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歌被侵權
1、人民日報再點名岳雲鵬,被「侵權警告」卻一路逆襲,發生了什麼事情?
如今的德雲社不斷崛起,郭德綱的眾多愛徒都已經有能力單獨站在舞台上演出,而且人氣高漲。其中最有名氣的便是岳雲鵬,雖然說不上家喻戶曉,但足以用紅透半邊天來形容。用四個字來概括小嶽嶽的人生,那就是一路逆襲。
人民日報再點名岳雲鵬,被「侵權警告」卻一路逆襲
說到這里首先要提一下那首小嶽嶽的神曲五環之歌,你是否也被這首歌洗腦過,是否也在不經意間跟著哼唱?這首歌成為岳雲鵬的經典代表之作,但有人覺得這首歌旋律好像在哪裡聽過,很快大家就發現這是岳雲鵬改編蔣大為的五環之歌而創作出來的,其實一開始也就是拿來調侃而已,沒想到一夜之間就火了。
岳雲鵬一直將這件事情惦記在心裡,直到有一次見到蔣大為本人,蔣大為當時質問了岳雲鵬一句,牡丹之歌改成五環之歌你跟誰說了。不過這件事情讓小嶽嶽明白一個道理,人紅是非多,無論名氣再大都應該堅持自己的原則,並且經營好自己的人設。
實際上,遠不止這件事情,在岳雲鵬的成名之路上有著太多挫折和失敗,這些都教會了岳雲鵬如何沉下心來去做好一件事情。想想看如果當初在德雲社岳雲鵬耐不住性子,不能忍受長期掃地打雜無法上台表演而離開,根本就不可能有之後的逆襲。
岳雲鵬深陷侵權丑聞,竟獲人民日報發文澄清
岳雲鵬曾經進行過很多場精彩的相聲表演,人們對於他所演唱的《五環之歌》印象深刻,據他自己所說,《五環之歌》的個人表演一經火爆,每逢表演機會都要被觀眾要求來一遍該歌曲。2021年的春晚他所表演的《最親的人》,一度將其爆掉熱搜,可以說是牛年開門實火。
他之前多次深陷侵權丑聞,那首有名的《五環之歌》就被多家公司集體告上法庭,官方將其告上法庭的理由是這首歌涉嫌侵權經典歌曲《牡丹之歌》,並且要求其賠償110萬元。
但是,最終的法庭宣判並沒有涉嫌侵權,還獲得了人民日報親自下場發文澄清,德雲社也至此名利雙收。《最親的人》在熱搜上火爆之後,他的粉絲馬上非常擔憂,好在原唱親自出面,為岳雲鵬鼓勵支持。
人民日報曾經多次點名岳雲鵬
岳雲鵬第一次被人民日報點名是因為他草根逆襲的身份。當時人民日報在做一個盤點,盤點了很多出生草根但是通過自己的努力,最後成為有用之才的明星典範。在這篇文章裡面就詳細地記錄了岳雲鵬,郭德綱,王寶強等等一些藝人的成名之路,
並且大力的贊揚了這一種通過自己的堅持達到成功的態度。這是岳雲鵬第一次出現在官媒上。而第二次則是因為岳雲鵬的敬業。原來當初岳雲鵬有一次在外國演出的時候,在上台之前得知了自己父親去世的消息,他在後台崩潰大哭。但是戲比天大,台下的觀眾正在等著自己上場,而且自己身處國外,一時之間也無法回到老家。所以岳雲鵬就擦乾眼淚,換了一副面孔,開開心心地走向了舞台,並且為觀眾完整地表演了一整段相聲,讓觀眾的觀看體驗非常好。
到了這個演出結束的時候,郭德綱才向觀眾解釋,原來岳雲鵬的父親剛剛去世了。所以人民日報就表揚了岳雲鵬戲比天大的職業態度,而且對待舞台非常地有敬畏心,也很尊重觀眾。而人民日報第三次點名岳雲鵬,則是因為他的追星經歷。原來岳雲鵬一直都有一個偶像就是王菲。當初他在不出名的時候一直把王菲當做自己的榜樣,後來他們兩個在湖南衛視的一檔節目當中終於相遇了。岳雲鵬還穿上了自己專門為了見王菲而定製的衣服。並且表現得非常的激動。
後來王菲知道岳雲鵬如此喜歡自己,就通過中間人聯系了岳雲鵬,表示如果岳雲鵬想要的話,可以把自己的微信給他。但是沒有想到面對女神的邀請,岳雲鵬卻直接拒絕了。因為他覺得追星本來就是為了讓自己更好,能夠獲得力量就已經很滿足了,不應該通過這樣的管道打擾對方的生活,而且這樣子會變得沒有邊界感。人民日報也是大力贊揚了岳雲鵬的這種行為,因為如今的追星非常的常見所以岳雲鵬這樣的追星管道才是正確的,值得贊揚,值得推崇的。
2、讓人意外的侵權行為,東方跨年兩首歌被指侵權,是哪幾首歌曲闖禍了?
