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手術醫療侵權
1、腦瘤手術三個月後 進行鈦合金顱骨置換術形成1mm的漏一個月怎麼處理
1 顱骨修補術中的鈦網是目前比較好的修補材料,但是再好的修補材料也存在排斥或者感染可能,在手術前醫生給你簽訂的手術知沖行情同意書中已經交代,即手術鋒判帆前已經告知修補手術可能帶來的不良反應。
2 如果有分泌物流出,醫生建議取出鈦網沒有錯誤,或者說必須取出,否則加重感染可能,導致難以治療的顱內感染,取出鈦網後也需要時間銀雹非常長的更換敷料,抗炎治療,可能1-2個月,甚至時間更長。
建議你聽從醫生的建議,術後排斥和感染都是手術可能帶來的並發症,與醫療事故沒有任何關系。
2、交通事故顱腦修復手術第三險可以報銷多少
交通事故顱腦修復手術攔衫裂第三險可以報銷多少開顱手術醫保一般能報銷80%。如果是鄉鎮定點的衛生院就可以做,可以報銷80%,如果只有3級醫院能做,報銷只有50%到60。具體請咨詢相關部門。
親,您好。用醫保報銷。1.一級醫院,超過起付標准到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可報銷九成;2.二級醫院,起付標准以上到1萬元的部分可補償85%;超過1萬元到塌局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可補償九成;3.三級醫院,超過起付標准到五千元簡閉的部分可補償8成;五千元到1萬元的部分可補償85%;超過1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可補償九成。4.退休人員在以上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可再增加5%
3、知名企業家海南醫院動手術致腦死亡,這屬於醫療事故嗎?
先讓我們來捋一下事情的前因後果:11月25日,是湖北知名企業家、「啤酒大王」「無紡布大王」李大紅腦死亡的第15日。腦死亡之前,69歲的他在海南省的博鰲超級醫院做了「右耳聽神經瘤切除+人工耳蝸植入」手術;手術後出現顱內血腫、顱內高壓,即便小腦被切除部分仍搶救效果甚微。11月10日,李大紅被宣布腦死亡。
李大紅被宣布腦死亡後,其家屬向院方提出諸多質疑。令人瞠目的是,病例上李大紅被寫成「患兒」「先天性耳聾」,病例上同一醫生的簽字筆跡明顯不同。
69歲老人怎麼成了患兒?同一醫生的簽字筆跡為何不同?11月25日,博鰲超級醫院方姓副院回復上游新聞記者稱,這是書寫病例時犯低級錯誤所致。
李大紅是湖北知名企業家,創造了湖北首個中國名牌「金龍泉啤酒」。公開報道顯示,上世紀80年代,李大紅調入湖北荊門市一家小啤酒廠。在其帶領下,該廠成為稅收超億元的大型企業集團——湖北金龍泉集團。2004年11月,李大紅辭去金龍泉董事長職務,創立多家公司,其中湖北金龍非織造布公司,是國內無紡布巨頭之一。李大紅被評為全國勞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李大紅病例顯示,2019年1月,李大紅聽力下降。經診斷,其右耳內長了一個聽神經瘤。今年8月12日,李大紅入住北京某知名醫院,雹悶做切除聽神經瘤的術前准備。該院一名韓姓教授建議李大紅,去博鰲超級醫院做此手術。
9月14日,李大紅住進海南的博鰲超級醫院。9月16日,韓姓教授從北京乘飛機趕到海南,帆肆鋒准備給李大紅做手術。
李大紅的家屬許先生介紹,9月17日上午8時許,李大紅被推進手術室;約6小時後,手術完成轉入ICU病房觀察,醫生稱手術成功;在ICU病房待了數分鍾後,李大紅出現頭疼、頭暈、噴射性嘔吐後昏迷;隨後推進手術室,再次搶救。9月18日上午,院方告知李大紅神志深昏迷,無自主呼吸,隨後轉入海南另一家醫院治療;11月10日,李大紅被宣布腦死亡。病例記載,李大紅在ICU病房內出現前述症狀的原因為「考慮顱內血腫,顱內高壓引起」。
▲11月10日,李大紅被醫院宣布腦死亡。圖片來源/家屬供圖
錄音顯示,李大紅家屬問院方,在ICU病房內,沒有降壓葯,直到50多分鍾後,才從別處調來降壓葯,會不會耽誤治療時間?院方答,降壓葯不是ICU病房內的常備葯。
多位醫學專家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給李大紅做此手術前,要做凝血檢查,這屬基本常規操作。錄音還顯示,李大紅家屬問院方,術前為什麼不做凝血檢查?這是最基本的常規操作。院方並未回復。
許先生表示,切除聽神經瘤只是常規手術,最後卻引發腦死亡,希望院方能夠解答他們的疑問。
▲李大紅腦死亡後,家屬向院方提出諸多質疑,其中一份病程記錄稱其為「患兒」。圖片來源/家屬供圖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態晌到,談判多次後,博鰲超級醫院願意給予李大紅家屬補償。該院的方副院長稱,雙方就補償數額未達成一致,他希望家屬和院方共同提請海南省醫調委介入。「按正規程序來,該賠多少賠多少。」
