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芯知識產權
1、專利代理公司有哪些部門
一般公司內部設立了國逗森內代理部、歐美代理部山汪畝、日韓代理部、文書部、客服部、法律部等多個部門,建設了一支擅長計算機、通訊、生物醫葯、陵鉛電子、化學化工、環境、機械等多領域,精通英、日、韓等多種語言的資深專利代理隊伍,可提供專利、商標、版權、軟體登記、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及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等多方位的知識產權領域的法律服務。
2、中國十佳專利代理機構
中國十佳專利代理機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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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大專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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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有規模的機構才能有很好的分工協作,專業配置齊全,部門配置齊全。當然,對於小企業而言,不一定非得選大機構,如果你的需求非常單一,小機構如果專利申請做的質量高,也是一種選擇。
(2)看業務量
如果一個機構多年來業務量一直在當地的機構中名列前茅,說明其代理能力較強。
(3)看業務中發明專利佔比
當然,數量大了,還得看案件構成的質量,衡量案件構成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是發明專利在總專利業務中的比例,一般中部地區專利代理機構中,發明專利所佔比例在35%左右,如果哪個機構發明專利的佔比在45%以上甚至超過50%,這家機構初步可以判斷是一家較好的機構了。
4、深圳知識產權補貼怎麼申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對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的促進和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快「深圳速度」向「深圳質量」轉變,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決定》(深發〔2004〕1號)和《關於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科技強省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深發〔2004〕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每年從市財政預算中安排用於加強我市知識產權(僅含專利、商標、版權,下同)工作發展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自願申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科學決策、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管理職責及分工
第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是專項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職責如下:
(一)向市財政部門提出年度專項資金預算,並執行已批復的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受理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專項資金申請,並組織考察、評審、審核,對資助項目實施跟蹤管理;
(三)會同市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組織項目驗收,進行績效評價;
(五)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
(六)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五條 市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審核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審查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辦理資金撥款;
(三)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績效進行評價;
(四)參與制定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
(五)市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責任:
(一)編制項目預算;
(二)負責項目實施;
(三)對項目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接受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按要求提供項目預算執行的有關情況,並對資料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 資助內容
第七條 專項資金資助方式包括資助和獎勵。
專項資金80%以上用於資助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等項目,市政府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為資助的重點。
第八條 專項資金資助和獎勵的內容:
(一)國內外發明專利、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二)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三)市專利獎及國家專利獎配套獎勵;
(四)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及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
(五)知識產權宣傳培訓;
(六)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
(七)對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資助。
第四章 資助條件及標准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專項資金資助: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及市政府明確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
(二)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並在我市工作的個人;
(三)在深圳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或者在深圳市以外(含境外)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具有深圳戶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一)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二)申請人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兩年的,或者因涉嫌違法行為正接受執法部門調查的;
(三)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四)申請人在申報其他財政資金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給予資金資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費用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1.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六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准),申請人在繳納有關費用後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准費用減緩,並低於補貼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2.申請人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六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准),每件給予資助2000元,委託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資助1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3.深圳專利代理機構、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發明專利申請並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1000元,但對電子申請率未達100%的專利代理機構不予資助;
4.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對第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但對非電子申請的專利不予資助。
申請人在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後一並申請資助的,按以上資助標准一次性給付。
(二)境外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在取得境外發明專利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
3.在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准辦理。 對境外發明專利的資助按納稅額度實行分類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上一年度實際納稅額度(含國稅實際入庫數以及地稅自繳、代扣代繳稅費)在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含5億元)的不超過500萬元,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含10億元)的不超過10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不超過2000萬元。獲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不得超過2000萬元。
(三)PCT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准
依照PCT規則提交PCT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在取得國際檢索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資助的,單位申請的每件資助1萬元,個人申請的每件資助3000元。
(四)境外商標注冊資助條件和標准
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萬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4.在台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000元。
深圳商標代理機構、外地商標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標境外申請並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後,對該機構每件資助500元,但代理續展的不再資助。