在今年許多跨年晚會上的歌曲都非常好聽,同樣這些歌曲的演唱也大多數是今年非常火爆全網的歌曲。許多跨年晚會的歌曲演唱都讓當現場觀眾十分興奮,而不少明星在演唱歌曲時也十分用心,讓觀眾感受到了這首歌曲的魅力。然而依然發生了十分令人意外的侵權行為,在東方衛視跨年晚會上,就有兩首歌曲被指侵權,原創也在微博上艾特了東方衛視指出侵權歌曲。這兩首歌曲就是今年在各大短視頻平台十分火的《無人之島》、《飛鳥和蟬》。原唱任然也在微博上指出,這兩首歌曲並沒有取得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授權。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能夠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原創音樂人。
現在有許多歌曲在各大平台都非常火,而也有一些明星藝人在參加節目錄制時,都會應節目組要求而演唱歌曲。然而一些歌曲在並沒有得到原創作者授權時就被演唱的話,是被視作一種侵權行為。不僅僅在此次東方衛視跨年晚會上兩首歌曲被指侵權,在之前古風音樂創作者音闕詩聽的《芒種》,許多衛視也因為沒有得到授權演唱,被原創作者指出。
知識產權在我國也受到重視,目前有越來越多的網友的呼籲,對原創作者進行保護,對原創作品進行保護。確實原創保護我們應該引起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僅僅是對原創作者的保護,更是對原創興趣的保護。如果人人都抄襲剽竊的話,那麼對於原創作者來說也會失去創作動力。
相信東方衛視會對此次歌曲侵權行為作出一定解釋,對於原創作者的作品來說侵權不僅僅讓原創作者感到自己的勞動成果受到侵犯,然而對於許多其他原創作者來說,也是不尊重。
3、主播PDD唱《向天再借五百年》被索賠,該如何界定侵權?
知名游戲主播PDD因為在直播間唱歌而被告侵權,該歌曲原創作者認為PDD在直播時沒有經過自己的同意就演唱自己的歌曲屬於侵權行為並提出索賠,事實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PDD的行為確實屬於侵權行為。
我們在界定侵權時主要的依據就是判斷是否傷害到了他人的權益,是否將他人的作品用於賺錢謀利。我們都知道現在的直播也屬於商業行為,因為直播者能夠從直播當中獲取不菲的利益,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未經允許就將他人的作品用於商業行為明顯是屬於侵權的。也許有的人會納悶很多人都在直播間中唱歌為什麼只有PDD被告侵權呢?但事實上未經允許在直播間演唱他人歌曲都屬於侵權行為,只不過很多時候原創作者未予理睬而已, PDD是一個熱度很高的知名主播,該原創作者向PDD提出索賠無非也是看中了他的熱度,這樣的行為雖然沒有錯但我個人並不不能理解。
其實這次的PDD侵權事件也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教訓,那就是無論何時我們都要時刻注意版權保護,無論是使用者還是原創者,我們都要認真負責,天上不會掉下餡餅,作者們創作出這些經典作品也不容易,不勞而獲終究不可取,侵權行為既會傷害到自己,也是對他人不負責任的一種行為。
根據媒體報道在PDD誠懇道歉之後該作者取消了對PDD的侵權索賠,現在的人們越來越注重對於版權的保護,所以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我們一定要牢記不能將他人的作品用於謀取利益,只要有了利益糾葛那必定屬於侵權行為,嚴重者甚至會有牢獄之災,希望大家一定要謹記。
4、王洛賓後人起訴汪蘇瀧侵權,歌詞改編會構成侵權行為嗎?
