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協會
1、如何加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音著協會員部電話:010-65232656-510 朱先生。
下邊的音著協的入會須知。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入會須知
一、 入會條件
凡是同意《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章程》並自願加入協會的中國音樂著作權人(包括作曲者、作詞者、音樂出版者和其他權利人),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皆有資格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①有一部音樂作品被出版單位以圖書、期刊形式發表;
②有一部音樂作品被廣播、電視台播放;
③有一部音樂作品被表演團體或在全國有影響的表演者表演;
④有一部音樂作品被音像出版單位製作錄音製品公開發行、或被用於公開發行的電影片、電視片或錄像片;
⑤有一部音樂作品在互聯網上以文字、視聽等形式公開發表。
二、 入會程序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基本入會程序如下:
①音樂著作權人向協會提出入會申請,並提交詞曲譜、發表證明等材料,如有錄音小樣或正式出版物則亦須提供;通過繼承以及其他合法途徑取得著作權的,還應提交著作權繼承、轉讓等關系證明材料;
②協會初步審核後向符合條件的音樂著作權人發放入會文件,包括一份會員手冊、一份會員登記表和兩份音樂著作權合同;若材料審核後不符合條件要求,則須由申請人進一步補充有關材料再行審核,不能補充或經補充仍無法符合要求者,不能辦理入會手續,相關材料可全部退還本人;
③音樂著作權人須親筆填寫會員登記表、簽署音樂著作權合同,在登記作品信息時,只能登記已發表的作品,並明確填寫每一首作品的詞或曲作者及對應的著作權擁有人(權益人),載明首次發表時間和發表載體的名稱,如某年某月某
日發表於某圖書音像出版物、網站、廣播電視以及演出等,上述內容是否詳實將直接關繫到會員權益的維護及協會對音樂著作權行使和管理的力度;
④著作權人盡快將填好的兩份音樂著作權合同和登記表,以及兩張一寸免冠證件照(背面須用圓珠筆註上本人姓名)和兩張身份證(或軍官證等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全部掛號寄回協會審核,經由協會主席簽章之後再將其中一份音樂著作權合同寄還會員;若在審核時發現申請人未按要求填寫有關文件材料,則須發還本人重新填寫再行寄送至協會;
⑤協會將在收到音樂著作權人材料後30天內將審核後的一份音樂著作權合同連同協會會員編號、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編號一並寄還本人,其餘材料則由協會有關部門統一錄入存檔;
⑥協會根據新會員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為其辦理分配版稅用的銀行卡,發放給新會員。
三、 其他注意事項
①根據辦卡銀行的要求,著作權人提供的兩份身份證(或軍官證等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若是新一代身份證,則須將正反兩面復印於同一張A4紙上,一式兩份,勿自行裁剪;
②在閱讀並簽署音樂著作權合同時,由於協會使用的是標准合同,當音樂著作權人對個別音樂作品的某項權利有不同意見或需作保留的,可及時與協會會員部協商;
③無論是音樂著作權合同還是登記表,都應由本人親筆填寫或蓋章,若無特別註明,所有署名均以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為准;
④入會資料提交協會存檔後,所填項目若發生任何變更,請及時通知協會;
⑤本《須知》未盡事宜,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章程》為准,敬請參閱;如有任何問題及不明事項,請及時與協會會員部聯系問詢。
2、我國著作權管理組織有哪些
截止2010年12月,我國目前共有5家著作權管理組織,分別如下:
1.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於1992年9月15日。
2.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成立於2008年5月28日。
3.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成立於2008年10月24日。
4. 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成立於2008年11月21日。
5. 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成立於2010年4月16日。
3、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是干什麼的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務院頒布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由中國作家協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12家著作權人比較集中的單位和陳建功等500多位我國各領域著名的著作權人共同發起,並於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協會是以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為宗旨,從事著作權服務、保護和管理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已獲得國家版權局正式頒發的《著作權集體管理許可證》,是我國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
1.團體成員
中國作家協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版權協會、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2.協會職能
對文字著作權集體管理進行宣傳; 對會員及文字作品的登記、管理; 依法收取使用者交納的使用費,並發放許可證; 定期向權利人分配使用費; 承擔教科書和報刊轉載文字作品等「法定許可」著作權使用費的收轉工作; 對侵犯會員文字著作權的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與海外同類組織簽約,可代為管理和行使海外文字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著作權。
4、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是中國音樂版權的唯一保護機構嗎 除此之外音樂人還有其他的法律保障和保障機構嗎?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音著協)不是中國音樂版權的唯一保護機構。它成立於1992年12月17日,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國大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我國與保護音樂著作權有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保護機構主要有:行政機關,即各級版權局,主要管理損害公共利益又納入行政保護的有關行為);司法機關,即各級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三者的聯合主要管理的是侵犯著作權的刑事犯罪行為;各級法院,主要管理著作權民事糾紛的審判工作;還有就是上述談到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5、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有什麼區別?
中國音樂家協會是由音樂家組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主要領導、指導和管理音樂領域的相關事務,行使部分政府管理職能。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國大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最大區別在於:中國音樂家協會管理所有音樂界和音樂藝術領域的事務,包括音樂著作權,更具有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只是管理與音樂藝術和音樂領域相關的著作權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