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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創中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建議書

發布時間: 2023-04-16 11:40:49

1、我國國家機關應如何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論中國是如何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體系:
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文明歷史的國家。中華民族蘊藏著極大的創造性,她創造的燦爛文化對人類文明的進程產生過深刻的影響。數千年來中國眾多傑出的科學家、發明家、文學家、藝術家、曾以其輝煌的智力勞動成果為人類文明發展做出過巨大的貢獻。
伴隨著人類文明與商品經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誕生了,並日益成為各國保護智力成果所有者權益,促進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發展,進行國際競爭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於歷史上的各種原因,從整體上看,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設起步較晚。但是,實行改革開放後,為了更快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和推動社會全面進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與世界經濟的接軌,中國加快了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的步伐。從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幾年間,中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過了一些發達國家通常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在知識產權的立法和執法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當前,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國際間政治、經濟、科學技術和文化交往中一個受到普遍關注的問題。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國際間雙邊、多邊的談判,特別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達成,促使世界范圍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標准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在國際社會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今天,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立場是什麼?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和執法的現狀如何?中國採取了哪些措施承擔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義務?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紹。
一、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
基本立場和態度
中國政府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於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文化繁榮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它既是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又是開展國際間科學技術、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基本環境和條件之一。中國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改革開放政策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七十年代末即著手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積極參加相關國際組織的活動,加強與世界各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往與合作。因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設,在初始階段就顯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國際保護水平的高起點。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中國知識產權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無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加入書。從1980年6月3日起,中國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並於1983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開始系統建立現代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標志。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並於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1984年12月19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簡稱巴黎公約)的加入書。從1985年3月19日起,中國成為巴黎公約成員國。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於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知識產權作為一個整體首次在中國的民事基本法中被明確,並被確認為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該法也首次明確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權(版權)。
中國政府積極促進建立集成電路國際保護的環境。1989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華盛頓召開的外交會議上通過了《關於集成電路知識產權保護條約》,中國是該條約首批簽字國之一。
1989年7月4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簡稱馬德里協定)的加入書。從1989年10月4日起,中國成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
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該法於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國政府分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遞交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加入書。分別從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起,中國成為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成員國。
1993年1月4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製品公約》(簡稱錄音製品公約)的加入書。從1993年4月30日起,中國成為錄音製品公約的成員國。
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於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15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專利合作條約》的加入書。從1994年1月1日起,中國成為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中國專利局成為專利合作條約的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
上述歷史事實僅是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和參加相關國際組織活動的部分記錄,已足以證明了中國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立場和態度。
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於八十年代。進入九十年代後,國際經濟關系和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90年11月,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中,達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草案,它標志著保護知識產權的新的國際標準的形成。中國政府積極參與了這一談判進程,並為推動該協定的達成做出了極大的努力。出於擴大開放的需要,中國積極履行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義務,努力使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向新的國際標准靠攏,採取了許多重大措施,進一步提高中國現行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中國政府恪守保護知識產權有關國際公約及雙邊協定的真誠立場和充分承擔國際義務的能力,得到了國際輿論廣泛的贊譽和支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阿帕德·鮑格胥博士在回顧該組織與中國合作20年的歷史時指出,「在知識產權史上,中國完成所有這一切的速度是獨一無二的。
中國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為了更好地貫徹這一原則,中國在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嚴肅執法、堅決打擊侵權違法行為的同時,針對知識產權制度在中國建立的時間較短,公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比較薄弱等情況,大力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並加速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員的培訓。在中國,每一部知識產權法律的頒布,都有廣播電台、電視台和報刊等新聞傳媒廣為宣傳,並大量出版單行本和有關錄像教育片等。同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培訓班等,在廣大公民中迅速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如,中國專利法修改後,全國有數百萬人接受了培訓,僅湖南省接受培訓的人員就達60萬。在中國各地,近年來運用法律武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現象增多,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全社會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增強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為了加速培養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中國政府還同有關國際組織密切合作,組織有關人員出國考察學習、參加各種培訓班和研討會。僅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合作舉辦的培訓班和研討會就達30多次,接受培訓的人員達3000多人(次)。在中國的高等院校中,目前已有70多所院校開展了知識產權的教學研究。如,中國人民大學於1986年設立了知識產權教學研究中心,招收大學非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攻讀知識產權第二學位;北京大學在開展有關教學研究的基礎上,於1993年成立了知識產權學院。中國已逐步形成包括第二學位、碩士生、博士生的培養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才的教育體制,一批批知識產權專業化人才正在向社會不斷地輸送。
二、中國具有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中國根據國情和國際發展趨勢制定和完善各項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至今已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水平逐步同國際慣例接軌,已對知識產權實行高水平的法律保護。
1983年3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在商標注冊程序中的申請、審查、注冊等諸多方面的原則,與國際上通行的原則是完全一致的。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更有效地打擊假冒商標、制止商標侵權行為,切實保護商標注冊專用權,中國於1993年又分別對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了修改,擴大了商標的保護范圍,除商品商標外,增加了服務商標的注冊和管理的規定。在形式審查中增加了補正程序,在實質審查中建立審查意見書制度,方便了商標注冊申請人,這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要求全部吻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還發布《商標印製管理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1993年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了《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進一步強化了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和處罰商標侵權行為的力度。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充分、有效地保護中外注冊商標專用權提供了保障。
1985年4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使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大到對發明創造專利權的保護。為了使中國的專利保護水平進一步向國際標准靠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2年9月4日通過了專利法修正案,對專利法作出了重要修改。新修改的專利法,從擴大對外開放和有利於科學技術、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一是擴大了專利的保護范圍,專利授予所有技術領域的發明,不論它是產品還是方法,即對葯品和化學物質產品,對食品、飲料和調味品均無例外地授予專利;二是將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從自申請日起15年延長為自申請日起20年,將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從自申請日起5年延長為自申請日起10年;三是進一步強化了對專利權的保護,除對專利方法的保護延及到該專利方法直接得到的產品外,還明確規定進口專利產品必須得到專利權人同意,使得對專利權人權益的保護更加充分;四是重新規定了對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這使中國對專利權的保護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這樣,中國的專利法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基本接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其相關的權益。依據該法,中國不僅對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給予保護,而且把計算機軟體納入著作權保護范圍。中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明確將計算機軟體作為著作權法保護客體的國家之一。國務院還頒布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了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具體實施辦法,作為著作權法的配套法規,於1991年10月施行。國務院於1992年9月25日頒布了《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對保護外國作品著作權人依國際條約享有的權利作了具體規定。
此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以及國務院制定的一系列保護知識產權的行政法規,使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在總體上與國際保護水平更為接近和協調。
中國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措施。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了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