王洛賓後人起訴汪蘇瀧侵權
根據企業搜索平台開庭公告信息,知名歌手汪蘇瀧被訴侵犯著作權。原告有王平、王海燕、王海成。案由為著作權歸屬及侵權糾紛,案號包括(2020)京0491號13316民初,開庭時間是在12月8日的下午兩點半。
說起這幾個人名字,大家可能沒什麼印象,但是說起王洛賓大家可能就記起來了,相信很多六七十年代的朋友都很熟悉。像《在那遙遠的地方》、《半個月亮爬上來》、《達坂城的姑娘》 、《掀起你的蓋頭來》、《阿拉木汗》、《在銀色的月光下》、《在那遙遠的地方》這樣的歌曲,在當時,大街上和校園里都有很多人在唱王洛賓的歌,尤其是那兩首《掀起你的蓋頭來》 《達坂城的姑娘》,經常在電視台甚至很多音樂上聽到。
西北民歌之王洛賓照片
王洛賓的主要代表作《康定情歌》也與西方民歌結下了不解之緣,被稱為「西北民歌之父」和「西方歌曲之王」,在歌壇的地位和現在的周董也有得一比。
根據小編所了解,在歌手汪蘇瀧被王洛賓的後人起訴之前,歌手譚維維也曾被王洛賓的後人起訴。起訴原因是惡意亂改《康定情歌》的歌詞,但目前這個案件仍在審理中。
小編對汪蘇瀧被王洛賓後人起訴侵權一事感到驚訝,作為歌手、音樂人的汪蘇瀧他更應該知道版權的重要性。希望汪蘇瀧及譚維維,及其他歌手都能尊重原版,若要改詞應獲得授權,以避免被起訴。
5、王洛賓後人起訴汪蘇瀧侵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說是汪蘇瀧的歌中有侵權王洛賓作品的內容,所以被王洛賓的後人起訴了。
根據相關平台的顯示,起訴汪蘇瀧侵權的是王洛賓的後人,而且不是一個人,而是很多人,目前這個案件已經立案了,定於2021年12月8日下午14時30分開庭。
1、汪蘇瀧遭西北歌王王洛賓後人起訴王洛賓的後人王平、王海燕、王海成等起訴汪蘇瀧侵權,案由為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目前已立案。
之前歌手譚維維也被王洛賓的後人起訴過,起訴原因是將《康定情歌》歌詞「李家溜溜的大姐」等改為「李家的溜溜大吆姐」,這個案件還在審理當中,具體夠不夠成侵權還不知道。
汪蘇瀧這次被起訴侵權,估計和譚維維的理由差不多。這種特別小的改動對於現今國內歌壇不是太注重著作權的實際情況來看,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2、我國著作權的有效期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西北歌王王洛賓去世於1996年3月14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目前他的作品還在著作權保護的范圍之內,其家人是有權利對侵權行為進行起訴的。關鍵就看法律是否會認定汪蘇瀧侵權了,一旦認定,賠錢是肯定的。
3、王洛賓是誰《在那遙遠的地方》、《半個月亮爬上來》、《達坂城的姑娘》、《掀起你的蓋頭來》、《阿拉木汗》、《在銀色的月光下》等等。
這些歌曲耳熟嗎,也許你不能准確地唱出所有的歌詞,但是其中的幾句你肯定是聽過的。這些歌曲全部出自王洛賓之手,他是著名的民族音樂家。
王洛賓出生於1913年,畢業於國立北平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音樂系。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王洛賓在蘭州改編了新疆民歌《達坂城的姑娘》,之後便與西部民歌結下了不解之緣,他一生創作了許多耳熟能詳的西北民歌,並且每首歌的傳唱度都非常高。
王洛賓的後人起訴現在的藝人並不是第一次,就我個人看來,譚維維那個有些牽強了,那麼幾個字就說是侵犯著作權,是不是有點兒過?至於汪蘇瀧這次,如果也是類似的原因,那麼我只能認為他們是在碰瓷。
6、秦霄賢多次唱聲聲慢遭侵權控訴,他該如何處理此事?
