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個人名義開店
1、跟合夥人開店,但用自己名字申請營業執照有什麼風險?
以他人名義辦抄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襲照有很大的風險。
個體工商戶是以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者行使權利(如該個體工商戶的債權、收益權等)、承擔民事責任(如該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等)。實踐中,以他人名義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容易產生實際投資人與委託經營者及第三方之間的民事權利糾紛。
換句話說,也就是你這家店,在法律上是你朋友所有的,
因為你朋友欠了貸款,
銀行可以對該店鋪採取拍賣等措施以清償債款。
2、以個人名義幫公司開店有何風險?
公司以你的名義注冊,你就是法人,如果公司有有什麼債務問題,法律糾紛。或者有違法的情況,自然你就是第一個遭殃的
3、我的親戚想開店鋪,用我的名字營業執照,對我有什麼影響嗎?
有影響,存在不特定的風險,建議謹慎處理。如果用了你的名字去登記,你就是店鋪的法人,如果他的店鋪有什麼違法行為,或者出了什麼事,承擔責任的人是你;如果他拖欠債務不還,最後找的人也是你。
法人責任的行為主體是法人的工作人員,但對其行為後果承擔責任的是法人。法人的責任是一種有限的責任,即法人只以其所有的或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法人工作人員只有在其執行職務中的行為及法人代理人在法人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才可能產生法人責任。非執行職務的行為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不是法人的行為,只是法人工作人員或法人代理人的個人行為,不發生法人責任。
(3)公司以個人名義開店擴展資料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
(1)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屬履行職務的行為,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民事責任,均由公司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個人並不會因其職務行為而需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了損失,法定代表人需對該損失予以賠償;
(3)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公司承擔責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通常對於公司從事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而法定代表人並不承擔。但在我國《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公司進行處罰外,還可能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逃稅罪、侵犯著作權罪、非法經營罪等。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採取的強制措施:
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機關有權對法定代表人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1) 公司有未了結的民事訴訟或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司法機關可對法定代表人採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
(2) 如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經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3) 如公司欠繳稅款,稅務機關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