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古詩算侵權嗎
1、使用他人小說里的詩句和人名算是侵權嗎
不算侵權,但這種行為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是楊冶、路非這種大路貨名字,沒有關系。
但如果人家的小說有名,名字也很有特色,一看就知道是他小說里,你非要「借用」,被人發現了就不太好了。最好自己想名字。
至於詩句,只要不是作者自己寫的詩句,其他古人的詩句都可以用上去。難道你以前寫作文用的這些詩句算侵權嗎
2、在出一本書中引用了別人的話和詩,算不算侵權
不算侵權, 需註明出處即可
著作權法列舉規定了具體的侵權行為。
《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3、文章中引用名人詩詞算侵權嗎?
文章中引用詩人的名句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照抄的話就算違規了。
4、在起點寫小說使用他人的作品中的詩句算侵權么
嚴格的來說算,不簽約的話沒事,如果簽敗遲約人家要追究的話,你責任就不小了。可以不使用,但是可以借鑒,你可以把詩句中改一個字,或者一個詞,那這句詩液陸句察埋李,就是你的了,原分不懂的抄過來,那肯定算抄襲,侵權。
5、引用詩詞不寫詩人名字屬於侵權嗎
引用詩詞歷如不寫詩人名字屬於侵權,這是因為詩人擁有作品的著作權,而著作權是一種知識產權,它是指作肢慶啟者對其作品的獨占權,其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等。引用詩詞不寫詩人名字,就是沒有給詩人提供作品的署名權,這是違反著作權法的,也屬於侵權行為,因此,引用詩詞時一定差敗要寫出詩人名字,以示尊重和遵守著作權法。
6、用了別人的詩詞但是標明了算是抄襲嗎
「不算。注意要註明你所引用的詩詞的原作者、選本等,越明確越好。」尺襪
同意這種說法。 但如果有了經濟利益的糾紛,除非本人不追究,否則還算是侵權的。所以不算抄襲的前提是:
1,最好不牽扯經濟利益
2,最好不牽扯「活人」(比如,李白杜甫曹雪芹賀沖等人,你只要註明,保無抄襲侵權之糾紛!)
3,沒有最好,退而禪困殲求其次。只要不成名以求大利,一般被引用者也不深究,即使構成侵權。因為名人不在乎這些「小事」,非名人不關心這些小事。但引用者成名獲利另說哦!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就不列舉了,呵呵。
不知這樣說,是否清楚的解答了你的疑問?
7、律師:引用歌詞,古詩詞做廣告語侵權嗎
您好,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因此,如果整段引用或者引用獨創性非常明顯的特殊字句時,就可能涉及侵權。
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