(五)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計算機軟體開發完成後一年內在國家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並在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每件資助600元。
經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後者上年度納稅額需達到20萬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300元。
(六)對同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包括專利、商標、版權)的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七)以上所列的各項資助金額不得超過申請人在申請、注冊、登記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第十二條 「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企業參與評選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2.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3.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其主要研發人員能熟練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具有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或者運營的能力;
4.專利申請或版權登記的數量近三年連續保持增長,或者其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或廣東省著名商標;
5.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指對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占企業研發投入5%以上;
6.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強,近兩年內沒有發生經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終認定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評選需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2.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固定的專職工作人員;
3.發明專利代理量或商標代理量居全市各專利代理機構、商標代理機構的前20名,或者其知識產權運營模式在全國、全省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評選,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經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每家資助20萬元,全市每年不超過20家。
第十三條 市專利獎及國家專利獎配套獎勵的條件和標准
對獲得深圳市專利獎的項目給予獎勵,每項獎勵30萬元,每年不超過25項。具體按照《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深府〔2012〕126號)及其相關規定執行。
對獲得國家專利獎的項目給予配套獎勵。獲國家專利金獎的項目,每項配套獎勵50萬元;獲國家專利優秀獎的項目,每項配套獎勵10萬元。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等公共服務項目資助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及市政府明確予以支持的項目單位,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二)對特定知識產權項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礎和繼續研究分析的能力;
(三)具有從事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相關工作的人員和能力;
(四)能為本行業知識產權工作提供公共服務。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重大專項是指根據國家、省的統一部署或者本市知識產權工作重點,需要重點推進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版權備案公共服務項目資助的申請人應具備對我市數字作品授予時間戳並對數字作品進行版權登記受理的技術設備和技術能力。
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其中,知識產權分析預警、重大專項公共服務項目,每項不超過30萬元,總額不超過280萬元;版權備案公共服務項目,每年資助不超過2家,每家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申請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團組織及其他組織,且守法經營,納稅信用、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請人具有比較豐富的知識產權培訓經驗,或者曾經作為主要承辦人承辦過知識產權培訓項目,聽眾反響良好;
(三)宣傳培訓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重點和自主創新要求、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
(四)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培訓選題要求提出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根據其規模和水平給予資助,每項資助一般不超過10萬元,資助總額每年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六條 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一)聯盟已經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符合我市的產業政策導向;
(二)聯盟具備一定產業基礎,能利用資助經費建立本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專項資料庫;
(三)聯盟應向我市相關產業開放該專項資料庫,為該產業發展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建設項目實行合同制管理,每項不超過30萬,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90萬元。聯盟在推動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面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可以給予多次資助,但對同一聯盟資助累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七條 對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的資助條件和標准
受本辦法資助的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是指在國家級展會上承擔知識產權尊權維權任務並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示範單位;示範協會是指在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方面成績突出並獲得國家及廣東省示範試點稱號的協會組織;版權產業示範基地是指在版權創造和保護成績突出並經國家版權局、廣東省版權局授牌的版權興業示範基地。
申請人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滿足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
重大展會知識產權尊權維權承辦示範單位、示範協會及版權產業示範基地每家資助不超過10萬元,每年認定不超過5家,每年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五章 資助申報及審批
度預算。制定年度支出預算時,適當預留一定的機動經費,當年度執行中實際支出超出預算時,所需資金從機動經費中解決,經市財政部門審核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在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網站上常年受理申請,經審核後撥款。
第二十條 除發明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資助以外的其他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項目,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一)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當年知識產權工作目標發布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並對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評價。
(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深市監保〔2010〕17號)的規定,從知識產權專業專家庫中隨機抽出9位以上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由專家組按照申請項目得分高低形成候選名單。
(三)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實地考察評價意見和專家組評審意見,提出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報市財政部門復核。
(四)市財政部門復核後,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將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申訴,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調查,並在收到申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並回復申訴人。經調查異議成立的,不得給予資助。
(五)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市財政部門根據公示結果辦理資金撥付。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二十一條 宣傳培訓項目、知識產權分析預警及版權備案等公共服務項目、知識產權產業聯盟培育項目的承擔單位採取申報評審方式產生,實行合同制管理。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與項目的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書。項目完成後六個月內,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按協議內容組織項目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按照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並在三年內不受理其任何資助項目。
