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層妖塔著作權糾紛
1、陸川版鬼吹燈九層妖塔里的749局是什麼鬼?
《九層妖塔》續作《749局》開機,陸川不服天下霸唱自創IP
這幾年最火的盜墓IP就是《鬼吹燈》和《盜墓筆記》,無論是網劇還是電影,層出不窮,這些作品之中,評價最差的應該就是陸川導演的《九層妖塔》,影片改編自小說《鬼吹燈之精絕古城》,略去盜墓內容,放大了探險、打怪元素,被原著粉批的一無是處。
原著作者天下霸唱也因此將《九層妖塔》告上法庭,電影侵犯自己的著作權,過度歪曲和篡改,造成非常大的負面影響。判決結果下來,《九層妖塔》電影方就涉案侵權行為刊登聲明、賠禮道歉,但沒有資金賠償,陸川也無責。
這事情並沒有完,導演陸川在判決後發聲「這次的宣判至少告訴所有中國電影的創作者和實踐者,不會因言獲罪,不會因為創造而獲罪。」看起來他對自己的改編毫無悔意,並且相當自豪,認為自己是在「創造」!
接下來的事情就更跌爆眼球了,口碑如此之爛的《九層妖塔》,已經在開拍續集了,名為《749局》(又名:《749:異族崛起》)。陸川在輸了官司之後根本不服天下霸唱,想要自己創造一個新的IP出來,劇情會對第一部世界觀的延伸和發展,徹底展示宏大的詭族文明,並展現更為慘烈的749局精英與詭族之間的生死搏殺。
這次再度合作華誼兄弟開拍《749局》,資金投入還要遠超第一部,集科幻、動作、愛情、奇幻等類型於一體,影片在重慶低調開機,一組主演王俊凱的照片在網上曝光,據傳主演陣容還有廖凡、苗苗、金世佳、趙立新、許晴等人,劇情內容尚處保密階段。
至於為什麼會出現「749局」,陸川替華誼兄弟站台宣傳電影時提到,749局在歷史上是真實存在過的一個機構,是當年科工委下屬的一個專門研究超自然現象的保密單位,他在大學畢業後曾被分配到該單位工作。
2、鬼吹燈的版權是獨家的嗎?
你好不是獨家的,而且鬼吹燈的作者也不擁有後續的著作權了,其中電影版權四部由中影購買的版權,後四部是萬達的版權,目前兩家公司各翻拍一部,其中《精絕古城》改編成了《九層妖塔》,《黃皮子墳》改編成了《尋龍訣》
3、曝《九層妖塔》字體侵權是怎麼回事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為您解答,因認為電影《九層妖塔》未經授權便使用其創作的毛筆行書字體,屬於侵犯著作權,向佳紅先生將夢想者電影(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環球藝動影業有限公司、樂視影業(北京)有限公司及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等影片製作、發行、投資、網路傳播方訴至法院,要求四被告賠禮道歉,同時索賠版權使用費5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近日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向先生訴稱:電影《九層妖塔》上映後,他發現該片中顯示有其創作的書法字體,但他並未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向佳紅書法字體」,更未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將其創作的「字體」用於商業營利和傳播。
向先生指出,《九層妖塔》共有「鬼」「族」「史」「華」「夏」「日」「報」七個字採用了其創作的字體。《鬼族史》與《華夏日報》在影片的多個鏡頭有所呈現,並在該片先行版預告片及終極預告片的畫面中均連續出現多次。
向先生認為,《鬼族史》與《華夏日報》在影片中佔有主導分量,是劇情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故事的連結起到一定的突出作用,是揭開神秘故事情節的關鍵。其在此套字體的屬性中明確註明,該字體僅限於學習與交流使用,對個人用戶免費,但商業用途須需經其本人授權,同時留有其聯系方式。但上述四公司無視著作權人的存在,未經許可就擅自使用該「字體」並用於影片內容製作,公開發行影片賺取票房和廣告費,嚴重侵害了其的字體版權。
據悉,電影《九層妖塔》是著名導演陸川2015年度執導的一部力作,該片票房逾7億元,已在全球發行,曾獲多項獎項,並在各大主流網站提供付費觀看。
發現字體被侵權使用後,向先生表示其曾多次與上述四公司溝通聯系,但對方均互相推諉,明確表示不願承擔責任,並對侵權事實矢口否認。為此,向先生訴至法院,要求上述四公司支付版權使用費50萬元,在報刊及網路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同時索賠精神撫慰金1萬元。
4、九層妖塔的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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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九層妖塔》字體侵權需賠多少錢?