到底算不算醫療事故?如果你只想知道是否構成醫療事故,請雙方共同向醫學會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申請,由醫學會進行判斷是否構成醫療事故,費用大概3000元左右;如果你要起訴醫院,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一定對你有利,請准備好相關病歷咨詢專業律師,目前最重要的是:進行病歷封存!進行病歷封存!進行病歷封存!
那麼在本事件當中,有沒有構成醫療事故,最重要的一點是:病歷,根據網上所披露的,個人覺得已經構成了醫療事故
4、大病保險
、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義的疾病(27種)
一、急性心肌梗塞
指由於供應心肌血液被突然中斷而首次出現心肌梗塞(心肌壞死)的現象。
理賠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⑴ 典型的胸痛症狀;
⑵ 心電圖有新近的改變,顯示心肌梗塞狀況;
⑶ 心肌酶有異常增高。
心絞痛不在本保障范圍之內。
二、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生長、擴散並侵入其他組織。包括白血病、淋巴瘤、何傑金氏病。
理賠時,必須提供明確的病理證明證實組織被侵入或有組織學上可證明的惡性增生。
但非侵入性的原位癌、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膚癌、惡性前期的非侵入性腫瘤及艾滋病病毒所衍生的腫瘤不包括盯激在內。
三、癱瘓
由於腦或脊髓因病或外傷而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各有三大關節中的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關節機能的喪失是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不能隨意活動。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經六個月治療以後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醫生認定其機能仍完全喪失。
癱瘓包括雙癱、偏癱、截癱、四肢癱。
四、慢性腎衰竭
指因雙腎功能有慢性且不可恢復的衰竭所導致的終末期腎功能衰竭。
理賠時,被保險凱族襪人必須有接受定期的腎透析或已接受腎移植手術的治療。
五、中風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是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腦神經科醫生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⑴ 植物人狀態;
⑵ 一肢或以上機能完全喪失;
⑶ 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⑷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
言語機能的喪失是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損傷而罹患失語症。
咀嚼機能的喪失是指由於牙齒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食物之狀態。
理賠時必須提供神經系統永久性損害的證據如計算機掃描或核磁共振報告。
由於意外而引起的腦血管意外不在此保障范圍之內。
六、嚴重燒傷
體表皮膚20%以上三度燒傷,其計算方法是根據《中國新九分法》。
但若燒傷是被保險人自發性或蓄意行為所致,不論其當時清醒與否,皆不在本保障范圍之內。
七、爆發性肝炎
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臟亞廣泛至廣泛性壞死並導致肝功能衰竭。其診斷標准包括以下全部4項:
⑴肝臟急速萎縮;
⑵壞死區域含蓋整個肝葉,只存留膠原網狀結構;
⑶肝功能檢驗急速異常的退化;
⑷肝性腦病。
八、帕金森氏病
被保險人必須在65周歲前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醫生確診患有本病並有下列兩項情況:
⑴無法以葯物治療來控制;
⑵有進行性加重的表現。
而且,根據日常生活活動評定已確定被保險人在不受他人協助下,無法完成至少三項下列事情:
⑴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⑵更衣:自己穿衣/脫衣;
⑶進食:自己攝取已准備好的食物;
⑷入廁:自己入廁進行大小便並保持個人衛生;
⑸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只有原發性帕金森氏病在本保障范圍內。
所有由於濫用葯物、中毒或吸毒而導致的帕金森氏症不在此保障范圍內。
九、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被保險人由於相應的器官功能損害,作為器官移植的被植人而確實接受了心穗檔臟、肺、肝臟、腎或骨髓的移植手術。
