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處長
1、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根據中央編辦復字[2003]156號《關於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部分內設機構調整的批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
一、對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專利申請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決定提出的復審請求進行審查;
二、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件進行審理;
三、負責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行政訴訟被告的應訴工作;
四、參與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確權和侵權技術判定的研究工作;
五、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專利的部門委託,對專利確權和專利侵權案件的處理提供咨詢意見。
2、廖濤的個人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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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麻煩哪位大俠幫我找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中國專利池狀態研究」課題組的課題報告的全文?謝謝
迄今為止,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長虹)已加入了信息設備資源共享協同服務標准工作組(以下簡稱閃聯)、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AVS)、深圳市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彩聯)等3個有關專利聯盟。
四川長虹法務部知識產權處處長代德建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介紹,四川長虹2004年加入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2007年加入中彩聯,都是渴望通過融入聯盟而提升技術水平並獲得更強的話語權。然而,幾年過去了,這兩個聯盟發揮的作用卻並不相同:通過參與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標準的制定和產業化,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四川長虹的創新和技術積累;而由於國內彩電行業缺乏核心技術等諸多因素,中彩聯則仍在向著既定目標努力前進。
代德建的想法也代表了很多其他加入專利聯盟企業的心聲。一方面,加入聯盟有利於企業「抱團作戰」,克服專利壁壘,降低交叉許可成本,促進科技創新;另一方面,由於技術抑或制度方面的不足,國內專利聯盟仍與發達國家運作成熟的專利聯盟存在著較大差距。
那麼,承載著民族企業殷殷熱望的專利聯盟,距離理想狀態還有多遠?它又能否真正為中國企業在殘酷的「叢林競爭」中照亮前途呢?
現狀
夢想與現實的距離
專家:核心技術不足,部分聯盟仍處初級階段
中國現有哪些專利聯盟?這些專利聯盟的生存狀況如何?出路在何方?對這些問題的求解,無疑將給中國專利聯盟的生存和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在采訪中,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中國專利池狀態研究」課題組的一份課題報告(以下簡稱課題組報告)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報告在分析多個專利聯盟之後,揭示了這樣一個業界可能不太樂於接受的事實——受制於核心專利技術尚不充備等原因,目前國內專利聯盟多處於嘗試、探索的初級階段。
