為廣大美術、攝影作品愛好者提供瀏覽、閱讀方便,為作品使用者提供查詢服務;協助版權人舉辦美術、攝影作品展覽;組織境內外美術、攝影作者開展版權業務及版權貿易交流活動等。

企業版權管理
版權法頒布10年來,中國的版權保護事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但由於我國起步晚,版權保護意識依然落後,侵權現象嚴重,權利落實難度較大,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網路等新興媒體平台的逐漸普及,版權方面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國內企業還需進一步提高版權保護的意識,做好企業版權管理工作。[2]
1.企業版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版權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對版權基本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之甚少,版權保護意識淡薄;二是沒有版權管理的機構、專兼職人員以及相關制度;三是企業雖有相關部門開發創作作品或委託他人、與他人合作開發創作作品,但權利歸屬混亂不明晰;四是企業版權資產沒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無形資產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企業往往在付出沉重的代價之後才認識到企業版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企業版權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企業版權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版權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制定一系列版權管理制度,企業設有知識產權部門的可由該部門負責企業版權日常管理工作。
企業版權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版權的歸屬管理;版權、鄰接權合同管理;版權糾紛管理;版權經營管理;計算機軟體版權管理、網路版權的管理等。
做好企業版權管理有著重要的意義,第一,可以防止他人侵犯企業的版權,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第二,在企業的科研開發及生產經營活動中,提高版權意識,避免侵犯他人的版權,一旦涉及侵權案件,能為自己作出合理的抗辯。第三,做好版權經營管理工作,可以使版權為企業帶來收益。版權產業是經濟發展的動力,版權中蘊藏著巨大的財富,版權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

2、完善我國著作權保護制度的建議

一、引入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方便著作權人實現權利,進一步與國際著作權制度接軌

著作權歸著作權人,著作權應由著作權人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行使,修改前的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二款就是這樣規定的:「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著作權法修改後,在這方面增加了集體管理組織的規定:「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設立方式、權利義務、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由此條我們可以明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得到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幫助權利人實現著作權或權利人著作權受侵犯後代行救濟權。

著作權集體管理是指眾多的作者通過一個統一的機構,即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共同行使他們的權利。在西方,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已有200多年的發展歷史。發達國家在這方面已有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經驗。我國1990年著作權法制定時,就有專家提出將集體管理組織寫進,鑒於當時許多人對這個組織不夠了解,且我國又缺少相關實踐經驗,故未寫入。但在實踐領域,相繼出現一些對某一方面著作權進行集體管理的組織,如1992年成立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1998年成立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均在各自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

修改後的著作權法規定了權利體系完善的著作權,體現於著作權法第十條。這些權利中,有些由著作權人自己行使,如發行權、改編權、展覽權等;但有些權利著作權人無法或很難控制,如復制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報刊轉載等形式的作品使用制度,一旦作品在大范圍內被多次轉載,其作者獲得稿酬權利是很難得以有效保護的;再如音樂作品的廣播權,作者不可能知悉所有播放其作品的電台、電視台,其相應的財產權也難以實現,等等。對此,在知識產權制度發達的國家,作者往往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來實現自己的權利,由集體管理組織代表作者去履行義務許可、收取費用,已成為行之有效的管理作者權利的手段。在這次著作權法修訂中,對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作出原則性的規定,在立法上是一大進步。

通過專業性集體管理組織來行使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對權利人來說,可節約權利實現或救濟的成本,使權利得到充分的維護;對國家而言,也便於實施著作權管理,同時與世界知識產權制度接軌;從整個社會來看,有利於維護權利人的創作積極性,激發創造性,促進科技文化進步。

二、擴大行政處罰范圍和行政處罰種類,強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力度

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中國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了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的「雙軌制」〔2〕。有人主張在知識產權保護中,應強化司法保護,淡化行政保護,以防止行政力量對知識產權的過多干預〔3〕。但是,知識產權糾紛數量多、影響大、專業性強,全通過司法解決是困難的,而行政保護具有速度快、程序簡便的特點,能及時處理糾紛,節約成本;並且行政保護具有主動性,對維護知識產權法律秩序、促進公平競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再者,國際知識產權組織也承認並支持對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故修改後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均規定了行政保護,並且予以強化,在著作權法修改中主要體現於以下兩個方面:

1、擴大行政處罰范圍

與原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比較可以看出,修改後的著作權法新增了以下行政處罰情形(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即使不以營利為目的,向公眾傳播著作權人的作品,也可給予行政處罰,並且這種傳播方式不限於復制、發行,還包括表演、放映、廣播、匯編以及通過信息網路傳播等方式;(2)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或者未經錄音錄像者同意,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3)未經著作權人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或者故意刪除或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且不限於美術作品。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行政處罰在著作權領域所涉程度和廣度均得以加強,這一方面是基於著作權客體范圍的發展變化,新的權利客體需要行政救濟;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當前盜版活動猖獗,雖經多年整治,仍未遏制其泛濫勢頭,且這越來越嚴重影響到我國的國際聲譽,不利於我國與世界知識產權的交流,需要發揮行政機關主動、迅速的執法作用。

