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企業發展知識產權暫行辦法
1、領導幹部可以試用企業新品嗎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發明創造,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其中主要包括:(一)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者陸者新配方、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二)商標權:本企業擁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三)著作權: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本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本企業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為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四)商業秘密(含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本企業擁有的經營管理、工程、設計、市場、租賃、服務信息等。(五)其他單位委託本企業承擔的科研任務並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六)本企業引進的專利、商標、著作、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七)《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商號、域名、網路地址專用權等。第三條 企業各級領導、各部門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企業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企業(包括企業總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機構,下同)的員工(含企業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企業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五條 本企業成立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由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辦、技術開發部、法務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客戶服務部、保密室、財務部等負責人組成,董事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企業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二)審查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三)指導、檢查、監督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四)規劃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五)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領導、管理和協調工作。第六條 本企業在技術開發部(或者法務部)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由分管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的副總經理兼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主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是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的下設機構,歸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負責處理本企業首薯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一)草擬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三)審查企業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登記統計等工作;(四)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五)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悉敏;(六)監理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七)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業培訓;(八)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九)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第七條 在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確定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八條 知識產權評估制度。知識產權屬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並在企業財務會計上反映。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必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重大的事項須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准,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備案保存。第九條 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作品創作等涉及知識產權活動前,相應部門必須進行查新以確定創新是否符合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能否產生真正知識產權。(一)本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要充分利用專利文獻制定正確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避免重復開發或者發生知識產權糾紛。(二)重大科研課題在立項、結題時應當進行查新和檢索。(三)申請專利、確定納入商業秘密保護的技術訣竅、信息等,必須進行查新和檢索。(四)申請商標注冊、使用新商號前,必須進行相關檢索。(五)開發新產品使用新型號、品牌前,必須進行相關的檢索。(六)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必須查新和檢索,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重復引進等問題,向國外出口新技術新產品時必須作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並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第十條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進行備案,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的科研獨立開發、合作開發、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評估;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批准文件;知識產權成果處理方案;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具體的知識產權獎勵措施;知識產權會議的決議;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組成成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成員名單;知識產權中涉密范圍人員名單;商業秘密保護范圍劃定;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知識產權的財務處理等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第十一條 企業建立成果歸屬判定製度。(一)個人知識產權活動。企業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企業予以尊重。(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企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於本企業:1、為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2、為本企業分配指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3、主要利用本企業的資金、設備、材料、資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4、來本企業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企業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5、離開本企業1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本企業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企業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於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注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為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經審查後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企業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一)項目檔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課題(包括本企業自行研究、委託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標項目的研究課題),從立項起到結題止,知識產權辦公室應對項目全程跟蹤,掌握科研、開發等工作的每一階段進程。在每一階段進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後,研究人員須將全部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相關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交項目負責人歸檔。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後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前款所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實驗報告、圖紙、聲像製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二)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對於商標、專利、著作權、商號、商業秘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實行分類動態日常跟蹤管理。(三)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材料,集中統一管理、保管,並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閱制度。原件嚴格控制,需要相應復印件或物品的,經主管領導審批,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核登記備案後方可借出。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一)企業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秘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為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二)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秘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三)企業確定的商業秘密,在其文件資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志標示出企業商業秘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於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採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後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四)在勞動合同中,加上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為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五)員工在進入本企業工作時,須簽訂《遵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企業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體、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及客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並有責任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復制、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六)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佩戴有專門標志的胸章,並按照指定路線和范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七)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備。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一)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二)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三)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並根據許可的許可權范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企業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制止、杜絕由不正當行為造成的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企業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中的作用。(一) 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於不宜採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為商業秘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託鑒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二)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被他人搶注。(三) 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注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企業知識產權有沖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採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啟動相應的程序解決。(四) 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五)企業聘請知識產權法律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第十六條 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本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每年的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員工制定培訓、宣傳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第四章 獎 懲第十七條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第十八條 專利權被授予後,專利權持有單位要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獎金。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要按照專利法、技術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發給發明人、設計人酬金或提成。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採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企業的商業秘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企業知識產權,或造成本企業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企業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給本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為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並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第二十二條 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企業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或通報批評、處罰。第二十三條 對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軟體登記或未採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該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以行政處分,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時效及其它產權界定等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促進本企業可持續發展為原則處理。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本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年 月 日遵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承諾書本人已經閱讀並清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全部內容。我同意在企業工作、任職、學習(包括實習、進修、合作研究、兼職)期間,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我在企業工作期間因職務或單位指派工作以及利用單位條件所取得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成果,其知識產權歸企業所有,並且向企業繳還、歸檔有關研究資料和成果、實物。我將遵守上述之承諾,並願意承擔《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規定的責任和享受有關的權益。特此承諾。承諾人(簽名):承諾人所屬單位(部門):年 月 日
2、軟體企業要如何保護知識產權?