DVD產業的切膚之痛過後,一些較早受到專利池打擊的行業紛紛把視線轉向了組建行業性專利聯盟,或包含專利聯盟特徵的產業聯盟。根據課題組報告和本報記者的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建立的較有影響的專利聯盟多集中在信息技術領域,包括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閃聯、中彩聯、第三代無線通信技術標准時分同步碼分多址(TD-SCDMA)產業聯盟、無線區域網絡安全強制性標准(WAPI)、中國藍光高清光碟標准(CBHD)、中國地面數字電視傳輸國標知識產權聯盟、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等。此外,傳統製造業領域也涌現出了一些專利聯盟,包括空心樓蓋專利聯盟、順德電壓力鍋專利聯盟、佛山陶瓷專利聯盟、中國地板專利聯盟等。
那麼,這些聯盟的生存現狀如何呢?中彩聯的成長經歷或許可見一斑。2007年3月,TCL、長虹、康佳、創維、海信、廈華、海爾、上海廣電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科、夏新等10家國內彩電廠商在深圳注冊成立了中彩聯,專門負責成員企業與美國數字電視專利權人進行知識產權談判。
「由於幾乎所有的中國彩電企業都不是美國先進制式委員會(ATSC)的成員,擁有的能與美國專利權人互換、抵消的專利相當有限,即使是能夠互換的重要專利,是否完全要放入中彩聯,各廠商之間也沒有完全協商。中彩聯在成立之初面臨的狀況就是這樣。」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2010年1月22日,中彩聯聯合8大國內彩電企業與法國湯姆遜公司簽訂了為期5年的知識產權合作協議,當時就有專家認為,「中彩聯終於擺脫了3年來『不作為』的形象,扮演了一個許可中介的角色」,「只是在與湯姆遜的談判中,幫助中國彩電企業完成了一次團購行動,中國彩電業專利困境並未得到實質性改變」;但也有更多專家看到了積極的一面,認為中彩聯為拒絕專利權人「漫天要價」而提升了中國彩電企業的自信,也為中國企業「抱團」發展產生了積極作用。
「基於標准組織而形成的專利聯盟是專利聯盟的一種緊密結合形式。此外,國內還有不少產業聯盟中也包括知識產權的合作,但這些聯盟的本質大多是價格聯盟,或者是個別企業排除競爭的手段,雖然在廣義上也屬於專利聯盟,但其生命力一般不強,被稱作非緊密形式的專利聯盟。」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
空心樓蓋專利聯盟就是上述非緊密形式的專利聯盟之一,該聯盟儲備了建築行業內的3000多件相關專利,其中大部分是該聯盟的發起人和創始人邱則擁有的個人專利。一位研究相關技術多年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邱則擁有自己創辦的長沙巨星輕質建材有限公司,他與合作夥伴一起在全國各地提起了多起侵權訴訟,意在肅清市場,提高企業市場份額,屬於主動發起侵權訴訟的「進攻型」專利聯盟,
但「雖然其專利數量巨大,並不代表其擁有的核心技術數量也多」。
與空心樓蓋專利聯盟不同,電壓力鍋專利聯盟的成立主要基於企業的專利技術合作。該聯盟於2006年10月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成立,被稱為我國家電業首個專利聯盟,其核心專利是廣東美的集團從中國科學院退休高級工程師王永光手中獲得的「匚式結構」專利。當時,3家企業因涉嫌侵犯美的專利而面臨訴訟,於是,在有關部門的調解下,各方企業權衡利弊,決定結盟。目前,成員企業已經發展到7家,專利數量已升至243件,包括6件發明專利、140件實用新型專利。
但據業內專家分析,截至目前,電壓力鍋專利聯盟核心發明專利——專利號為ZL91100026.7、發明名稱為「全密封自動多功能電烹鍋」的部分權利要求已被無效,且該專利的有效期也即將於2011年終止。
緣由
聯盟「殺傷力」為何不強
專家:應追求技術聯盟而非價格聯盟,並邁向國際化
「專利聯盟在中國不斷出現,也是發展的必然。」張平在分析我國出現大量專利聯盟的現象時告訴記者,由於分工越來越細,產業鏈延伸,導致某一產業內廠商眾多,上下游企業之間的技術關聯度也越來越高,一項產品所涉及的專利越來越密集,便形成了「專利叢林」。專利聯盟有利於消除專利交叉許可的障礙,促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可令減少專利糾紛、降低訴訟成本等優勢愈發凸顯。此外,傳統的專利許可都是使用者向不同的專利權人分別請求許可,而專利聯盟則可以匯集某一行業的專利技術對外進行一站式許可,也可大大降低交易成本。
張平指出,專利聯盟並非洪水猛獸,其在發達國家已有百餘年的歷史,它在實踐中往往由一個公司或者是締結的產業聯盟主導制定標准,然後徵集該標准內的必要專利構建聯盟,標准制定者通過專利聯盟控制標准甚至壟斷產業,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技術標准催生了專利聯盟。
