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煙證不開店
1、不開店了煙草證沒時間去注銷打了幾次電話來讓注銷,不是會自動注銷的嗎?
依照《煙草專賣許可證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五十七條規定,針對不及時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注銷手續的,由煙草專賣局應當對行為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建議持證人還是到相關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相關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及時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變更、注銷手續的,由煙草專賣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2、店不開了煙草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按照現行工商規定,應予先注銷稅務登記證後,才可依法辦理注銷營業執照,這是一般的法定流程;請予先核實該個體戶是否已依法注銷營業執照;通常情況下,如稅務登記證未予依法辦理注銷的,相應納稅人仍納入於稅務系統中,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征管,如未予依法進行稅務申報等法定執行事項的,將會產生相應的處罰等稅務處理。
法律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持證人在許可證有效期限內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及時提出歇業申請。
3、煙草零售許可證不開店不注銷的後果
這要分為兩種情況:
①被許可人從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之日起,就沒有到當地煙草公司進過貨,且實際也沒有開店經營,這種情況的話,會在發證之日起,滿6個月後予以注銷;
②被許可人從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之日起,有過進貨記錄,則看當地煙草專賣局的事後監管處理。如果之後就沒有再開門經營了,事後監管按擅自停業處理的,則被設定為擅自停業之日起滿一年後,公告三個月,被許可人未主張其權利的,期滿後,該許可證注銷。
(3)拿煙證不開店擴展資料:
《煙草專賣許可證》
第一條 為了規范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管理。
第三條 煙草專賣局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范圍、條件和程序審批、發放煙草專賣許可證,並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煙草專賣局發放的煙草專賣許可證,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煙草專賣局違法發放煙草專賣許可證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煙草專賣許可證受法律保護。
煙草專賣許可證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廢止,或者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煙草專賣局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煙草專賣許可證。
4、辦理了煙草證但他實際沒有經營煙草找哪裡處理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煙草專賣局。辦理煙草證後6個月內未開展經營活動的,當地煙草專賣局應通知你辦理注銷手續。
5、不開店煙草證還能訂煙嗎
法律分析:需要視情況而定。營業執照以及煙草證都還在,就可以繼續訂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許可證分為:
(一)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二)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第七條 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煙草專賣品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生產煙草專賣品所需要的技術、設備條件;
(三)符合國家煙草行業的產業政策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6、店不開了煙草證會自動注銷嗎
法律分析:店不開了煙草證一般會自動注銷。如果被許可人從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之日起,就沒有到當地煙草公司進過貨,且實際也沒有開店經營,出現這種情況後,會在發證之日起,滿6個月後予以注銷。被許可人從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之日起,有過進貨記錄,之後就沒有再開門經營了,事後監管按擅自停業處理的,則被設定為擅自停業之日起滿一年後,該許可證注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 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視同歇業,煙草專賣局應當收回其煙草專賣許可證。
7、煙草證辦好末開店怎麼辦
6個月後當地煙草專賣局會通知你辦理注銷手續。
1、辦理煙草證後6個月內未開展經營活動的,當地煙草專賣局應通知你辦理注銷手續,拒辦手續的可以常規注銷並公告三個月。08年是全國統一換證年估計你也沒去換08版煙草證,也就是說你的煙草證還是03版的,現在已經是無效的了。
2、企業或個人在停業期滿恢復營業前,必須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復業手續,發證機關應核查其經營條件有無變化或是否達到了恢復營業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批准其復業,並發還許可證。