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管理文件的培訓計劃
1、知識產權貫標的流程是怎樣的?
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流程如下:
1.啟動培訓會議:成立專家項目組,籌備指導啟動會
2.現場調查診斷:入駐企業內部調查,出具診斷報告文件
3.管理體系建設:協助構建管理體系,指導編撰體系文件
4.試運行管理體系:指導培訓企業員工,協助企業實施運行
5.內審/管評:開展企業內部審核,及時協助解決問題
6.貫標認證:為企業建立快速認證通道,幫助認證直至成功
知識產權貫標怎麼收費?知識產權貫標所需的費用如下:
1.貫標咨詢服務費用(由服務機構收取);
2.貫標認證費用(由第三方認證公司收取);
3.認證機構審核人員差旅費.
一般情況下,知識產權管理的貫標工作需要6個月左右時間完成輔導,做足了准備後即可申請認證;認證時間要根據認證企業的安排而定,而在貫標認證費用方面,每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價格是不一樣的,並且不一定每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都有許可權做,因為本身專業化服務很重要.目前市面上費用1.5w—4w不等.
2、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培訓工作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企業知識產權培訓主要針對兩類人群:一類是企業中高層,另一類是企業的研發工程師;
兩人人群的不同特點決定著培訓的內容會有所區別,如
一、針對企業中高層培訓內容包括: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現狀與問題分析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的戰略分析
典型的知識產權運營模式
讓知識產權運營為市場營銷服務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路徑解析
建立企業的知識產權運營體系
二、針對企業的研發工程師培訓內容包括:
如何輕松尋找專利點
如何判斷專利點能否申請專利
如何快速挖掘專利點
如何檢索分析專利
如何解讀專利文件
如何判斷專利文件的優劣
如何規避專利
如何做好技術交底
希望可以幫得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可以進一步交流!
3、知識產權管理師培訓內容有些什麼
頒證機構叫中證數登。中證數登具有國資背景,由湖南省知識產權局、長沙市知識產權局等政府機構牽頭發起,為貫徹落實 「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政策而成立。
中證數登學習培訓內容有4個:
1.知識產權法律課程:著作權法(版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課程。
2.知識產權管理學:涉及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內容。
3.知識產權經濟學:關於知識產權資源在經濟增長中的優化配置理論、經濟學分析等方的內容。
4.案例分析實操課程:與故宮觀唐、榮寶齋、快樂大本營等IP成功合作案例分析,商標注冊申請、軟著申請、作品登記申請實際操作教學。
4、中小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模板、範本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發明創造,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其中主要包括:(一)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二)商標權:本企業擁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三)著作權: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本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本企業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為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四)商業秘密(含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本企業擁有的經營管理、工程、設計、市場、租賃、服務信息等。(五)其他單位委託本企業承擔的科研任務並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六)本企業引進的專利、商標、著作、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七)《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商號、域名、網路地址專用權等。第三條 企業各級領導、各部門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企業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企業(包括企業總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機構,下同)的員工(含企業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企業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五條 本企業成立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由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辦、技術開發部、法務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客戶服務部、保密室、財務部等負責人組成,董事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企業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二)審查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三)指導、檢查、監督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四)規劃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五)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領導、管理和協調工作。第六條 本企業在技術開發部(或者法務部)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由分管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的副總經理兼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主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是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的下設機構,歸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負責處理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一)草擬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三)審查企業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登記統計等工作;(四)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五)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六)監理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七)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業培訓;(八)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九)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第七條 在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確定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八條 知識產權評估制度。知識產權屬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並在企業財務會計上反映。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必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重大的事項須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准,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備案保存。第九條 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作品創作等涉及知識產權活動前,相應部門必須進行查新以確定創新是否符合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能否產生真正知識產權。(一)本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要充分利用專利文獻制定正確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避免重復開發或者發生知識產權糾紛。(二)重大科研課題在立項、結題時應當進行查新和檢索。(三)申請專利、確定納入商業秘密保護的技術訣竅、信息等,必須進行查新和檢索。(四)申請商標注冊、使用新商號前,必須進行相關檢索。(五)開發新產品使用新型號、品牌前,必須進行相關的檢索。(六)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必須查新和檢索,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重復引進等問題,向國外出口新技術新產品時必須作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並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第十條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進行備案,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的科研獨立開發、合作開發、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評估;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批准文件;知識產權成果處理方案;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具體的知識產權獎勵措施;知識產權會議的決議;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組成成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成員名單;知識產權中涉密范圍人員名單;商業秘密保護范圍劃定;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知識產權的財務處理等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第十一條 企業建立成果歸屬判定製度。