中國的專利法規定,對專利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對於將非專利產品或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的,由專利管理機關責令停止冒充行為,公開更正,並處以罰款。對於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即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國的商標法律法規規定,對於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其職權或者消費者舉報,進行主動檢查和處理;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對於侵犯商標專用權,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處以罰款。當事人對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理不服,可以在規定時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這些規定,方便了當事人,也保證了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的一致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對於假冒注冊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斯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獨處以罰金;對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企業事業單位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國家工作人員故意包庇假冒注冊商標犯罪或者執法人員徇私枉法,規定追究其瀆職罪。
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對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各種方式使用其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以及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等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等侵權行為,根據情況,應承擔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分,對於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那些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侵害著作權人及其他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根據有關法律,對侵權犯罪的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知識產權在中國得到有效的保護,對於鼓勵發明創造和創作及公平競爭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對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保護,促使中外廠商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數量迅速增加。截止1993年底,在中國的有效注冊商標達41萬余件。其中,國內注冊商標35萬余件,來自67個國家和地區的注冊商標近6萬件。以美國為例,1979年前,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僅122件,到1993年達到16221件,增加了100多倍。1993年中國商標年申請量達17萬件,其中新商標注冊申請達13萬余件,已躍居世界前列。又如,中國的專利法極大地鼓勵了本國的發明創造,同時也有力地鼓勵了外來的專利申請。1985年4月1日,專利法實施的首日就受理專利申請3455件。到1993年底,中國專利局累計受理專利申請36萬多件。其中,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分別佔27.5%、62.8%和9.7%;國內申請佔86.4%,外來申請佔13.6%,分別來自於70個國家和地區。截止1993年底,已累計批准17.5萬件專利。其中,發明專利2萬多件,實用新型專利13萬多件,外觀設計專利2萬多件。
三、中國具有完備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體系
中國不僅制定了一整套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在執法方面也是嚴肅公正的,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中國在執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首先歸因於知識產權法律中規定了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途徑與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
1.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途徑在中國,享有知識產權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享受切實有效的司法保護。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只服從法律,不受任何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嚴肅執法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人民法院進行審判活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按照實體法和程序法辦案,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和審判監督等制度,依法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檢察院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保證審判活動的公開性、公正性和嚴肅性。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組織,完善審判制度,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切實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保障。鑒於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的特點,一些省份和直轄市如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等高級人民法院根據實際需要,自1992年以來,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各經濟特區以及北京市、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在有關的審判庭里設立了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合議庭。這樣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案,有利於保證執法的統一性,有利於積累經驗,提高知識產權案件的司法水平。
隨著中國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和司法保護力量的不斷加強,各級人民法院受理和及時審結了一大批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據統計,1986年至1993年底,全國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民事糾份案3505件,其中著件權案1168件;專利權案1783件;商標權案554件。人民法院通過對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審理,依法保護了中外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例如,「鑽孔壓降成樁法」發明專利的發明人訴北京市地鐵地基工程公司發明專利權屬糾紛。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項發明不屬於專利法規定的職務發明,判決「鑽孔壓降成樁法」發明專利權歸發明人所有。又如,香港山頓國際有限公司訴深圳華達電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中國大陸申請注冊的「SENDON」商標受法律保護;被告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SENDON」商標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判決被告賠償原告468314.4元。
知識產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對於民事侵權行為,人民法院除可以依法責令侵權人承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外,還可依法對行為人給予必要的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拘留等制裁。
對那些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擾亂經濟秩序,構成犯罪的,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案件,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假冒他人商標或專利,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及時准確地予以懲處。據統計,1992年至1993年,人民法院受理假冒商標刑事案743件,審結731件,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事處分的共566人。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對假冒美國美孚石油公司「MOBIL」商標的5名責任人除依法處以罰金外,還分別判處被告1至2年半的有期徒刑。這充分表明中國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犯罪,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立場。
依據中國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不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的知識產權糾紛決定提起的行政訴訟,有責任進行審理,並依法作出維持、撤銷或變更行政決定的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堅持在適用法律上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對等原則,為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和文化的交流與合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美國好富頓公司訴深圳市海聯化工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案,在查明被告的侵權事實,確認其應承但侵權責任的基礎上,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其經濟損失13萬元。同時,法院還對被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民事制裁決定,該案從受理到結案僅用10天時間,受到了美方當事人的好評。美國好富頓公司將寫有「中國法律公正,法官辦案快速」的錦旗送到法院。
近幾年來,人民法院為提高司法水平,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使辦案質量和效率都得到較快提高。為了擴大辦案的影響,人民法院注意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介予以宣傳報道,以案講法,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維護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
2.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除按國際慣例採取司法途徑外,從中國現實的國情出發,中國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中都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利管理機關。目前,中國地方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有50多個,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有20多個。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設立了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商標管理實行中央統一注冊,地方分級管理的原則,從中央到省、市、地、縣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內設商標管理機構,縣以下還設有工商行政管理所。全國商標管理專職人員7000多,兼職人員達30萬。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規定的職權,維護知識產權以法律秩序,鼓勵公平競爭,調解糾紛,查處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程序簡便,立案迅速,查處速度快,辦案效率高。這對於權利所有人來說是極為有利的。中國專利管理機關對提出的專利侵權申訴均認真對待,及時依法處理。
著作權法1991年6月施行後,到1993年底,中國各地方的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已查處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非法復制圖書等方面的侵權行為150多起,收繳銷毀了侵權復製品,並對侵權者作出了行政處罰。1994年,中國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激光唱盤復錄生產中的非法復制和圖書出版中的非法復印進行了嚴厲打擊。4月,廣東省版權、文化、廣播影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門聯合組織了大規模的突擊清查非法激光唱盤等音像製品行動。其後,上海、江蘇、湖南等地也相繼採取了類似的清查行動。這些行動,狠狠地打擊了生產銷售盜版製品活動。同時,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對激光唱盤生產加工企業的設立加強管理,對其生產加工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中國商標法實施10餘年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了商標侵權假冒案13萬件。其中,包括一大批大案,如「中華」卷煙,「永久」、「鳳凰」、「飛鴿」自行車,「貴州茅台」酒,「新開河」人參等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有效地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堅持在適用法律上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對等原則,依法對外國人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例如,浙江省專利管理機關就一起外國人提出的打火打專利侵權案件進行了公正處理,責令廠家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國家版權局查處了福建、廣東等地十幾家工藝美術品廠仿製外國公司玩具造型案、江蘇一家電子工業公司翻版生產激光唱盤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了諸如「TDK」、「TOSHIBA」、「SONY」、「IBM」、「3M」、「ESSO」、「P&G」、「海飛絲」、「小天才」、「飛利浦」等3000多件涉外商標侵權案件。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在處理的涉外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依照職權主動查處的案件佔有很大的比例。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肩負維護經濟秩序的職責,可以主動對市場進行檢查,有效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如廣東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1988年以來共查處涉美侵權案301件。在這301件商標侵權案中,有三分之一是美方當事人投訴的,大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檢查中發現的或消費者檢舉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秉公執法,堅決維護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許多外資或中外合資企業的贊揚。他們將綉(刻)有「清政廉潔,執法如山」、「秉公執法,扶正滅邪」、秉公辦理,保駕護航」、「公正嚴明,偽冒剋星」、「執法嚴明,大公無私」的錦旗、金匾等贈送給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稱贊辦案人員「工作認真,行動果敢」、「辦案速度之快。