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報市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市場發生變化,項目實施已無意義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而需要撤銷的,經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後,項目資金退回市財政部門。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及市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
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跟蹤管理,組織績效評價,將每年度評價結果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財政部門,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專項資金預算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不定期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對資金的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績效檢查評價。
第二十六條 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或者違反其他財經紀律的,由市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有前款違規行為的,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三年內不受理其資助申請,並將申請資助的單位及責任人、個人列入政府資金使用誠信黑名單。
第二十七條 受委託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在項目和經費的評審、評估和審計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與申請資助的單位、個人串通作弊等行為並出具相關報告的,取消其對所有受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的評審、評估和審計資格,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參與評審的專家利用評審機會以權謀私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辦法規定的所有項目的申請。此外,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及其它違紀違法行為的,由市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及其它有權部門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與本辦法配套的操作規程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本辦法實施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財行〔2011〕9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之前申報的資助以收到受理材料的日期為准,受理日期在本辦法實施之前的,仍按照原《管理辦法》執行,在本辦法實施之後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5、深圳專利代辦處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半到下午5點半。是政府規定的工作人員固定的上班時間。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也叫深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位於廣東省深圳市,宗旨和業務范圍是承漏芹擔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的專利申請、專利快速審查和快速確權工作,宣傳推廣知識產權相關知返返畢識,促進企業知識產權自主創新,承擔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業務咨詢、維權指引、快速維權服世喊務等公益性職責。
6、國內哪個知識產權公司比較好???
諾品世紀知識產權公司可以了解一下,總部在廣州
7、深圳市安盾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電話是多少?
深圳市安盾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聯系方式:公司電話0755-66631328,公司郵箱[email protected],該公司在愛企查共有5條賀鍵聯系方式,其中有電話號碼1條。
公司介紹:
深圳市安盾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禪哪巧司是2013-03-22在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成立的責任有限公司,注緩友冊地址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園路1001號深圳灣創業投資大廈1705-1707室。
深圳市安盾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艾勇,注冊資本1,626.7557萬(元),目前處於開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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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2020修正)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激發創新活力,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創新創意之都,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特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行政執法、司法保護、公共服務、自律管理、信用監管等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第三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人民政府)以及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教育、培訓、宣傳、行政執法和經費保障,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營造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知識產權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依法履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職責。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財政、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公安、司法行政、海關等依法負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職責的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條例的規定,履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職責。第五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每年發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情況報告。第六條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機制,實現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司法審判、仲裁、調解等工作的有效銜接。第七條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和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可以在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和糾紛處理、涉外維權、綜合執法等方面先行先試,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示範區,其探索成果條件成熟時可以在全市推廣。第八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監督,聽取市人民政府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專項報告。第二章 工作機制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知識產權保護交流與合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跨境協作、糾紛解決、信息共享、學術研究、人才培養等工作。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解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聯席會議由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市主管部門承擔。第十一條 完善知識產權工作情況通報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發現屬於其他部門管轄的知識產權案件線索時,應當及時書面通報有管轄權的部門。
有管轄權的部門接到通報後,應當依法及時查處。第十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知識產權評議制度,對重大產業規劃、重大政府投資項目以及重大經濟科技活動進行知識產權評議,提高創新效率,防範知識產權風險。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考核機制,對區人民政府、市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第十四條 市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需要,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加大寬頻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高性能計算、移動智能終端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履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職責,加大對知識產權犯罪行為打擊力度,並協同市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開展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移送的涉嫌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部門。經審查不屬於其管轄的,應當轉送有管轄權的部門,並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部門。
公安機關受理的涉嫌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案物品在提取證據依法封存後,具備條件的可以交市公物倉保管。第十七條 公證機構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知識產權證據保全公證申請,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需要補充證明材料或者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公證機構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市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