一、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產權,是企業的重要財富,保護軟體知識產權應當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基本內容
1.建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一個軟體企業,往往會面臨軟體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軟體人才的管理、軟體技術的保密以及軟體成果的有效利用等一系列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可能僅僅依靠企業的某些領導的行政干預,依靠企業自身的管理制度才是解決問題是一種有效的途徑。從目前我國軟體企業的情況看,因軟體的權利歸屬不清、人才外流、管理不善面導致軟體知識產權泄密和流失的問題比較嚴重,軟體的研發及經營活動中不規范的問題比較突出。國外的實踐證明,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企業生存與發展非常重要的管理手段,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僅應當形成激勵機制,還應當建立明確的約束機制,並將可能發生的問題防患於未然。通過制度管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企業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資料,掌握主動權,以確保企業在技術發展處於不敗的地位。
2.設置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考察外國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機構時,不難發現許多企業特別設置了知識產權部門,參與到軟體立項、開發、銷售及售後服務的每一環節,並為對外事務提供法律保障;企業不由一名主要負責人專門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事務,以杜絕在管理中出現的缺陷或者將缺陷降到最低的限度。相反,我國有的企業往往是遇到法律糾紛人員參與問題的解決。由於專業知識上的差距以及時間上的限制,問題涉及范圍大、問題的積累較多,增加了解決問題的復雜性,進而給企業帶來麻煩。
二、軟體企業應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並充分了解法律適用
不可否認,計算機技術和軟體技術的發展所引發的法律問題是傳統產業從未遇到過的,並向現行法律體系提出了挑戰。目前國際社會已形成以《著作權法》保護為主,《著作權法》(包括《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專利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實施交叉和重疊保護(如:源程序及設計文檔作為軟體的表現形式用著作權法保護,同時作為技術秘密又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為輔的趨勢。由於軟體具有技術含量高的特點,使得對軟體法律保護成為一種綜合性的保護,對於我國企業來說,切忌對僅依靠某項法律或法規解決軟體的所有知識產權問題抱有幻想。根據多年來我對計算機軟體法律保護問題的研究,在保護企業軟體成果知識產權方面提出以下幾點簡單、實用的途徑供大家參考:
1.首先應當明確軟體知識產權歸屬問題,是歸企業還是製作、設計、開發人員所有;
2.軟體技術秘密的認定、保密措施問題。企業對自己的軟體產品或成果中的技術秘密,就當主動採取保密措施,否則無法認定為技術秘密,一旦發生企業「技術秘密」被泄露的情況,很難依法追究泄密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3.專利的保護問題。企業的軟體科技或者產品構成專利法律要件的,應當盡早辦理申請專利權登記事宜,千萬不要因企業自身的延誤,造成企業軟體成果?quot;新穎性「的喪失,而失去申請專利的時機;
4.軟體產品進入市場之前的商標權和商業信息的保護問題。企業的軟體產品已經冠以商品專用標識或者服務標識,要盡快完成商標或者服務標識的登記注冊,保護軟體產品的商標專用權;
5.最重要的一點是企業的軟體產品進入市場之前就進行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要防範被人搶先登記,給自己權益保護帶來麻煩。在申請軟體著作登記時特別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靈活運用三種交存鑒別材料的手段;二是將企業?quot;自有信息(僅自己掌握的信息)「加入到鑒別材料中;三是在軟體鑒別材料中加入版權標識,即:Copyright,首次發表日期,權利人,如」(c),1994.9,王三「,以起到公示的作用;四是切莫等到軟體達到某種技術水平後再進行登記,軟體著作權登記只要求軟體的獨創性,並不以軟體的技術水平作為著作權是否有效的條件。
三、軟體企業應當學會按照經濟合同規范調整各種關系
軟體企業需要按照經濟合同規范各種經濟活動,明確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建立企業內部以及企業與外部的各種經濟約束機制屬當務之急。從目前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來看,軟體企業應重點建立以下各項合同規范:
1.勞動關系合同。軟體企業與企業職工、外聘人員之間應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以及應就企業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的保密事宜進行約定,建立勞動利益關系合同以及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協議。一些目前不宜馬上實行勞動合同的單位,也通過建立或者健全本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的方式進行過渡,以鼓勵企業員工的創造性勞動,明確企業開發過程中產生的軟體技術成果歸屬關系,以預防企業技術人員流動時造成的技術流失和技術泄密等軟體企業非常「苦惱」的問題。
2.軟體開發合同。軟體企業與外單位合作開發、委託外單位開發軟體時,應建立軟體權利歸屬關系等事宜的協議,可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軟體開發合同,約定軟體開發各方面尚未開發的軟體享有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以及軟體技術成果開發完成後的權利歸屬關系和經濟利益關系等。如果軟體開發方在合作中發現了合同的缺陷,應及早對合同進行補充。
3.軟體許可使用(或者轉讓)合同。軟體企業在經營本企業的軟體產品時,應當建立「許可證」(或是轉讓合同)制度,用軟體許可合同(授權書)或者轉讓合同的方式,來明確規定軟體使用權的許可(轉讓)方式、條件、范圍、時間等事宜,避免因合同條款的約定不清楚、不明確而導致當事人之間發?quot;扯皮「等不愉快的事情,或者因合同條款無法界定而引發的軟體侵權糾紛。
四、軟體企業應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積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軟體企業都知道,正版的軟體既可以保證有效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又能避免計算機病毒的侵擾。將他人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復制(拷貝)並向他人提供是一種商業性的使用行為。即便從事這種活動的人並沒有獲得經濟收益,但在客觀上影響了正版軟體的銷售量,軟體權利人無法得到應有的報酬和必要的經濟利益,也構成了侵犯軟體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在知識產權糾紛訴訟問題上,有的軟體企業往往採取「兩個極端」的態度。一是在軟體侵權糾紛事發前,不聽勸告,不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任意使用他人的軟體;二是一旦他人提起侵權訴訟後,又不知所措,要麼將對方指控內容全部承受下來,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一概承擔下來,可謂「不戰而退」。這兩種態度明顯是不正確的。正確的態度當是,一旦發生糾紛訴訟,應當正視現實,認真對待。一方面弄清對方是否有權提起訴訟,切勿打了多月的官司,才發現對方根本無權訴訟他人侵犯軟體版權;另一方面,檢查自己的行為是否真正構成侵權,自己是否就當成為被告,應當依法承擔何種責任。