2、雙創是什麼

雙創,泛指我國各地的城市與企事業等單位的兩項創建工作。

2014年9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天津的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公開發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雙創一詞自此而紅。幾個月後,國務院又將其寫入了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予以推動。

拓展資料

在2015年6月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後,"雙創"再度吸引了人們的注意,該次會議決定鼓勵地方設立創業基金,對眾創空間等辦公用房、網路等給予優惠;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等給予稅收支持;創新投貸聯動、股權眾籌等融資方式;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自由組合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為創業創新創造條件;大力發展營銷、財務等第三方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打造信息、技術等共享平台。

雙創創建工作的具體內涵各地有很大差異,口號與目標都不盡相同,例如一個城市可以把雙創定位為"創衛生城市、創精神文明先進城市",一個企業可以定位為創建名牌企業、創建名牌產品,不同的組織,定位都不盡相同。總之,要與創造新業績、創造新水平這個雙創總方針相對應。是現代化文明城市整體水平以及人民素質的體現。

首批示範基地

一、區域示範基地(17個)

北京市海淀區、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上海市楊浦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浙江杭州未來科技城、安徽省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建福州新區、河南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湖南湘江新區、廣東省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園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重慶兩江新區、四川省成都市郫縣、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4個)

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四川大學。

三、企業示範基地(7個)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海爾集團公司、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共享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