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而開胸實施的冠狀動脈搭橋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及激光射頻技術和其他非開胸手術等不包括在此保障之內。理賠時必須提供冠狀動脈造影報告顯示冠狀動脈有嚴重阻塞。
十一、主動脈手術
因主動脈疾病而確曾實施開胸手術予以切除並進行了血管移植。主動脈的定義僅限於胸、腹主動脈,不包括其任何分支。
外傷所致主動脈受損之手術不包括在內。
十二、心臟瓣膜置換手術
因心臟瓣膜病變而必須且已接受人工心臟瓣膜的置換的開心手術。
非開心手術,如經皮穿刺氣囊導管修補、擴張手術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十三、再生障礙性貧血
由於骨髓慢性持續性的衰竭而導致的貧血、中性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本病必須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內科血液病醫生確診。
理賠時必須滿足以下全部三項條件:
⑴ 經骨髓穿刺檢查/骨髓活檢而證實有骨髓功能衰竭;
⑵ 臨床檢驗符合再生障礙性貧血;
⑶ 需進行輸血或血液製品/免疫抑止劑/骨髓刺激劑/骨髓移植來治療該病。
理賠時必須提供以上各項中相應的醫院證明文件/檢查報告。
十四、阿耳茨海默氏病
此病是由於大腦慢性進行性的不可逆性退行性改變而出現智能衰退或喪失,其臨床結果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出現障礙包括有明顯的行為異常、社交能力明顯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受到他人監護。
此病必須在65歲前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精神科醫生確診,並有下列全部三項情況:
(a)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精神科醫生根據本公司提供的阿耳茨海默氏病診斷標準的問卷測試被保險人而符合阿耳茨海默氏病。
(b)理賠時必須提供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精神科醫生證明被保險人在無他人協助下無法獨立完成至少以下兩項日常生活活動:
⑴ 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⑵ 更衣:自己穿衣/脫衣;
⑶ 進食:自己攝取已准備好的食物;
⑷ 入廁:自己入廁進行大小便並保持個人衛生;
⑸ 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c)理賠時必須提供經腦CT掃描或核磁共振檢查確認被保險人因患有阿耳茨海默氏病而出現有廣泛的大腦皮層萎縮的報告。
所有由於濫用葯物、中毒、飲酒、吸毒或感染艾滋病而導致的痴呆以及神經官能症、精神病不在此保障范圍內。
十五、嚴重腦損傷
因意外或外傷導致被保險人腦部嚴重損傷,以致永久性腦神經損害。所謂永久性腦神經損害是指事故發生6個月後,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精神科醫生證明被保人在無他人協助下無法獨立完成至少以下三項日常生活活動:
⑴ 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⑵ 更衣:自己穿衣或脫衣;
⑶ 進食:自己攝取已准備好的食物;
⑷ 入廁:自己入廁進行大小便並保持個人衛生;
⑸ 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十六、昏迷
人呈無意識狀態,對外來刺激或內部組織的需求皆無反應,其生命必須持續依賴外部的生命支持系統(至少96小時以上)才能得以維持,其所導致的神經功能缺損必須被保險公司認同為永久性的。
因酒精或葯物所致的昏迷不在本保障范圍之內。
十七、 腦部良性腫瘤
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醫生確診為腦內非惡性但有生命威脅的腫瘤,且必須接受手術切除,否則會造成嚴重的永久性的神經缺陷。
理賠時必須提供腦CT掃描或核磁共振檢查報告。
十八、多發性硬化
被保險人因腦及脊髓內的脫髓鞘病變而出現神經系統多灶性(多發性)多時相(至少6個月以內有一次以上的發作)的病變。其臨床表現為神經系統症狀與體征至少一次以上的發作並累及到視神經、腦干、脊髓,出現有共濟失調或感覺障礙。該診斷必須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醫生確診。
理賠時必須提供神經系統損害的證據如CT掃描、MRI核磁共振。
十九、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由臨床及包括心導管在內的各項檢查而確診為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其診斷標准包括以下全部:
⑴ 呼吸困難及疲勞;
⑵ 左心房壓力上升(至少增加20個單位);
⑶ 肺阻力高於正常值3個單位以上;
⑷ 肺動脈壓至少為40mmHg;
⑸ 肺楔壓至少為8mmHg;
⑹ 右心室舒張末期壓力至少為8mmHg;
⑺ 右心室肥大,擴張及有右心衰竭及其失代償的表現。
二十、慢性肝病
指慢性終末期肝臟衰竭並有以下全部表現:
⑴ 持續性黃疸;
⑵ 腹水;
⑶ 肝性腦病;
⑷ 食道靜脈曲張。
因酒精及葯物所導致的肝病不在此保障范圍內。
二十一、失明
由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雙眼視力的完全喪失且不可恢復。
理賠時其診斷必須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專業眼科醫生確認最佳矯正視力低於國際標准視力表0.02,或視力半徑小於5度。
二十二、聽力喪失
由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導致的聽力永久性完全喪失。
理賠時必須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耳鼻喉科醫生驗證並提供包括聽力測定(Audiometric)和聲域測驗(Sound-threshold)在內的報告。
二十三、喪失語言能力
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醫生確診,被保險人因聲帶的疾病或外傷而出現完全性永久性地喪失語言能力持續長達至少12個月以上。
由於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機能障礙不在本保障范圍之內。
二十四、終末期肺病
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呼吸科醫生確診被保險人患有終末期肺病而出現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其診斷標准包括以下各項:
⑴ 肺功能測試其FEV1持續低於0.75升;
⑵ 病人缺氧必須廣泛而持續地進行輸氧治療;
⑶ 動脈血氣分析氧分壓低於55mmHg。
理賠時必須提供以上各項中相應的醫院證明文件或檢查報告。
二十五、腦炎
被保人因腦實質(大腦半球、腦干或小腦)的嚴重感染而出現永久性的神經系統損害。該病必須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科或內科感染科醫生確診。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損害,是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醫生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
⑴聽力完全喪失;
⑵器質性精神障礙;
⑶痴呆:智商低於20分;
⑷喪失言語機能。
理賠時必須提供神經系統受損害的證據(如頭部CT掃描、核磁共振檢查等)。
二十六、顱腦手術
被保險人經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外科醫生確診並確已實施全麻下的開顱手術(不包括顱骨鑽孔手術)。
因外傷而實施的腦外科手術不在本保障范圍之內。
理賠時必須提供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神經外科醫生出具的診斷書及手術報告。
二十七、斷肢
由於外傷而使被保險人兩肢或兩肢以上出現完全永久性缺失。
5、開顱手術屬於外傷報銷不了嗎
開顱手術屬於外傷報銷不了的。意外導致的開顱手術,重疾是不能理賠的。因外傷而實施的顱腦手術都是免責,也就是只有租槐啟疾病導致的開顱手術,才是重疾險的保障范圍。
從風險保障的角度來說,如果是第一種情況,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直接按照重疾保額進行賠付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因外傷導致的開顱手術無法按照重疾賠付。
外傷開顱手術理賠明擾
因外傷導致的開顱手術,費用至少要5萬如果有一份帶墊付功能、可以報銷自費葯進口葯的醫療險,是可以進行報銷的。前期也不用自己墊付治療費用。
頭部外傷需要進行開顱手術,手術費用可以通過附加意外醫療費用補償保險進行弊如報銷。顱腦損傷導致智力缺損,傷殘等級通常為4級到1級,對應的賠付比例為意外保額的70%~100%,顱腦損傷導致植物狀態,傷殘等級為1級對應的賠付比例為100%。
6、腦梗做手術過程中腦出血導致急救 有可能變植物人 這屬於醫療事故嘛
在手術當中出現一些突悶緩發狀粗豎況是難免的事情,尤其螞凳模是顱腦手術,風險更大,需要術前簽字,要有用心理准備,不屬於醫療事故。
7、親人腦出血入院需做手術,但是直系家屬不願意簽名,醫院無法進行手術,該怎麼辦?