總之,在保護軟體知識產權方面,軟體企業要充分利用我國現有的法律手段,在市場競爭中取得主動;同時,軟體企業應當自覺依法辦事,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合法使用他人的軟體。
3、如何監控和促進企業知識產權運用
企業的發展規劃以及促進企業知識產權運用知識:
一、企業的發展規劃
1、制定及適時調整企業人員配置,特別是研發中心的人員。未來三年內研發中心計劃引進2名高級工程師。同時還將引進企業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等中高級人才。為企業科技發展提供足夠的人力資源保障,使科技創新朝健康、穩定的方向發展。解決最近幾年來,公司加快發展、生產能力提高,人才供應不足等問題。公司目前還與廣東順德西安交通大學研究院、廣東輕工業高級技工學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系,並聘請相關行業專家作為企業的長期顧問,以加強企業人才隊伍的建設。
2、企業未來三年內計劃每年申請10項以上專利,同時對制定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要嚴格的遵守。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指定專門人員建立和監管檔案管理。
3、推行企業創新文化:通過以人為中心,激勵全體員工的創造性和能動性,建立有利於創新的企業文化,樹立危機意識,提倡職工創新突破,鼓勵創新精神,使每一個員工對技術創新有高度的認同感,形成創新的文化氛圍,從而提高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4、在企業目前的基礎上,建立一個高水平的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為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創新人才的培養、對外科技合作和為社會服務提供良好的服務支持和發展環境。
二、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情況豐裕公司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納入企業技術創新和經營管理全過程,推動豐裕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增強國內外市場競爭力。
(一)制定「知識產權規劃」1、企業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並由企業的總經理和相關人員共同制定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規劃,並根據發展形勢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正。2、企業知識產權中長期戰略規劃如下:
(1)使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和名牌產品,市場佔有率和經濟效益不斷提高;
(2)能較好地利用專利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增加傳統產業的技術含量,提高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發揮專利技術在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和技術升級中的優化作用;(3)知識產權經費投入逐年增加,不斷開發形成更多自主專利技術,專利技術的實施轉化能力較強;
(4)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納入經營管理全過程,使用專利技術的產品在企業全部產品中佔主導地位;(5)建立健全了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和運用知識產權戰略促進了企業的自身發展。
(二)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與運用
1、公司設立知識產權部,專門負責日常的知識產權工作,監督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情況;
2、2011年企業研發經費投入達2541萬元。在此基礎上,將逐年加大研發經費的投入,使專利產品、專利技術的銷售收入占企業銷售總收入的比例達75%以上;
3、要求各相關部門制定具體的年度知識產權工作計劃和項目的知識產權計劃。並且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公司將按照知識產權獎勵制度規定,對有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4、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2011年企業知識產權投入達150萬元,並且每年增加經費投入20%以上,主要用於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申請、維護及保護,專利信息的應用、實施及推廣,以及知識產權工作的宣傳與培訓等。
5、運用知識產權的相關策略促進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的實現。
(三)知識產權管理
1、企業知識產權機構由10人組成,隸屬於總經辦,由公司總經理直接主管知識產權工作。
2、企業的研發人員達89人,並設置基層部門(如技術、經營等)知識產權聯絡員;
3、建立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如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專利管理制度;——商標管理制度;——科研檔案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獎勵制度;——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
4、知識產權信息工作——對知識產權的檢索、分析;——知識產權信息在企業經營各環節的應用;——知識產權資料庫的應用。
5、知識產權培訓與宣傳
(1)企業定期對企業的管理層、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相關培訓,讓其掌握知識產權的相關知識,了解知識產權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並使相關人員能夠順利實施、執行企業的知識產權策略,最終實現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思想。
(2)不定期在企業內部舉辦知識產權宣傳教育講座,加強企業全體員工的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3)積極參加政府或相關機構舉辦的關於知識產權的講座,以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了解,掌握最新的知識產權動態。
4、如何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措施
一、重視技術研發,不斷開發適應市場和客戶的新產品。
通過設立技術中心和研發機構,加大技術開發投入力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企業要對研發資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才能確保對工藝設備和關鍵共性技術的自主研發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
二、實施技術標准戰略,著力提高品牌的技術附加值和質量水平。
作為衡量一個國家生產能力的重要指標,標准在規范質量水平、引導技術發展上舉足輕重,沒有好的標准就不可能有好的產品。