3、論述知識產權戰略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以實現科學發展、增強國家核心競爭力為目標,著眼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以科技創新為中心所做出的全面戰略部署。而知識產權戰略是國家為了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從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利用等方面做出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安排。兩者之間具體是什麼關系?
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主要目標是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近年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黨和國家的重大報告中頻繁出現,被賦予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被定位為我國發展戰略的核心,同時知識產權也被提升到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胡錦濤指出:「當今世界,國家核心競爭力越來越表現為對智力資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調控能力,表現為對知識產權的擁有、運用能力。」
當前世界各個經濟體已經被現代信息技術和交通工具連接成一個由眾多國家組成的不可分割的立體網路,幾乎所有國家都被納入其運行體系中。發展中國家大多處於工業化尚未完成的階段,對知識產權競爭還不適應,但是全球化的大潮迫使所有國家必須面對全世界的貿易競爭。所以盡快熟悉國際知識產權制度,指導本國企業壯大知識產權競爭的實力,在國際貿易中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是擺在各國政府面前的一項緊迫任務。目前,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都無一例外地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導致相互之間的技術競爭不再僅僅是技術先進性的競爭,更是發達國家之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技術壟斷性即知識產權的競爭。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孜孜不倦地努力將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引入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1994年美方斷然退出了由WIPO主持的專利國際協調,另起爐灶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促成了適合發達國家標準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把知識產權保護強度和保護范圍提到了空前的高度,迫使發展中國家不得不接受該協議。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通過不斷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利用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在全球范圍內壟斷和控制先進技術的擴散與利用。如美國在2002 貿易法規的快速審議授權(fast-track authority)HR3009中稱:「美國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主要的談判目標在於:確保任何有關美國介入的知識產權的多邊與雙邊貿易協議規定都能夠反映美國國內法律相似的保護標准;為知識產權領域內出現的新技術以及在傳送和傳播產品方面的新手段提供強有力的保護。」
另外,許多跨國公司組建技術聯盟,通過一系列協議和契約,彼此將自己擁有的技術專利匯集成為「專利池」,同時力求將專利技術納入標准,巧妙地將全球技術許可戰略構建在標准許可戰略之中,形成一條「技術專利化—專利標准化—標准壟斷化」的鏈條。其戰略目的就是為了在市場上形成寡頭壟斷市場的局面,實現技術壟斷並控制市場,排斥所有競爭者。2006年之後,雖然我國的外貿依存度一直在平穩回落,但是,海關總署公布我國2011年進
出口外貿依存度仍然高達50.1%。國外運用知識產權保護抵制我國對外貿易,給我國企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針對以上背景,我國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定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作為衡量自主創新能力的最重要指標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通過該核心技術佔領未來發展的戰略制高點,這是我國實施創新發展戰略的主要目標。
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必要路徑和法律保障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成為生產諸要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對經濟增長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而知識產權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並不是自然而然產生的,它是與知識資源在一個國家中的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我國將知識產權從具有強制力和操作性的純法律范疇提升到國家發展戰略的宏觀高度,是適應國際和國內經濟與政治形勢的需要。知識產權戰略的主要內容是對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利用,它是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相比來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立意更高,范圍更廣,知識產權戰略的操作性更強,方向性更明確。
以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專利制度為例,其本質屬性有兩點:一是以法律手段實現對技術實施(營利性)的壟斷;二是以書面方式實現對技術信息及技術權利狀態的公開。專利權並非對技術的全面壟斷,而是僅僅限定在對技術的營利性實施方面,它不限制技術信息的傳播。通過專利公告,每年全世界有95%的發明創造可以在專利文獻中找到,而在專利文獻中公布又在其他科技信息源中發表的技術方案僅僅佔5.77%。可見專利制度對技術的傳播有益無礙。在科技創新的構思和立項階段,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避免可能與已經獲得授權的專利發生沖突,可使我們合法借鑒和利用現有的創新成果。在研發階段,密切跟蹤與創新項目有關專利的動態變化,及時進行專利申請,用法律手段保護創新成果。
因此,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必要路徑和法律保障,最終目的是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同時我們應該看到,知識產權對一個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並不僅僅意味著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同時,也會有相應的弊端;例如,加入WTO的《TRIPS協議》使我國喪失了根據自身發展情況決定知識產權保護的自由。目前來講,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可能超過了社會發展水平。由此可見,國家應該綜合考慮由知識產權引起的重大利益沖突,如體現私人權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行業利益與地區利益的沖突等等。因此我國在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時不能簡單模仿作為知識產權強國的美國和日本的做法。我們一方面要注意加強市場競爭規制,注意消除TRIPS協議下知識產權強保護的弊端;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符合國家實際情況的創新體系,積極培育自己的知識產權,以發展和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增進和維護國家利益為宗旨。
三、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必須立足於基本國情
十八大報告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依據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推進任何方面的改革發展都要牢牢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的定位、策略和具體實施方法,
都取決於我國的具體國情,必須立足國情建立健全一個可以應對國內外挑戰的國家創新體系。
創新是在人跡罕至的荒山原野中辟出新的道路,也是在前人的肩膀上向更高的目標攀登。我國許多行業的技術發展階段處在從引進技術、跟蹤技術階段向自主創新和引進技術相結合轉變,很多創新是在跟蹤研究和消化吸收的基礎上的改進型創新,而非原始創新。企業是真正的創新主體,企業自主創新的動力和目的是獲得超額利潤和相對競爭優勢,而適合企業創新的環境尤為必要。如何針對企業實際情況提供適宜的創新環境和創新政策,為自主創新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是各地政府面臨的重要課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許多民營制企業通過從簡單模仿到精密模仿,再到自主創新,完成了小產品大市場的跨越。但是從2008年至今,短短的幾年時間,我國民營中小企業減產停業倒閉的消息蜂擁而來。我國製造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產業集群被逐步分化瓦解,勞動力成本越來越高,信貸體系拒其於門外,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地價租金不斷上漲。各種綜合因素的集合作用,導致中國製造業環境全面惡化。同時許多地方政府紛紛出台政策鼓勵企業轉型升級,著眼於前瞻性高科技企業,提出「騰籠換鳥」的策略,對「低端落後」企業一律進行排擠打壓。事實上,產業轉型升級沒有錯,「低碳環保」也沒有錯,但絕不是一蹴而就實現的。製造產業有其自有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產業升級和進步是市場的必然選擇,市場競爭是升級的最大動力。我國很多製造業處在產業鏈的低端,但是什麼樣的林子養什麼樣的鳥,許多勞動密集型的傳統製造業是我們養家糊口的抓手,其經濟和社會意義十分重大,在制定各項鼓勵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國情和市情,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時不能好大喜功,追求形式主義。
我國已經制定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強調,要維持專利權人、發明人和社會公眾利益的平衡,維護激勵技術創新與鼓勵技術轉移與擴散的平衡。現實中我國大多數企業創新能力很低,以模仿和改良創新為主。因此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既要保護外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地方經濟發展,如何求得其中的平衡是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關鍵。國外對手用知識產權制度給相關技術和文化成果的使用者或潛在使用者設置障礙,阻止競爭對手進入權利人的技術和文化成果的范圍。對此我們要以國家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在減少知識產權強保護弊端的同時鼓勵國內具備條件的企業積極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
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更加註重協同創新」。目前我們已經進入第三次工業革命,即數字化革命,軟體更加智能,機器人更加精巧,網路服務更加便捷。在這個重大經濟轉型的時代,我們要立足國情韜光養晦,增強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不能僅僅滿足於跟蹤模仿和外圍打工,要積極推動建設結構合理、開放競爭的自主創新體系,積極推動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知識產權制度協調創新體系中各主體間的關系,持之以恆,最終全面提高核心競爭力,實現中華民族振興的宏偉目標。

4、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及原因

建議你再去看看這本<知識產權與世界貿易>

作者:葉京生,董巧新 著
出版社:立信會計出版社
ISBN:7542909665

內容提要:
本書以知識產權與世界貿易為研究對象,分析了知識產權保護與世界貿易的關系,指出原有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系存在的不足,揭示了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在知識產權國際制度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並詳細介紹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基本內容及其對各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影響,對一些有待進一步解決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也作了探討,充分展示了知識產權國際制度在日趨復雜的國際貿易關系中任重道遠的使命。此外,本書還對世界貿易中常見的某些知識產權問題尤其是知識產權平行進口和灰色市場問題作了介紹和分析,並列舉了大量實際案例。

目錄:
第一章 知識產權及其對世界貿易的作用與影響
第一節 知識產權概述
第二節 知識產權對經濟增長的作用
第三節 知識產權對世界貿易的影響及原因分析
第二章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發展
第一節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第二節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其主要國際公約
第三節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知識產權國際協調的新發展
第四節 原有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第三章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
第一節 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概述
第二節 美國對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的影響
第三節 烏拉圭回合知識產權談判經過
第四章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二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包括的其他公約條款
第三節 世界貿易組織知識產權爭端的防止與解決
第五章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特點和重要意義
第一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特點
第二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重要意義
第六章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執行知識產權協議的承諾與努力
第一節 世界貿易組織對成員方執行情況的檢查
第二節 成員方的承諾與努力
第七章 與貿易有關的若干知識產權問題研究
第一節 地理標志的國際保護
第二節 對未披露的信息的保護
第三節 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
第四節 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
第五節 契約性許可中的限制競爭問題
第八章 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平行進口與灰色市場銷售
第一節 專利商品的平行進口
第二節 商標平行進口與灰色市場銷售
第三節 美國商標平行進口的典型案例
第四節 版權平行進口
第九章 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
第一節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第二節 我國的專利制度
第三節 我國的商標制度
第四節 我國的著作權制度
第五節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制度
第六節 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其他法律法規
第七節 我國知識產權的民事訴訟程序及救濟
第八節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刑事程序
第九節 我國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措施
附錄一 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附錄二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附錄三 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
附錄四 世界版權公約
附錄五 保護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和廣播組織的國際公約

