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版權歸
1、《譚談交通》被迫下架,這個節目的版權究竟歸屬於誰?
《譚談交通》被迫下架,這個節目的版權從目前來看屬於成都廣播電視台,當然,成都廣播電視台授權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可以在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這5年使用《紅綠燈》及全部《譚談交通》板塊的視聽作品,這意味著成都游術文化傳播公司的確可以向譚喬索賠!
從版權上看,譚喬似乎官司必輸無疑!但是,業內律師卻表示,譚喬未必必輸無疑,畢竟,譚喬和成都廣播電視台是從2002年5月開始合作《譚談交通》這檔節目,譚喬不僅是主持人,還是節目的創作者!換言之,即便是成都廣播電視台要申請著作權,也應該是和譚喬合作申請,申請的應該是共同著作權!換言之,成都廣播電視台獨自申請著作權、版權是有風險的!《譚談交通》最初是一檔普法宣傳公益欄目,是由公安機關發起的,如此硬是要追究譚喬的責任,那麼,譚喬可以請律師團隊從合作著作權開始維權,譚喬並非全然無勝算,不必灰心!
網友熱議
此事在網上頗有熱度,網友稱譚喬和成都廣播電視台之間的糾紛,就像是李子柒曾經和公司之間的糾紛,到底誰才是節目的擁有者,到底是創作者還是拍攝團隊,這是個問題!保護知識產權是大家認可的,但是,一些事情,應該梳理來龍去脈!《譚談交通》從2002年就有這檔節目,成都廣播電視台也好,程度游術文化傳播公司也罷,都是在之後才申請的著作權、版本等等,這是有爭議的!
希望
希望譚喬和成都廣播電視台以及游術文化傳播公司可以達成和解,齊心協力再將《譚談交通》這檔節目做火,豈不是更好!
《譚談交通》被迫下架,這個節目的版權是有爭議的!
2、譚談交通的版權歸誰
該電視節目的著作權應當屬於成都市廣播電視台。
譚喬是受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指派,到成都市廣播電視台錄制《譚談交通》的電視節目。譚喬並不是《譚談交通》的著作權人。若譚喬未經成都市廣播電視台許可,將《譚談交通》的電視節目放置在視頻平台上供社會公眾隨時點播,有可能涉嫌侵犯成都市廣播電視台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譚喬只是參與創作,是合作作者,且沒有轉讓任何權利,那麼他有權上傳有關作品,但必須與其他權利人合理分享收益。與此同時,假設譚喬沒有參與創作,只是作品的表演者,那麼他只有表演者權,無權隨意上傳有關作品。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相關規定,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前款規定以外的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製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八條相關規定,自然人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3、綜藝節目版權屬於騰訊視頻嗎
屬於。如果是騰訊視頻自製的綜藝節目版權是屬於騰訊視頻的,如果是其它的視頻軟體自己製作的,那麼版權就不是歸騰訊視頻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