三、實施品牌戰略,完善企業專利、商標管理制度建設,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品牌建設的人才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通過培養、引進和聘請品牌經營、技術創新等方面的高級人才;把品牌知識、品牌經營作為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增強企業經營者品牌意識,充分發揮專業人才在品牌創造、品牌經營、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與大專院校和有關機構組織合作,開展以品牌知識、品牌經營和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企業創牌能力和品牌運作水平。同時,企業要通過公司戰略會議的形式將實施品牌戰略作為公司的重要決議,在各個部門貫徹執行下去;通過建立專利、商標管理制度,開展自主創新、產品研發重構知識產權優勢,全部鞏固與保護自身的無形資產。
請參考: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resume/n/201608/20160801369627.shtml
5、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援助辦法
1.關於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內容是怎樣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貫徹落實《 *** 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精神,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切實做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相關工作,激發小微企業(系指《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創造活力,全力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扶持小微企業創新發展 (一)支持創新成果在國內外及時獲權。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予以優先審查,並按照《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充分利用電話討論、遠程會晤等方式指導小微企業合理縮短實質審查時間。 開展小微企業專利審查高速路(PPH)推廣幫扶項目,編制針對小微企業的海外獲權指導手冊,建立小微企業國外專利申請-獲權援助渠道,支持小微企業在海外快速獲得專利權。
(二)完善專利資助政策。積極探索推進小微企業專利費用減免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加大對小微企業專利申請資助力度,推動專利一般資助向小微企凱談哪業傾斜。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消零」行動,對小微企業申請獲權的首件發明專利予以獎勵。
鼓勵小微企業通過實施專利提高專利產品種類和產值,對小微企業通過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方式引進實施專利給予專項資助。 (三)創新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建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需求調查制度,深入開展專利價值分析服務和政策宣講,鼓勵小微企業以質押融資、許可轉讓、出資入股等方式拓展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渠道。加強與商業銀行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戰略合作,進一步推動開發符合小微企業創新特點的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鼓勵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提供重點支持。加快推動知識產權保險服務納入小微企業產業引導政策,完善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機制。
充分發揮支持性財稅政策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等方式合理降低貸款、擔保和保險等費率。 二、完善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 (四)加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知識產權服務網路,完善對小微企業創業輔導、管理咨詢、投資融資、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等方面的知識產權服務功能。在小微企業集聚的創業基地、孵化器、產業園等逐步建立知識產權聯絡員制度和專家服務試點,吸納專利代理人及其他服務機構人員深入參與,並提供必要財政支持,逐步形成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服務長效機制。
(五)發揮知識產權社團組織作用。鼓勵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吸收小微企業入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標准、開展行業自律、調解知識產權糾紛、規范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
支持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創新服務模式,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搭建小微企業會員交流平台,積極開展企業間專利信息共享、協同運用、聯合 *** 、管理咨詢等活動。 (六)調動和優化配置知識產權服務資源。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規范、服務評價和激勵機制,引導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質優價惠的專業服務。鼓勵每名專利代理人每年為小微企業免費代理一件以上的專利侍帶申請,對服務小微企業績效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獎勵和項目優先委託。
可採取「專利服務券」等 *** 購買服務方式滿足小微企業服務需求。 三、提高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 (七)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實施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計劃,建立聯系、輔導工作機制,引導小微企業建立與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盯碼度。 鼓勵科技型小微企業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准,組織專家團隊對有需求的小微企業對標診斷,並指導制定貫標工作方案。
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小微企業可予以合理資助和獎勵。 (八)做好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工作。
建立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知識產權優勢培育體系,制定培育措施,並圍繞小微企業發展定位進行個性化培育。 對研發投入和專利成果達到一定水平,產品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小微企業,集中優勢資源重點培育。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申報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九)加強專利信息利用。