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對中國對外貿易影響及對策

中國經濟崛起, 中國積極發展與世界各國的貿易關系, 「中國製造」已越來越得到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同時, 中國於2 00 1年正式成為WTO成員, 全面履行加入WTO時的承諾, 將承擔在知識產權領域中的權利與義務, 全面執行TR IPS協議, 保護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為實現GATT和WTO致力於各國削減關稅及取消歧視待遇和其他貿易障礙, 逐步實現貿易自由化而努力。但GATT和WT0的工作側重於各國削減關稅的談判及貫徹一般性取消數量限制原則, 對國際貿易中大量存在的非關稅壁壘並沒有完全限制。當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及權利濫用等問題不但成為國際貿易自由化的一大障礙, 也成為中國發展對外貿易的一大制約因素。

一、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限制了中國對外貿

易的拓展2004年是中國對外貿易的又一個快速增長年, 在2002年增長2118%、2003年增長3711%的基礎上, 2004年中國對外貿易增長了3517%。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10000億美元, 達到11548億美元, 在世界貿易中的排名從2003 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進出口增量在2002 年超過1000 億美元、2003年超過2000億美元的基礎上, 超過了300O億美元。 [1]

以上數據反映了中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的態勢, 但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內外市場遭遇知識產權糾紛的消息此起彼伏, 知識產權已成為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過程中無法迴避的焦點。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 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的聯系日益密切。因此, 各國在大力鼓勵發展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的同時, 十分關注出口商品和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 在一些企業看來已成為不可觸摸的禁區, 而在一般民眾眼裡, 則成為一種壟斷, 一種現代文明下的「弱肉強食」。但是, 不管怎樣, 國內企業因知識產權問題而蒙受經濟、名譽雙重損失現象已經屢見不鮮, 重視「知識產權」的警鍾已在我們耳邊敲響。

當中國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 知識產權危機卻給我們亮起了紅燈。2005 年1 月, 中國步入WTO後保護期不久, 國際巨頭英特爾起訴中國某企業生產的語音卡侵犯其專利, 間隔不久日本三洋開始了與深圳比亞迪關於電池專利的糾紛。在2 月, 美國電子娛樂協會( ESA) 向美國商務代表提交了一份來自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聯盟( International IntelllectualProperly A lliance簡稱IIPA) 的報告指出: 中國與馬來西亞、俄羅斯一道成為全球游戲軟體盜版最為嚴重的三個國家。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偽正版製造地, 消費國和輸出國。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 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來自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專利大國的知識產權壓力已經對中國構築了一道高高的門檻。通過知識產權來打壓中國企業和中國產品, 使中國企業進入一種國際化的怪圈循環: 生產———跨國公司專利限制———巨額專利許可費以及侵權費的支付———再生產。

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影響中國企業全球化過程, 是因為中國企業缺乏自主擁有的知識產權而必須支付的巨額專利費用, 或者因為知識產權訴訟所產生的巨額費用大大增加了企業的各種成本, 使中國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顯著降低, 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生產也受到影響。在微觀層面, 知識產權壁壘通過企業付出巨額專利使用費以及侵權費用, 降低其產品市場競爭力, 減少市場份額並壓縮了利潤空間, 這就是知識產權的短期效應; 而從長期來看, 由於企業利潤降低而減少的資本積累將導致企業對技術研發投入的不足, 無法從根本上改善企業的技術結構和產品結構, 這在以技術為核心競爭力的時代將使企業不可避免地走上絕境。在宏觀層面, 整個相關產業將會因為知識產權壁壘而在短期內減少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數量。在以市場為命脈的營銷時代, 該產業將無法抵制因為市場縮小而導致的產業萎縮, 如果這種局面持續較長時間, 產業將最終在競爭中消亡。這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狀況、國際經濟主權以及未來中國科技的世界地位問題都產生重大影響。毫無疑問, 在全球經濟進入產業結構重構的時代, 缺乏知識產權的中國企業將無力改變自己處在產業鏈末端和價值鏈下游的不利局面, 在全球化中受制於別人。

二、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對中國對外貿易影響分析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其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的發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也就是人們對白己通過腦力活動創造出來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力。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所指的知識產權包括: 版權及相關權利、商標權、地理標志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未披露信息專有權。 [2]在知識產權可以獨立成為交易的客體時, 國際貿易中其他的交易行為都與知識產權有關。

它不僅自身可以作為貿易的客體, 即所謂的知識產權貿易, 而且還深刻地影響著國際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貨物貿易的載體———商品, 以及服務貿易的載體———無形資產都與知識產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3]

在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影響上, 人們普遍認為: 一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度越高, 國際貿易的發展水平越高。他們認為: 20 世紀80 年代以來, 國際貿易中技術、知識、資本所佔比重逐年上升,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商品轉讓額也不斷上升, 平均每5年翻一番, GATT研究報告中亦稱世界貿易中有2% (即近800億美元) 屬於假冒和仿製貿易。嚴重的侵權行為影響了國際貿易的正常運行, 各國的貿易利益與知識產權保護息息相關。 [4]我們認為, 知識產權及與知識產權相關商品或服務貿易增長對國際貿易產生了重大影響, 但這與知識產權保護是否有必然聯系還有待於研究。

知識產權保護業已成為當前社會的熱門話題,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似乎已成為人們的共識。然而, 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目的不是保護知識產權本身, 而是激勵創新, 維護社會公平, 進而推動社會經濟全面進步。恰恰是在達到上述目的方面, 片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可能步入誤區, 反而不利於實現知識產權制度的初衷。

