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哪個
1、什麼是著作權?管理是著作權的部門是什麼?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總稱。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是無體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慧所產生之權利,故屬智慧財產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在中國實行自願登記原則。
(1)我國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哪個擴展資料:
實質條件:
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大體有兩種標准。一種標準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採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
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這種標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
《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採用第一種標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2、誰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一)著作權法的司法管理:由司法機關(即人民法院)對著作權糾紛、著作權合同糾紛及其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司法審判。(二)著作權的行政管理:由政府設立的著作權豐管機關通過行政行為、代表國家對著作權實行管理。國家版權局是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著作權管理工作。(三)著作權的集體管理:指通過著作權人自願加入的和法定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拘,幫助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 以及通過民間調解的方式處理著作權糾紛。以營利為目的,有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條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3、版權登記屬於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版權登記屬於國家版權局。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七條 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4、版權局屬於哪個局管轄
國家版物橋權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層的版權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著作權管理。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罩啟猛府設立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旁戚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5、版權局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國家版權局是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6、著作權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層的版權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著作權管理。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七條 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權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7、主管著作權的是哪個部門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的管理工作地方基層的版權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著作權管理。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業務上接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導。
8、國家版權局屬於誰管
國家版權局的上級單位是國務院 。
國家版權局是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主要職能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律、法規。並且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委託,負責起草著作權的法律;同時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委託,起草與著作權有關的行政法規。
9、哪一個機構是我國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國家版權局是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