充分發揮專利信息導航作用,在小微企業集聚區開展專利導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為 *** 部門分類、分級培育小微企業提供決策支撐。 加強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深入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幫扶促進工作,開展專利信息助推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試點。
依託各類服務平台向小微企業免費或低成本提供專利查新檢索服務,廣泛開展知識產權信息訂制推送服務。 (十)提升知識產權實務技能。
將小微企業的業務骨幹培養納入年度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訓計劃,加強小微企業研發人員專利撰寫、專利分析等實務能力的培養。 加強國家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建立小。
2.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意見有哪些
一、扶持小微企業創新發展 (一)支持創新成果在國內外及時獲權。
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予以優先審查,並按照《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充分利用電話討論、遠程會晤等方式指導小微企業合理縮短實質審查時間。
開展小微企業專利審查高速路(PPH)推廣幫扶項目,編制針對小微企業的海外獲權指導手冊,建立小微企業國外專利申請-獲權援助渠道,支持小微企業在海外快速獲得專利權。 (二)完善專利資助政策。
積極探索推進小微企業專利費用減免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加大對小微企業專利申請資助力度,推動專利一般資助向小微企業傾斜。
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消零」行動,對小微企業申請獲權的首件發明專利予以獎勵。鼓勵小微企業通過實施專利提高專利產品種類和產值,對小微企業通過獨占許可和排他許可方式引進實施專利給予專項資助。
(三)創新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建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需求調查制度,深入開展專利價值分析服務和政策宣講,鼓勵小微企業以質押融資、許可轉讓、出資入股等方式拓展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渠道。
加強與商業銀行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戰略合作,進一步推動開發符合小微企業創新特點的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鼓勵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提供重點支持。
加快推動知識產權保險服務納入小微企業產業引導政策,完善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支持性財稅政策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等方式合理降低貸款、擔保和保險等費率。
二、完善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 (四)加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知識產權服務網路,完善對小微企業創業輔導、管理咨詢、投資融資、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等方面的知識產權服務功能。
在小微企業集聚的創業基地、孵化器、產業園等逐步建立知識產權聯絡員制度和專家服務試點,吸納專利代理人及其他服務機構人員深入參與,並提供必要財政支持,逐步形成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服務長效機制。 (五)發揮知識產權社團組織作用。
鼓勵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吸收小微企業入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標准、開展行業自律、調解知識產權糾紛、規范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支持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創新服務模式,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搭建小微企業會員交流平台,積極開展企業間專利信息共享、協同運用、聯合 *** 、管理咨詢等活動。
(六)調動和優化配置知識產權服務資源。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規范、服務評價和激勵機制,引導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質優價惠的專業服務。
鼓勵每名專利代理人每年為小微企業免費代理一件以上的專利申請,對服務小微企業績效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獎勵和項目優先委託。 可採取「專利服務券」等 *** 購買服務方式滿足小微企業服務需求。
三、提高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 (七)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實施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計劃,建立聯系、輔導工作機制,引導小微企業建立與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鼓勵科技型小微企業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准,組織專家團隊對有需求的小微企業對標診斷,並指導制定貫標工作方案。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小微企業可予以合理資助和獎勵。
(八)做好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工作。建立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知識產權優勢培育體系,制定培育措施,並圍繞小微企業發展定位進行個性化培育。
對研發投入和專利成果達到一定水平,產品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小微企業,集中優勢資源重點培育。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申報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九)加強專利信息利用。充分發揮專利信息導航作用,在小微企業集聚區開展專利導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為 *** 部門分類、分級培育小微企業提供決策支撐。
加強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深入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幫扶促進工作,開展專利信息助推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試點。依託各類服務平台向小微企業免費或低成本提供專利查新檢索服務,廣泛開展知識產權信息訂制推送服務。
(十)提升知識產權實務技能。將小微企業的業務骨幹培養納入年度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訓計劃,加強小微企業研發人員專利撰寫、專利分析等實務能力的培養。
加強國家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建立小微企業管理團隊知識產權業務技能培養機制,每年培訓1萬名小微企業經理人、研發負責人和創業者。 (十一)鼓勵專利創業創新。