其實我們任何一場手術開始的時候都會有很大的風險,有很多直系親屬他是處於一種慌亂的狀態,他不知道該怎麼做決定。他害怕萬一簽了字手術失敗該怎麼辦,害怕失去唯一的親人,但更多時候是因為直系家屬害怕擔責任。醫生面臨這種現狀的時候也是特別的無奈,一邊是生死攸關,但另一邊是醫院的強行規定。
但真正到生命生死的那一刻,很多主治醫生根本等不及家屬的猶豫會直接代替家屬簽,願意承擔責任,我覺得這樣的醫生真的是才是做到了它本應該有的職責。但也有很多醫生,不得不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和家庭承擔不起一個家屬來鬧事,也會選擇放棄一段生命。
而且在面臨這種現狀的時候,也不是直系家屬才可以祥芹作為簽字人的,只是他需要提供保證承諾。這種危機時刻只要要是有陪同的人是願意相信醫生說的話,同意趕緊簽字做手術。實在沒辦法的時候也是直接開始做手術,不過從一件是事情足以看出一個人的責任是多麼的重要。遇見事情是一起面對,而不是一味的去後退和逃脫掉。
並且腦出血出血是要趕緊做清理的,即便做了手術有時還會導致一年到兩年之內處於癱瘓謹睜畢的狀態,這種手術是拖延不得的,也有很多人知道這種危機的狀況,醫生也非常了解家人們的顧慮和擔心,當然是鼓勵他們早做手術早隱早治療。
8、右後腦勺上做過開顱手術還可以當兵嗎?
不可以。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岩物瞎章 外科
第三條 顱粗空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螞薯綜合症,不合格。
9、顱腦損傷賠償標准
顱腦損傷賠償標准包括醫療費用、護理費用、誤工費用、精神損失費用等。
1、醫療費用:顱腦損傷患者需要進行長期的治療和康復,醫療費用往往是最大的支出。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葯品費、檢查費等,賠償標准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護理費用:顱腦損傷患者需要長期護理,護理費用也是賠償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護理費用包括護理人員的工資、生活費用等。
3、誤工費用:顱腦損傷患者往往需要長期休息和康復,無法正常工作,因此需要賠償誤工費用。誤工費用根據患者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等因素而定。
4、精神損失費用:顱腦損傷患者往往會受到襲碧此精神上的創傷,需要賠償精神損失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包括心理治療費用、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護理費用的計慧賀算方式:
1、護理時間:護理費用的計算首先要考慮護理的時間,即護理人員每天需要花費多長時間進行護理。護理時間的長短取決於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一般分為24小時、12小時、8小時等不同的時間段。
2、護理人員工資:護理費用的計算還要考慮護理人員的工資。不同地區和不同護理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計算。一般來說,護理人員的工資包括基本拍迅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等。
3、護理設備和用品費用:護理費用的計算還要考慮護理設備和用品的費用。護理設備和用品包括床位、輪椅、呼吸機、導尿管、葯品等,需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和計算。
10、酒後無意把人推到製成腦淤血手術後死亡我要付什麼責任
應按過失致人死亡罪承擔刑事責任,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行為人酒後無意把人推到,致其腦溢血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應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規定,行為人因為過失致人死亡,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費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鍵枝應當承鉛純擔侵權責任。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槐亮咐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