2018年5月18日訊,2015年9月,「陝西女婿」陸川執導的災難探險片《九層妖塔》上映,20天取得了超過6億的票房,並斬獲多項大獎。
不過,這部電影惹的官司也不少,繼著作權、插曲的侵權訴訟外,一起字體侵權案日前也一審宣判,電影製作方、發行方等4被告被判共同賠償書法家向佳紅14萬元。
起訴:未經授權使用七個登記字體
索賠51萬元
2013年12月,向佳紅向廣東省版權局申請作品名稱為「向佳紅毛筆行書字體」的作品著作權登記。向佳紅5月17日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已在此套字體庫中明確署名此套字體僅用於學習交流使用,商業使用需經其授權,同時留有其聯系方式。
《九層妖塔》中的劇照 《九層妖塔》字體侵權
電影《九層妖塔》上映後,向佳紅發現在該電影出現的道具《鬼族史》圖書、《華夏日報》報紙上使用了他的書法作品「鬼」、「族」、「史」、「華」、「夏」、「日」、「報」。他認為,影片的製作、發行、投資和傳播方未經過他許可,也未署名,侵犯了他對上述書法作品享有的署名權、復制權。
此後,他將夢想者電影(北京)公司、北京環球藝動影業有限公司、樂視影業(北京)有限公司、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請求判4被告共同支付版權使用費5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並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答辯:被告認為僅為說明道具名稱
屬於合理使用
夢想者公司、環球藝動公司、中影公司共同辯稱:涉案字體不是向佳紅創作的,其對此不享有著作權;在3家公司使用前,涉案單字已經發表,僅出現在電影道具中,目的僅為說明道具名稱,在於傳遞其所承載的中文語言含義,而非主要展示其作為美術作品的藝術價值。他們認為,這種使用方式屬合理使用。
樂視影業公司辯稱,涉案單字不具有獨創性,不屬於美術作品;涉案單字可在網站上在線生成並保存在個人電腦中,向佳紅未對涉案單字及其所在的字型檔進行足夠的權利限制;涉案單字僅為電影的一個要素,所佔影片比重極小,不影響影片的商業價值。同時,該公司僅負責電影的投資、宣傳和發行,未參與拍攝、製作,也不掌握電影道具的製作情況,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一審判決:7個單字屬於美術作品
四被告道歉並賠償14萬元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理認為,書法的書寫雖然受限於漢字本身筆畫和結構上的固定搭配,但書寫者仍藉助具體的線條、點畫等,在字形結構、偏旁部首比例、筆畫長短、粗細選擇、曲直設計等諸多方面進行調整和創造,融入自己的選擇和判斷,表現出獨特藝術美感,體現出書寫者自己的個性,從而具有符合著作權法要求的獨創性,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作品。
本案中,向佳紅主張權利的「鬼」、「族」、「史」、「華」、「夏」、「日」、「報」7個單字在斷筆方式,布局結構,筆畫粗細、曲直、長短以及繁簡字組合等方面均體現出了獨特的藝術美感,呈現出了不同於傳統行書及其他常見字體的獨創性表達,融入了書寫者獨特的智力判斷和選擇,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
經對比,電影及預告片的道具使用的7個單字與向佳紅涉案單字在字形整體結構,偏旁部首比例,筆畫的長短、粗細、曲直選擇等方面均無明顯區別,可認定這7個單字是向佳紅的7幅書法作品。
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製片者通常會以片頭、片頭字幕或屏幕標注等方式為作者署名。四被告在使用涉案書法作品時未以適當方式表明向佳紅是該作品的作者,侵害了其署名權。同時,法院認為4被告使用涉案單字的行為不屬於合理使用。
日前,法院一審判決4被告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履行在報紙上登載聲明的義務,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共同賠償向佳紅14萬元。
官司纏身
《九層妖塔》已三次被訴
華商報采訪了解到,其實,《九層妖塔》已不是第一次因涉及知識產權侵權被起訴了。
2016年1月,《鬼吹燈》作者天下霸唱就曾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九層妖塔》電影方訴至法院。法院一審宣判判定《九層妖塔》電影方在發行、播放和傳播該電影時署名天下霸唱為原著小說作者,並就涉案侵權行為刊登聲明,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因認為歌曲《遲到》被電影《九層妖塔》作為插曲及情節使用,侵犯了其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改編權、發行權、攝制權等六項權利,台灣著名音樂人陳彼得將製片公司以及第三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告上法庭。4月25日,北京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中影公司、夢想者公司、樂視影業公司、環球藝動公司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致歉聲明,此外,四被告與第三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