引導高校院所、科研組織與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互助,建立訂單式專利技術研發體系,幫助小微企業進行專利創業和專利二次開發。 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將閑置專利向小微企業許可轉讓,引導國家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向小微企業低成本或免費實施專利許可。
積極組織擁有知識產權項目的小微企業參加境內外展覽展銷活動,在名額、費用等方面適當。
3.小微企業將可憑知識產權貸款的具體措施是什麼呢
明確提出支持創新成果在國內外及時獲專利授權,進一步完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予以優先審查;加大對小微企業專利申請資助力度,推動專利一般資助向小微企業傾斜,對小微企業申請獲權的首件發明專利予以獎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鼓勵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等。
此外,《意見》首次提出要扶持知識產權服務業小微企業發展,通過 *** 投入引導資金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小微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並加大專利行政執法力度,加快推進建立專利侵權糾紛快速調解機制。
4.怎麼實施七大群體激勵計劃
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等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七大群體,深化收人分配製度改革,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推出差別化收人分配激勵政策。
持續推動大 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更多就業崗位,著力營 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體制機制和競爭環境,不斷培育和擴大中等 收人群體,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人分配格局,帶動城鄉居民 實現總體增收。 (一)技能人才激勵計劃完善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人分配政策,引 導加大人力資本投資,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大 力弘揚新時期工匠精神,培養高水平大國工匠隊伍,帶動廣大 產業工人增技能、增本領、增收人。
完善技術工人薪酬激勵機制。 優化職業技能標准等級設置, 向上增加等級級次,拓寬技術工人晉升通道。
引導企業合理確 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促進高等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合理增長。 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 制度,鼓勵企業採取協議薪酬、持股分紅等方式,試行年薪制 和股權制、期權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貫通職業資格、學歷等認證渠道。統籌考慮技能培訓、職 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職業資格與相應的職稱、學歷可比照 認定製度。
完善職業資格與職業教育學歷「雙證書」制度。研 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貫通辦法。
健全 青年技能人才評價選拔制度,適當突破年齡、資歷和比例等限 制,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使用機制。 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
定期組織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 技術大賽或崗位練兵,大力宣傳勞動模範、大國工匠和技術創 新人才。鼓勵地方對重點領域緊缺的技術工人在大城市落戶、購租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予以支持。
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 神,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質品牌增值收益。 (二)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 同時,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職業化進 程,帶動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增收能力。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人教 育培訓發展相關規劃,支持職業學校辦好涉農專業,定向培養 新型職業農民,完善國家助學和培訓補貼政策,鼓勵農民通過 「半農半讀」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培訓。
繼續實施新型 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等項目,啟動新型農 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努力提高婦女參訓比例。挖掘現代農業增收潛力。
鼓勵農民採用節本增效技術,培 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降低農 業生產成本。 加快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改進農業保險產品 和服務,支持農民發展現代農業。
完善農產品初加工補助政策, 促進農產品深加工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支持優勢 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扶持發展一鄉 (縣)一業、一村一品,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引導 產業集聚發展。
推動「互聯網+」現代農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 子商務,探索農業新型業態。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改造升級,鼓 勵農民共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增加經營性收人。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 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 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人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穩步 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推進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 政策和法律規定,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將財政資金投 人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
加快推進農村土 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人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 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資產 收益。 (三)科研人員激勵計劃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 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通過工資性收 人、項目激勵、成果轉化獎勵等多重激勵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 究工作,激發科技創新熱情。