(一) 過高的知識產權保護妨礙經濟增長和技

術創新知識產權制度通常被其贊成者譽之為推動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的進步動力。然而, 創新的根本動力來自競爭, 而知識產權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壟斷, 壟斷能夠向創新提供獎勵, 但同樣能夠激勵昔日的創新者依靠壟斷獲取高額收益, 從而削弱技術創新的動力。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越大, 昔日創新者的壟斷收益越高, 進一步創新的動機趨向削弱。在金融創新層出不窮的現代金融市場上, 一種創新金融工具一旦問世, 其他金融機構就會立刻模仿跟進, 但金融創新的節奏並未因此而放慢。軟體、計算機和半導體行業是當前技術創新最集中的行業, 但這幾個行業在昔日專利保護相當薄弱的時候技術創新速度並不慢, 目前使用的決定性的技術創新很多都是那時開發的。然而, 上世紀80年代美國聯邦法院裁決加強保護軟體專利權後, 軟體開發反而缺乏創意了, 因為獲得了壟斷權的軟體企業只需要開發升級換代產品就可以獲取豐厚利潤。消費者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軟體, 而只是某個軟體的第幾個版本而已。不少研究結果表明, 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並未改變創新的數量, 只是改變了創新的方向。

(二) 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會激勵企業的道德

風險知識產權運用得當可以打擊競爭對手, 保護企業在市場競爭的地位。但是, 在當今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加劇的環境中, 發達國家的企業為了遏制競爭對手, 企業有著強烈的動機利用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給競爭對手設置障礙, 自己不從事創新, 也不允許競爭對手從事創新而贏得競爭優勢。有些市場主體的做法更是純屬訛詐, 如層出不窮的商標搶注事件, 甚至西門子這樣世界馳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 其搶注海信商標的行為令意欲開拓歐洲市場的海信公司, 幾乎被拒之德國市場門外而根本沒有機會參與競爭。對於中國大多數企業而言, 我們的企業的競爭力還很弱, 加之發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影響, 使得我們只能在國有技術上緩慢地更新和創造, 或違規竊取他國的知識產權而獲得發展。

(三) 過分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還會惡化創新

的條件過分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迫使創新者不是把主要精力用於創新, 而是用於避免踏上「侵權」的地雷。美國專利項目設置越來越細, 過去人們為每份新軟體設置專利, 現在卻幾乎為每一條編碼設置專利。這樣做表面上有利於保護發明者利益, 實際上極大地阻礙了整體技術的創新。因為這樣一來, 無論誰想在軟體領域有所建樹, 他都要考慮所做出的軟體中使用的編碼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現在, 我國發展過程中在資金, 尤其是在技術方面本應該得到發達國家更多的支持和幫助, 才能更快地縮小與發達國家差距。過分嚴厲的知識產權保護, 一方面提高了我國引進技術的實際成本, 另一方面還增加了企業在自主知識創新過程中的心裡負擔, 總是擔心「侵權」而畏縮不前, 阻礙了我國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的進程。

(四) 發達國家可利用知識產權保護來攫取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發達國家擁有知識優勢, 他們就會利用知識產權的特性, 結合國際貿易保護———知識產權壁壘具有隱蔽性、歧視性和報復性 [5]特點掠奪發展中國家。

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的結合, 大大提高了標準的技術難度, 使被動接受標準的發展中國家要支付高額的使用費才能達到相關標准。這種技術標准在知識產權的掩護下顯得合理合法, 使企業極少去考慮這種技術標準的制定與實施是否具有合理性。譬如, 美國就可以利用知識產權報復性特徵來保護自己, 打擊對手。報復性主要指一些國家利用本國國內貿易法中的有關規定, 以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充分影響正常貿易為由對其他國家進行報復。其中以美國的超級301條款和337條款最具代表性。美國國內貿易法中的超級301條款規定, 美國將對認為對美實施不公平貿易做法的國家進行報復, 其中不公平貿易做法包括美國認為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充分的做法。報復措施包括對進口商品提高關稅或採取進口限制, 對有關國家服務征稅或進行限制, 直至終止兩國簽訂的貿易條約。337條款是美國1930 年關稅法中的第337條, 目前是1994年修訂的1988 年綜合貿易法案中的第1337節, 此條款又稱不公平貿易做法條款, 主要對外國廠商輸入美國的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產品進行管制。如果337條款調查成立, 出口商的產品將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

(五)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利益轉移問題

知識產權的主要持有人是現代產業, 而現代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大多數企業銷售市場跨越多個行政區域, 由此導致知識產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受益者與成本承擔者並不完全重疊。受益者是企業, 銷售地政府則需要為此付出較高的執行成本, 而受益企業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未必都由支付執行成本的銷售地政府獲得, 從而產生了利益轉移問題。在國內各地區之間, 上述問題可以部分地通過某種轉移支付機制解決, 但在國際之間並不存在這種機制。而眾所周知的是, 在我國主張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最有力、從中受益最多的是那些西方跨國公司, 這些跨國公司同時享受了高於內資企業的稅收待遇, 其偷漏稅現象也相當嚴重。假如沒有其他配套措施, 強化令他們受益的知識產權保護, 在一定程度上, 等於是造成有利於跨國公司母國的利益轉移。

三、中國直面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的應對

之策知識產權壁壘形式復雜多樣, 在國際貿易中的活動領域逐漸擴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對有關國家進出口貿易影響也逐步加深。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需要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知識產權技術, 也需要鼓勵出口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我國在發展貿易的同時, 必然會遭遇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壁壘。針對不同的知識產權壁壘, 我國應採取不同的對策。

(一) 樹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是我國市

場經濟的主體, 也是利用知識產權的主戰場。20世紀90年代以來, 外國公司針對我國提出的5年計劃大量申請專利, 在我國很多產業的未來發展領域設置了專利陷阱, 封殺了我國企業自主開發技術, 控制了這些產業的發展。對此, 我國企業及政府應充分認識到企業及民族工業受到的危機與挑戰, 真正樹立起知識產權意識。既重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 又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 實施專利權部署戰略。我國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迫切需要,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為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 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採取的一系列的策略與手段。 [6]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為獲取與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謀取最佳經濟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國企業而言, 許多企業由於忽視技術在產品開發、市場開拓方面的運用, 許多產品技術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這種狀況只有通過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進步運行機制、加強企業的知識產權策略性運用, 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缺陷, 才能實實在在地提高企業的經濟績效, 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 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我國企業面臨