現在人們的版權意識越來越強了,所以在網路上看電視劇的時候,或者聽歌的時候都非常注重版權,尊重那些藝人的勞動成果。而且大多數藝人在翻唱別人歌曲的時候,也會和原創作者進行溝通。但是由於秦霄賢多次演唱《聲聲慢》,就遭到了別人的指責,因為這首歌的版權並不是秦霄賢的。秦霄賢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只能夠第一時間跟他道歉,並且補上應該交的版權費,提高自己的版權意識。
一、秦霄賢多次唱《聲聲慢》遭侵權控訴
秦霄賢這次在《你好星期六》這檔綜藝節目中唱了《聲聲慢》這首歌,但是這首歌並不是秦霄賢自己的原創,而是崔開潮的歌曲,是由崔開潮填詞和劉洋作曲的。節目組方面也以為秦霄賢和安全方面聯系過了,但是沒想到被網友爆出秦霄賢已經多次涉嫌侵權,而且從來沒有和版權方面聯系過,所以要求秦霄賢公開道歉。
秦霄賢確實已經不是第1次演唱這首歌了,之前在《歡樂喜劇人》這檔綜藝節目中也唱過這首歌,而且在線下演出的時候也唱過。秦霄賢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對於版權問題肯定要有一定的了解,在唱歌的時候就應該知道和版權方面進行溝通,而不是一味的表演不去溝通。而且表演了這么多次,版權方面也是實在忍不住了,才把這件事情公開的。平常人可能唱別人的歌沒有事,但是公眾人物如果拿歌曲去盈利的話,有的唱的超過兩三句就涉及侵權了。
二、秦霄賢該如何處理此事
秦霄賢這次被人公開要求道歉,所以相關的道歉聲明肯定是要發出來的,而且要增強自己的版權意識,不要再鬧出這種笑話。對於相關的版權費也要及時補上,也可能要面臨著一些賠款。
7、汪蘇瀧因唱《康定情歌》被訴至法院,此案件涉及到了哪些法律糾紛?