2、擴大行政處罰范圍

原著作權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主要是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修改後,新增了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及沒收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即除侵權所得外,侵權製品及實施侵權行為的資料也予以沒收,這一方面增強了處罰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消除侵權人後續侵權行為發生的可能性,能收到較好的打擊效果。

三、完善司法程序,採用過錯推定原則,規定法定賠償制度

1、 規定了臨時保護措施

為及時制止侵權行為,保存有可能的證據,為認定侵權打下基礎,WTO知識產權協議要求成員國司法當局採取及時有效的臨時措施,如臨時禁令、證據保全措施等,這也是英美法系、大陸法系國家的普遍做法。

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中,侵權構成應具備「有損害後果存在」的要件,因此,在立法中不存在對即將發生的侵權的司法救濟,也不存在針對此類行為所採取的臨時禁令措施。民事訴訟法第74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訴訟參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有關實體爭議的訴訟中採取。基於此,在以往的著作權司法實踐中,經常發生由於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致使侵權行為不能及時制止,侵權證據滅失,侵務人得不到應有處罰、權利人得不到應有保護的後果,削弱了司法保護力度。著作權法修改後,增加訴前禁止令、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規定,突破了傳統侵權構成理論,是立法上的又一重大進步,這樣可避免侵權行為的進一步發生和擴大;及時保全和固定侵權證據,便於法院查明案件;有力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2、確立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

我國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按此規定,在著作權領域,如果權利人發現侵權行為,提起訴訟後權利人要提出證據證明侵權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但著作權侵權行為有自己的特點,侵權行為數量上日益增多,方式上越來越專業化,領域涉及也越來越廣,這給被侵權人舉證帶來相當大困難。如著作權人要訴數年來久治不除的盜版行為,就要舉證證明成立盜版行為。但事實上,盜版行為被權利人發現後,盜版行為人往往不提供盜版製品的來源,以各種借口來掩蓋盜版製品的非法性,權利人僅憑自己的力量是很難舉出有力反證的,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給侵權事實認定帶來相當大的難度,同時也易使權利人在主張自己權利時存在畏難情緒,怕無功而返,甚至搭上一筆不小的訴訟費用。這種對權利人不利的局面在著作權法修改後得以扭轉。修改後的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復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復製品的發行者或者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該條採用了倒置的舉證責任,要求復製品或其他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發行者以及出租者在其利用製品時,必須履行注意義務,確保其行為的合法性,否則就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著作權法所確立的過錯推定原則,對著作權的實施,對完善著作權糾紛訴訟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3、細化賠償規定,增加法定賠償數額

修改前的著作權法對賠償問題僅作出原則性規定,修改後予以細化。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列出了幾種賠償數額確定方法:(1)按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賠償;(2)按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3)按法定賠償數額賠償。法定賠償數額確立後,即使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違法所得難以確定,人民法院仍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社會影響、侵權情節、侵權范圍等,在法律規定的限額內判令侵權人予以判賠,避免了過去那種「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尷尬局面,將對權利人的保護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同時,該制度的確立,也豐富了我國民事賠償制度。

知識產權隨經濟、科技、文化的發展而快速發展的特性,決定了著作權法的修改不是一勞永逸的,但修訂後的著作權法,無論是在立法內容亦或是在立法技術上均達到了國際水平,面對撲面而來的知識經濟浪潮,面對國際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日趨完善,相信我國著作權保護制度完全可以滿足時代要求,能為我國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3、數字版權保護技術

數字化和互聯網技術被廣泛應用前,對版權保護對象:圖書、音像製品等傳統作品的保護基本上通過相關法律和一定的機構來實行。新的環境下,傳統的版權保護方式已難以解決上述問題,數字版權保護技術應運而生。

1.數字版權管理

DRM是指採用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在內的系統解決方案,在保證合法的、具有許可權的用戶對數字媒體內容(如數字圖像、音頻、視頻等)正常使用的同時,保護數字媒體創作者和擁有者的版權,並根據版權信息獲得合法收益,而且在版權受到侵害時能夠鑒別數字信息的版權歸屬及版權信息的真偽。

目前,市場上存在眾多的DRM系統。根據保護的對象,可以分為針對軟體的DRM系統和針對電子書、流媒體等一般數字內容的DRM系統;根據有無特殊的硬體,可以分為基於硬體的DRM系統和純軟體的DRM系統;根據採用的安全技術,可以分為基於密碼技術的DRM系統、基於數字水印技術的DRM系統以及兩者結合的DRM系統。