的知識產權壁壘困境, 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 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 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 認識到在世界市場全球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 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企業間, 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之間的合作, 以聯合開發、聯合投入、聯合保護等形式來實現對知識產權的共享。企業應加大科研經費投入, 國家也應選擇戰略性產業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開發。

(三)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我國企業, 特別是外貿企業要轉變觀念, 改變以往消極對待知識產權糾紛的態度,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有不少中國企業, 自身並沒有侵權行為, 但由於害怕訴訟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 白白失去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 而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 也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消極應訴而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 同時, 我國企業界還應注重商會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 這樣將有利於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支持的力量。

(四) 深入了解研究國際規則及主要國家知識

產權法的立法及實踐。我國是WTO成員, 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應注意WTO, TR IPS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識產權壁壘。如對知識產權權利窮竭原則, 要把握當前主要貿易國所採取的原則。如果對象國採用地域性原則, 企業在進行外貿活動時, 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

引進專利技術的企業, 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專利產品平行進口問題作出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合同中應明確許可的性質, 如是獨占許可, 應在合同中規定, 將來如有第二方擅自進口專利產品, 應由技術供方負責與侵權第三方進行交涉, 同時應注意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如需向區域外存在平行專利的第三國出口, 應經過進口國專利權人的同意, 才能將產品出口到該國。從事進口業務的外貿經營者, 應注意進口的貨物是否侵犯本國專利權人的權利。如進口產品在國內存在有效的專利權,應在取得本國專利權人的許可後, 方可從事該產品的進口。對某些外國企業運用事實標准中包含的知識產權設置壁壘, 壟斷市場的行為, 國內企業可聯合起來進行抵制, 或將其訴諸法院解決, 必要時可申請國家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對外國技術壁壘進行調查。對一些國家運用國內法案以知識產權為借口對外國產品進行打擊報復行為, 可採取反報復措施, 或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

此外, 我國應加強對TR IPS規則的研究, 取消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出口檢查制度。TR IPS協議規定對出口貨物可以進行知識產權檢查, 而對進口貨物進行知識產權檢查是TR IPS規定的最低標准。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科技整體水平落後, 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中處於不利地位。我國只需達到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做到既遵循該標准, 又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國家利益。為此我國應將主要精力限定在進口審查上, 出口檢查可以取消, 這樣既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又符合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有利於提高海關行政效率, 防止外國不法商

人藉此阻止我國產品出口。

(五) 加快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管理。目前, 企業間甚至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 誰佔有的人才多, 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隨著中國與世界經濟全面接軌, 中國企業將會越來越多遭遇國際企業的競爭, 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壁壘對中國對外貿易限制會更加嚴重情況下, 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重視, 那麼中國企業將會因為失掉「知識產權人才」而失掉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市場。

總之, 面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加強, 我們只有將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積極申請專利、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等措施, 才能讓我國企業免受切膚之痛,並讓知識產權這把雙刃劍為中國自身所用。為此, 我們必須加強教育與宣傳, 提高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以增強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 更好地參與並在國際競爭中勝出。

同時我們要認清發達國家倡導的所謂「貿易自由化」, 透徹地認識發達國家通過非關稅壁壘中更加隱蔽, 更具有報復性和更為霸道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手段來保護他們的國家利益。這樣, 我們才能制定相應對策措施, 運用適當政策手段同他們作合理斗爭, 以達到維護我們自身的國家利益的目的。

5、如何加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中國直面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的應對
之策知識產權壁壘形式復雜多樣, 在國際貿易中的活動領域逐漸擴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對有關國家進出口貿易影響也逐步加深。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需要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知識產權技術, 也需要鼓勵出口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我國在發展貿易的同時, 必然會遭遇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壁壘。針對不同的知識產權壁壘, 我國應採取不同的對策。
(一) 樹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是我國市
場經濟的主體, 也是利用知識產權的主戰場。20世紀90年代以來, 外國公司針對我國提出的5年計劃大量申請專利, 在我國很多產業的未來發展領域設置了專利陷阱, 封殺了我國企業自主開發技術, 控制了這些產業的發展。對此, 我國企業及政府應充分認識到企業及民族工業受到的危機與挑戰, 真正樹立起知識產權意識。既重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 又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 實施專利權部署戰略。我國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迫切需要,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為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 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採取的一系列的策略與手段。 [6]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為獲取與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謀取最佳經濟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國企業而言, 許多企業由於忽視技術在產品開發、市場開拓方面的運用, 許多產品技術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這種狀況只有通過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進步運行機制、加強企業的知識產權策略性運用, 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缺陷, 才能實實在在地提高企業的經濟績效, 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 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我國企業面臨
的知識產權壁壘困境, 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 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 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 認識到在世界市場全球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 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企業間, 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之間的合作, 以聯合開發、聯合投入、聯合保護等形式來實現對知識產權的共享。企業應加大科研經費投入, 國家也應選擇戰略性產業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開發。
(三)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我國企業, 特別是外貿企業要轉變觀念, 改變以往消極對待知識產權糾紛的態度,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有不少中國企業, 自身並沒有侵權行為, 但由於害怕訴訟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 白白失去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 而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 也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消極應訴而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 同時, 我國企業界還應注重商會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 這樣將有利於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支持的力量。
(四) 深入了解研究國際規則及主要國家知識
產權法的立法及實踐。我國是WTO成員, 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應注意WTO, TR IPS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識產權壁壘。如對知識產權權利窮竭原則, 要把握當前主要貿易國所採取的原則。如果對象國採用地域性原則, 企業在進行外貿活動時, 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
引進專利技術的企業, 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專利產品平行進口問題作出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合同中應明確許可的性質, 如是獨占許可, 應在合同中規定, 將來如有第二方擅自進口專利產品, 應由技術供方負責與侵權第三方進行交涉, 同時應注意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如需向區域外存在平行專利的第三國出口, 應經過進口國專利權人的同意, 才能將產品出口到該國。從事進口業務的外貿經營者, 應注意進口的貨物是否侵犯本國專利權人的權利。如進口產品在國內存在有效的專利權,應在取得本國專利權人的許可後, 方可從事該產品的進口。對某些外國企業運用事實標准中包含的知識產權設置壁壘, 壟斷市場的行為, 國內企業可聯合起來進行抵制, 或將其訴諸法院解決, 必要時可申請國家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對外國技術壁壘進行調查。對一些國家運用國內法案以知識產權為借口對外國產品進行打擊報復行為, 可採取反報復措施, 或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
此外, 我國應加強對TR IPS規則的研究, 取消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出口檢查制度。TR IPS協議規定對出口貨物可以進行知識產權檢查, 而對進口貨物進行知識產權檢查是TR IPS規定的最低標准。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科技整體水平落後, 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中處於不利地位。我國只需達到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做到既遵循該標准, 又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國家利益。為此我國應將主要精力限定在進口審查上, 出口檢查可以取消, 這樣既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又符合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有利於提高海關行政效率, 防止外國不法商
人藉此阻止我國產品出口。
(五) 加快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管理。目前, 企業間甚至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 誰佔有的人才多, 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隨著中國與世界經濟全面接軌, 中國企業將會越來越多遭遇國際企業的競爭, 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壁壘對中國對外貿易限制會更加嚴重情況下, 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重視, 那麼中國企業將會因為失掉「知識產權人才」而失掉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市場。
總之, 面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加強, 我們只有將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積極申請專利、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等措施, 才能讓我國企業免受切膚之痛,並讓知識產權這把雙刃劍為中國自身所用。為此, 我們必須加強教育與宣傳, 提高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以增強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 更好地參與並在國際競爭中勝出。
同時我們要認清發達國家倡導的所謂「貿易自由化」, 透徹地認識發達國家通過非關稅壁壘中更加隱蔽, 更具有報復性和更為霸道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手段來保護他們的國家利益。這樣, 我們才能制定相應對策措施, 運用適當政策手段同他們作合理斗爭, 以達到維護我們自身的國家利益的目的。