汪蘇瀧因唱康定情歌被訴至法院,這個案件涉及到侵權,涉及到纖臘著作權權屬的問題。康定情歌的詞曲作者都是王洛賓老師,汪蘇瀧演唱這首歌時,這首歌曲標注的曲作者另有其人,所以王洛賓老師的後人把汪蘇瀧,江蘇電視台和炫一下公司告上了法庭。
1、汪蘇瀧因唱康定情歌被訴至法院汪蘇瀧是很多人喜歡的一名歌手,他的演唱風格很有毀者滑特點,他出生於沈陽的一個藝術世家,他畢業於沈陽音樂學院,汪蘇瀧進軍歌壇出了很多專輯。大家比較熟悉的作品有年輪,一笑傾城,無名之輩等,汪蘇瀧得了很多獎,最佳唱作人獎,最佳原創歌手獎等。汪蘇瀧因演唱康定情歌被訴至法院,據悉這首歌時汪蘇瀧和郁可唯在2019年演唱的,因為這首歌字幕上打出的作曲人有誤,所以被王洛賓後人訴至法院。
2、此案涉及侵權,著作權權屬等問題康定情歌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首歌曲,此前這首歌曲一直被標記為四川民歌,後來標記為詞曲作者王洛賓。汪蘇瀧演唱的康定情歌,很顯然沒有得到詞曲作者王洛賓老師後人的同意,而且令他們感到氣憤的是這首歌還標記為作嫌手曲人另有其人,所以這是侵權,事關著作權權屬的問題。據悉,之前王洛賓老師的後人還把譚維維也起訴到法庭了,因為譚維維擅自更改了歌曲中的歌詞,所以被起訴了。這起案件再次引發大家對著作權的關注,康定情歌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老歌,能傳唱至今,不僅要感謝詞作者的辛苦創作,也要感謝演唱者的完美演唱。
結語我喜歡汪蘇瀧演唱的歌曲,但是沒有得到詞作者的同意,是否可以隨意演唱,並且更改歌詞和旋律?著作權法維護每一個創作者的權益,請每一位演唱者好自為之。
8、郭頂控訴被侵權,李榮浩李宇春抄襲舊事又被扒,《好聲音》無底線嗎?
《中國好聲音》播出後,歌手郭頂就發了微博控訴好聲音的節目組連續兩期在沒有得到受權的狀況下強行運用本人寫的歌《最好》和《浪里游》。還艾特了《中國好聲音》的製造公司跟節目組。請求在下周一之前給個回復,並且需求抱歉。許多網友也紛繁支持郭頂維權。還有人說都2020年了還沒有版權認識嘛。
其實郭頂從小的時分就比擬優秀,自己也是比擬低調的哪種。郭頂出身於音樂世家,11歲時就開端試著哼出一些旋律,也會把這些斷斷續續旋律錄在本人的錄音機內,到15歲時第一次創作並製造出兩首完好的歌。這么多年也發布了本人的個人專輯,也為許多知名明星創作過歌曲,像為周筆暢創作《福爾摩斯》,為劉惜君創作了《來》和《後來我們會怎樣》兩首飽含正能量的歌曲等。
其實《中國好聲音》開播以來,這種侵權的事情發作過好屢次了。比方說張磊當時唱的《寂寞是由於懷念誰》就由於侵權賠償幾百萬。還有李代沫當初唱了曲婉婷《我的歌聲里》也是侵權了。這種侵權現象關於《中國好聲音》節目跟燦星來說都是見怪不怪,視而不見了。
關於翻唱唱他人的歌沒有跟創作者講的事情,時有發作。但是如今大家的版權認識也越來越激烈了,所以覺得近幾年侵權現象比擬多。當然作為節目組肯定要做好這些事情,要想一些方法來處理這些事情。比方說把歌手要唱的歌提早搜集來然後跟創作者磋商好,就不會發作這種事了。直接不磋商就拿走人家的作品用,就有點兒太說不進來了。
說起侵權事情,就讓人想到前幾年李宇春跟李榮浩的事情了。李宇春當初有首歌叫《why me》疑似剽竊另外一位歌手Mika的《Lollipop》,還有最近比擬火的《無價之姐》也被扒出和譚晶的一首歌《跟我動身》比擬相似。李榮浩的多首歌也被指剽竊,比方說《老街》就被人說這首歌的旋律跟周傑倫的《上海1943》十分相近,還有《小眼睛》被指戰爭井堅的《signal》的旋律很相近等。李榮浩也對此事解釋過,說作為粉絲,會有些影子。
不論怎樣說,作為一個做音樂的公司,一個音樂選秀節目,更不應該犯侵權這種事情,應當懂得尊重原創。不然的話最少的道德底線都做不到,這樣的節目又怎樣讓觀眾看得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