《宮鎖連城》抄襲案 於正拒絕履行法院判決
2018年4月27日訊,經兩級法院審理,判決於正等五被告停止涉案作品的復制、傳播和發行,公開致歉並賠償瓊瑤500萬元。因於正等人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昨天,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法制日報》將該案判決書摘要向社會公告。
2015年4月28日,瓊瑤正式向法院起訴,要求《宮鎖連城》的作者於正和出品方湖南經視公司、東陽歡娛公司、萬達公司、東陽星瑞公司五被告共同承擔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
法院經審理查明,劇本《梅花烙》於1992年10月由瓊瑤獨立創作完成。而於正創作的《宮鎖連城》故事梗概完成於2012年。
三中院認為,於正對瓊瑤作品《梅花烙》進行改編形成新作品《宮鎖連城》劇本,上述行為超越了合理借鑒的邊界,構成對原告作品的改編,侵害了瓊瑤作品享有的改編權,五名被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侵權責任。故三中院一審判決於正等五被告停止《宮鎖連城》的復制、傳播和發行,在指定網站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向瓊瑤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500萬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1月,瓊瑤向三中院申請執行,但執行法官經多方聯系,於正等五被執行人均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因此,依據生效判決,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的,法院將代為刊登執行公告。
昨天恰好是「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三中院在《法制日報》第4版刊登了強制執行公告,將本案判決書摘要向社會公布。
「如果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只需要在公告中表達歉意即可,不需要提及判決的詳細情況。」本案承辦法官,三中院執行一庭魏志斌法官表示,摘登判決書相較於當事人主動道歉,實際上披露了更多的案件信息,對拒不履行判決的被執行人是更大的懲罰。
6、陳彼得訴《九層妖塔》音樂侵權勝訴,知識維權之路難嗎?
《九層妖塔》這個電影播出之後,一直受到網友熱議,無論是在劇情還是特效製作中,我們都可以看到製作組十分良心。而在2018年這部出品的電影,卻在沒有經過原創作者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陳彼得的音樂作品。而在近日陳彼得的法律維權也得到了勝訴,有許多人感慨知識維權之路真的很難。但是只要敢於抗爭,敢於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自己的勞動成果,相信國家法律會給一個公平審判。
在今年我們可以看到微博熱搜事件當中有許多關於知識產權侵害事件,而也都得到了法律的公平交代。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於正和郭敬明向原創作者道歉。他們兩個人的熱搜一直在微博上掛了好幾天,可見網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特別重視。而於正和郭敬明在10多年之後,雖然在之前就已經被判為是抄襲行為,但是一直不道歉,讓不少網友都十分氣憤。這次國家加重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所以說這兩個人就在微博上發長文道歉了。
除了在小說作品上有存在侵權行為,在不少音樂作品當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有許多的抄襲挪用行為。在抖音上爆火的歌曲《簡單的幸福》以及朗朗上口的歌詞和簡單愉快的旋律,得到不少人的喜愛。然而這個作品卻是抄襲許嵩的《有何不可》許多人對於許嵩一定不陌生,許嵩的許多音樂作品在如今的傳唱度也非常高,可以說他是一名非常優秀的音樂才子以及流行音樂創作者。他的歌曲在之前一經發布便會占據榜單前幾。
而在這次兩方經紀公司進行法律維權時,抄襲作者的經紀公司巨人堅稱自己沒有抄襲,甚至在自己的微博平台上發布了簡譜。但是隨即而來的便是許嵩經紀公司,直接將兩首歌曲的五線譜放在對比,可以看出抄襲現象十分嚴重。
7、電影《九層妖塔》被起訴了多少次?
