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拼音商標侵權嗎
法律分析:是否侵權關鍵看符合不符合侵權構成要件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2、產品商標字母不一樣構成侵權嗎
法律分析:要看是否達到相似程度令人混淆的程序。商標字母一樣並不一定算侵權,特別是對於字母一樣的,但顏色或者其它標志不同的,那麼所認定的侵權事實也是不同的,具體情況下可以基於實際的商標注冊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3、近似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有下列表現形式:
1.利用企業名稱侵犯他人商標權;
2.以專利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3.用他人組合商標中的漢字為商品名稱的商標近似侵權;
4.用於商品名稱的漢字與他人商標近似構成侵權;
5.英文或漢語拼音排列不同或個別字母不同構成近似侵權;
6.用兩個以上注冊商標組合使用構成近似侵權;
7.商標圖形的近似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條第一款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4、商標有一個字母的差別算侵權嗎
算侵權。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系。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57條
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5、我中英文一起注冊的商標,別人就英文使用這樣算侵權嗎
如果你的 商標是中英文一起申請的,並下發證書了。別人在單獨使用一模一樣的英文,這樣是屬於商標侵權的
6、常見商標侵權有哪些
一、常見的商標侵權行為
一是利用企業名稱侵犯他人商標權。
商標和企業名稱同屬知識產權,分別受不同法律的調整。由於商標的注冊與企業名稱的注冊不在同一部門,且商標注冊針對全國,企業名稱僅針對縣級轄區,因此,注冊商標與企業名稱撞車無法避免。一些不法分子為了傍名牌,往往在香港或國外注冊一家企業字型大小和他人著名、馳名商標相同的名稱,然後在其產品上、標簽裝潢上、票據上、廣告上單獨突出地使用自己企業的字型大小,使消費者誤認為該企業產品和注冊商標企業是一家。如「金利來」商標世界聞名,市場上又冒出義大利金利來、東方金利來、香港金利來。對於這種用他人注冊商標為企業字型大小的情況,我們認為只要你在產品標簽、說明書、廣告裝潢、字型大小上單獨突出地使用企業名稱,盡管其字體與他人注冊商標有差異,我們均以商標與侵權查處,其理由很簡單,企業名稱由四段式,即地區、字型大小、行業、組成形式組成,你為什麼單獨、突出使用字型大小?這顯然是主觀惡意傍名牌。
二是以專利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這類違法當事人比前者更為狡詐,其手法是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近似的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外觀設計申請專利,一旦獲得專利證書,就冠冕堂皇地在產品包裝上使用,從而達到傍名牌的目的。你要說他侵權,他就拿專利證書作擋箭牌。我們認為,盡管商標專用權和外觀設計專用權都是知識產權,分別受《商標法》、《專利法》的調整,但都應該遵守《民法通則》中的誠實信用原則,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權。可待商標所有人向專利局申請撤銷侵權專利後,再按商標近似侵權查處。
三是用他人組合商標中的漢字為商品名稱的商標近似侵權。
有些注冊商標是由中文、圖形、英文或漢語拼音組合而成的商標,如廣東萬家樂集團的「萬家樂」組合商標,有的企業在其同類產品的包裝和標簽上、商品名稱上使用「萬家樂牌熱水器」,我們指出他近似侵權時,他們狡稱,我們的商標是由漢字、拼音、圖形組合而成,而我們只不過給熱水器起了個商品名,又沒有用他們商標上的拼音和圖形,怎麼能說侵權呢?我們認為,中國人對組合商標一般只記漢字,對拼音、英文、圖形不在意,在產品上打上他人組合商標的漢字,使公眾誤認為就是商標所有人的產品,構成商標近似侵權。
四是用於商品名稱的漢字與他人商標近似構成侵權。
這類現象較多,違法當事人往往在他人注冊商標里的漢字上做文章。其中個別字與他人注冊商標的音不同,但字形相似。如「五糧春」是全國名酒,市場上發現了「玉糧春」酒,且「玉」字草寫近似於「五」,使公眾誤認為是「五糧春」酒。化妝品「沙宣」很暢銷,市場上出現化妝品「沙宜」,你有「娃哈哈」,我就來「哈哈娃」,你用「樂百氏」,我就用「樂石氏」……這類案件,我們把握的尺度是倘若商標有兩個漢字,他人只要使用一個字相同另一個字近似,我們就認定他近似侵權;如果商標里有三個漢字,只要有人在同類產品上使用一個不同的字,其餘兩個字相同,我們也認定近似侵權。
五是英文或漢語拼音排列不同或個別字母不同構成近似侵權。
這類案件被侵權方的注冊商標往往是英文或漢語拼音。如義大利的名牌服裝華倫天奴的注冊商標是「vaIentine」,而市場上華倫天奴服飾(香港)有限公司生產的服裝打出的商標是「valuninno」,盡管兩者之間字母有差異,後者比前者多了一個「n」字,且有一個字母不同,但消費者不仔細看很難分辨,後者對前者構成近似侵權。再如市場上有些摩托車打上「honpa」商標,與日本本田摩托車的注冊商標「Honda」僅「p",與「d」一字母之差,我們認為,這種摩托車的商標構成對日本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的注冊商標的近似侵權。
六是用兩個以上注冊商標組合使用構成近似侵權。
如有家服裝企業先後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雅」和「戈爾」兩個注冊商標,然後再把兩個商標組合起來使用,變成了「雅戈爾」。盡管字體上有差異,但還是構成了對馳名商標「雅戈爾」的近似侵權。還有家生產家電的廠家,先後申請注冊了「長爾」、「海虹」商標,在具體使用時他們故意把這兩個商標拼湊在一起,變成「長虹海爾」,使消費者誤認為是海爾、長虹這兩個集團聯合生產的產品。盡管《商標法》沒有明確一個產品只准用一個商標,且這些商標都經過注冊,但在具體使用上,他們有目的地把兩個商標拼湊組合使用,對消費者進行誤導,主觀惡意地構成了對馳名商標的侵權。
七是商標圖形的近似侵權。
有些違法當事人一般都是傍世界比較著名的圖形商標。最嚴重的要數法國拉科斯特的「鱷魚」圖形商標。該商標特徵是頭朝右,嘴張開,尾巴稍微上翹的鱷魚。而國內發現近30條不同的鱷魚,我們認為除香港的鱷魚恤新加坡鱷魚國際公司的兩條頭朝左的鱷魚商標在異議期外,其餘不管是鱷魚頭戴皇冠的,或者尾巴向下勾的,也不管鱷魚上騎人,或者既象鱷魚又象蜥蜴的,或者既有點鱷魚又有點象壁虎的圖形商標,均構成對法國拉科斯特鱷魚商標的近似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