(一)個人知識產權活動。企業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企業予以尊重。(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企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於本企業:1、為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2、為本企業分配指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3、主要利用本企業的資金、設備、材料、資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4、來本企業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企業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5、離開本企業1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本企業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企業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於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注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為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經審查後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企業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一)項目檔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課題(包括本企業自行研究、委託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標項目的研究課題),從立項起到結題止,知識產權辦公室應對項目全程跟蹤,掌握科研、開發等工作的每一階段進程。在每一階段進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後,研究人員須將全部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相關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交項目負責人歸檔。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後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前款所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實驗報告、圖紙、聲像製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二)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對於商標、專利、著作權、商號、商業秘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實行分類動態日常跟蹤管理。(三)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材料,集中統一管理、保管,並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閱制度。原件嚴格控制,需要相應復印件或物品的,經主管領導審批,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核登記備案後方可借出。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一)企業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秘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為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二)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秘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三)企業確定的商業秘密,在其文件資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志標示出企業商業秘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於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採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後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四)在勞動合同中,加上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為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五)員工在進入本企業工作時,須簽訂《遵守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企業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體、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及客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並有責任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復制、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六)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佩戴有專門標志的胸章,並按照指定路線和范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七)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備。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一)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二)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三)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並根據許可的許可權范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企業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制止、杜絕由不正當行為造成的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企業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中的作用。(一) 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於不宜採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為商業秘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託鑒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二)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被他人搶注。(三) 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注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企業知識產權有沖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採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啟動相應的程序解決。(四) 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五)企業聘請知識產權法律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第十六條 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本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每年的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員工制定培訓、宣傳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第四章 獎 懲第十七條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第十八條 專利權被授予後,專利權持有單位要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獎金。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要按照專利法、技術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發給發明人、設計人酬金或提成。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採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企業的商業秘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企業知識產權,或造成本企業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企業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給本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為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並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為。對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第二十二條 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企業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或通報批評、處罰。第二十三條 對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軟體登記或未採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該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以行政處分,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時效及其它產權界定等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促進本企業可持續發展為原則處理。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本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年 月 日遵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承諾書本人已經閱讀並清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全部內容。我同意在企業工作、任職、學習(包括實習、進修、合作研究、兼職)期間,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我在企業工作期間因職務或單位指派工作以及利用單位條件所取得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成果,其知識產權歸企業所有,並且向企業繳還、歸檔有關研究資料和成果、實物。我將遵守上述之承諾,並願意承擔《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規定的責任和享受有關的權益。特此承諾。承諾人(簽名):承諾人所屬單位(部門):年 月 日