三次。
2015年9月,「陝西女婿」陸川執導的災難探險片《九層妖塔》上映,20天取得了超過6億的票房,並斬獲多項大獎。不過,這部電影惹的官司也不少。
2016年1月,《鬼吹燈》作者天下霸唱就曾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九層妖塔》電影方訴至法院。法院一審宣判判定《九層妖塔》電影方在發行、播放和傳播該電影時署名天下霸唱為原著小說作者,並就涉案侵權行為刊登聲明,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因認為歌曲《遲到》被電影《九層妖塔》作為插曲及情節使用,侵犯了其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改編權、發行權、攝制權等六項權利,台灣著名音樂人陳彼得將製片公司以及第三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告上法庭。4月25日,北京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中影公司、夢想者公司、樂視影業公司、環球藝動公司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致歉聲明,此外,四被告與第三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
繼著作權、插曲的侵權訴訟外,一起字體侵權案日前也一審宣判,電影製作方、發行方等4被告被判共同賠償書法家向佳紅14萬元。
8、買了版權就能任性改編嗎
這個具體還是要看版權的出售方和購買方是如何協議的,若出售方將版權永久出售給購買方,那麼購買方可享受對該版權內容的所有權;若只是一段時間內出售,則會涉及到許多問題,我們不妨來看看《鬼吹燈》在這方面的處理方式:
因認為電影《九層妖塔》對原著《鬼吹燈之精絕古城》進行歪曲、篡改,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改動范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保護作品完整權。《鬼吹燈》作者張牧野向法院起訴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九層妖塔》導演陸川,索賠100萬元人民幣。1月7日,據報道,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
原告張牧野在起訴書中稱,張牧野筆名為天下霸唱,創作了《鬼吹燈》系列文字作品。小說以盜墓為題材,講述的是幾名「摸金校尉」利用祖傳的風水方術知識到處探險尋寶的故事。小說內容考究,運用了大量的文學史詩、豐富的民間傳說,包含了對地理、風水、異域風情的介紹等,具有極高的文學價值,引發了「盜墓文學」熱。《鬼吹燈》系列小說自2006年2月發表以來吸引了數千萬的讀者,多次印刷,銷量過千萬冊。基於《鬼吹燈》系列小說的好評和龐大的讀者基礎,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和陸川將《鬼吹燈之精絕古城》改編拍攝成電影,並於2015年9月23日以《九層妖塔》之名在全國各大院線放映。
然而,電影播出後,張牧野認為《九層妖塔》的故事情節、人物設置、故事背景均與原著相差甚遠,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的改動范圍,社會評價極低,構成對原著的歪曲和篡改,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在人物設置、故事情節等方面與原告著作差別巨大,對原著進行了歪曲、篡改,侵犯了原告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為此,張牧野將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及陸川訴至西城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向張牧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張牧野損失100萬元人民幣。
為了版權費或者署名權,小說作者、編劇起訴片方的事倒是經常發生,不過像這次因為改編太離譜而把片方和導演告上法庭,還算是改編影視劇的第一次。真金白銀買了小說版權,卻被告改得太多。這說法成立嗎?
律師:即使沒違約也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
針對這起案件,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原著和改編方的責任歸屬,就看合同中是否註明原著作者保有審查權,如果有這一點,那《九層妖塔》的片方就很被動。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姍在看過媒體報道的案情後說,天下霸唱保護作品完整權的理由,足夠支撐其提起訴訟。「如果說合同中註明作者有最終的審查權,那這起違約事實是成立的。而且電影方是違約又侵權,侵犯了作者的人身權,因為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屬於人身權之一。」同時,吳姍稱,即使合同不註明擁有最終劇本審查,天下霸唱同樣可以以侵權來告。
如果侵權告成功,天下霸唱有權利解除小說版權,也就是說續集有可能拍不了。吳姍說:「因為具體案情不知道,不過如果侵權告贏,理論上來說,就是超出了合同范圍,侵害了作者的權益。這個比較復雜,要看他們合同是否分開簽,簽了多少,但天下霸唱的確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的效力。」
(據《法制日報》、《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