6、中國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論文

給你個資料吧 這個很難寫
雀巢狀告英特兒多美滋奶粉商標侵權獲賠20萬元
雀巢狀告英特兒多美滋奶粉商標侵權獲賠20萬元3月12日下午,兩大知名奶粉廠商雀巢公司和多美滋奶粉生產商英特兒公司之間的商標權糾紛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落槌。依法判決英特兒公司停止在其生產的多美滋嬰兒奶粉上使用侵犯雀巢公司「盾形」商標權的標識,並賠償雀巢公司經濟損失和訴訟合理支出共計20萬元,判決華堂商場西直門店停止銷售上述侵權奶粉。
2001年12月11日,雀巢公司就「盾形」商標申請國際注冊,並基於此向中國提出領土延伸保護申請並獲得商標局核准,有效期至2011年12月11日,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第5類商品上嬰兒食品等。英特兒公司在其生產的多美滋嬰兒配方奶粉產品的包裝上使用了含有盾牌圖形的「金盾組合標識」,還在網站上對多美滋嬰兒奶粉進行宣傳時使用了「金盾組合標識」和盾牌圖形。華堂商場西直門店在其營業場所銷售了上述侵權奶粉。
2007年9月,雀巢公司以英特兒公司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英特兒公司和華堂商場西直門店停止侵權,並請求法院在人民幣50萬元的法定額度內酌定賠償金額。
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認為,英特兒公司生產的「多美滋」嬰兒配方奶粉與雀巢公司「盾形」商標核定使用商品中的嬰兒食品屬於類似商品,其使用的「金盾組合標識」與「盾形」商標相近似,故英特兒公司的行為侵犯了雀巢公司「盾形」注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因雀巢公司未提交證據證明其損失和英特兒公司的侵權獲利,故法院根據英特兒公司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主觀過錯、侵權持續時間以及雀巢公司為制止侵權支付的合理開支等因素酌情確定英特兒公司應予賠償的數額為20萬元,華堂商場西直門店亦應承擔停止銷售的民事責任。
另外,雀巢公司在此案中還主張「金盾」為其嬰兒奶粉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因其提供的證據不足,未得到法院支持。
此案宣判後,各方當事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7、《保護知識產權,促進創新發展》徵文。

《保護知識產權促進創新發展》徵文

今年4月26日是第五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宣傳主題是:保護知識產權,促進創新發展。

知識產權是評價一個城市自主創新能力的基本指標,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促進創新型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經濟特區要在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並明確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標志著我國知識產權事業開始進入新的歷史時期,也標志著經濟特區的知識產權事業將發揮龍頭作用,走在全國的前列。

知識產權是知識經濟的重要象徵,是原始創新、技術創新的具體體現。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核心技術,保護發明創造傳播和轉化的具體保障。保護就是既要保護自己的智慧結晶,又要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果缺少直接鼓勵人們用智慧去創造發明的法律措施,缺少推進智力成果向產業化發展的法律措施,那就很難推動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自主創新能力的發展。營造良好的保護知識產權社會氛圍,有利於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風尚。鼓勵人們學科學、尊重科學、反對假冒侵權,從而達到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構建誠信和諧社會的目的。

知識產權是我國入世後在國際技術貿易競爭中面臨的首要問題。隨著市場開放,大批國外公司利用其知識產權優勢搶灘中國市場。20世紀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在華專利申請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長,中國企業在知識產權領域特別是在專利技術上遭遇的跨國糾紛也越來越多,2002年,我國有71%的出口企業遭遇到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限制,39%的出口產品因此受到影響,損失金額達170億美元,比2000年提高了50%,相當於2002年全國出口總額的5.2%。當前,因為知識產權問題直接遭受損失的,絕大多數是在國內有較強競爭力的優秀企業,國外公司在中國大量申請專利的目的,就是藉助專利技術制約競爭對手。知識產權已從純粹的法律問題演變成與經濟、政治和外交有密切關系的問題。事實說明:當代知識產權的創造、實施、管理和保護水平與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生存和發展息息相關。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並不斷完善只有二十幾年的時間,在立法等諸多領域,走過了發達國家上百年走過的路程。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自去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對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各個領域的侵權假冒行為進行了查處治理。近些年,我市的知識產權工作在逐漸推進發展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知識產權的數量逐年遞增,保護意識逐漸提高,管理和服務功能逐步完善,行政執法保護力度不斷增強。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協調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還滯後於形勢的發展,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時有發生,還存在著制假售假、侵權盜版、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特別是我市的工業和科技力量還比較薄弱,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與省內外經濟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大力提倡科技創新。在農業、工業等關鍵領域和若干科技發展前沿擁有一批自主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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