就目前國內專利聯盟存在的問題,張平提出可以學習效仿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的管理模式:「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是目前運營較好的國內專利聯盟,其參照國外先進標准組織的政策建立,並且有一定的創新,可以成為建立專利聯盟的範本,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的組建、許可、管理模式都比較成熟,其中的許多技術已成為國家標准。」
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專利池管理中心副主任牛朝暉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是我國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第二代信源編碼標准,目前廣泛採用的國外MPEG-2標準是第一代。過去,使用MPEG-2標準的國內使用者每製造一台編解碼器需要向MPEG-2組織支付2.5美元專利費,而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專利池管理機構創造出了為業界津津樂道的模式——使用者採用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標准替代MPEG-2標準的話,每台終端僅需向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組織支付1元人民幣,這樣就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成本,同時有利於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標准推廣以及新技術的應用,達到雙贏;而同為第二代信源標準的H.264標準的實現復雜度高,不如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的標准簡捷高效,但兩者性能相當。
「目前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標準的主要應用領域包括地面數字電視壓縮、互動式網路電視(IPTV)、中國藍光高清光碟技術等,即將舉辦的廣州亞運會3D轉播將採用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編碼技術,該聯盟還正在與中國移動開展在3G領域的多項合作。」牛朝暉對於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佔領市場信心滿滿。
走出國門,是國內專利聯盟更為宏大的遠景。針對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的國際化步伐,牛朝暉介紹,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准產業聯盟已經參與了多個國際標准組織,包括活動圖像專家組(MPEG)、國際電信聯盟(ITU)、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等,通過技術優勢和積極斡旋,聯盟已成為這些國際標準的一部分。
產業聯盟應追求技術聯盟而非價格聯盟,是許多專家的共識。中國電子音響協會副理事長林元方指出,國外家電企業的聯盟,如6C聯盟(包括日立、松下、東芝、JVC、三菱電機、時代華納)、3C聯盟(包括索尼、先鋒、飛利浦)、1C(湯姆遜)、杜比、MPEG-LA等,之所以生命長久,而且聯盟的每一個行動都頗具殺傷力,關鍵原因就是這些聯盟是建立在技術聯盟基礎上的,技術聯盟已經成為國外企業聯盟最為普遍的形式。但是直到今天,這種在國際上最常見的技術聯盟在我國卻遲遲沒有形成氣候。
出路
聯盟崛起,仍需「卧薪嘗膽」
專家:政府應多引導,盡量避免行政干預
「聯盟一直致力於鼓勵企業自主創新並且組織企業聯合研發,希望能重新建立新的電壓力鍋核心技術。聯盟代管機構每季度會更新一次專利池,清理過期無效的專利,並把新增專利放進專利池。」對於電壓力鍋核心專利有效期即將終止的問題,促成聯盟成立的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知識產權協會秘書長鄒永強向本報記者介紹,電壓力鍋聯盟內部有一套完善的創新激勵獎懲機制,要求聯盟成員每年有一定數量的新增專利。
據記者了解,為拓寬企業的視野,電壓力鍋聯盟2008年組織成員到豐田公司、TCL等知名企業開展「國內外專利池初探」等參觀考察活動;與科研機構合作製作電壓力鍋技術路線圖;此外,還積極推進「技術專利化,專利標准化,標准壟斷化」的進程,2009年,電壓力鍋聯盟制定的標准上升為廣東省標准,並正積極參與電壓力鍋國家標準的制定。
通過聯盟推行標准戰略,是企業更高層次的追求。然而,願望能否實現,卻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國家間的力量博弈,我國自主制定的無線區域網絡安全強制性標准(WAPI)的國際化之路就可謂一波三折。
