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開店營業執照
1、2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咋申請
法律分析: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工商局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憑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到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憑「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道路運輸許可證」、「開業登記表」、「開業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效的場地證明等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如涉及汽車的修理,則還需辦理相關的前置審批手續。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2、2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怎麼辦
2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辦理可以協商解決,營業執照只能寫一個人名,可以簽一份協議說明。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3、三個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於三個人合夥辦理營業執照的情形,當事人可以自行確定法定代表人。另外,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同伴們可以進行商量看在營業執照上是寫誰的名字,不管最後決定的誰,都只能是寫一個名字。 為了避免以後的糾紛,合夥人可以簽訂協議進行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條 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除前款規定情形外,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予以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4、合夥開店營業執照寫誰的重要嗎
法律分析:不重要。要是個體戶的話,那就私下簽一個協議,寫誰的名字都可以;是公司的話 會有股權分配的,執照上的名字是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股東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產生糾紛時店鋪和店鋪內的財產則屬於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法人或者經營者的。如果該法人或者經營者對他人負有債務未及時清償的,債權人是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店鋪和店鋪內的財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零二條 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5、三個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於三個人合夥出資開飯店的情形,對於辦理營業執照的情形,當事人可以自行確定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6、2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協商解決,營業執照只能寫一個人名,可以簽一份協議說明。1、私營企業開業登記。私營企業籌備工作就緒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在某一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營業登記。其開業登記程序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咨詢,就人員、經營范圍、登記主管機關等取得初步意見。再領取、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書,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手續。其次,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委託書等必需的文件、證明。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後進行審查、核准,10日內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因為私營企業開業登記手續較為繁雜,故應提交的文件也比較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九條 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7、合夥開店辦營業執照怎麼辦
法律分析:兩人合夥做生意辦營業執照向工商局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辦理合夥人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九條 申請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夥協議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准,並在登記時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條 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除前款規定情形外,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予以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8、合夥開店營業執照寫誰的重要嗎
法律分析:當然很重要,營業執照寫明的人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十八條 營利法人的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准予登記注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注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第七條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批准後,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接到批准證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十六條 設立企業,必須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報請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企業取得法人資格。企業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9、兩個人合夥開店營業執照寫誰的名字比較好
如果你們的執照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要是個體戶的話,那就私下簽一個協議,是公司的話 會有股權分配的,執照上的名字是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一、法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股東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二、營業執照的辦理手續私營企業籌備工作就緒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在某一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營業登記。其開業登記程序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咨詢,就人員、經營范圍、登記主管機關等取得初步意見。再領取、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書,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手續。其次,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委託書等必需的文件、證明。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後進行審查、核准,10日內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條 合夥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10、營業執照兩個人合夥的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兩人要商定誰是企業負責人,明確兩個人的職責劃分及收益分配辦法等全責,明確企業性質是公司還是個體工商戶,兩人簽訂合夥協議。租好店面,到工商管理部門去核定企業名稱,申領營業執照。
2.申辦的是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公司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個人,就是兩人商定的企業負責人,另一個人只能是合夥人。
3.申請公司制企業,需要提前擬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確合夥人姓名,這個章程在工商部門備案。
4.申辦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經營者姓名只能有一個,就是企業法人。合夥人只能在兩個人的合夥協議中載明。
5.領回營業執照後,要拿著營業執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手續。接下來開門營業,依法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條 合夥人就合夥事務作出決定的,除合夥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可以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但是有權監督執行情況。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後,其他合夥人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