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開店需要哪些證件
1、開餐飲店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開餐飲店需要辦理以下證件:1、食品衛生許可證。2、營業執照。3、排污許可證。4、餐飲服務許可證。5、消防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2、開餐飲店需要哪些證件和執照
第一步:辦理開業登記的餐飲店,首先應申請店名預先核准,經核准後,《企業名稱預先審核通知書》到登記主管的工商局領取企業申請開業登記注冊書,登記注冊的主要事項位:餐飲店的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從業人數,經營場所面積,經營期限,分支機構。
工商批准登記後,向企業法人發放法人營業執照,向費法人企業或獨立核算的企業分支機構發放營業執照。
在領取營業執照以前,不得以餐飲店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餐飲店成立日期。辦理開業登記應按照規定交納登記費,開業登記費位注冊資金總額的0.1%。
第二步: 辦理衛生許可。在工商局領取開業登記注冊證書後,首先要到餐飲店所在地主管衛生防疫站申請衛生許可證,由衛生防疫站派出工作人員到餐飲店進行考察。
第三步:辦理環保審批。環保審批由所在地主管環保局辦理,主要審批項目為:噪音,排污。餐飲店經營者要提供餐飲店位置平面圖,並標注周圍環境情況和臨近建築物的使用性質,由主管環保局派出人員實地查驗。
檢驗合格後,由主管環保局在申請開業登記注冊書上「有關部門意見」欄,簽署「同意開業」,並加蓋公章。
第四步:其他相關手續
(1)行業管理登記:到所在地飲食行業管理辦公室辦理。包括餐飲店定級等。
(2)物價審核:到所在地的物價局辦理。包括價簽,菜單,菜品等的毛利率綜合毛利率等。
(3)辦理酒類經營許可證:到工商部門辦。
(4)市容管理審批:門面裝修特別是燈,招牌,廣告等戶外設施。臨時建築或設施。還要經規劃局批准。
(5)刻章:憑營業執照和工商局介紹信到當地公安局指定的印章社刻合同專用章。刻完後到工商局預留印簽,另刻餐飲店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名章
(6)稅務登記:領取營業執照30天內,向稅務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7)銀行開戶 :以便辦理轉帳,結算等業務。帶營業執照原件,身份證及財務印簽,經批准在帳戶預存100。一般規定只能開設一個帳號,但也可在不同銀行辦理多帳戶,一般規定以第一家開立的帳戶為 「基本帳戶」,一般只有「基本帳戶」才可以獲得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