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cover別人的歌發了版權

cover別人的歌發了版權

發布時間: 2023-04-17 12:13:31

1、音樂翻唱版權的問題

一、翻唱歌曲有版權嗎
沒有。著作權由原作者享有,翻唱並不存在新的著作權。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所以歌手翻唱作品需要獲得著作權人同意並支付報酬。二、網路版權侵權的行為類型有哪些
1、侵犯了信息網路傳播權
傳統意義上的網路著作權是指信息網路傳播權,即著作權人有權決定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若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將他人作品放在網上公開傳播,則構成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
2、社交網路平台未經同意轉載傳播他人作品
在諸如微信公眾號、微博、貼吧等公開社交網路平台中非法復制、傳播轉載他人作品,並且沒有註明作者姓名或來源,除非存在著作權被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僅僅是分享連接,通過連接可直接接觸到原作者則不屬侵權行為,若不允許轉載請在以明示的方式註明。
3、音樂、電影作品未經同意傳播
未經著作人的同意下載、傳播、改編、表演、出版、錄音錄像音樂作品或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這種行為在大眾認知中以為是合法的行為,因此面對越來越多的歌手需要收取費用、網路管理者將不法的電影種子刪除的時候都表示了不解和憤怒,但著作權除了一種人身權利更重要的是能夠作者帶來豐厚報酬的財產權利,其權力來源具有合法性。
三、音樂版權的辦理時限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音樂版權也就是音樂著作權,是音樂作品的作者對作品享有的所有權利。我國法律上規定了音樂版權保護期,通過上文小編的介紹,我們得知音樂保護期是直到音樂作品的作者或者合作作品中最後死亡作者死後的第50年的12月31日。當音樂作品的版權過了保護期,我們就可以免費使用音樂作品了。最後,小編提醒大家,音樂作品的相關人身權是永遠受我國法律保護的。一、什麼是音樂版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2、上傳翻唱歌曲算侵權嗎

根據實際情況。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著作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在我國,著作權即指版權,廣義的著作權還包括鄰接權。鄰接權包括以下幾種類型:表演者權,表演者權是依照法律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所有享有的專有權利。表演者,是指演員、演出單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表演者權包括了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版式設計者權,版式設計者權,指的是圖書或報刊出版者對其出版、編輯的圖書、報刊的版式設計的權利,該權利的保護期為十年;廣播組織權,廣播組織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廣播組織對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享有的專有權利;錄音錄像製作者。
著作權主體的種類:以主體的形態為標准,著作權的主體分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創作是一種事實行為,不論創作者的年齡、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況下自然人才能成為著作權的主體,但為平衡、保護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慮到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創作作品時付出的組織、物質等支持,法律也允許法人或其他組織成為著作權的原始主體。
以著作權的取得方式為標准劃分,著作權的主體可以分為原始主體(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主體(繼受著作權人)。著作權原始主體即作品創作完成時,直接依照著作權法和合同約定即刻對創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主體。繼受著作權人即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方式獲得著作權的主體。原始著作權人與繼受著作權人在權利范圍、權利保護方式上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等作品。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3、翻唱別人的歌屬於侵權嗎?

翻唱歌曲是否侵權視情況而定,詳細如下:

1、不侵權

如果所翻唱的音樂作品已經以錄音製品的形式出版發行過,再以CD、卡帶等錄音製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屬於法定許可的范圍(不侵權),不需要經著作權人事先許可,但要在兩個月內按照法定許可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找不到著作權人的,可以向中國著作權協會支付報酬。

在不損害權利人合理報酬的情況下,同樣以製作錄音製品的形式使用其音樂作品可以不經其許可。

2、侵權

如果在錄像製品、電視音樂(MTV)或現場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沒有經作者本人或協會的許可,屬於非法定許可的使用方式(侵權)。

(3)cover別人的歌發了版權擴展資料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

保護期限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4、上傳翻唱歌曲算侵權嗎

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br〉
在中國目前的版權法和著作權法中明確規定,若上傳了翻唱歌曲用於盈利,則屬於侵權范疇,若不是用於盈利,則不屬於侵權范疇。〈br〉
1.盈利范圍〈br〉
這里的盈利范圍非常廣泛,也需要從很多方面來理解,也存在很多外界因素產生影響。比如說,在同一個平台上傳同一首歌曲,如果僅是人們作為興趣愛好而上傳該翻唱歌曲,供大家欣賞學習,則不屬於侵權范疇。而該平台簽約的視頻主播或者聲音主播翻唱這首歌曲,由於對其自身產生了實際的收益,帶來了收入,則屬於侵權范圍之內。再例如,同一個人在不同場景唱這首歌,第一個場景是作為愛好者在KTV內翻唱這首歌曲,則不算侵權,而如果該人的工作是在酒吧,唱這首歌收到了工資以及小費,則構成侵權。〈br〉
2.翻唱場地〈br〉
在生活中還存在一種情形,如果本人翻唱該歌曲,不是用於牟利,僅僅是用於娛樂,但在唱的時候被人拍了下來,放在網上造成的廣泛的流傳,從而造成了實際盈利,那麼也必須支付版權費。其次,本人不算造成了侵權,二是該上傳者造成了實際名義上的侵權,將會對其進行處罰。所以這里還對侵權人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即實際受益人,則是作為主要侵權人,承擔主要侵權責任。〈br〉
3.翻唱者〈br〉
對於翻唱者,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該條規則也是建立在盈利的目的上,舉例說明,當某位歌手翻唱其他歌手的歌,雖然在當時沒有造成明確的收益,但是在某種方面來說,其實也算是對自己進行一種宣傳,而這種宣傳實際上也會造成名義收入,對原唱造成了行為上的侵權,故也算是產生了盈利,所以當然也算是侵權。〈br〉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br〉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br〉

5、我想翻唱別人的歌到酷狗音樂 算侵權嗎?怎麼做才不侵權?

