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侵權的四方主體
發布時間: 2023-04-17 01:11:40
1、網路侵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路是侵權行為發生的主要地方,網路侵權侵犯的客體是比較多的,如侵犯著作權、名譽權等,那麼網路侵權怎樣確定管轄法院?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一、網路侵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路侵權提起訴訟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信息網路侵權高絕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侵權訴訟管轄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 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二、網路侵權主體的分類
(一)、網路服務提供者
網路服務提供者是網路空間中一種全新的主體,對網路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 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正是因為這種不可或缺的職能,網路服務提供者往往會捲入網上的各種侵權糾紛中。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經出現戚物姿了將網路服務提供者訴上螞悔法庭的案例,如《大學生》雜志社訴263首都在線案,而且,此種類型的案件隨著中國網路服務業的發展還會出現,因此如何認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版權侵權責任的問 題已經擺在面前,需要法律作出回應。網路服務提供者的版權侵權責任的標准和范圍不僅直接影響版權保護的水平和質量,而且直接影響新興的網路服務業的生存和發展,關繫到互聯網能否健康發展,也關繫到無數網路用戶的利益。由此,人們必須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最終確定一個合理的標准。
(二)、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
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是選擇某類信息上網供公眾訪問的人,如為用戶發送信息的電子布告板系統經營者、郵件新聞組及聊天室經營者。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完全控制網頁上的信息,公眾一般只能瀏覽或下載而無法改變其提供的信息。因此他們的地位類似於傳統的出版者,應為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擔類似於出版者的版權責任。最高院的《解釋》第5條規定:「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網路用 戶通過網路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或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典第 130條的規定追究其與該網路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如果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在主觀上沒有過錯的時候就不構成侵權。
(三)、網路中介服務提供者
網路中介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除內容服務以外的其他種類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如網路基礎通訊服務者、接入服務提供者、信息搜索工具提供者等。他們的作用在於為信息的傳輸提供基礎設施和基礎的通訊服務等,以維持網路的正常運行,支持網上的信息傳輸。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網路侵權提起訴訟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2、網路侵權責任糾紛
法律分析:網路侵權責任賠償主體是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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