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開店允許嗎
1、小區居住房開店經營是違法的嗎
法律分析:違法的,小區住房不可以經營。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在居民樓里做生意違法嗎
可能違法,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如果小區內開店沒有經過其他利害關系業主同意,業主可將開店的業主告上法庭。如果該住宅小區的一樓是公建類房屋的話,那麼做生意應該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的,如果只是普通的住宅來做生意,特別是從事一些餐飲類的生意,是會影響到其他鄰居的,這樣的行為就是違法的。販亂擺攤可以向本地的城管局進行舉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13個方面。在小區開張做生意,首先找小區物業,如果沒有作用,可以找街道辦投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3、小區里開店能辦營業執照嗎
小區住宅能開店的話,一般是能辦營業執照的。但正常情況下辦個體營業執照需要「商用」房產或商住房產才可以的。也有的地區允許「住改商」政策,就可以將住宅性質的房子拿來辦營業執照。但若當地已經禁止了「住改商」,這類房子是無法辦理營業執照了。具體情況,可以咨詢咨詢當地工商局更加准確。
住改商顧名思義,就是將住房改成商用房,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在宅基地上直接將住房改成商業用房;二是連宅基證都沒有,直接建造商業用房。
「住改商」的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時候,需提交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方可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第二百一十一條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