5、如果你是最高管理者,怎麼設置知識產權目標?舉一個知識產權目標的例子??
0.1概述本標准提供基於過程方法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型,指導企業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0.2過程方法利用資源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任何一項或一組活動均可視為一個過程。通常,一個過程的輸出將直接成為下一個過程的輸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體系作為一個整體過程,包括知識產權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和改進四個環節,如圖1所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輸入是企業經營發展對知識產權管理的需求,一般包括:a)開發新產品,研發新技術;b)提高產品附加值,擴大市場份額;c)防範知識產權風險,保障投資安全;d)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經濟效益。通過持續實施並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輸出一般包括:a)激勵創造知識產權,促進技術創新;b)靈活運用知識產權,改善市場競爭地位;c)全面保護知識產權,支撐企業持續發展;d)系統管理知識產權,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本標准採用過程方法:a)策劃:理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需求,制定知識產權方針和目標;b)實施:在企業的業務環節(產品的立項、研究開發、采購、生產、銷售和售後)中獲取、維護、運用和保護知識產權;c)檢查:監控和評審知識產權管理效果;d)改進:根據檢查結果持續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0.3原則本標准提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指導原則:a)戰略導向統一部署經營發展、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戰略,使三者互相支撐、互相促進。b)領導重視最高管理者的支持和參與是知識產權管理的關鍵,最高管理層應全面負責知識產權管理。C)全員參與知識產權涉及企業各業務領域和各業務環節,應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0.4影響因素企業實施本標准應考慮以下因素:a)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法律和政策要求;b)企業的發展需求、競爭策略、所屬行業特點;c)企業的經營規模、組織結構、產品及核心技術。
6、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方針
4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要求4.1 總體要求企業應依據自身特點,按本標准要求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加以實施和保持,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企業應:a) 識別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種類及其在企業中所起的作用;b) 確保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有效運行和控制;c) 開展檢查、分析、評價,確保持續改進。4.2 文件要求4.2.1 總則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a)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目標;b)知識產權管理內部控制制度;c)知識產權管理記錄。4.2.2 內部控制制度企業應結合自身需要,建立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如知識產權申請、維護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員工發明創造獎勵制度,並適時修改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應對企業涉及的知識產權實施有效管理。企業應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確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4.2.3 記錄企業應建立與知識產權管理有關的各項活動的記錄,形成檔案,為評價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供客觀依據。4.3 策劃4.3.1 知識產權界定企業應建立職務成果管理制度,界定知識產權權屬,擬定引進和實施他人知識產權的計劃。4.3.2 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企業應搜集適用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文件。4.3.3 知識產權管理目標企業應針對其內部職能部門劃分和管理層級劃分,制定知識產權管理目標,並形成實現目標的計劃和相應的文件。目標應服務於企業發展總目標,並設置可測量參數。企業應制定、實施並保持一個或多個旨在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方案,其中應包括:a)規定企業內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層級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職責;b)實現目標的方法和時間表。 可引入風險評價?4.4 機構與職責4.4.1 機構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企業最高管理者是知識產權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最高管理者可根據需要設置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主管來代表企業最高管理者實施知識產權管理。4.4.2 職責4.4.2.1 最高管理者企業最高管理者應:a)實施知識產權管理決策;b)設置適宜的組織機構,配備必要的資源;c)就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事宜予以授權。4.4.2.2 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主管)知識產權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主管)應:a)領導、審查、批准和監督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各項工作;b)協調企業內外有關知識產權工作;c)及時向最高管理者提供有關知識產權信息。4.4.2.3 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應:a)組織編制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目標、制度、工作計劃;b)負責企業知識產權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c)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使用、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d)負責企業各種獲得、使用與轉讓、許可知識產權的合同管理;e)負責知識產權風險的防範與應對,依法處理企業內外部知識產權糾紛;f)負責企業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的建設、管理和利用;g)負責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4.5 管理評估最高管理者應定期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評估應包括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管理體系、管理方針和目標是否需要調整和改進。5 資源管理5.1 人力資源5.1.1 總則企業應明確從事知識產權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內部網路體系,必要時可尋求外部專業機構支持,確保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人員滿足管理體系要求。5.1.2 意識、能力和培訓企業應開展員工的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確保員工具有一定的知識產權意識。企業應確保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具備相應的知識、技能和經驗。5.1.3 激勵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制定知識產權獎勵措施,鼓勵員工的創造積極性,並形成獎勵記錄。5.2 財務資源企業應保障知識產權工作經費,確保知識產權管理的運行。5.3 信息資源企業應加強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管理,包括:a)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收集渠道,及時獲取有關信息;b)對信息進行分類篩選,分析加工,確定能有效利用的知識產權信息;c)視情建立知識產權信息資料庫,並有效維護和及時更新。6 運行控制6.1 基礎管理6.1.1 權利創造和取得企業應根據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制定知識產權創造和取得的工作計劃,明確所需要的知識產權的種類及創造和取得的方式和途徑。