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損侵權
1、人身侵權損害賠償
法律主觀: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義務,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體,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法律後果的行為。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損害賠償中的一種,在實踐中,因其所發生的糾紛,在損害賠償中佔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義務,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體,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法律後果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稱為賠償權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為賠償義務人。
法律客觀: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義務,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體,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法律後果的行為。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損害賠償中的一種,在實踐中,因其所發生的糾紛,在損害賠償中佔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由於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義務,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體,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法律後果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稱為賠償權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為賠償義務人。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和殘疾輔助器具費。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還應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另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相關知識侵權損害賠償特徵:1、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均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遭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妨礙,即可要求行為人承擔此幾項責任;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只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這幾種責任的承擔通常僅以人身權或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為前提。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為內容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賠付,該財產也應屬於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本來就屬於受害人所有或管理。3、損害賠償脊笑責任的承擔受各培野賀種因素的制約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於操作。而損害賠償責配派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到賠償的范圍、賠償數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濟狀況,在故意侵權中,還要考慮到懲罰性賠償,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