我想翻唱別人的歌到酷狗音樂 算侵權嗎?怎麼做才不侵權?

您好!若是版權人未明確禁止翻唱,且註明原唱、詞曲作者等,不以盈利為目的,即不為侵權。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如能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翻唱別人的歌曲怎樣才算侵權?怎樣才不算侵權?

翻唱歌曲不算侵權,因為樓主並沒有把翻唱的歌曲拿出去賣慶做。
如果拿出去賣就是侵犯版權了,這樣子法律會追究的。
另外一提,就算把一首非常搖滾的曲換成鋼琴版,再拿出去發售的話,也算是侵權。

翻唱別人的歌曲算侵權嗎?

不一定,只有翻唱用來賺錢,且沒有通知版權公司,並且沒有署名原唱,自己是翻唱,則算侵權。
其實署名並不太重要,重要的是,的沒得到版權公司的版權和有沒有用來賺錢
而且翻唱已經死去30年以上的歌手的歌做談曲,則不算侵權。

那要看你是不是公開發行了,要是沒有經過原創的許可私自發行就算是侵權

那些翻唱別人歌曲出在專集中卻沒有爭得版權所有方同意的,當然就是侵權。版權的純差碰所有權嘛。比如說前一陣子的某以翻唱出專集的女歌手,未掙得別人同意就擅自翻唱了他人的歌。這種情況被批評是理所當然的,也是令所有維護唱片業秩序的人所不齒的。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隨便錄個音唱著玩啊,就無所謂了。

翻唱別人的歌屬於侵權嗎?

如果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或者以達到宣傳廣告為目的的翻唱是要講究版權問題的,要是用於以上目的的最好去和他們談談版權。要只是用於娛樂方面的那就只是娛樂娛樂罷了。
象迪克牛仔他以前只是在迪吧里唱歌為職業的,就是不停的演唱別人的歌,一唱就40年後來就因演唱了一首《有多少愛可以重來》出名了,感動的眼水直披。世道多滄桑啊!象迪克牛仔這類的就不算是侵權行為。
象剛你說的彩鈴公司要你的歌做彩鈴那絕對是要談論版權問題的,這個是合法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能讓他們白用你的歌。

那些歌手翻唱別人的歌算侵權嗎

翻唱需要得到原唱歌手或版權持有公司授權後才能在公共場合進行演唱 否則將會侵權

歌手翻唱別人的歌算不算侵權?

用來出版發行或通過在演出活動中演唱獲得商業利益才叫侵權,歌手在翻唱時必須獲得原使用者和所有者的授權關於網路翻唱問題,從法律上講只要沒有用來獲得商業利益就構不成侵權,否則的話唱k就都犯罪了,但是卡拉ok經營者是否構成侵權就是問題了。如果是作為練習、學習使用不是。如果用於公眾表演要看是否免費1、演唱者沒對主辦者收錢2、主辦者沒對觀眾收錢。除此之外的其他使用就可能構成侵權。

唱別人的歌算侵權嗎

不算!只要不是參加盈利性的商業演出。

明星唱別人的歌算侵權嗎?

假如事先跟作詞作曲的創作者溝通好~~就是買好版權,多少人唱都沒有侵權~~~與歌手沒有關系~~他們也是跟作詞作曲的人買版權的~~關鍵是看作詞作曲的人~~但是要是沒有買版權~~那就算是抄襲~~,只要發唱片,有盈利性質的就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6、唱別人的歌發抖音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唱別人的歌曲會不會被告侵犯著作權,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的:1、首先要看所唱的歌是否有著作權,如果沒有著作權的,或者著作權超出保護范圍的,唱就不會侵犯著作權。2、其次要看唱歌的情形。如果是在街頭賣唱、或者在學校進行表演等情形進行演唱的,並不是進行營利活動的,就不會構成犯罪。3、最後如果是經著作權人同意的,唱別人的歌曲用於營利活動的,也是不會構成侵犯著作權的。通過以上的分析,唱別人的歌曲會不會構成侵犯著作權要依據具體情況分析的,侵犯著作權是有構成要件的,要看唱歌的行為是否符合侵權的構成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五條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十六條 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出版、演出和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五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一)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無法避免的除外;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7、翻彈別人的歌曲發網易算不算侵權 如果標明cover的話?

標明出處應該是不算侵權的,但是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與原作者聲明,如果你把原曲改了並且沒有標明二次創作才算侵權

熱點內容
我要開店淘寶 發布:2020-09-09 12:06:51 瀏覽:854
十大相機品牌 發布:2020-08-29 10:57:46 瀏覽:788
淋浴器十大品牌 發布:2020-08-29 01:52:31 瀏覽:627
開店寶支付 發布:2020-09-15 10:25:50 瀏覽:560
技術專利申請 發布:2020-08-27 21:42:43 瀏覽:545
怎麼掃條形碼 發布:2020-08-29 10:28:31 瀏覽:538
怎麼保護知識產權 發布:2020-08-29 01:30:26 瀏覽:535
濟南創新谷 發布:2020-09-10 04:19:14 瀏覽:533
淘寶開店照片要求 發布:2020-09-09 12:08:29 瀏覽:532
開店美發 發布:2020-09-02 20:04:55 瀏覽: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