完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在加強行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 基礎上,探索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高校、科研機構薪酬調查比 較制度。
鼓勵科研事業單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員實行協議薪酬。 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保障科研人員的合理工資 待遇水平。
改進科研項目及其資金管理。 發揮科研項目資金對科研人 員的激勵引導作用。
全面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調整勞務費開 支范圍。完善間接費用管理,項目承擔單位結合一線科研人員 實際貢獻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
改進項目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辦法。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砍掉科研管理 中的繁文縟節,推行有利於人才創新的經費審計方式,充分尊 重智力勞動的價值和科研規律。
健全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深人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完善單位內部科技成果轉化中對科研人員進行現金和股權、期 權獎勵辦法。
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探索完善 科研人員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
鼓勵企事業單位 提供資。
5.知識產權 *** 援助中心有哪幾個部門各個部門的職責是什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商務部、公安部、文化部、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海關總署、新聞出版總署、質監總局等12個部門。
此外,我國還建立了由這12個部門為成員的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 其保護知識產權的基本職責如下: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識產權刑事責任司法解釋,依法給予當事人司法救濟,受理並審理知識產權糾紛;依法嚴厲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維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商務部:強化對商品交易會、商品批發市場、定牌加工和印刷復制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 ??公安部:深入開展「掃黃」「打非」行動,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違法犯罪活動。
??文化部: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大力擠壓走私盜版空間,促進文化市場發展。 ??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普及植物新品種保護知識,提升自主品種權數量,加大新品種保護行政執法力度,營造尊重和保護品種權的社會氛圍和市場環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受理商標注冊申請;以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為核心,進一步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商標大案要案,保護商標注冊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 ??國家版權局和新聞出版總署:進行版權登記;打擊侵權盜版;依法規范著作權產品生產、使用和交易,營造良好的著作權保護的社會環境。
??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受理專利申請,調處專利糾紛。 ??海關總署:完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法律制度,不斷加強與其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作,加大邊境執法力度,打擊國際貿易中的侵權行為。
??質監總局:針對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現象,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對印刷復制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碟、計算機軟體及包裝裝潢、商標標識企業的監管,依法規范其經營行為,阻斷非法侵權產品的印刷復制渠道,嚴厲查處非法印刷復制行為,取締無證照經營地下印刷復制窩點。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組長由國務院副總理 *** 擔任,成員由以上12個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主要任務是負責推動加快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建立跨部門的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搞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聯合督辦重大侵犯知識產權案件,指導各地保護知識產權工作。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是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商務部。
6、企業怎麼才能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
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做任何工作,沒有人、錢、物去實施,是徒勞的,因此應該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人力資源應各司其職,各具技能,經費到位,制度明確化。
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平台:隨著企業知識產權數量的提高,需藉助信息化去簡化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就像生產車間由小作坊變為智能化的過程。
建立企業個性化專題資料庫:根據企業自身的技術領域和技術分類,去建立本企業個性化的資料庫,通過資料庫建立防範和保護的知識產權管理措施。
確定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規劃:企業發展需要發展規劃,知識產權工作的提升也需要去確定合理的知識產權戰略目標、任務以及可操作的實施方案。
嘗試知識產權的運營工作: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其價值是無法預估的,把知識產權標碼明確化,是企業提升實力的另一種表現,為企業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企業知識產權文化的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開展不僅僅是哪個領導、哪個員工的個人事情,而應該把這件工作推廣到全公司,讓知識產權戰略理念得到全員認可,激發企業員工知識產權保護熱情和技術創新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