2.數字版權管理技術

(1)密碼技術。

密碼技術旨在實現對數字內容的訪問控制。具體做法是對需要進行版權保護的數字內容進行一定強度演算法的加密,擁有密鑰或許可權的用戶才能使用。

密碼技術主要用於數字內容的保密性和可認證性的應用,主要為數字內容秘密性服務、身份認證、不可否認性認證、數據完整性認證等。

1)加密技術:加密技術應用於對數字內容進行保密。

2)數字摘要技術:內容提供者使用一定演算法(如單向散列函數)對需要保護的內容生成一段數字摘要,並將這段內容安全存放。使用者在獲取內容時首先使用相同的演算法生成一段摘要,然後將其與獲取的原摘要進行對比以驗證數字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如果兩段數字摘要相同則證明內容完整准確,如果不同則證明內容被篡改。

數字摘要技術應用於驗證數字內容的准確完整性,用於驗證購買的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3)數字簽名技術:數字簽名技術主要採用公鑰密碼體制,簽名者利用自己的私鑰對信息進行簽名,驗證者利用簽名者的公鑰進行驗證。

採用數字簽名的技術可以保護簽名者對數字內容的版權,也可以保證簽名者無法抵賴簽署過的信息,同時也保證驗證者也無法偽造他人的簽名。

(2)數字水印。

基於密碼技術的版權保護,許可權、簽名與受保護的數字內容通常相互分離,無法抵抗不良用戶對數字內容版權的破壞,往往需要在用戶端添加安全模塊,如智能卡、DRM代理等,提高了用戶成本,使得其實際安全性依賴於終端的安全性。而在基於數字水印技術的版權保護中,版權信息、許可權、簽名等都被作為水印嵌入到了數字內容中,與內容融為一體,如果要破壞他們的聯系,就必須破壞內容的可用性,從而有效防止了不良用戶對版權的破壞。

3.圖書館數字版權管理技術應用

(1)訪問控制。

資源的知識產權問題是構成數字圖書館中對內容和服務進行訪問控制的主要原因。訪問控制服務提供了一種將多個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的機制。訪問控制主要包括授權、認證、實施訪問許可權。認證的主要手段包括Password/ID,restricted IP和CA(Certifying Authority)三種。當主體對課題訪問時必須考慮:訪問是有限的,不宜在任何場合下永遠保留主題對課題的訪問權;遵循最小授權原則,不能進行額外的訪問;訪問方式應該予以檢查,也就是說不僅要檢查是否可以訪問,還要檢查允許何種訪問。

(2)版權管理和計費。

第一代數字版權管理(DRM)主要通過安全和加密方法來解決未授權的非法拷貝,即鎖定內容並限定它的發布許可權於付過費用的用戶。第二代DRM已經貫串了描述、識別、交易、保護、監測和跟蹤的數字版權全部過程。在知識產權管理的三個重要模塊中:產權創建、管理和使用,DRM定義了協作和交互操作模塊的角色和行為規范,理想情況下這些模塊將全部構件化。

參考文獻

呂淑萍.2013.圖書館數字資源版權管理實踐與案例[M].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馬海群.2011.面向數字圖書館的著作權制度[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

秦珂,豆敏,李姝娟.2011.圖書館著作權管理問題研究[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

任寧寧.2013.數字圖書館版權利益平衡機制研究[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

王玉林,馮晶.2011.數字媒體的版權管理與控制[M].北京:科學出版社.

張茹,楊榆,張嘯.2008.數字版權管理[M].北京: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

張志勇,范科峰.2013.數字版權管理與安全技術[M].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

4、原創小說版權如何保護?

第一步是保存好您撰寫小說的底稿或其他原件。
第二步是到中國版權中心進行版權登記。
第三步,建議完成版權存證,由於區塊鏈技術成熟,線上版權存證能確保作品信息的唯一性。通過第三方機構,如匯桔ip鏈,對作者身份、完成時間、作品內容作出證明,形成一份客觀、完整、公正的備案證書,該證書法律效力僅次於著作權登記證書。
原創證據越多,維權難度越低。

5、如何做好版權管理?

版權的管理也稱之為著作權管理,是指國家對版權事宜的專業性行政管理。國家職能的一個方面,整個國家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有關版權行政管理事務,必須依照版權法的規定由版權主管機關負責實施。在建立版權制度的國家,大都設有版權局。關於版權局的法律地位,各國有不同規定。當然對於版權侵權的也需要版權人及時匯報侵權。
與我國規定不同的,有些國家規定,他們是版權局是政府所隸屬的行政管理機關;有的國家規定,版權局是一個獨立的社會組織。版權局的管理活動涉及版權的取得、轉讓、使用以及處理版權糾紛、提供版權情報、交涉涉外版權事務等各個方面。我國有版權局,也有一些以協會方式存在,輔助政府工作。
我國今年來網路版權盜用、侵權嚴重,因此近幾年開啟網劍行動,針隊網上版權侵權的事務處理,做好版權盜版打擊的工作;當然版權人本身不能認為版權就是國家的事情,全權交給國家管理就好了,還需做好及時的版權監督工作,一經有版權侵權的事情發生可以直接匯報給版權局進行投訴舉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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