2001年8月,信息產業部組建中國寬頻無線IP標准工作組;
2003年5月,我國的無線區域網絡安全強制性標准發布,並擬定於2003年底實施,英特爾等跨國公司則以准備時間不足為由,要求推遲實施。2005年,中美雙方在國際標准組織日內瓦調解中交鋒激烈,原定強制實施的標准緩行,中美無線區域網絡安全強制性標准博弈引起廣泛關注。直到2009年6月,在ISO/IEC
JTC1/SC6於日本東京召開的全會上,包括美、英、法等10餘個與會國家成員體才獲一致同意,將以獨立文本形式推進無線區域網絡安全強制性標准為國際標准。
與一些專利聯盟在國際競爭中披荊斬棘的情況相對應,許多還未組建專利聯盟的行業正在躍躍欲試。重慶隆鑫集團有限公司知識產權部負責人劉成果向本報記者介紹,目前該公司的專利申請量、核心專利擁有量均居摩托車行業前列,企業也正在研究如何調整之前的防禦戰略,整合其他企業的力量,通過產業聯盟打擊侵權行為,同時促進產業創新、防止重復研發。對此,重慶市相關部門也表示支持,其正在積極調研,研究相關政策支持產業聯盟的創建。
「縱觀我國現有的專利聯盟,幾乎都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直到現在,政府在專利聯盟的建立成長中應該發揮多大作用,並且應該如何發揮作用都是一個有待探討的重要課題。」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工業與信息化部電子知識產權咨詢服務中心主任趙天武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工信部的許多部門與企業、聯盟間都屬於合作關系,而不是監管角色,這也是一種有利於專利聯盟發展的模式。
由於壟斷利益的吸引,使得不同跨國公司甚至是處於競爭狀態的企業結成專利聯盟,設法將其專利技術納入標准,此做法也是專利聯盟遭受質疑的重要原因。政府的支持可促成聯盟,那聯盟的結成是否會助長壟斷?對此,趙天武認為,知識產權與標準的結合不是矛盾,對於企業來說,目前高新技術產業的技術融合度非常高,企業不能自我封閉,加入專利聯盟組織有利於新技術的產業應用、標準的推廣,這是一個各方博弈的過程。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專利聯盟還處於探索和完善階段,企業競爭力也在逐步增強。他還認為,反壟斷審查是標准組織和專利聯盟需要特別注意的,應通過政策措施規避壟斷風險,研究相關法規和實施細則。
對於政府在專利聯盟發展中的角色定位,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池狀態研究」課題組的結論是,針對國民經濟發展以及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行業、技術創新活力旺盛的重點產業和地區,以及有遭受跨國專利聯盟進攻風險之虞的行業,政府應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政策傾斜和環境保障,構造重點產業集群專利引領,整合產業結構。此外,應重點完善專利池的相關制度建設,引導聯盟逐步完善許可制度、必要專利評估制度、專利更新機制和糾紛解決機制等,建立必要的反壟斷審查和壟斷預警機制,提高專利聯盟的核心競爭力。
對此,張平也表示了贊成。她認為,目前我國專利聯盟多處於初級階段,「政府重在制度建設和引導,應盡量避免對市場的行政干預」。
資料鏈接
專利聯盟,即Patent
Pool,也可譯為專利池、專利聯營、專利集管、專利聯合授權。最初的專利聯盟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所有者達成的聯合協議,通過該協議,將一個或多個專利許可給對方或者第三方,後來發展成為把「作為交叉許可標的的多項知識產權,主要是專利權」放入一攬子許可中所形成的知識產權(專利)集合體。專利聯盟的成員可以使用聯盟中的全部專利從事研究和商業活動,且彼此間不需要支付許可費;聯盟以外的企業則可以通過支付使用費使用聯盟中的全部專利,而不需要就每個專利向單個專利權人尋求單獨的許可。
專利聯盟的管理機構主要有以下幾類:1.專門的專利聯盟管理機構。例如,最為著名的MEPG專利管理公司在57個國家管理著9個專利聯盟許可項目。其中MPEG-2視頻囊括了通用電器、飛利浦、索尼、松下、三星等25家公司擁有的800多項專利技術。MPEG公司對多個專利聯盟進行管理,其與標准組織無關,也不從屬於任何專利權人。2.由專利聯盟另行單獨成立專門負責專利聯盟管理的獨立實體,聯盟成員與該獨立實體簽署專利授權協議,由該獨立實體統一負責對外的專利權許可事宜。3.不另設立獨立機構,而由專利聯盟委託其部分成員代表專利聯盟負責專利權的管理。4.其它管理機構,如專利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這類專利聯盟管理機構的具體職責不盡相同,往往通過合同的方式由雙方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