企業創造或取得知識產權時,應進行必要的檢索和跟蹤,確保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企業應對自主研發和創新過程各階段的工作形成有效記錄,實現知識產權創造過程的可追溯性。6.1.2 權利管理企業應根據知識產權的性質、價值進行整理分類,形成目錄,建立相應的管理台帳。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定期評估機制,建立知識產權監管維護系統。企業對需要維持的知識產權,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有效的監管和日常維護。企業對知識產權實施權屬變更或放棄的,應明確審批程序和許可權,辦理手續,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備案。6.1.3 權利運用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運營知識產權,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企業在進行知識產權轉讓、許可或投資活動時,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6.1.4 權利保護企業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擁有的知識產權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並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企業應實施風險控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制定應對知識產權糾紛的方案。6.2 過程管理6.2.1 研究與開發6.2.1.1 研究與開發策劃企業實施研究與開發、技術改造應制定相應的計劃,並對該領域內的相關科技文獻及知識產權信息進行檢索,對研發項目現有技術的發展狀況、知識產權狀況和競爭對手狀況等進行分析,應充分合法借鑒和合理利用他人有效及無效的相關知識產權,形成立項報告。6.2.1.2 研究與開發活動企業應保留研發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和記錄,並實施有效的管理。企業應利用檢索、市場調研等信息,對研發活動實施過程跟蹤與監控,適時調整研發策略和項目內容,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6.2.1.3 研究與開發評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對設計與開發成果進行評估、確認,形成知識產權評估報告,並明確其保護方式,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企業應當建立研究開發成果信息發布審批制度,對外發布研究成果信息應當經過有權部門的審核與批准。6.2.2 采購企業在采購過程中,應對涉及知識產權標記的產品,收集供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必要時應要求其提供權屬證明。企業應做好供方信息、進貨渠道、進價策略等信息資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企業應在采購合同中,明確供方涉及知識產權的法律責任。6.2.3 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產品與工藝方法等技術的改進與創新、合理化建議、階段性發明創造等,應及時提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評估,明確知識產權保護要求。企業在委託加工、來料加工、貼牌生產等對外協作生產的過程中,應在加工、生產合同中明確相應知識產權權屬、涉及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范圍、產生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等內容。企業對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使用情況應形成相應記錄,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6.2.4 銷售企業在產品上櫃、銷售之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對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和分析,並提出必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或風險規避方案。企業應實施產品銷售市場監控,對產品信息、展會宣傳,採取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及時跟蹤和調查相關知識產權被侵權情況,建立和保持相關記錄,制定並採取應對措施。6.2.5 對外貿易和合作6.2.5.1 策劃企業在對外貿易和合作中,應對涉及的知識產權進行分析,了解該知識產權在輸出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狀況,輸出國家或地區的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6.2.5.2 控制企業應在對外貿易與合作合同中對涉及的知識產權明確其權利歸屬、使用方式和范圍、侵權責任的承擔等內容;企業在對外貿易與合作中,視情對自主知識產權採取相應的邊境保護措施,實施監控;企業應對輸入和輸出知識產權的使用情況保持相關紀錄。7 合同管理7.1 總則企業應對知識產權合同及涉及知識產權條款的合同進行規范的管理,包括對內合同和對外合同。7.2 對內合同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與涉及或可能知悉知識產權信息的內部人員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明確其知識產權保護的權利、義務和責任。7.3 對外合同企業與外單位簽訂合同,如企業與合作方的保密合同、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以及投資、購銷、進出口、展覽展銷合同,應進行知識產權法律審查,根據合同的內容和性質,明確知識產權權屬和相應的保護條款。8 檢查、分析和改進8.1 檢查8.1.1 過程檢查企業應採用適當的方法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運行控制過程進行檢查,明確檢查頻次和內容,及時糾正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運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8.1.2 內部評價企業應當建立、保持及實施內部審核程序,以確保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內部審核應定期進行,並作為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一種評價。8.2 分析企業應收集和分析包括來自檢查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來源的信息,以驗證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並評價如何提高和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即確定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是否:a)符合知識產權管理的要求;b)得到了正確實施和保持;c)有效滿足知識產權方針和目標。企業應將分析結果傳遞到相關部門,並為企業決策提供有效的支持。8.3 改進企業應根據方針、目標、管理評審以及檢查、分析的結果,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
7、如何開展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
為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加快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建設與培養,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與水平,根據省知識產權局2011年度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計劃,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知識產權局定於6月下旬舉辦2011年度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專利基礎知識,其它知識產權概論,民法及民訴法、合同法、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等,專利申請與審批流程,專利申請文件撰寫,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實務,知識產權保護與案例分析,專利文獻檢索與運用,專利代理人考試實務等。
培訓結束前組織結業考試,經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考核,成績合格者頒發江蘇省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結業證書,作為申報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培訓對象
1、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研發或管理人員;
2、各市(區)、鄉鎮(街道)、園區知識產權工作管理人員;
3、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社團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與服務人員;
4、其他企事業單位擬申報江蘇省知識產權工程師職稱人員;
5、參與鎮江市知識產權後備人才選拔人員。
三、培訓方式
培訓採取個人自學與集中授課結合的方式。課程設置按照省知識產權局培訓大綱,使用統一的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系列教材,培訓時間跨度25天。
個人自學時間15天,自習內容為知識產權概論、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商業秘密保護等,在學員自修教材的基礎上,輔以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遠程教育形式開展。學員自學階段需完成課後練習與思考題,並需按要求參加階段性測試。
集中授課時間10天,由上海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選派的優秀教師以及省內知名的專利代理人和南理工優秀教師授課。具體時間為:6月23日—25日,6月30日,7月1日— 2日,7月7日—9日,7月16日,每天8課時,合計80課時;
四、培訓地點
授課地點:鎮江市夢溪路2號江蘇科技大學內。
五、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免收學費和基本教材費,另選用《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作為輔助教材,該教材費及學習期間中午餐費由學員送訓單位自理。需住宿的學員由培訓基地安排,費用自理。
六、培訓名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